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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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哪些人可以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哪些人可以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哪些⼈可以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众所周知,参与民事诉讼的⼈不⼀定都是案件的直接当事⼈,案件的当事⼈可以委托有代理资格的⼈帮助⾃⼰进⾏诉讼。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成为代理⼈,我们国家的法律对民事诉讼代理⼈资格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民事诉讼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作者、当事⼈的近亲属或者⼯作⼈员、当事⼈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以担任委托诉讼代理⼈。

下⾯,请跟随店铺⼩编⼀起阅读下⾯这篇⽂章了解相关的知识吧。

⼀、民事诉讼哪些⼈可以担任委托诉讼代理⼈1、律师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职业证书,接受委托或指定,可以以律师的⾝份为当事⼈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员。

在我国律师分为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根据取得职业资格的不同还可以分为普通律师和特许律师。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

是否是他们对所有的案件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事务都可以接受代理⽽不受限制呢?答案是否定的。

我国的律师(指内地律师)其从事的区域仅限于我国内地,其⽆权在我国的港澳地区以律师⾝份从代理业务。

另外,我国⾹港特别⾏政区和澳门特别⾏政区的居民只有在内地取得了律师职业资格证后,才可以在内地律师事务所执业,但其从事的业务范围也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即从事内地⾮诉讼法律事务及涉港、澳婚姻、继承案件的代理活动。

可见,律师从事法律事务或诉讼代理业务也是有条件的。

2、基层法律服务⼯作者所谓的基层法律服务⼯作者,是指规定的执业条件,经核准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员。

领取《法律服务⼯作者执业证》后,就可以从事基层法律服务⼯作。

基层法律服务⼯作者的主要业务包括代理参加民事、经济、⾏政诉讼活动。

但是基层法律服务⼯作者的业务服务受到的限制更⼤。

《律师法》第⼗三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可见,基层法律服务⼯作者还不能担任犯罪嫌疑⼈、被告⼈的辩护⼈。

民事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民事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民事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民事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通用10篇)如果被委托人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

在当下社会,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那么你有了解过委托书吗?下面是本店铺精心整理的民事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事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姓名:____职务:____工作单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受委托人:姓名:____职务:____工作单位____电话:____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因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____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代理人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民事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________有限公司受托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关于______________一案。

现授权委托受托人________为该案一审诉讼一般代理人。

代理期限至一审终结日止。

代理权限为代为参加庭审、辩论;代为陈述事实,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解、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________有限公司____年____月____日民事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本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在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施工、材料收集、价格结算、支付等全过程中签署的所有文件,以及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所有事项的处理,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我单位予以承认。

在贵方收到撤销本授权的书面通知之前,本授权一直有效。

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得因撤销授权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特此证明。

本授权书有效期: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托书自相关合同事项履行后自动失效。

诉讼代理人委托书

诉讼代理人委托书

诉讼代理人委托书前言诉讼代理人委托书是指当事人为了完成司法程序中相关手续,指定一名代理人进行代理诉讼行为时所签署的一种合法文件。

该文件是执业律师在代理当事人进行民事或行政诉讼时必须携带的,因此需特别注意签署的事项及其相应法律效力。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或者请律师进行诉讼代理。

”也就是说,原则上当事人有权选择自己进行诉讼或者派律师代理诉讼。

但也有一些例外情况,如一些特殊民事案件需受理后方可委托代理诉讼、继承诉讼须受法定优先顺序或经民事案件代理服务机构指派代理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律师在代理诉讼时,必须具备执业资格,在收到当事人的诉讼委托书后,方可代理诉讼。

诉讼代理人委托书的内容委托人信息在委托书的顶部,需明确标注委托人的姓名、电话、住址等要素,以作为诉讼代理人及法院与委托人联系的手段。

律师信息在诉讼代理人委托书中,需明确指明律师的执业证明文件号码、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律师的姓名、电话等资料,以证明其代理能力及合法性。

委托事项在诉讼代理人委托书中,需清楚明确委托律师代理的案件性质、案号、摘要、主张及陈述等相关要素。

因为,委托书的比较重要的内容是代理事项的范围,代理律师需依照委托内容实际行动。

委托时间在诉讼代理人委托书中,需标注具体的委托时间,以便律师在代理时及时知晓期限、不漏诉讼繁琐手续。

此外,还应注意委托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清晰回答,避免引起误解及交涉难题。

委托代理人权利和义务在诉讼代理人委托书中,需明确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承担代理诉讼的责任、保守委托人秘密、收取代理费、代理人的权限和义务等相关要素。

当事人和律师需遵守法律、保证代理程序的正当性及合法性。

注意事项1.诉讼代理人委托书需由委托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

如果是委托单位签署,需获得该单位的授权书或者加盖公章。

2.诉讼代理人委托书的书写须正确无误、准确明了。

民事诉讼代理人分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代理人分类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代理人分类有哪些民事诉讼代理人因产生的原因与基础不同,可分为:1、委托代理人,即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其代理权限依当事人的委托授权而定。

委托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代理权的人。

这主要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人的合法权益而由法律作出一定的条文规定。

法定代理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如亲属关系,监护关系等。

法定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是基于法律的规定。

3、指定代理人,即为保护无民事诉讼行为人的合法权益而由人民法院指定代理其进行诉讼的人。

指定代理人的权限依法院指定范围而定,是法定代理的补充。

在海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二、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限1、法定代理人的权限随监护权的产生而产生,随监护权的消灭而消灭。

法定代理权为全权代理。

2、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3、委托代理人后,本人可以不出庭,但离婚案件除外。

委托了代理人的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外,仍应当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委托代理人的范围1、当事人的近亲属。

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律师是国家法律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近年来我国的律师队伍不断扩大,素质不断提高,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一支强有力的队伍。

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的一项主要业务就是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律师参与诉讼对人民法院查清事实,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允许进行民事诉讼代理。

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

社会团体指依法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章程、有名称、有一定数量成员、有经费来源、有办事机构、有办公地点的非营利性组织。

民诉法代理人规定

民诉法代理人规定

民诉法代理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代理人制度,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效率以及维护司法公正,明确了代理人的资格条件、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下面将就这些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代理人的资格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代理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执业证书。

3. 具有具体实践经验,熟悉民事诉讼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代理人在代理诉讼中享有以下权利:1. 代理人有权代为提起诉讼、参加庭审、进行法律辩护等。

2. 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材料,提供证据材料,并负责解释证据的意义和法律适用。

3. 代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传唤证人、鉴定、勘验、检查等。

4. 代理人有权提出书面意见,独立发表意见和提出抗辩。

代理人在代理诉讼中应尽的义务如下:1. 忠实勤勉地履行代理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尊重法庭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遵守法庭规则。

3. 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据。

4. 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规范。

三、代理人的法律责任代理人在代理诉讼中存在着一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代理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或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代理人故意隐瞒、篡改证据材料,提供虚假陈述或虚假证据等严重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立案追究或律师执业资格暂停等处罚措施。

除此之外,代理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代理诉讼中的违法行为致使当事人或其他人受到损失,代理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代理人的法律责任并不会影响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

当事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义务关系不可分割,代理人的行为不会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代理人的资格条件、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代理人在代理诉讼中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什么是诉讼代理人

什么是诉讼代理人

什么是诉讼代理⼈民事诉讼代理⼈是民事诉讼中很常见的⼀类⼈,⼀般当事⼈在提起民事诉讼后,会请律师代为处理民事案件,律师⾃然⽽然就是民事诉讼代理⼈之⼀,除了律师还有⼏类⼈群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只是没有律师那样专业,什么是诉讼代理⼈?下⾯店铺⼩编为⼤家介绍民事诉讼代理⼈的相关内容。

什么是诉讼代理⼈诉讼代理⼈是指依照代理权,以当事⼈名义代为实施或接受诉讼⾏为,从⽽维护该当事⼈利益的诉讼参与⼈,诉讼代理⼈代理当事⼈进⾏诉讼活动的权限,称为诉讼代理权,诉讼代理⼈具有如下特征:(1)诉讼代理⼈须具有诉讼⾏为能⼒,诉讼代理⼈就在于通过⾃⾝的诉讼⾏为维护被代理⼈的合法权益,因⽽须具有诉讼⾏为能⼒,这是诉讼代理⼈履⾏其代理职责的前提。

(2)诉讼代理⼈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为,诉讼代理权是诉讼代理⼈参加诉讼的前提,他的诉讼⾏为受到代理权限的限制,超越代理权限所为的诉讼⾏为⽆效。

(3)以被代理⼈的名义进⾏诉讼活动,诉讼代理⼈不是案件的当事⼈,与案件⽆直接利害关系,他参加诉讼的⽬的是为了帮助被代理的当事⼈⾏使诉讼⾏为,维护被代理⼈的合法权益,因此他只能以被代理⼈的名义,⽽不能以⾃⼰的名义进⾏诉讼。

(4)不承担因代理⾏为产⽣的法律后果,诉讼代理⼈的代理⾏为是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名义实施的,其法律后果⾃然由被代理⼈承担,但若超越代理权限所为的诉讼⾏为,除被代理⼈追认的以外,由代理⼈⾃⼰承担。

(5)诉讼代理⼈在同⼀案件中只能代理⼀⽅当事⼈进⾏诉讼,因为在诉讼中当事⼈双⽅的利益是彼此对⽴的,由⼀个同时代理双⽅进⾏诉讼,很难保证被代理⼈的利益真正得到维护,诉讼代理制度也因此⽽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因此双⽅代理的情形在同⼀诉讼中应绝对予以禁⽌。

如某甲因合同纠纷将某⼄起诉⾄法院,并委托丙律师代其参加诉讼,丙律师接受了委托,并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诉讼活动,则在本案中丙律师即是诉讼代理⼈。

以代理权发⽣的根据为标准,诉讼代理⼈可以分为法定诉讼代理⼈和委托诉讼代理⼈两种。

诉讼代理人的义务

诉讼代理人的义务

诉讼代理人的义务在诉讼活动中,诉讼代理人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代表当事人参与诉讼,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然而,权利与义务总是相伴相生的,诉讼代理人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首先,诉讼代理人有忠实义务。

这意味着他们必须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为了自身的利益或者其他不当目的而损害当事人的权益。

要做到忠实,就需要诉讼代理人全面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案件事实,不隐瞒、不歪曲,如实向法庭陈述。

比如,在代理一起民事赔偿案件时,如果诉讼代理人发现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不能故意隐瞒或者销毁,而应当客观地向当事人说明,并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其次,诉讼代理人有勤勉义务。

这要求他们在代理过程中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具体表现为及时收集和整理证据,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准备充分的诉讼材料,按时参加庭审等。

如果因为诉讼代理人的疏忽大意导致当事人失去了胜诉的机会,或者造成了其他不利后果,那么诉讼代理人就没有尽到勤勉义务。

例如,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诉讼代理人应当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查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分析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并据此制定详细的代理方案。

如果诉讼代理人对案件敷衍了事,没有进行充分的准备,就可能导致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再者,诉讼代理人有保密义务。

在代理过程中,他们会接触到当事人的许多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信息,这些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即使在代理关系结束后,保密义务仍然存在。

比如,在代理一起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侵权案件时,诉讼代理人了解到了企业的核心技术和经营策略等机密信息,就应当妥善保管这些信息,不向竞争对手或者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否则,不仅会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还可能涉嫌违法。

另外,诉讼代理人还有依法依规进行代理活动的义务。

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诉讼程序和法庭纪律。

不得教唆、帮助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范围是什么样的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范围是什么样的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范围是什么样的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双⽅当事⼈除了可以⾃⼰单独参加诉讼,还可以委托诉讼代理⼈参与诉讼,在委托诉讼代理⼈时,要依据法律规定选择有资格作为诉讼代理⼈的⼈参加,不能随意指定,诉讼代理⼈的范围就由店铺⼩编来为⼤家介绍吧。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范围有哪些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母、⼦⼥、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孙⼦⼥、外孙⼦⼥。

”被委托的近亲属在参与诉讼活动时,应向⼈民法院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

近亲属的关系证明应由公安机关出具,可以提供结婚证、出⽣证、户⼝簿等官⽅⽂件证明,也可以由受委托近亲属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亲属关系的⾝份证明。

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不是所有的亲戚都可以作为委托诉讼代理⼈,⽽必须是“近亲属”,“近亲属”是个法定概念,“亲戚”不等于“近亲属”。

相关知识:代理⼈的权限委托诉讼代理⼈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法定代表⼈或法定代理⼈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只能在被代理⼈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为。

只有在被代理⼈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为,其⾏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承担。

当事⼈在诉讼中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类是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另⼀类是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

对于前⼀类权利,由于与当事⼈的利益关系密切,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这类权利,需要被代理⼈特别授权。

所谓特别授权,是指被代理⼈对涉及⾃⼰的实体权利的处分事项,专门、明确地授予诉讼代理⼈特定权限。

在诉讼代理实务中,有的委托书只笼统地写上“代理诉讼”、“特别代理”、“全权代理”,这都是不正确的。

对此,《民诉意见》第69条专门规定,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正确的授权⽅法是明确地写明授予何种涉及实体权利的处分权限。

对于后⼀类权利,由于不涉及被代理⼈实体权利的处分权限,因此⽆须被代理⼈的特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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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诉讼代理人
==信息中心==
【答疑解惑专栏】
疑问1:诉讼代理与民事代理有什么区别?
解答:诉讼代理与民事代理是存在于不同领域的制度,虽然两者的基本制度功能都是为实现主体的权利提供保障,但两者存在重大区别:
民事代理民事诉讼代理
1、实施的领域不同在民事领域发生在诉讼领域发生
2、内容不同实施民事行为实施民事诉讼行为
3、法律后果不同产生实体法上的法律效果产生程序法上的法律效果
疑问2:法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是什么地位?
解答:法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仍是处于代理人的地位。

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诉讼代理人代理的对象是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人,虽然法定代理人可以实施当事人的一切诉讼权利,但是,法定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当事人的名义实施诉讼行为,代理的后果也由当事人承担。

所以,法定诉讼代理人只能是代理人的诉讼地位,而不是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疑问3: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否可以转委托?
解答: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转委托的问题作出规定。

从理论上分析,在民事诉讼领域转委托是不成立的,理由有二:一是代理人参加诉讼必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是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依据;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原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实施诉讼行为应当向人民法院为之,在遇到紧急情况,可以要求人民法院顺延期间或期日,所以也没有必要转委托。

疑问4:在诉讼中委托人死亡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否消灭?
解答:在诉讼中委托人死亡后,委托诉讼代理权是否消灭的问题,在理论上存在争议。

一般情况下,委托人死亡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并不必然消灭。

这一论点主要是出于对维护委托人及其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合法权益的考虑,代理权是否消灭应当取决于权利承受人的态度,权利承受人不作撤销表示的,代理权应当继续有效。

疑问5: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是否可以不出庭。

解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无论其对代理人的授权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当事人都可以出庭参加诉讼,也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但对于离婚案件,考虑其特殊性,当事人即使对代理人进行了特别授权,也必须出庭参加诉讼。

如果离婚当事人确有充分的理由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疑问6:当事人委托两名诉讼代理人的,其代理行为如何协调?
解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委托1至2名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对两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可能会存在不同。

当两名代理人同时都可以实施某一诉讼权利时,则会产生如何协调的问题。

如果两者的代理行为及效果一致,则不存在争议。

当两者的行为矛盾时,则取决于当事人的态度。

【同步测试与参考答案】
同步测试:
1.名词解释
(1)民事诉讼代理人。

(2)法定诉讼代理人。

(3)委托诉讼代理人。

(4)一般授权。

(5)特别授权。

2.单项选择题
(1)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诉讼。

~2人~3人~4人~5人
(2)当事委托诉讼代理人后,()。

A.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
B.必须出庭
C.经法庭许可可以出庭
D.经法庭许可可以不出庭
(3)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A.一般代理权限
B.特别代理权限
C.与当事人的权利完全相同
D.以上说法都不对
(4)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那么代理人()。

A.可以申请调解
B.可以提起上诉
C.可以提供证据
D.可以反诉
(5)当事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权限为“全权代理”,那么代理人可以实施的权利有()。

A.与对方当事人和解
B.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辩论
C.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D.放弃诉讼请求
3.多项选择题
(1)在民事诉讼中,代理的种类包括()。

A.法定代理
B.指定代理
C.委托代理
D.转委托代理
(2)以下诉讼权利需要当事人的特别授权代理人才能实施的有()。

A.反诉的权利
B.提起上诉的权利
C.申请调解的权利
D.进行辩论的权利
(3)以下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

A.原告
B.诉讼代表人
C.法定诉讼代理人
D.委托诉讼代理人
(4)以下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的有()。

A.律师
B.一般的公民
C.外国律师
D.当事人的近亲属
(5)法定诉讼代理人代理权消灭的原因有()
A.被代理人取得诉讼行为能力
B.法定诉讼代理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C.法定诉讼代理人辞去代理职务
D.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因收养关系解除
(6)委托诉讼代理权消灭的原因包括()。

A.诉讼结束
B.委托人解除委托或受托人辞去委托
C.代理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D.代理人死亡
4.简答题
(1)简答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特点。

(2)简答法定诉讼代理人的特点。

5.论述题
试述民事诉讼代理人的特点
参考答案:
1.名词解释
(1)见教材第128页。

(2)见教材第130页。

(3)见教材第132页。

(4)见教材第135页。

(5)见教材第135页。

2.单项选择题
(1)A(2)A(3)C(4)C(5)B
3.多项选择题
(1)AC(2)ABC(3)ABC(4)ABD(5)ABD(6)ABCD
4.简答题(答题要点)
(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特点:
①代理权产生的根据是基于委托人的授权;
②代理的对象包括有诉讼行为能力和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③代理权限受委托人意志的支配。

(2)法定诉讼代理人的特点:
①代理权产生的根据是基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的监护关系;
②代理的对象是不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③代理人的范围限定。

5.论述题(答题要点)
诉讼代理人的特点:
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一定的代理权限内为当事人的利益、代理当事人实施诉讼行为的人。

具有以下特点:
(1)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实施诉讼行为;
(2)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3)在一定的诉讼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
(4)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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