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音乐思想的基本特点
关于儒家音乐思想基本特点

关于儒家音乐思想基本特点儒家音乐思想的起源儒家音乐思想起源于古代中国的儒学思想体系,它是儒家文化的一部分。
在儒家文化中,音乐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被认为是一种反映文化、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的表现形式。
儒家音乐思想的主要特点是强调音乐与道德的关系,认为音乐可以对人的情感、态度和行为产生影响,因此必须注重音乐的教化作用。
儒家音乐思想的基本特点重视“和”与“中”儒家音乐思想强调“和”与“中”的概念。
其中,“和”是指和谐,所指是音乐和生活的和谐,强调音乐应该表现出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和谐共处的理念;“中”是指平衡,所指是音乐应具备平衡的美感,同时要求人们在生活中要讲究平衡,不过分强调个人的利益,而是遵循社会、集体、国家利益为第一原则。
突出“德育”在儒家音乐思想中,德育是音乐的首要目的。
儒家认为,音乐的作用不仅仅是为了娱乐和消遣,更应该通过音乐来教育人,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
因此,在儒家音乐中,对于人物形象和情感表达的处理十分关键,需要符合儒家思想的要求,以反映出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
倡导“礼乐合一”儒家倡导的“礼乐合一”同样被体现在对音乐的处理中。
儒家认为,音乐应该是一种文化、社会和道德准则的表现,因此,只有符合“礼”的规范和“乐”的标准,才能真正达到德育的效果。
儒家音乐思想强调在音乐中体现出人文、自然、社会等多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应该与道德规范相一致,才能达到美、善、修的效果。
注重“意境”和“感受”儒家音乐思想注重“意境”和“感受”的表达。
音乐作品应该与其所表达的情感、场景相一致,不能简单地追求技巧和炫技,而是应该根据作品的主题和背景进行审美和表达。
儒家对音乐情感的要求是真、善、美的一体化,强调音乐应该是真实、感人和美好的,同时也是有意义和价值的。
总结儒家音乐思想是儒家文化的一部分,强调音乐与道德、情感、态度和行为的关系,认为音乐应该具备教化、德育的作用。
儒家音乐思想的基本特点包括重视“和”与“中”、突出“德育”、倡导“礼乐合一”、注重“意境”和“感受”等。
儒家孟子音乐思想总结

儒家孟子音乐思想总结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的思想体系之一,其中孟子的思想对音乐的看法和观点在儒家学派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孟子认为音乐对于个人修养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他的理论中,音乐是一种可以扬善抑恶的艺术形式,并被视为教化人性的一种手段。
下面就详细分析孟子对音乐的思想观点,并进行总结。
首先,孟子认为音乐有助于培养个人的修养和人性的美好。
他主张通过欣赏和创作音乐,人们可以感受到音乐中的美好情感和价值观,从而提升个人的道德修养,发扬美德。
他认为音乐可以启迪人的心灵,让人们愿意亲近仁义道德,使个人的内心得到净化和成长。
其次,孟子强调音乐的积极作用在于它可以扬善抑恶。
他认为音乐具有感染力,能够调节人的情绪和心态,因此,人们应该选择和聆听那些能够激发善良情感的音乐,而远离那些充斥着恶劣情感的音乐。
他认为,通过音乐的熏陶,人们的心灵会得到净化,温和而善良的情感会得到加强,从而使人们能够更好地与他人互动和交往,维护社会的和谐。
此外,孟子还强调音乐的社会功能。
他认为音乐是一种可以调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手段,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他认为,音乐可以成为君主治理国家的一种有效工具,可以通过改善人们的情感,培养人们的协作精神与合作能力,推动社会的进步和繁荣。
综上所述,孟子对音乐的思想观点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一是音乐对于个人的修养和美好情感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二是音乐在社会和谐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可以帮助人们扬善抑恶,提高个人和社会道德水平;三是音乐是一种具有社会功能的艺术形式,它可以调节人的情绪和心态,促进社会的平衡与稳定。
通过对孟子音乐思想的总结,我们可以看到他对音乐的看法是积极的,他认为音乐对于促进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不可或缺的。
他强调音乐能够培养人们的美好情感和道德品质,使人们能够更好地与他人相处,并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做出贡献。
因此,孟子的音乐思想不仅对个人的修养有指导意义,也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简述先秦时期儒家的音乐思想主要观点

简述先秦时期儒家的音乐思想主要观点先秦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时期之一。
在这个时期,儒家思想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力,并且深深地影响了中国的文化、礼仪、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
其中,儒家的音乐思想对于中国的文化、礼仪、经济等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音乐在古代中国历史上一直饱受重视,儒家的音乐思想也就一直得到坚持的发展。
儒家的音乐观是由孔子看重音乐的思想演变而来的,儒家的音乐思想强调“音乐可以维护社会秩序”。
具体地说,儒家认为音乐有让人安静、让人听从政令、凝神思考未来、提升官员品德等功能,从而可以维护社会的秩序。
儒家的音乐思想以《孝经》为典范,重视歌咏的仪式性和确定的乐曲的完整性。
《孝经》中规定,凡是赞美君主的歌曲、赞扬至尊之人及让人向善的歌曲,都要刻制曲谱,并且有严格的完整性和仪式性。
而这一点在其他儒家谱写的曲子中也得到验证,比如《晋乐府》中的“群娃行”就强调了仪式性和音乐完整性。
节奏也是儒家音乐思想中的重要构成部分。
儒家强调,好的音乐必须有好的节奏,而好的节奏则可以增加演奏的表现力,让聆听者感受到更多的感情。
比如,《晋乐府》中的“萧瑶赋”就强调了音乐的节奏,这种节奏被用来强调曲子中故事情节之间的转折点,使演奏者和聆听者都能感受到该曲子的丰富内涵。
儒家音乐观强调演奏技艺的基础性。
儒家认为,“临(音乐)者,乐其志也”,乐器的演奏者必须有良好的技艺基础和良好的习惯,在练习中不断完善自己的乐器技艺,以获得更好的乐曲表现效果。
在《孟子》中也有提及,音乐家必须诚心演奏,以便让聆听者感受音乐的真实性。
最后,儒家还认为音乐对品德的影响很大,在《论语》中提到,音乐可以让人学习仁德,从而产生善良的思想。
因此,儒家认为,音乐可以培养人们的道德品行,提升公务员的品德,从而维护社会秩序。
总之,儒家的音乐思想以《孝经》为主,强调仪式性和节奏感,同时也注重演奏的技艺和对人的道德培养,其目的是保持社会的秩序。
儒家的音乐思想对于中国的文化、礼仪等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且一直影响到现代。
儒家音乐思想概述总结

儒家音乐思想概述总结儒家音乐思想是中国古代儒家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关注音乐对人的修养和教育的作用,强调音乐的美与道德的关联,提倡正确的音乐鉴赏和创作,以及音乐与其他艺术形式的关系。
在儒家音乐思想中,音乐被视为一种有助于培养美德和塑造人格的学科,是一种重要的文化传承和社会规范的载体。
首先,儒家音乐思想强调音乐对人的修养和教育的作用。
在儒家的伦理观念中,人的修养与道德行为紧密相关。
音乐被视为一种能够陶冶人的情操和培养人的性格的力量,它能够通过适当的节奏、旋律和和谐的组合,调节人的情绪,使人得到心灵上的满足和愉悦,从而表现出高尚的美德和道德。
其次,儒家音乐思想主张音乐的美与道德的关联。
在儒家的价值观中,美德是人生的重要目标之一。
音乐被视为一种美的表达方式,能够通过和声和节奏的演绎传达出一种崇高、正直、和谐的道德观念。
儒家强调音乐应该追求真、善、美的统一,音乐家应该注重修身养性,以达到与音乐之美的高度契合。
第三,儒家音乐思想推崇正确的音乐鉴赏和创作。
儒家强调音乐鉴赏要有正确的态度和方法,注重对音乐的审美和道德准则的理解。
儒家认为只有通过对音乐的深入研究和理解,才能真正体会到音乐的美好和它对人的陶冶和教育的意义。
同时,儒家还提倡音乐创作要符合社会伦理和道德准则,能够传递正面的价值观念。
最后,儒家音乐思想还探讨了音乐与其他艺术形式的关系。
儒家认为音乐是一种综合艺术,它与诗、舞、礼等其他艺术形式密切相关。
儒家强调不同艺术形式之间的和谐统一,认为它们共同构成了一种完整的文化体系和社会规范。
音乐作为其中的一部分,承载了一切艺术形式所带来的美和教育的功能。
综上所述,儒家音乐思想是中国古代儒家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注音乐对人的修养和教育的作用,强调音乐的美与道德的关联,提倡正确的音乐鉴赏和创作,以及音乐与其他艺术形式的关系。
儒家音乐思想富有启发性和教育意义,为后来的音乐理论和实践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关于儒家音乐思想基本特点

关于儒家音乐思想基本特点
儒家音乐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部分,其中主要体现了中
国古代儒学大师们对音乐的理念、观点和实践方法。
儒家音乐思想
强调音乐应该是道德性和审美性相统一的艺术形式。
以下是儒家音
乐思想的基本特点。
一、注重音乐的道德性
儒家强调音乐的道德性,将音乐视为一种能够教育人、提高人
的品性和人格的艺术形式。
儒家音乐思想的核心是“乐其志也”,
指音乐应该是能够激发人们的心灵,引导人们向善向美的艺术形式。
儒家认为,音乐有助于形成人的性格,使人心灵愉悦、心情舒畅,
促使人们向德向善。
同时,儒家音乐思想也反对低俗嘈杂的音乐,
认为这种音乐会扰乱人的思维和情感。
二、注重音乐的审美性
儒家认为,音乐应该是美的表达形式。
音乐不仅是人类文化的
珍贵遗产,也是审美感受的一种体现。
儒家把音乐的审美性作为一
种教育手段,通过音乐能够提高人类的审美素养和品味,使人们在
不断接触和欣赏美好的音乐中形成良好的审美能力。
儒家音乐思想
认为,优美的音乐既可以给人带来美的享受,同时也对个人的心理
健康有积极作用。
三、注重音乐的实践方法
儒家认为,音乐的实践方法对于音乐的美感表现,起着不可或
缺的作用。
因此儒家重视音乐的实践教育,并注重音乐与人生、社
1。
儒家音乐思想总结

儒家音乐思想总结儒家音乐思想是儒家学派对音乐艺术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指导。
儒家音乐思想强调音乐对于修身养性、陶冶情操的重要性,并提出了音乐的审美标准和作曲原则。
在儒家音乐思想中,音乐不仅仅是一种艺术表达方式,更是道德教化和社会治理的媒介。
首先,儒家音乐思想强调音乐对于修身养性的作用。
在儒家看来,音乐是一种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和品德的艺术形式。
通过音乐的欣赏和演奏,可以使人的心灵得到净化和升华,使人的情感达到和谐、舒畅的状态。
同时,儒家还强调音乐对于培养人的审美能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性,认为通过欣赏和创作音乐,可以提高人的思维能力和创造力,进而使人更加全面发展。
其次,儒家音乐思想提出了音乐的审美标准。
在儒家看来,音乐的价值在于它能够表达人的情感和道德观念,并具有教育和感化的功能。
因此,儒家对音乐的审美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符合人们的道德情操和人性需求,即音乐要能让人感受到美和善,使人的情感得到升华;二是要符合社会的规范和价值观,即音乐要与社会伦理和文化相一致。
儒家认为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的音乐才能被称为优秀的音乐作品。
此外,儒家音乐思想还提出了作曲的原则和方法。
儒家认为作曲应当以传达人的情感和道德观念为目的,要注重音乐作品的内涵和意境。
首先,作曲应当秉承仁爱之道,即用音乐表达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和共情,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
其次,作曲要讲究节奏和旋律的变化和配合,以达到情感和意境的最佳表达。
最后,作曲要兼顾传统和创新,既要保留传统音乐的韵味和精神,又要创新和发展音乐的语言和形式。
总之,儒家音乐思想在儒家学派的发展和传承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强调了音乐对于修身养性和陶冶情操的重要性,并提出了音乐的审美标准和作曲原则。
儒家音乐思想将音乐与道德教化和社会治理相结合,使音乐成为一种具有教育和感化功能的艺术形式。
通过儒家音乐思想的指导,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欣赏音乐,同时也可以将音乐作为一种重要的道德教化工具,促进人的道德和情感的提高。
儒家音乐思想总结

儒家音乐思想总结儒家音乐思想是中国古代音乐思想的一个重要分支,它不仅是儒家学说在音乐方面的具体应用,也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儒家音乐思想强调音乐的教育作用,认为音乐可以培养人的道德品质和美感,是实现人的完善和和谐的重要手段。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总结儒家音乐思想的主要内容和对中国古代音乐发展的影响。
儒家音乐思想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 音乐的教育作用:儒家认为音乐可以通过感染人的情感和情绪来影响人的行为和思想。
他们强调音乐的教化功能,认为音乐可以使人心怀敬畏、充满爱心和和谐,并培养人的德行和美德。
儒家音乐思想关注音乐的教育效果,注重培养人的品格和道德。
2. 音乐的社会功能:儒家认为音乐可以促进社会和谐和团结。
他们强调音乐的社会功能,认为通过集体演奏音乐可以增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提升团体意识和集体凝聚力。
儒家音乐思想鼓励人们通过音乐来加强社会联系,实现社会的和谐和进步。
3. 音乐的审美观念:儒家音乐思想提倡高雅音乐,认为真正的音乐应该具有高尚的品味。
他们认为音乐应该是稳重庄重、平和和谐的,反对过分热闹和世俗化的音乐。
儒家音乐思想强调音乐的审美价值,倡导人们欣赏高尚的音乐作品,培养审美情趣和品位。
儒家音乐思想对中国古代音乐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儒家音乐思想推动了中国古代音乐的教育化发展。
儒家强调音乐的教化作用,使得音乐成为古代中国最主要的教育内容之一。
在儒家教育体系中,音乐被视为培养人的品德和美感的重要手段。
其次,儒家音乐思想影响了古代音乐的社会功能。
儒家认为音乐可以促进社会和谐和团结,这一观点在古代音乐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在古代宴会、祭祀等集体活动中,音乐被用作调动气氛和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的重要工具。
此外,儒家音乐思想对古代音乐的审美观念产生了重要影响。
儒家倡导高雅音乐,要求音乐作品具有高尚的品质和审美价值。
这种观念在古代音乐的创作和表演中得到了广泛传播和应用,促使了古代音乐的艺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浅析我国先秦时期的儒家音乐思想

浅析我国先秦时期的儒家音乐思想
先秦时期的儒家音乐思想认为音乐是一种艺术,具有美的功能。
在儒家的观念中,音乐的美是通过音乐的规律、和谐来体现的,规律与和谐是音乐的精髓。
儒家音乐思想强调音乐的规律性,认为音乐的规律是通过调式、节奏、音高、音色等元素来体现的。
这些元素都是音乐的组成部分,调式是音乐的基本结构,节奏是音乐的时间结构,音高是音乐的空间结构,音色是音乐的质地结构。
儒家认为,音乐的规律性是通过这些元素的协调来体现的,只有这些元素协调一致,才能使音乐成为一种美的艺术。
儒家音乐思想还强调音乐的礼仪性,认为音乐的礼仪是通过音乐的表现形式、演奏方式、演奏场所等元素来体现的。
这些元素都是音乐的组成部分,表现形式是音乐的形式结构,演奏方式是音乐的手法结构,演奏场所是音乐的环境结构。
儒家认为,音乐的礼仪性是通过这些元素的协调来体现的,只有这些元素协调一致,才能使音乐成为一种礼仪的艺术。
儒家音乐思想认为音乐是一种有礼貌、有序、有规律、有和谐的艺术。
在儒家看来,音乐不仅是一种艺术,更是一种道德。
通过音乐的艺术表现,能够调节人的情绪,使人的心情得到舒畅,使人的道德得到提升。
因此,儒家认为音乐是一种有益的艺术,能够培养人的品德、修养人的情操、陶冶人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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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音乐思想的特点浅识中国素以“礼乐之邦”称著于世,具有悠久的乐教传统。
纵观悠远流长的中国音乐教育史,我们不难发现在音乐教育中,音乐更多地承载了道德教化的作用,因此它备受历代统治阶级的关注和推崇。
“音乐思想,即音乐观,是指对音乐的看法”。
从古至今对音乐的看法可谓众说纷纭,而儒家学派的音乐思想对我国音乐文化的影响最为深远。
孔子(公元前551——公元前479年),名丘,字仲尼,春秋时代鲁国人,中国历史上最有影响的思想家、音乐家、教育家。
其主张音乐贯注以“仁”的道德内涵,要求音乐必须有“仁爱”的精神;另一方面他认为音乐不是单纯的艺术,而是人格修身立世的根本,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要策。
他是儒家思想集大成者。
儒家音乐思想的基本观点1.主张善与美、仁与乐的统一“美”(其最重要的本质就是“乐”)“善”(即合乎孔子“仁”的政治思想)合一,是孔子基于对音乐的体验而提出的对音乐的基本认识、要求。
《礼记·乐记》说:“乐者乐也。
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
”乐首先能带给人以感官上的快感“乐”,这是音乐“美”的基础。
孔子对此十分重视、充分肯定,因为这也是孔子把音乐作为教化手段的基础。
但是正如《史记·乐书》所说:凡作乐者,所以节乐。
君子以谦退为礼,以损减为乐,乐其如此也。
所谓“和”,实指各种异质的谐和统一,各种对立性质的消解。
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把“仁”作为了衡量事物的最高尺度。
所谓“仁”就是要“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理论源头上考察,孔子的“爱人”观点来自周初的“保民”、“敬民”思想,“爱人”作为“仁”的重要精神内涵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在孔子“仁”的价值内涵中,由“爱人”所推导出的一系列内容都深刻体现出孔子对一般社会民众的关注,对整个人类社会发展中实现人际之间共同和谐发展的关切,这一切都奠定了孔子作为中国乃至世界最伟大思想家的地位;不仅如此,在几千年后的今天,孔子所提出的一系列思想仍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永恒价值。
孔子提倡的“爱人”,是以博大宽厚的胸怀来爱护民众,是“仁”的一种表现方式,即“泛爱众而亲仁”,这首先是自我认知上的一种升华,是自我精神状况的内在反映。
“仁”作为价值主体内在精神状态的反映,是实现理想人格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只有内心以“仁”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仁”的境界来考察自己的思想,才能达到真、善、美的崇高境界。
孔子“仁”的表现方式还体现在时时处处以人为主,以人为研究和关注的对象,以一切围绕“人”的思想行为的发展状况为主要内容。
在孔子看来,一个本质上有问题、思想上有邪念的人是不可能达到“仁”的境界的[3]。
在音乐思想方面,他主张给音乐贯注以“仁”的道德内涵,认为音乐是实现“天下归仁”理想的重要途径,要求音乐必须具有“仁爱”的精神。
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在古代,它也是礼的一部分。
礼与乐都是外在的表现,而“仁”则是人们内心的道德情感和要求,所以乐必须反映人们的仁德。
这里孔子把礼和仁紧紧联系起来,认为没有仁德的人,根本谈不上什么礼、乐的问题。
音乐的功能正在于和合人心,当然只有“美”、“善”统一,“仁”、“乐”结合的音乐才具备这样的功能。
强调“美”与“善”、“仁”与“乐”的和谐统一,是孔子为人生的艺术的最重要基础。
2.主张“礼”“乐”并重所谓“礼节民心,乐和民声”;又把“礼”“乐”“刑”“政”同举,认为“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史记·乐书》)。
早在西周时期,周公就提出了礼乐制度,对不同等级地位的贵族在典礼仪式中所使用的乐器、表演的乐典舞蹈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礼乐制度配合其政治上的等级制度共同维护周王朝的统治。
具体地说,两者有三层关系:第一,乐是情感的流露,意志的表现,用处在发扬宣泄,使人尽量地宣泄;礼是行为仪表的纪律、制度,是人为的条理,用处在调整节制,使人于生气之中不至泛滥横流。
乐使人活跃,礼使人收敛;乐使人任其自然,礼使人控制自然;乐是浪漫的精神,礼是古典的精神。
第二,乐是在冲突中求和谐,礼是在混乱中求秩序;论功用,乐易引起同情、共鸣,礼仪显出等差分际;乐使异者趋于同,礼使同者现其异;乐者综合,礼者分析;乐之用在“化”,礼之用在“别”。
第三,乐的精神是和、仁、爱,是自然,或是修养成自然;礼的精神是序、节、制,是人为,是修养所下的工夫。
乐本乎情,而礼则求情当于理。
孔子非常尊崇这种思想,并对起其进行了发展,提出了“礼乐”的口号,把音乐与政治、伦理道德、氏族宗法制度的礼仪紧密地结合起来。
他认为“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
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这一论述表明“礼乐”在孔子心目中一直是君主权威的象征,是统治工具的体现,也表明了孔子对“礼乐”在政治生活中作用的重视程度。
可见乐被赋予了何等重要的政治教化功能。
当然,“乐”与“礼”与“刑”“政”发生作用的方式是不同的,因为乐由中出,礼自外作。
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
大乐必易,大礼必简。
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
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是也。
乐者圣人之乐也,而可以善民心。
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易,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
(《荀子·乐论》)“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
因人心之乐,就是陶冶的功能。
以美善合一,合乎“仁”的要求的音乐陶冶教化人,可以让人心之乐成为追求“仁”的力量,使得出治道也。
”这就达到了乐的目的。
3.提倡乐通伦理儒家向来强调“修”、“齐”、“治”、“平”,认为知识分子的个人修养通于天下,这是儒家的传统。
“诗”、“歌”、“舞”是构成音乐的基本要素,和人类的其他艺术相比较,这三者是不须借助于别的客观事物就可成立的,所以说“三者本于心”。
因此金石丝竹这些乐器对于音乐而言本质上是第二义的,所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应当也是基于上述原因而得出的结论,所以中国传统器乐缺乏独立性,有人说中国音乐史几乎就是一部“歌曲史”。
更重要的是,儒家认为乐为“德之华”,乐“通伦理”,同时儒家又认定良知存在于人的本性之中,美好的道德是人的本性的自然表现,“德者情之端也”,又说“乐者德之华也”,“乐者,所以象德也”。
君子作乐用来陶情养性,教化万民,移风易俗,当然就是本乎情性的最自然的事。
关于“群”,其意为通过“乐”的活动促使社会群体中的人际关系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
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卫灵公》),正是以歌诗的咏唱作为加强社会群体中人们情感交流的手段,他认为音乐的社会作用中的“群”,其实就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手段。
这种立足于社会群体交往的音乐审美要求,实际上在西周以礼宾宴饮中的“歌诗必类”活动中就已经可以见到。
其实今天人们仍然继承了这种“群”的交往手段。
例如“某个群体与某个群体之间的交流,就会把某场联欢会等等作为媒介为其实现。
”因为音乐艺术由于情感表达的共通性,往往可以越过区域文化、民族风俗、语言形态、社会阶层之间的差异、隔阂,起到人与人之间情感交流的作用。
通过音乐都可以找到一个共同的点,将之融合,让人与人在和谐自然的氛围中交流并共同发展。
在《论语·述而》记载:“孔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后而和之。
”正是以音乐活动的开展,促进相互间感情的沟通与交流。
这也充分体现了音乐的社会作用。
二、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发展及其主导地位孔子在音乐上总结先秦以来的美学思想,形成了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精华,这些思想精华在后世得到了进一步的继承和发展,并逐渐成为一种主导地位。
孟子被认为是孔子学说的继承者,有“亚圣”之称,对后世影响很大。
他认为音乐就是快乐,是内心欢乐之情不可抑制的自然外露;认为人生来就有享受音乐的欲求与能力,人对音乐有共同的美感;认为乐的内容应是“仁”“义”之德,因而闻乐可以知德、知政;主张“与民同乐”以使天下得治。
孟子正是从这种人生境界出发来看待审美和艺术享受,反对国君垄断审美艺术,反对君主的“独乐”,并把“与民同乐”的思想纳入其“仁政”理论。
孟子不反对俗乐新声,正是为了适应当时社会审美和艺术发展的需要,对后世儒家音乐美学思想有很深的影响。
荀子继承并发展了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在某些方面还有所突破。
荀子的《乐论》是我国古代一篇完整的音乐美学论著,对《乐记》以及后来的音乐美学思想有重大影响。
《乐记》对音乐本质的解释,具有相当的深度。
认为“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
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后动,故形于声。
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
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旎,谓之乐。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
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
”它肯定音乐是表达感情的艺术,它表现人的内心世界,揭示人的精神状态。
它又是声音的艺术,由自然形态的声音变为艺术形态的音乐,正是艺术劳动的过程。
因此,对于音乐这一人类社会意识形态成因的解释,有着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观的认识。
在音乐与政治的关系上,《乐记》强调音乐反映了国家的政治状况与社会风气,因而人们通过音乐又能认识国家的政治好坏,所谓“审乐以知政”。
它说:“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它认为音乐作品都具有一定的现实生活内容,因此音乐的审美感受是认识现实的重要形式,强调了音乐与政治、音乐与社会的关系。
这一观点体现了儒家学派一贯的音乐主张,它也符合当时巩固封建统治秩序的历史要求。
关于音乐的社会功能,是《乐记》阐述的核心问题之一。
它认为音乐是治理国家不可缺少的手段,利用音乐的美感作用,端正社会风气,使整个社会达到和谐一致,这就是先王制定音乐的目的。
所以《乐记》始终将礼、乐并列,指出以礼、乐的互相配合作为实行阶级统治的基础,把音乐与道德、法律、政治同等看待,对它在国家上层建筑中所起的作用,予以了高度的重视。
《乐记》还非常强调音乐的伦理教育作用,指出音乐必须接受政治、伦理道德的制约。
这种适应统治阶级文治武功需要而形成的音乐观,在当时形势下,无疑能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结语儒家孔子的思想理论经过发展形成了一套体系,并且有其一定的历史作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站在统治阶级立场的孔子当时就已经看到了音乐的政治意义和艺术意义,也为音乐的运用指出了道路,他对于音乐既有观点又有方法。
孔子强调音乐与现实人生的联系是情与理的统一,是音乐为社会与政治服务的实用功利的一大闪光点。
总之,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是和他的道德理念结合在一起的,他赋予了音乐审美更深的内涵,提高了音乐的作用。
使之不仅作为娱乐的方式,并让其成为传递思想、道德、伦理主张的重要形式。
在美学的层面上,孔子综合儒家各种伦理道德学说,与音乐做了一次交融,产生了他自己的美学思想,同时音乐又是孔子安放思想的场所。
在现今社会,我们时常都可以清晰地印证孔子音乐美学思想的前瞻性。
他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符合中国音乐美学发展的基础理论,在中国文化的各个领域打下了深刻的烙印,为我国的音乐美学思想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