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修缮原则的理解与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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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建筑修缮原则的理解与把握

关于古建筑修缮原则的理解与把握

关于古建筑修缮原则的理解与把握古建筑的修缮问题,出发点和学术观念不同,所持的态度也不相同,本文对古建筑修缮原则的理解与把握进行探讨,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标签:古建筑;修缮原则;理解一、前言本文对古建筑修缮的原则进行了详细的介绍,通过分析,并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和相关理论知识,对古建筑保护意识形态问题和保持现状与恢复原状问题进行了探讨。

二、古建筑修缮的原则古建筑的维修工程中,首先,设计施工人员和文物保护者要充分理解保存古建筑的价值,在维修中一定要遵守国家的文物保护令、条例、规章制度。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要求,坚持古建筑的修缮原则其目的主要是保存古建筑的文物价值。

1.保存现状或恢复原状这个是古建筑修缮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文物保护法中把它概括为“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目前在古建筑中往往对其所具有的文物价值认识不足,常有任意更换构件,彩绘一新,更有甚者,改变建筑物原有的形制、結构等现象发生,这种做法大大地降低了古建筑的文物价值。

追其原因,没有充分认识古建筑的文物价值、历史价值,把文物建筑与现代建筑等同看待,认为修就要彻底地修,以求焕然一新和一劳永逸,从而大刀阔斧,大换构件。

这些都是缺乏对古建筑文物价值的全面的认识,其实我们保护的不仅仅是古建筑本身,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实体体现出来的文物价值。

2.坚持文物修缮计划的实用性原则由于古建筑的特殊性,相同结构、相同年份的古建筑很少,因而每一座古建筑的修缮对于施工人员来说都是一个新的课题,能够借鉴的经验很少。

因此,规范古建筑修缮工作十分必要,在国家文物保护部门没有出台相应规定的情况下,只能依靠施工人员自己总结。

施工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总结出古建筑修缮的步骤、方法、应遵循的基本规范等,使每一项古建筑修缮工程都有章可循,这就要求这种操作规范必须是具有可操作的实用性特征。

要完成好文物保护工程和古建筑的修缮工程,坚持古建筑修缮工作的实用性是必然的要求。

实用性原则要求修缮施工管理人员,在熟悉各个古建筑的设计思想的基础上,以保护、恢复古建筑的实用性为基本目的,对古建筑的整体结构进行详细的研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修缮施工计划,对修缮各个环节及各项工艺及做法予以详细的规定和指导。

把握优秀历史保护建筑的修缮原则

把握优秀历史保护建筑的修缮原则

把握优秀历史保护建筑的修缮原则摘要:在对优秀历史保护建筑的修缮过程中,必须走出修缮保护中的误区,切实保存好建筑的历史痕迹。

首先在对优秀历史保护建筑的修缮过程中,必须走出修缮保护中的误区,切实保存好建筑的历史痕迹。

1要正确把握历史建筑修缮保护中的“原真性”原则,真实地展现建筑的历史原貌由于近代建筑在不断使用中,历史上可能经历过多次修缮或改造行为,完全恢复到初始建设的状态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对原貌的理解应该有时间性,即它可以是复原建筑初始建设的面貌,也可以是某一历史阶段的面貌。

判断的标准是,建筑风格特色是否一致,是否反映了地域的特点,历史上是否因使用功能调整有过重大变化,是否为大多数人所认可。

外滩6号项目专家在讨论方案时发现,东南角立面突出一块,在检索历史资料时反映这个面原是凹进去的,突出部分为1936年大修时所为。

专家们在研究后认为,凸出部位不影响整体立面风格,已成为外滩建筑群的组成部分,也为人们所熟悉,故修缮中维持了1936年的形态。

有的历史建筑会出现原设计图纸和初始建设不一致的情况,应该在调查基础上,尊重历史的真实,保护好历史的原建,而不应该盲目地按图纸再去新建,造成假古董。

大新公司(现中百一店)在原设计图纸上曾经有过中国式的塔楼,由于建设期正处于抗战前夕,因多种原因没有实施。

近期中百一店进行保护性整修,提交的方案中有过再造塔楼的设想,但被专家否定了。

2克服历史建筑保护中的急功近利,摈弃历史街区整治中的无知误为,走出误区,正本清源,还历史建筑的原真性上海的历史建筑多为上世纪早期的近代建筑,具有七八十年以上的历史,主体多为清水外墙,天然石材墙面,水泥或汰石子粉刷,色彩淡雅而真实,质感粗糙而朴素。

由于年代悠久,墙面留下各种被自然环境侵蚀的痕迹,有一种故旧沧桑感。

这些有特色的单位推而广之到沿街界面,街道空间,风貌道路,最撩人眼目的是墙体的表皮,从细节延伸到整体,这是传承历史信息,营造场所历史氛围的最重要的元素之一,具有不可替代性。

古建筑保护修复的原则和方法

古建筑保护修复的原则和方法

古建筑保护修复的原则和方法古建筑保护修复的原则是必须原址保护、尽可能减少干预、定期实施日常保养、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正确把握审美标准、必须保护文物环境、不存在的建筑不应重建、考古发掘应注意保护实物遗存、预防灾害侵袭。

纪念建筑、石建筑、石窟寺壁画、造像、古碑石刻等修缮工程,应严格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

“不改变原状”的原则,系指始建或历代重修、重建的原状。

修缮时应按照建筑物的法式特征、材料质地、风格手法及文献或碑刻、题铭的记载,鉴别现存建筑物的年代和始建或重修、重建时的历史遗构,拟定按照现存法式特征、构造特点进行修缮或者采取保护性措施;或按照现存的历代遗存、复原到一定历史时期的法式特征、风格手法、构造特点和材料质地等,进行修缮的原则。

依工程性质,可分为五类,如下;1、经常性保养维护工程,2、抢险加固工程,3、重点修缮工程,4、局部复原工程,5、保护性建筑物与构筑物工程。

保养维护工程系指不改变文物的现存;结构、材料质地、外貌、装饰、色彩等情况下所进行的经常性保养维护,如屋顶除草勾抹;局部揭瓦补漏;梁柱、墙壁等的简单支顶加固;庭院整顿清理、室内外排水疏导等小型工程。

此类工程就由管理或使用单位列入年度工程计划和经费预算,作为经常性工作,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加固抢险工作,系指建筑物、石窟岩壁以及壁画、造像、石刻等发生危及文物安全的险情时所进行的抢救性措施,诸如支顶、牵拉、堵挡、加固等抢救性措施。

此类工程须在技术检查的基础上制定抢险加固方案,报相应的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报时,须补报备案。

重点修缮、局部复原工程,系指对文物进行较大规模的重点修缮或局部复原工程。

此类工程必须事先做好勘查测绘、调查研究,在充分掌握科学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设计。

工程设计必须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专家的意见。

并在提出《修缮、复原工程申请书》报经相应的文物主管部门批准之后,方得进行施工。

古建筑修缮方案

古建筑修缮方案

古建筑修缮方案古建筑修缮方案古建筑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和历史遗产的珍贵代表,保护和修缮古建筑是一项重大的文化工程。

本方案旨在对古建筑进行修缮,保留其历史风貌和文化价值,同时提升其安全性和实用性。

一、修缮原则1.保护原则:尊重古建筑的历史风貌和原有结构,保留和修复原建筑材料和构件。

2.稳定原则:加固古建筑的结构,确保其稳定和安全。

3.复原原则:恢复古建筑的原始功能和布局,还原其历史场景和空间感。

4.实用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对古建筑进行功能性改造,满足现代生活和文化活动的需要。

二、修缮内容1.外观修复:对古建筑的外墙、屋面等进行修复和保养,修复裂缝、渗漏等问题,保持建筑整体的完整性和美观。

2.结构加固:对古建筑的结构进行加固,修复已损坏的结构构件。

使用传统建筑材料和技术,尽量保持原有的结构风格和工艺。

3.防水处理:加强古建筑的防水功能,对地下室、墙体、屋面等进行防水处理,防止雨水渗漏和湿气侵蚀。

4.室内修缮:对古建筑的室内空间进行修缮,恢复原有的布局和装饰风格,修复古建筑内部的损坏等问题。

5. 设施更新:根据实际需要,在保护古建筑原貌的前提下,更新古建筑的设施和配套设备,提升其功能性和实用性,满足现代生活和文化活动的需求。

三、施工流程1. 执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对古建筑进行详细的勘测和评估,制定详细的修缮方案和施工计划,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许可。

2. 进行外观修复工作,包括清理建筑表面的污染物和乱堆物,修复墙体和屋面的裂缝,对外立面进行彩绘修缮等。

3. 进行结构加固工作,包括对古建筑的梁、柱、墙等进行加固修复,使用传统建筑材料和工艺,确保修缮后的古建筑结构稳定和牢固。

4. 进行防水处理工作,包括对地下室、墙体、屋面等进行防水材料的涂刷和堵漏处理,以确保古建筑内部不受雨水渗漏和湿气侵蚀。

5. 进行室内修缮工作,根据古建筑的原始布局和装饰风格,进行室内空间的修复和装饰,修复古建筑内部的损坏等问题。

6. 进行设施更新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对古建筑的设施和配套设备进行更新和改造,提升其功能性和实用性。

古建筑修缮原则范文

古建筑修缮原则范文

古建筑修缮原则范文1.尊重历史和原貌:古建筑修缮应尊重历史和原貌,不盲目进行大规模改建和重建。

修缮的目的是保护和延续历史建筑的原有风貌和风格。

2.原材料的使用:古建筑修缮应使用与原材料相似的材料进行修复,以保持建筑的一致性和真实性。

如果原材料无法获得,应选择与原材料相似的替代品。

3.保留原始结构和特征:修缮时应尽量保留古建筑的原始结构和特征。

不应随意拆除或改变原有的构造和装饰。

如果必须进行翻新或替换,应尽量复原原始设计和细节。

4.修复和替换的平衡:在古建筑修缮中,应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进行修复和替换的平衡。

旧部分需要修补,但是也要保持和新部分的和谐统一5.根据历史环境调整:修缮时应结合历史环境进行调整,以保持古建筑与周围环境的和谐。

修复的材料和工艺应与周围建筑和环境相协调,避免突兀或不协调的感觉。

6.简约和谦虚:古建筑修缮应坚持简约和谦虚的原则。

不应过度修饰或装饰,以保持古建筑的本来面目和历史特征。

7.细节的重视:古建筑修缮中,应特别注重细节的保护和修复。

细节部分是建筑的灵魂和精髓,保留和修复细节是保护建筑历史价值的重要手段。

8.灵活性:古建筑修缮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

修缮时可以加入合适的功能和设施,但应尽量保持原有的结构和风格。

9.文化传统的传承:古建筑修缮的目的之一是传承文化传统和历史价值。

修缮时应注重传承历史建筑的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

10.公众参与:古建筑修缮需要广泛的公众参与和意见征询。

公众的参与可以提供多样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修缮工作提供指导和借鉴。

总之,古建筑修缮原则的核心是保护和传承历史建筑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传统。

修缮时应尊重历史和原貌,使用类似的原材料,保留原始结构和特征,修复和替换的平衡,根据历史环境调整,坚持简约和谦虚,重视细节,保持灵活性,传承文化传统,促使公众参与修缮过程。

这些原则的遵守可以保证古建筑修缮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中国古建筑修缮技术探讨

中国古建筑修缮技术探讨

中国古建筑修缮技术探讨中国古建筑修缮技术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建筑艺术价值。

在现代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许多古建筑因为长时间的风雨侵蚀、人为破坏以及缺乏维护等原因,面临着严重的损坏和失修局面。

如何对古建筑进行修缮和保护,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本文主要对中国古建筑修缮技术进行探讨。

一、古建筑修缮技术的基本原则(一)尽可能还原历史原貌古建筑修缮的目的是要尽可能地还原历史原貌,让古建筑保有其历史文化价值和建筑艺术价值。

在修缮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过度修建、加建以及任意改变原来的外貌和规格,更不能随意更改古建筑的历史文物价值。

(二)保持材料原状在古建筑的修缮中,应该尽量保持材料的原状,这样才能保证修缮完成后的建筑物具有其原有的历史意义。

例如,如果需要更换古建筑中的木料,应该尽可能采用与原材料相同的材质和规格,而避免出现质地、纹理和颜色不同的现象。

(三)重视维护古建筑的修缮需要持续性的维护,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古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建筑艺术价值。

古建筑的维护应该包括定期的清理、防潮、防虫、防火等工作,并应及时处理古建筑中出现的小问题,以避免大问题的产生。

(一)穿斗接法穿斗接法是在古建筑结构修缮中常用的一种连接方法,通常应用于木结构建筑的修缮。

该方法是将建筑中的原有的榫卯连接破损的木构件用雕刻方式重新制作,然后在每个木构件的钻孔处加入钢筋,最后再将所有的木结构雕刻和钢筋穿在一起,实现复原的效果。

(二)割缷法割缷法是一种针对古建筑建筑构件衔接不紧密的修补技术。

其主要操作步骤为先将建筑物中的破损部分慢慢开缝,再将对应的部分加以修复,最后再重新将其拼接起来。

在使用此法进行修缮时需要非常小心,以免破坏原有的古建筑结构。

(三)“插接法”插接法是古建筑中常用的一种修复方法。

当古建筑的破损部分比较严重时,就需要采用插接法进行修缮。

其方法是将损坏的部位进行削去,然后在原有的材质中插入新的结构材料进行绑定,最后再进行重新规划和布局,达到修缮效果。

古建维修入门知识点总结

古建维修入门知识点总结

古建维修入门知识点总结古建筑是我国的宝贵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

因此,对古建筑的保护和维修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古建筑维修工作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以保护和保存古建筑的原貌和特色。

在这篇文章中,笔者将总结古建筑维修的入门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读者对古建筑维修工作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一、对古建筑的认识古建筑是中国传统建筑的代表,它是中国古代智慧和文化的结晶。

古建筑具有许多独特的特点,如结构复杂、传统工艺精湛、材料考究等。

古建筑的维修工作是具有挑战性的,因为它需要维护它的原汁原味和历史特色,同时又要保证它的安全和稳固。

二、古建筑维修的基本原则1. 尊重原貌:古建筑维修工作的首要原则是尊重其原貌,不得擅自更换原有的结构和材料。

2. 保留历史痕迹:在维修过程中要尽量保留古建筑的历史痕迹,不得过度修复和翻新。

3. 循还原原则:在维修中应尽量采用古建筑的原有材料和工艺,以还原古建筑的原始风貌。

4. 保护环境:在维修古建筑时要注意保护周围环境,不得破坏自然风貌和生态环境。

5. 安全第一:维修工作要保证古建筑的安全和稳固,不得因保守历史而忽视安全性。

三、古建筑维修的基本工作1. 文物保护:首先要针对古建筑的文物价值进行保护,包括建筑结构、壁画、雕刻等方面。

2. 结构加固:对于古建筑的结构进行加固工作,以保证其安全和稳固。

3. 装饰修复:对古建筑的装饰部分进行修复工作,以保留其原有的艺术价值。

4. 材料选用:在维修中要选择优质的材料,尽可能使用与原材料相似的材料。

5. 定期检测:对古建筑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6. 环境保护:在维修工作中要重视环境保护,不得污染附近环境。

四、古建筑维修的技术要求1. 熟悉古建筑的特点:维修工作者要对古建筑的特点有充分的了解,包括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

2. 掌握维修技术:要掌握古建筑维修的相关技术,包括结构加固、装饰修复、材料选用等方面。

3. 搭配工具:要准备好适合古建筑维修的工具和设备,以保证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古建筑维修方案原则

古建筑维修方案原则

古建筑维修方案原则古建筑维修方案的原则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 保护原貌原则:在维修古建筑时,应尽量保持其原有的建筑风貌、风格和历史特色,不随意增加或删除古建筑的任何构件或装饰,力求尽可能还原其原貌。

2. 材料可靠原则:在古建筑的维修过程中,应优先选择与原材料相似或相同的材料,以确保修复后的古建筑具有与原来类似的物理性质和外观效果,保证其建筑结构的稳定和持久。

3. 修复至必要程度原则:古建筑的修复应以恢复其功能和增强其稳定性为主要目的,不应过度修复或追求完美。

修复时,应排除危险因素,加固受损部分,并修复部分的细节。

4. 科学恢复原则:在古建筑维修过程中,需要借助现代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如地质勘测、非破坏性检测等,对古建筑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制定合理的修复计划,确保修复后的古建筑具有较好的恢复效果。

5. 整体维修原则:古建筑的修复应以整体为单位进行,即对整个建筑进行维修和保护,而不是仅修复其中的一部分。

这样可以确保古建筑的稳定性和一致性,避免单个部分的破坏和日后的不协调。

6. 尊重历史原则:维修古建筑时,应尊重历史文化的价值和传统建筑的文化内涵,避免盲目修改或追求新潮。

修复时应考虑其历史背景、文化传统和当地特色,避免对其进行无意义的改动和损伤。

7. 可持续发展原则:古建筑的维修应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既要保护其历史价值和文化遗产,又要考虑其功能和现代使用需求。

在维修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环保、节能的材料和技术,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8. 多学科合作原则:维修古建筑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的综合运用。

因此,在制定修复方案时,应充分发挥建筑设计师、结构工程师、材料工程师、保护专家等各个专业的作用,形成协作合力。

总的来说,古建筑维修的原则是在保护原貌、材料可靠、修复至必要程度、科学恢复、整体维修、尊重历史、可持续发展和多学科合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以保护古建筑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传统,同时满足其功能和现代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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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修缮原则的理解与把握
一、关于古建筑的文物价值
我们保护古建筑,主要是保护它的文物价值,即保护它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

这些价值是通过现存的古建筑实体体现出来的。

因此,保护古建筑的根本就是要保护现存的古建筑实体,具体地说,就是要保护该建筑的形制、结构法式、构件质地以及制作工艺。

任何一个古建筑一经破坏就不可能重建,它的文物价值也就随之消失。

目前,在古建筑维修中往往对其所具有的文物价值认识不足,常有任意更换构件,彩绘一新、甚至改变建筑物原有的形制、结构等现象发生,从而造成对文物的破坏,这种破坏称之为保护性破坏。

究其原因有如下几种:(1)把文物建筑与现代建筑等同看待,认为既然修就应该彻底地修,以求焕然一新和一劳永逸,从而大动干戈,大换构件。

这种现象在宗教、旅游、园林等非文物部门使用的古建筑修缮时最容易发生;有时候是地方行政领导缺乏文物意识而进行的不合理的干预而造成的。

(2)认为古建筑的修建年代越早戛有价值,因此在修缮时往往把建筑的形制、结构、材料和制作工艺人为地统一到始建年代的状况,从而造成对其后重修的古建筑的破坏。

其实,这种“越早越有价值”的认识完全是对古建筑价值的误解。

一座经多个时代重修的部分都具有文物价值,只是重要程度有所区别而已。

(3)对新材料、
新技术的迷信,滥用新材料、新技术。

(4)修缮设计时用现代人的审美观来看古建筑,对原有建筑的式样和不合理的结构加以改动。

以上这几点归结起来,就是缺乏对古建筑文物价值的全面的认识。

还有一种是由于有关人员知识贫乏、保护不当造成的,例台建一些保护性的建筑物,从而改变了古建筑原有的环境,造成文物的风化、腐蚀等破坏现象;在古建筑周围植树、种草等环境绿化也有可能造成类似的现象。

总之,我们进行古建筑修缮、保护时,应牢牢记住:我们保护的不仅仅是古建筑本身,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实体体现出来的文物价值。

一旦这一实体遭到破坏,其所具有的文物价值也就随之消失,而且不可能再生产。

二、保持现状与恢复原状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古建筑“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但在具体执行时各人对“原状”的理解有所不同,归结起来,大致存在有台下看法:第一种看法是认为古建筑的原状应该是指它始建时状况,因此在进行修缮时应该把后人改变或增加的部分予以取消,然后再按原来的面貌予以恢复。

如果按这种办法进行维修就难免要造成保护性破坏,所幸的是我们文物部门持有这种观点的人甚少。

第二种看法是古
建筑的原状就是现存的状况,应以现存实物的鉴定年代为准;现存的古建筑上保持的各个历史时期的修建痕迹都是历史记录,都应加以重视,维修时应予以保留。

我们所要做的工作就是日常的保养、加固维修等。

第三种看法是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要保存现状;如果条件合适,即确实需要和依据充分,也赞成恢复始建时而貌。

对于“古建筑原状就是始建状况,因此维修时必须恢复其始建面貌”的观点,本人不敢苟同。

恢复始建原状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据不充分,恢复时仅是按当时的建筑风格、特点进行的。

这样恢复的建筑物已不是该古建筑本身了,充其量只能算做一个仿古建筑而已。

二是有充分的文字、图件记载作为依据,按这些记载进行复原。

我认为,这们恢复的建筑虽然与原建筑很接近,但不管它如何做旧,始终还是现代所修建的建筑实体;这些恢复的部分不能算作文物,因为它被毁坏了仍可按其所依据的文字、图件记载加以复原。

而复原所依据的文字、图件记载倒是可以作为文物加以保护。

同理,某一古建筑若已完全毁坏,在其原建地点复原重建的建筑物,不管其依据充分与否,都只能是一座仿制品或复制品,而不是文物本身,因此,不应将此类建筑作为文物加以保护。

至于说因为政治、宗教等方面的需要进行的复原,若其意义不太大,应加以限制;若其意义大于古建筑所具有的文物价值,那么它就超越了我们所讨论的文物保护的范畴。

古建筑的真正价值在于它所记录下来的各个朝代修建时的建筑
形制、结构法式、构件质地以及制作工艺。

在进行修缮时对现存建筑实体的保护,应着重于经常性保养维护和加固工程;保护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建应注意与文物和环境风貌相协调,更不能破坏文物的保存环境。

也就是说,保存现状是古建筑维修所要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则。

当然,保存现状并不是说一切都不能动。

首先,当古建筑的某些构件业已腐朽或损坏,如果不更换将要危及该文物的安全时,应根据原存的建筑特征予以修缮或局部复原,但所要恢复的原状也应是该部分现存的修建年代的状况。

其次,在古建筑上附加的保护性建筑,如果会造成对文物的破坏或与文物的风格不协调,应予以取消。

第三,近现代增加的一些非建筑性或艺术性的东西,造成对文物本身或文物环境的破坏,应予以取消。

就好似一件雕刻艺术品被人涂上墨水而面目全非,我们就应该将墨水清洗掉以恢复其本来面目。

总之,在保证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保存古建筑的现状;如果古建筑有危险而需要修缮或局部复原时,所要恢复的原状也应以现存实物的鉴定年代为准。

三、整旧如旧还是整旧如新?
在进行古建筑修缮时,是否需要作旧这一问题,目前还是看法不一。

整旧如旧还是整旧如新呢?我认为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加以区别对
待。

1.对古建筑进行整体装修,使之焕然一新,这是封建时代修缮者所要达到的目的,因为当时还不是把古建筑当作文物看待——这种做法也就无可非议了。

然而,时至今日仍有许多古建筑由于某种需要而被装修的“焕然一新”;这实际上是对古建筑的破坏,严重损害了古建筑的文物价值。

例如,现在有许多地方为了表示对革命领导人的尊重而将其故居装修一新,甚至加进了现代气息,给人以豪华的感觉;然而,参观者看了之后,往往会发出这样的感叹:“怎么ⅩⅩⅩ在那么困难时期还住这样豪华的房子?这不是脱离群众吗?”这样,它所具有的教育意义岂不是完全变了样?
2.新更换的构件应该适当作旧,以求得与周围原有建筑的协调。

但应当通过建档、立碑等方式加以说明,构件本身也应具有某些不太显眼的标志。

作旧时还应注意不可改变构件原有的质地。

3.油饰彩画不但具有装饰作用,对木质还有保护作用。

由于经过一段时间后它就会自然褪色、脱落,为了保持其所具有的两种作用,就应该予以重新彩绘。

在重新彩绘时应严格按其原有的材料、制作工艺和风格特征进行。

由于它会自然褪色,一般不需要作旧而顺其自然;且如果作旧,势必改变原有的材料。

4.作为艺术品存在的壁画、雕塑等,我认为不存在作旧问题,因为根本就不应该对其进行修饰。

任何形式的修饰都有损于艺术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

因此,我们所要做的是保护,而不是修饰或修复。

只有当某些艺术品破裂为数块时可以将其粘接起来,以求得整体的艺术效果。

5.为了保证古建筑的安全而增加的保护建筑或构件,一般不需要作旧;如果作旧,则鱼目混珠,反而不好。

不过这些附加建筑或构件应力求与其所保护的古建筑的风格保持协调,不要造成对古建筑的环境风貌的破坏。

至于附加建筑或构件的显露与否,我认为不是主要问题。

四、新材料、新技术的使用问题
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目的就是要更好地保护古建筑,保护其文物价值。

新材料的使用不是替换原材料,而是补强或加固原材料、原结构。

例如,古建筑的某个构件有所损坏时,首先我们不应当用新材料(如水泥、钢筋等)来替换原材料,而应考虑用灌注黏合剂,使用金属材料加固等办法将原材料保存下来;用与原材料质地相同的构件更换旧构件只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使用。

对于一些具有可逆性(即可以拆除
而不损坏文物)的新材料(如金属材料)的使用可以提倡,因为它既可起加固作用,又不破坏原材料的质地,在有更好的办法或更优良的材料时,还可在不破坏文物的情况下将其拆除。

对于一些不具可逆性的材料(如化学物质)的使用,应十分慎重,经过实验取得成功经验后才能使用;若不是十分必要时,也不应使用。

新技术的应用大多不会改变文物本身,又能减少劳动量,减轻劳动强度和加快速度,应予以提倡。

但为了保持原有的工艺效果,部分工序还应使用传统的工艺技术。

例如,木、石构件表面的处理和油饰彩画等,使用新技术很难达到原有的工艺效果,因此,还是以传统手工做法处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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