1 第一章 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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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公共事业管理的若干基本问题 公共事业管理概论3版课件

第一章   导论:公共事业管理的若干基本问题  公共事业管理概论3版课件
公共事业的基本特征 公共性、非营利性、规模性、服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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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事业产品性质分析
1.准公共产品及其特点与分类 准公共产品的基本内涵:准公共产品理论 总体上属于公共产品理论范畴,而所谓准公 共产品,是只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个 特点中的一个,另一个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 或者虽然两个特点都不完全具备但却具有较 大的外部收益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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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术语
公共性
公共问题
公共需求
公共事务
公共服务
公共事业 公共产品
准公共产品
公益性公共产品
互益性公共产品
事业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公共组织
行政组织
非营利组织或非政府组织 公共权力
准政府组织
公共事业管理
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
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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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思考题
1.如何理解公共性? 2.公共问题和公共需求各有什么特点?二者有什么关系?
(3从管理方法和手段上来看,行政管理的手段较单 一,而公共事业管理的手段较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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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事业管理与企业管理
联系:二者关系越来越来密切。 区别:(1)目的不同
(2)管理所依托的权力不同 (3)管理的性质不同 (4)管理的物质基础不同 (5)管理的限制因素不同 (6)对管理人员的管理要求不同 (7)绩效评估不同
第一,现代公共事业管理的层次性。 第二,现代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多样性。 第三,现代公共事业管理中的“管理”丰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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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事业管理的基 本特征
公共事业管理具有公共性 公共事业管理具有强制性 公共事业管理具有非营利性 公共事业管理具有服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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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原则 公众为本原则 服务原则 社会效益优先原则 法治原则

第一章 导论 《财政学》PPT课件

第一章  导论  《财政学》PPT课件
财政学的实证分析方法就是关于确定财政经济 的运行“是怎样”的研究,它探讨的是财政经 济活动的客观性。
(二)财政学的发展
与财政的概念和内涵认识演变相一致,财政学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 认识深化和逐步明晰的发展过程,这一过程大体可以划分为两个阶 段:传统财政学和现代财政学。
1、传统财政学阶段(18世纪后期到20世纪30年代) 2、现代财政学阶段(20世纪30年代以来)
第二节 财政学的研究对象
研究财政问题不能仅仅以财政部门的收支活动 作为唯一的研究对象,这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讲 的“大财政”与“小财政”之分。前者指的是 以整个政府的收支作为考察问题的基础,而后 者仅仅以政府中财政部门的收支作为考察的基 础。
科学的经济学之所以产生于这一时代的必然性 在于,随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如何很好地组 织急剧膨胀的要素资源使其得以被有效率地利 用,越来越成为一个在经济领域迫切需要解决 的问题;而在现代,这一问题又远较前代复杂 得多,这时作为一种经济制度的市场的一般形 态也正好与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得以迅速地成 为一种占主导地位的资源配置方式。这样,探 究复杂而非直观的市场制度背后的规律性就成 为了一种时代的要求。
二、财政学源于经济学
亚当·斯密(1776)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 研究》被恩格斯誉为是创立了财政学的著作。
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 系统地论证了赤字的经济合理性,冲击了古典 的(量入为出)原则。
三、财政学的发展
(一)财政概念的演变
财政是以政府为主体,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 收支分配,是政府从事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一种公共经济活动。
财政学所要研究的主要内容在图 中所示的路径2上
图1-1 经济行为、制度与结果
第三节 财政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研究方法

设计概论第一章导论

设计概论第一章导论
1 学习过程
我今后会怎样上这门课?
以课堂讲授,优秀作品赏析,座谈的方式 组织教学。主要讲授艺术设计的基本概念, 设计的本质、分类,知识组合,工作内容, 工作范围,工作方法与特征,讲授设计领 域的基本知识及影响设计方向的基本理论。 本门课程使用多媒体教学,理论知识讲授 结合学生实践的教学方式。
设 计 概 论 |导言
怎样才能被称为设计师
设 计 概 论 | 第 一 章 导论
3 理解设计师
从事设计工作,通过教育培养与 经验积累,拥有设计的知识与理 解力,掌握设计的技能与技巧, 能够完成设计任务的人。
设计师的知识技能
设 计 概 论 | 第 一 章 导论
3 理解设计师
1.艺术与设计知识技能 2自然与社会知识技能
设计师的社会职责与特质
设 计 概 论 | 第 一 章 导论
2 设计的领域和分类
1980年国际工业设计学会联合会 第11次年会公布了修改后的工业 设计的定义:就批量生产的工业 产品而言,凭借训练、技术知识、 经验和视觉感受,而赋予材料结 构、构造、形态、色彩、表面加 工以及装饰以新的品质和资格, 称为“工业设计”。
2.3环境设计
为什么要学这门课程?
设 计 概 论 |导言
1 学习目的
设计概论是一门设计专业的入门指导课程。 旨在介绍相关的设计专业的性质,本质与 特色,专业的形成背景和发展历史与现状 等情况。学生通过设计概论的学习,可对 本专业产生一个感性的认识,从而为以后 的专业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学生在课程 学习中需掌握设计的意义、形式与功能、 设计的作用;设计与艺术、科学的关系等 知识。
2.1视觉传达设计
设 计 概 论 | 第 一 章 导论unication Dsign直译而来,是指通过视觉来 传递各种信息为目的的设计。

第一章 中医学 导论

第一章 中医学 导论

《伤寒杂病论》
东 汉 张 机 ( 仲 景 )
东汉末年张仲景所著,由于战乱 频繁,原书散失不全,经宋代林亿 等整理, 分为 《伤寒论》 《金匮要略》 《伤寒杂病论》是优秀的古典医学名著,书中所载 方药(269首)至今广泛应用。 《伤寒杂病论》被称为证治准绳,方书之祖。
·
《伤寒论》
主要论述治疗外感热性病。 六经辨证:太阳病、阳明病、少阳病、 太阴病、少阴病、厥阴病。
四、中医学的学科优势与展望
(一)中医学的学科优势
1.综合性 2.实用性 3.诊疗手段的非损伤性及安全性 4.注重自身内因、重在调整状态
(二)中医药走向世界
宋元时期,中外医药交流
(三)中医学的展望
1.中医理论——亟需重新认识及阐发 2.中医临床——众多优势有待发扬 3.拓展新领域——未来中医药学发展的更大空间
总之,人类在长期的医疗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了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医疗理性认识,经过反复验证,不断更新、创造和发展, 形成了中华民族特有的传统医药理论体系。
二、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一)春秋战国、两汉时期--中医理论体系的萌芽和奠基阶段
长期医疗经验的积累
1.形成的历史背景
古代自然科学的渗入
古代哲学思想的影响
※ 2.中医学理论体系形成的标志: 四 大 经 典
中医的整体观念,是中国古代哲学天人合一的整体 观在中医学中的应用和发展,是中医学在临床实践中观 察和探索人体与自然界关系所得出的认识,也是中医诊
疗疾病时所必备的思想方法,它贯穿于中医学的生理、
病理、诊断治疗、防病、养生之中,并对现代环境科学, 认识和治疗身心疾病,以及解决天人对立的生态失衡,
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古代医学的奠基者 ”。

教育政策法规》课后习题答案

教育政策法规》课后习题答案
⑷ 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律文书的区别。教育法律文书,包括司法文书。是适用法律规范而使用的特殊法律文件。
三、结合教学工作实际,谈谈你对教育法作用的认识。
答:1、教育法的规范作用;
⑴ 指引作用;
⑵ 评价作用;
⑶ 教育作用;
⑷ 预测作用;
⑸ 强制作用。
2、教育法的社会作用。
⑴ 保障我国教育的正确方向;
⑵ 保障和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4、依法治教是培养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
二、我国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何理解这些原则?
答:1、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3、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教育法制统一的原则。
三、当前采取哪些措施推进我国的依法治教?
二、学校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1、学校的权利
⑴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⑵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⑶ 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⑷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⑸ 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⑹ 聘任教师或其他员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⑺ 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⑻ 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2、教师的培训
教师培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培训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均负有重大责任。教师培训的渠道主要有各级教师进修学校、高等学校以及广播、电化教育机构、自学考试等。
第三章 学校、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一、法学视角上学校的概念是什么?学校的法律地位如何?
答:1、法学视角上学校的概念

大学美育 第一章 导论

大学美育 第一章  导论
主讲教师:
任务2 王国维:“审美境界论”审美思想
1.美育的内涵:心育论
1903年,王国维发表《论教育之宗旨》一文,首倡著名的“心育论”,并对美育的目 标、内涵、德智体美的关系等进行了初步的探索,构建了中国现代美育的框架,成为 中国现代史上第一位系统论述现代美育的学者。
他对于教育宗旨的内涵包括以下内容:第一,教育的目标为培养“完全之人物”;第 二,“完全之人物”的含义是“精神与身体必不可不为调和之发达”“不可不备真善 美之德”;第三,“美者感情之理想”,“美育(即情育)是也”。
2020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 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大学美育的发展规划作了新的要求:“以提高学生 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 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 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任务1 蔡元培:中国现代美育的奠基者
2.倡导“以美育代宗教说”
“以美育代宗教”是蔡元培终身大力提倡的一个重要美育命题。 蔡元培将美育与宗教进行了比较:“一、美育是自由的,而宗教是强制的;二、美育
是进步的,而宗教是保守的;三、美育是普及的,而宗教是有界的。” 蔡元培的结论是:“总之,宗教可以没有,美术可以辅宗教之不足,并且只有长处没
任务2 王国维:“审美境界论”审美思想
4.美育的目的:审美境界与人生境界 (2)人生境界
有短处,这是我个人的见解。”
任务1 蔡元培:中国现代美育的奠基者
3.全面地论述了美育的内涵,为中国现代美育的学科建设奠定了基础 这些论述是以介绍西方美育理论、尤其是康德美学理论为主,这实际上是现代形态的
美学与美育学科构建的起始。

民商法第一章

民商法第一章

四,民法和商法的关系
通说: 通说:一般法和特殊法的关系 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立的争论 我国持民商合一

三,调整原则 民法: 公民 公民, 民法:1.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保护原则 2.平等自愿公平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原则 3.等价有偿原则 等价有偿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商法的原则
1,商主体法定原则 , 2,公平交易原则 , 3,交易简便,迅速原则 ,交易简便, 4,鼓励交易原则 , 5,交易明确,安全原则 ,交易明确,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 商法: 商法 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其商行.
特征: 特征:
1,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 , 特征 2,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 3,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 , 和易变性 4,商法的公法性 , 5,商法的国际性 ,
第一章 导论
一,民法和商法的起源
1.民法的起源:古罗马社会 民法的起源: 民法的起源
2.商法的起源:欧洲中世纪 商法的起源: 商法的起源
二,概念和特征
1.民法
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 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特征:
1)调整的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调整的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 ) 身关系. 身关系. 3)是法律规范的总和. )是法律规范的总和.
2.商法
"商"的意义
1),一般意义:买卖或交易行为; ),一般意义:买卖或交易行为; ),一般意义 2),经济学角度:以营利为目的,直接 ),经济学角度 ),经济学角度:以营利为目的, 媒介财货的行为; 媒介财货的行为; 3),法律术语:一切营利性营业活动和 ),法律术语 ),法律术语: 事业的总称. 事业的总称.

第一章 法理学导论

第一章 法理学导论

• (二)17-19世纪 • 古典自然法学派在17-18世纪的资产阶级革
命时期最为盛行。 • 19世纪,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和德国 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的哲理法学派盛行。 • (三)20世纪 • 这一时期,西方法律和法学的一个重大问 题是“法的社会化”问题,即强调法不仅 应保护个人权利,而且应着重保护社会利 益。
• 一外国电影故事描写道:五名探险者受困
山洞,水尽粮绝,五人中的摩尔提议抽签 吃掉一人,救活他人,大家同意。在抽签 前摩尔反悔,但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恰 好抽中摩尔并将其吃掉。获救后,四人被 以杀人罪起诉并被判处绞刑。关于上述故 事情节,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3年第53题)
• A.其他四人侵犯了摩尔的生命权 • B.按照功利主义“最大多数人之福祉”
说明了法的本质及其产生和发展的规律, 并深刻地批判了资产阶级思想家以及空想 社会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或其他机会主 义者在解释法律时的生和发展以及在直接参加革 命斗争的时间中,也精辟地分析和 批判了资产阶级的法律制度。 • (二)列宁的法律思想
学”;汉代“律学”;近代“西学东渐” 之“法律之学”(梁启超)。 • 西方关于法学的经典定义:“人和神的事 务的概念,正义与非正义之学”(古罗马 法学家“乌尔比安”);“权利与义务之 学”(19世纪德国法学家耶林)
• 法学是研究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
律的学问,它以特定的概念、原理讨论法 律现象,寻求法律问题的答案。法学是一 门实践性的科学,具有实践性的特征,是 人们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 的。
• 这里的疑难案件指对适用何种规则以及对
法律的解释存在困难的案件,在此种情况 下,法理学所确立的原则成为解决疑难案 件的准则。例如,在政策与法律相冲突的 情况下,法律至上原则就成为选择规则的 准则,在几种法源相冲突的情况下,法律 位阶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特别法优 于普通法原则等法理原则就成为选择规则 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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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目标: 了解我国的市场主体及其运行过程以及国家对此进行的调控和监管 都是由经济法律来规范的,增强依法经营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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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法的基础知识
一、法的概念
1.我国古代“法”的溯源 我国古代的法字是“灋”,由三部分组成:氵、廌、去。
“氵”,平之如水,喻示法象水一样平。 “廌”( zhì),据说是一种独角神兽,又叫獬豸(xiè 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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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为模式:即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 之方式的部分,行为模式指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 求。它规定人们的行为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 允许做什么。这是法律规范的中心部分,是规范的 主要内容。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父母对子女有抚 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这是规定应当做什么;“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 虐待或歧视”,这是规定禁止做什么; “夫妻双 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是规定允许做什 么。
性中正,辨是非,在审判时被触者即被认为败诉或有罪,所以“击 之,从去”。 东汉 许慎《说文解字》:灋者,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 ,所 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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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一种判断平、正、直的标准。 律:寓意规范和具有规范作用。 在秦汉时期,“法”与“律”二字已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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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定义: 法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所决定的,由国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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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国家意志,具 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一)法律规范的种类: 按照规范内容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
范和义务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可以分为:命令性规 范和禁止性规范。
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的规定和限度的范围、程 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 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属于强制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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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后果:指对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的法律后果 的规定。如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经济制裁、判处 刑罚等。
法律规范的制裁部分在法律条文中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有些法律明确地规定了制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 致使公共财
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
自然人和法能力
和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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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人: 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的人。包括本国公民、外 国公民和无国籍的人。
1)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 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我国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记。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许自昌己学姓院名的权利。
(二)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一般认为法律规范由假定(或条件);模式;法律后
果三个部分构成。
法律规则的三要素: 1)假定条件 2)行为模式 3)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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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定条件:是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 和情况的部分,包括适用条件和主体行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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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堂练1:请按照法律规范的种类进行划分。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
期徒刑或者拘役。”②有些法律规范的制裁部分,规
定在其他法律文件中。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
法》的制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2条
中。不论制裁部分怎样规定,法律规范一般都有制裁,
因为制裁是保证法律规范实现的强制措施,是法律规
范的一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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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与 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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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5.法的特征
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 家意志性。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强制性。 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具有利导性。 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是由程序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程序性。
但是日常生活中,我们对这两个概念一般不严格区分。本书对此也 不加以严格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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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年央视春晚小品《扶不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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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思考:何为道德?法律与道德的不同之处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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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道德的含义: 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道
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 正当与否的作用。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凡是知道案 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这个法律规范中,“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就是 假定部分。在许多情况下,假定部分未明确写出, 可以从规范条文中推论出来。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第18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这条没有明确写出假定部分,但可以推论出来,即 夫妻一方先亡而有遗产,便是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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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 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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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导论
任务1 任务2 任务3
法的基础知识 相关民法基础知识 经济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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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导论
知识目标: 掌握法、法律的概念;经济法概念、特征和调整对象;掌握法律规 范、法律关系与法律行为,熟悉法律责任、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了解法的本质、形式、经济法律关系。
能力目标: 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正确识别经济法的基础知识和相关范畴,准确 判断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学会分析民事行为及 代理的性质。
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 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律是反映一定物质条件下的统治阶级意志,由国 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赋予社 会关系的主体相应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在法学上,法和法律有时有严格区分的必要,法指的是特殊的规范 体系,而法律则指的是法的渊源之一或法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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