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
《电子商务法》权威解读!(附全文)

《电子商务法》权威解读!(附全文)《电子商务法》权威解读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与基本原则第二条 适合范围第三条 定义第四条 电子商务活动的基本要件第五条 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地位第六条 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适合第七条 维护公平竞争第八条 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资格第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第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平台责任第十二条 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督管理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中介服务的责任第三章 网络商品和服务第十五条 网络商品和服务的品质保证第十六条 网络商品和服务的信息发布第十七条 网络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规定第十八条 网络商品和服务的交易模式第十九条 网络商品和服务的退换货第二十条 网络商品和服务的售后服务第四章 电子商务合同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第二十二条 电子商务合同的效力和解除第二十三条 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第五章 电子支付第二十四条 电子支付的基本原则第二十五条 电子支付的合同关系第二十六条 电子支付的安全保障第六章 网络通信服务第二十八条 网络通信服务的基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网络通信服务的安全保障第三十条 网络通信服务的监督管理第七章 网络安全第三十一条 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第三十二条 网络安全管理第三十三条 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第八章 违法和违规行为的处理第三十四条 电子商务违法行为的处罚第三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违法行为的处理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的通报和处理第九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法律适合的衔接规则第三十八条 地区指导性文件的制定第三十九条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附件:1. 电子商务活动备案登记申请表格2. 电子商务经营者信用评级标准3. 电子商务活动监管部门名录法律名词及注释:1. 电子商务:指利用电子方式从事商品交易、商业活动或者提供支付、物流、仓储等服务的行为。
2. 电子商务经营者:指在网络上开展商品交易、商业活动或者提供支付、物流、仓储等服务的经营者。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内容(2024版)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内容(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概述1.1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1.2 电子商务法的适用范围1.3 电子商务法的国际背景第二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2.1 合同的形式要求2.2 合同的要约与承诺2.3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3.1 履行方式与期限3.2 履行地点与方式3.3 履行中的风险与责任第四章:电子商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4.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4.2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4.3 合同解除的程序与条件第五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违约责任5.1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5.2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5.3 违约责任的免除与限制第六章:电子商务合同争议的解决6.1 争议解决的方式与程序6.2 电子商务争议的特殊性6.3 争议解决的国际合作第七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实施与监管7.1 法律法规的实施机制7.2 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7.3 法律法规的更新与修订第八章:合同的签字与生效8.1 签字栏8.2 签订时间8.3 签订地点第九章:附则9.1 合同的解释权9.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9.3 其他约定事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概述1.1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同自由、公平交易和诚信原则。
这些原则旨在保障电子商务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1.2 电子商务法的适用范围电子商务法适用于所有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商业交易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网上购物、电子支付、在线服务等。
1.3 电子商务法的国际背景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电子商务法的国际背景日益重要。
国际条约和惯例对电子商务法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影响。
1.3.1 国际条约的影响电子商务法在制定过程中,需参考和遵守相关的国际条约,如WTO电子商务协议等。
1.3.2 国际惯例的适用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电子商务法可以参照国际惯例进行适用。
第二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2.1 合同的形式要求电子商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电子方式。
电子商务法ppt课件

促进经济发展
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提高商业效率和创新力。
推动社会进步
电子商务法的完善和发展可以推动 社会进步,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 促进社会交流和合作。
谢谢
THANKS
电子商务法案例四
总结词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电子商务交 易,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本案例将介绍跨境 电子商务中常见的法律纠纷及解决方式。
详细描述
跨境电子商务中常见的法律纠纷包括知识产权侵权、 假货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解决方式包括协商、 仲裁、诉讼等。此外,跨境电子商务还涉及到税收、 外汇管理等问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跨境电 子商务中,合作和协商是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同时 也可以通过建立国际规则和机制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 的发展。
在跨境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需要制定 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来保护知识产权。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 的税收和关税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
电子商务法对未来商业和社会的影响和作用
规范市场秩序
电子商务法的制定和实施可以规 范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和消
费者权益。
它适用于以电子交易形式进行商业活动的各个领域,包括在线销售、在线服务、在 线广告等。
电子商务法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广泛,包括电子合同的合法性、电子支付的规范性 、网络交易的权益保护等。
电子商务法的起源和发展
电子商务法起源于20世纪末,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
及,电子商务活动日益增多。
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开始关注电 子商务的法律问题,制定了一系
电子商务法ppt课件
目录
CONTENTS
• 电子商务法概述 •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 • 电子商务法的相关法规 • 电子商务交易的风险与防范 • 电子商务法的案例分析 • 电子商务法的未来发展
电子商务法(全文)

电子商务法(全文)电子商务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进行的经营活动,包括网络购物、在线支付、电子商务平台等。
第三条国家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第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诚信经营。
第五条国家采取措施,加强电子商务的监管,保障信息网络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六条电子商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注册登记,取得依法设立的证照,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条件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服务)信息,不得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第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不得固定价格、强制交易。
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为消费者提供质量保证。
...第十章附则第六十八条本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十九条《网络购物退货指南》等相关规定废止。
第七十条本法解释权归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行使。
第七十一条电子商务发展和监管的具体措施由国务院规定。
附件列表:1. 电子商务经营者注册登记申请表格2. 电子商务平台规范管理办法3. 网络商品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电子商务:通过信息网络进行的经营活动,包括网络购物、在线支付、电子商务平台等。
2. 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以自然人身份购买商品或者获得服务,并为非营利目的使用的个人。
3. 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展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
4. 网络购物: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商品购买的行为。
电子商务法

电子商务法一、名词解释1.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或行为的法律规范总和。
(1)狭义上讲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
(2)广义上的电子商务法除了调整以数据电文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之外,还包括电子商务中交易行为本身及由此引出的其他问题。
2. 电子商务法主体:参与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3. 电子合同:是数字化形式表现的合同。
广义的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通过电子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狭义的电子合同是指以电子计算机为依托,以互联网为交易平台拟定的合同,即利用处理系统通过数字信息的传输所签订的合同。
4. 虚拟财产:虚拟财产是指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
包括长时间虚拟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这点是不能转换到现实生活中的虚拟财产以及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5.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概括的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广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品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权利。
狭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只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6.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电子商务中为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传输中介服务的人。
7. 数据电文:是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储存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
8. 电子代理人:是指电子自动交易中全部或部分独立地发起某种行为或应对电子记录或履行的计算机程序、电子手段或其他自动化手段。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保护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
第三条电子商务活动是指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为基础,利用电子等日常生活成为服务项目,以经济为基础的经营活动。
电子商务活动的主体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电子商务消费者。
第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第五条电子商务平台是指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电子商务消费者提供发布信息、搜索、交易撮合及支付结算等服务的网络平台。
第六条电子商务消费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享受补偿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设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
第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保护消费者权益: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明示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规格、产地、有效期限等信息,不得欺诈、误导、虚假宣传;3.交易安全: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易环境,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消费者的交易数据安全;4.售后服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退货、换货、维修等售后服务;5.知识产权保护:尊重和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6.纠纷处理:及时解决与电子商务活动相关的争议和纠纷。
第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标注和提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篡改、销售或者非法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监管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检测,并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完整版)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完整版)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保障电子商务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商业活动,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电子商务信息的发布、电子网络交易、电子支付等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推动网络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构建数字经济新格局。
第四条国家保护电子商务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相关信息的安全稳定,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电子商务主体第五条电子商务主体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等。
第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展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条电子商务平台是指提供基于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网络的交易支撑技术,连接电子商务经营者与购买者的平台。
第八条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是指为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持、运营服务的企业、组织或者个人。
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第九条电子商务合同符合电子合同法的规定,适用电子合同法的法律规定。
第十条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可以采用邮件、短信、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
第十二条网络商家应当在明显位置公示商品的价格、数量、质量等信息,明确商品的主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供应者等事项。
第十三条网络商家应当履行退换货、维修、质量保证等售后服务义务。
第四章电子支付第十四条电子支付应当符合电子支付业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第十五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开展电子支付业务。
第十六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用户账户安全保护制度,保障用户的账户和资金安全。
第十七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加强风险管理,预防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八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监管职责,配合相关机关开展监管工作。
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第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
第七条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有关部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
第八条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按照本组织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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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网络教育专科考试
电子商务法试卷
(课程代码363014)
本试题一共四道大题,共2页,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90分钟。
注意:1、答案必须填写在答题纸上,题号不清或无题号的以零分计;
2、答题前,请在答题纸上准确、清楚地填写各项目;
3、学号、考点名称、考室号、姓名、省份证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培养层次不写或乱写及模糊不清者,答题纸作废;
4、开卷考试,若有雷同以零分计。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EDI交易EDI即电子数据交换。
是指在当事人之间,通过网络以彼此事先约定的标准进行格式化、标准化数据传输和交换的一种数据处理方式。
基于EDI技术和EDI协议的交易活动即被称为EDI交易。
2、电子合同电子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不同的是,电子合同是通过电子手段订立的合同。
换言之,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通过电子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电子认证采用电子技术检验用户合法性的操作。
其主要内容有以下3个方面:(1)保证自报姓名的个人和法人的合法性的本人确认。
确认本人的简单方法一般有组合使用用户ID和密码,磁卡或IC卡和密码。
4、公共密钥加密技术即每个人都有一对密钥,其中一个为公开的,一个为私有的。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
答:中立原则、自治原则、安全原则。
2、在网上交易中,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要约一般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4)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
3、简述电子合同的分类。
答:按照电子合同订立的形式和标准,可以将电子合同分为:以EDI方式订立的合同,以E_mail方式订立的合同,电子格式合同。
根据合同标的不同,可以将电子合同分为信息产品合同和非信息产品合同。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试述电子合同的生效要件。
答:所谓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试述电子合同违约救济的主要方式。
答:对于电子信息交易中的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采取下列救济方式:(1)实行履行。
下列情况下可要求实际履行,而不是以支付金钱代替;合同不是关于个人提供服务,且约定的履行是独特的;其他适当的情况,实际履行的要求可以提出被认为正当的任何条件,并且必须提供与合同相符的对信息的保密性以及双方的信息和信息权的充分保障。
(2)完成履行。
如被许可方违约,则:如在许可方获知违约行为时,符合合同的拷贝乃由其他占有,许可方可以将尚未特定化的任何拷贝特定化到合同项下;在为避免损失并且有效地收回投资而进行合理的商业判断之后,被许可方可以完成信息并将其特定化于合同项下,或停止时信息的工作,或对其进行再许可或做其他处置,或采取其他商业上合理的措施;并且对未被弃权的违约寻求其他救济。
在被许可方违约之时,双方均受所有合同使用条款的约束。
(3)继续使用。
如许可方违反合同,应适用下列规则:第一,来撤销合同的被许可方可以继续使用合同项下的信息和信息权;如被许可方继续使用或信息权,则其应爱所有合同条款,包括合同使用条款、不竞争条款和支付合同费条款的约束。
第二,被许可方可以就未被弃权的违约行为寻求各种救济。
第三,许可方的权利仍然有效,但应受被许可方因违约而享有的救济包括扣除权或抵销权的约束。
(4)中止访问;在访问合同发生重大违约或协议中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一方可以中止违约方所有的访问权并指示协助合同履行的任
何人中止其协助行为。
四、案例分析(每题20分,共20分)
韩某有一天在网上浏览,发现一辆二手帕萨特汽车起拍价只有10元人民币,他想可能是网站在搞什么促销活动,就参加了竞拍。
几轮下来他成功了,成交价是116元。
网站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了确认,并给他发来了电子合同。
韩某根据网站提供的电话,跟卖主联系,卖主是一家卖二手车的汽车经销公司,也收到了网站发来的那份电子合同,但是该公司坚决不同意交车,理由是这份合同无效,因为第一,汽车的底拍价是10万元而不是10元,在网站上显示的10元底拍价是由于其工作人员输入失误造成的;第二,他们认为116元就把车卖了,这样一个合同是不公平的。
韩某的手上有三份证据:一份是网络公司给他发来的电子确认书,第二份是电子合同,另外还有一份整个交易过程的证据。
经多次交涉无果,韩某最后只好把汽车经销公司告到法院。
问:
(1)本案例中电子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该电子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因为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价格存在重大误解。
(2)法院应根据被告的请求对该电子合同进行变更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