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防护与交付管理规定》B1-20170815
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前言现今,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产品越来越多地走进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产品。
同时,产品多样化、个性化,也加大了产品的安全风险。
因此,为保障顾客的安全,本公司特制定本《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一、产品设计阶段在产品设计阶段,应当考虑到产品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1.1 设计合理性产品的设计应当符合市场需求,并且符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设计的产品应当遵从易操作、易维护、兼容多种技术等原则。
1.2 设计合法性公司的设计师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产品质量法》、《物品安全法》等。
如果涉及到知识产权,就应当获取相关机构的授权。
1.3 设计安全性1.3.1 易造成人员伤亡的产品,公司应当对其实行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设计师应当在设计中加入安全防护措施。
1.3.2 易泄露个人隐私的产品,在设计中应当加入相应的隐私保护和安全防护措施。
1.3.3 易引起电器火灾、电器短路等安全事故的产品,要在设计中加入电器安全措施,并通过必要的实验验证其产品电路的安全性。
二、生产阶段在生产过程中,产品的安全是公司、每个员工的共同责任。
2.1 流水线作业安全规范公司生产流水线规范,应当建立安全作业管控系统,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其中的安全管理,并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
2.2 员工安全教育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2.3 生产设备规范公司应当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保障其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三、出厂阶段产品的出厂阶段,需要进行检测和质量控制。
3.1 检测和质量控制公司应当对产品进行检测和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应当针对产品的特性,确保安全性和质量。
3.2 防伪措施公司应当加入相应的防伪措施,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四、售后阶段在售后阶段,为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公司应当建立售后服务中心,聘用有关专业人员为顾客提供跟踪服务,全力保障顾客的安全和权益。
产品防护、运输和交付管理制度

产品防护、运输和交付管理制度
本企业为食品企业,遵照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规定了企业生产成品、半成品以及生产加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的要求。
规定了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二、本制度在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原材料库、原料库成品库及交付客户的运输过程等各环节适用。
三、规程
1、勾调、洗瓶车间、灌装车间、包装车间、原料库、成品库除执行《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车间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
防止对成品、半成品的污染。
由各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严肃惩处。
2、生产车间、成品库、包装车间不得使用非食品级的包装容器、管道等器物,防止造成污染。
3、生产车间不得使用铁制器物设备,水管件不得使用铁制品。
4、包装车间、成品库及运输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产品安全,在搬运,贮存过程中,轻拿轻放,对野蛮搬动、装卸的,要进行处罚。
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进行赔偿。
5、包装车间成品库防止太阳直射存放产品要离地离墙,防水防潮。
6、包装车间、成品库存放产品的码放高度不得超过七层。
7、产品运输中要注意防火、防雷。
防止爆晒。
8、产品运输过程中,要注意不能倒置,要采取防雨、防晒、防潮等措施。
要注明产品为易碎品。
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规定旨在规范企业产品的安全防护管理,保障客户权益,确保产品在生产、运输、销售等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稳定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适用于全部员工和相关合作伙伴。
第三条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责任企业管理层对产品安全防护负有最终责任,各职能部门、岗位及员工应依照本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产品安全防护体系第四条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企业应确立完善的产品安全防护管理体系,包含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安全目标、安全制度等,以及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安全责任制度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和权限,并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在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全过程中,企业应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关键环节和孱弱环节,并采取相应的防备措施。
第七条安全监控与检测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与检测机制,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对生产环节、原材料子、产品等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测,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
第三章产品生产安全管理第八条生产过程掌控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掌控制度,包含工艺流程、生产操作规范、设备维护保养等,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稳定性。
第九条产品质量检测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检测机制,对每个生产批次进行抽样检测,并建立相应的质量档案。
不合格产品应及时处理,追踪原因并采取矫正措施。
第十条原材料子供应管理企业应建立原材料子供应管理制度,与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并对原材料子进行安全检测,确保供应的原材料子符合产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企业应对生产所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产品运输安全管理第十二条运输过程掌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运输管理制度,明确运输环节的责任和要求,包含运输装载、包装标识、运输工具选择等方面的安全措施。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1.目的在产品的整个形成和最终完成交付过程中,规范防护标识、搬运、贮存、包装、保护、污染控制和交付等活动,以防止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外购和外协产品、在制品、半成品和成品。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物资流转的搬运,负责产品的包装工作。
3.2仓库负责库存物资的贮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物资入库和出库的搬运。
3.3营销部负责产品的交付。
3.4产品研发部负责包装设计。
3.5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写必要的搬运、包装作业指导书。
3.6质量部负责入库物资的验收检查及贮存过程中出现问题物资的复查工作。
3.7各部门做好所属区域内物品的保护。
4.工作程序4.1包装要求。
4.1.1产品研发部应根据产品的特点以及环保、安全的要求制定产品的包装规范并对包装进行设计。
设计包装时应考虑在包装物上设立必要的防护标识,如小心轻放、请勿倒置、堆码、易损、防淋、防压等防护性标识。
4.1.2包装材料入库前由质量部IQC质检员验收。
4.1.3生产部按包装作业指导书、工序卡的要求进行包装、装箱作业并做好适当标识。
质量部对包装的质量进行检查。
4.2污染控制、搬运要求。
4.2.1编制必要的污染控制、搬运作业指导书。
4.2.2使用与产品特性相适应的容器和搬运工具,防止产品损坏、被污染或变质。
4.2.3作业人员按《污染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个人卫生以及工作环境的维护。
4.2.4防止超高搬运,以免物品坠落砸伤员工。
4.2.5搬运天那水等化学品,要防止意外倾倒、泄漏,以免污染环境、伤害员工。
4.2.6搬运中,注意保护产品标识,防止丢掉或被擦掉。
4.2.7对搬运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熟悉搬运要求。
机动叉车、吊车操作者,需持证上岗。
4.3贮存、与保护。
4.3.1贮存环境。
仓库环境要求通风、干燥、明亮、清洁、通畅。
仓库区严禁烟火,配置适量的消防器材。
4.3.2验收入库1)入库产品必须检验合格,产品包装容器/产品标识卡上应有检验印章或标签。
产品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流程图)

产品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IATF16949-2016/ISO9001-2015)1.0目的为确保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在包装、搬运、储存和交付等环节均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充分保证产品质量。
2.0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体系覆盖的所有产品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交付全过程的运输、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及交付等环节。
3.0术语和定义3.1 产品防护:是指对产品在整个包装、搬运、贮存、交付等各环节的保护。
3.2 产品交付:包括从成品出库到运输至顾客指定地点全过程。
4.0作业流程责任 部门业务流程要点描述及记录工程部 销售部 物控部4.1 包装、防护设计4.1.1设计产品的内外包装及外包装标识,如果顾客有包装要求时,必须按顾客的要求进行设计并由顾客确认。
4.1.2 向工程部提交顾客搬运、包装、贮存、防护要求。
4.1.3 确认并批准包装、防护设计。
物控部 生产部 销售部4.2 包装4.2.1 要求供方提供原材料特殊要求,适宜包装。
4.2.2 产品的包装。
4.2.3 包装要求:a 、按《包装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包装。
b 、包装场地要干燥、清洁,保持包装外观整洁、完好,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包装材料应予以剔除并报告上级管理人员。
物控部4.3入库包装/防护设计实施产品包装生产部 销售部 质管部4.3.1 保管好尚未检测的外协件及供方尚未检测的原材料置于待检区,挂待检标识牌,标明型号规格、颜色、批号、数量。
4.3.2 进仓物品由仓库报质管部检测。
4.3.3 按要求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
4.3.4 凭检测单现场清点验收入库。
4.3.5 检测结果不合格置于不合格品区,挂标识牌并报相关部门评审,由相关部门根据评审方案处置。
4.3.6 供方原材料入库、出库、贮存过程搬运。
4.3.7 生产过程中原料、半成品、成品搬运。
物控部 生产部 销售部4.3.8 搬运要求:a.采用合适的搬运方式,防止因震动、撞击,而使产品包装或运载设备损坏,并对搬运工具进行良好的维护;b.搬运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抛掷、踩踏等不文明装卸;c.必须保护好产品的外包装、标识,不得损坏、污染、遗失标识。
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品安全防护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进口、销售和使用的各类产品。
第三条产品安全防护工作应按照预防、监督、控制、处置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产品安全防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产品安全防护工作的协调机制。
第二章产品安全防护管理措施第五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产品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全部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产品生产过程的监控,确保产品生产过程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并记录相关数据。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安全检测机制,对产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测,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能。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召回机制,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进行召回,并及时通知用户。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安全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条企业应当积极推动技术创新,提升产品的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对产品安全问题的投诉。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产品安全防护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产品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存在严重安全风险的产品进行下架或召回。
第十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产品安全标准的研究,及时修订和公布相关标准,提升产品的安全性能。
第十五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产品安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十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产品安全信息的发布,提醒消费者注意产品的安全风险。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企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相关部门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责令改正,限期整改;(二)罚款;(三)暂停或者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四)吊销产品合格证书;(五)收回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的产品;(六)停产停业整顿;(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产品安全是保障消费者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方面,因此,对于每个企业而言,加强产品安全防护管理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是针对国内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这些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产品安全检测标准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其生产出的产品进行安全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作为生产和销售的重要依据。
同时,也应在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在生产中的合格性。
2. 产品信息公开企业应向消费者提供详实、准确、真实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的生产日期、品牌、型号、性能参数等。
同时,也应将产品的安全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告知消费者,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意外损害。
3. 产品召回管理如果发现存在产品缺陷或安全隐患,企业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产品召回,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 售后服务企业应严格执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设施和体系,主动为消费者提供产品使用维护和保养的服务支持,保证产品在使用中的质量和安全。
5. 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如果发现企业存在欺诈、假冒或违规销售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有权采取一系列法律措施进行处罚。
对于企业而言,加强产品安全防护管理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只有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企业才能在市场上赢得可持续性的发展和美誉度。
同时,也只有在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标准下,企业才能更好地防范经营风险,降低产品质量投诉和售后维权成本,实现品牌名誉的保障和提升。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1. 制定目的为规范产品防护作业以利生产作业顺畅,防止采购产品、在制品、成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确保产品品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品生产与交付全过程中采购产品、在制品、成品等的防护作业。
3. 定义3.1 产品防护:为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而采取的保护。
3.2采购产品:钢板、型材、嵌件、塑粉、焊丝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其他物资。
3.4 在制品:生产过程中的成品及半成品。
3.5 最终产品:完工交付前的成品。
4. 权责部门4.1 生产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4.2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3 公司各部门严格遵守本规定。
4.4 质量部负责对本规定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管理规定5.1 原材料流转和防护管理规定4.14.1.1流转和防护时机1) 原时。
2) 产品订单增加,模具产能不足时。
3) 旧模具寿命期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时。
4) 其他原因必须增加新模具时。
4.1.2开模申请单位1) 新产品开发时,由开发部申请开模。
2) 其他状况,由使用单位申请开模。
4.1.3开模申请流程1) 申请单位提出开模申请书,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准予后续作业。
2) 技术部提供模具图纸或制品图纸,会生产部、质量部检讨后,确定开模方案。
3) 模具外购由技术部联络厂商提供开模方案及报价。
4) 技术部应将报价、议价结果呈总经理核示。
5) 经总经理核示后,技术部与厂商签订开模协议书。
6) 协议书应明确规定双方责任,尤其要明确模具材质、表面处理、模具结构、模具规格、模具数量、交货日期、验收标准、不合格处理等事项。
4.2 模具验收1) 技术部负责模具材质、表面处理、结构、体积、交货日期等事项之验收;技术部负责验收新产品所用模具之生产制品的尺寸、结构。
2) 生产部负责模具结构、作业性之验收。
3) 质量部负责模具及制品结构、尺寸、外观、装配性能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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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履历
修订版次修订内容修订时间A1 新版发行2013/11/12 A2 根据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变更部门名称2016/06/15 B1 整版修订2017/03/15
批准记录
〔物流主管〕拟制/日期〔物控部经理〕
审核/日期
〔物控部分管领导〕
批准/日期
1.0 目的
为了对公司的产品从制造过程至交付到顾客过程中的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过程的管理。
3.0 定义
3.1中储:指我司产品交到我司指定第三方仓库,并由第三方进行仓储、配送管理的作业方式。
4.0 职责
4.1研发中心负责编制产品搬运、存储、包装、防护和交付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4.2工程部负责产品搬运、存储、包装、防护和交付作业指导书的制订。
4.3物控部负责按照产品搬运、存储、防护和交付作业指导书作业,并对运输过程的产品防护质量进行监视。
4.4品质部负责监督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4.5生产部负责按照包装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包装,并选择合适的工具搬运产品及物料。
4.6其他部门负责其部门所在责任区域内的物料及产品防护。
5.0 规定
5.1搬运
5.1.1物控部根据工程部编制的搬运防护作业指导书作业,以保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在生产线和库房不会因搬运方式不当而导致其变形、损坏。
5.1.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规定的搬运方法进行搬运,确保过程中人身安全和物资安全。
5.1.3搬运过程中要保护好各种标识,防止丢失、损坏、错漏。
5.1.4若搬运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向物流主管和品质主管报告,并积极配合解决问题。
5.1.5操作人员定期对搬运工具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搬运安全高效。
5.2 储存
5.2.1经IQC判定为合格的物料,将随同IQC签署的CJAE-QP09-R001《来料报检单》一同交于库房入库,具体按照CJAE-QP091《来料检验控制程序》执行。
库房有责任保证入库物料的储存质量,只有合格的物料才能供生产使用。
5.2.2只有经品质部判定为合格的成品才能入成品仓库储存。
5.2.3所有入库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分区,标识清晰;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米。
5.2.4物料及产品均有规定储存期限,库房人员应定期对库存物料进行检查。
若超过储存期限,应重新提请IQC或者OQC检验,具体按照CJAE-WI9003《仓库环境及储存期限管理规定》执行。
5.2.5库房进行物料及产品发放时,应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具体按CJAE-WI9002《仓库先进先出管理规定》执行。
5.3 包装
5.3.1研发中心根据产品的特点及顾客的要求对包装进行设计。
设计包装时应考虑在包装物上设立必要的防护标识,如小心轻放,堆码层数、易损、防淋、防压、保质期限、数量等防护标识。
若客户有特殊要求,需要将其转化为内部要求执行。
5.3.2 生产部按照工程部提供的包装作业指导书执行包装。
5.3.3 包装完成后,品质部负责监督包装执行情况。
5.4防护
5.4.1生产和物流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物料和成品提供适当的防护措施,以保证产品形成过程至交付到顾客之前不被破坏。
5.4.2所有进入库房的物料均不能直接摆放在地上,应摆放在卡板或者货架上,以免物料受潮。
5.4.3物料在库房摆放时应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控制高度”,以免受压变形。
5.4.4对于危险化学品保管必须遵守“三远离、一严禁”的原则,即“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混合摆放”。
5.4.5包装后的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处,避免雨淋曝晒和污染。
5.4.6特殊物料在仓储期间要特殊保管,对贵重物料要严加保管,必要时上锁,容易变质的物料在仓储期间,要采取适当防护措施以防止其变质。
5.5 交付
5.5.1成品出库时,物控部根据销售订单安排产品交付,同时通知品质部进行出货前检验,检验合格后发货。
5.5.2物控部办理出库手续,成品出库单的正本由库房保存,财务部、市场部各保留一份成品出库
单副本。
5.5.3市场部凭借成品出库单及送货单作为与财务对账的依据。
5.5.4财务部依据客户的付款日期向客户追款。
5.6运输
5.6.1物控部根据客户要求按时、按量、按指定地点配送货物。
交付过程中原则上市内准时配送制使用厢式车,当定单突增引起厢式车不能满足时,必须加盖防雨用具,确保产品不被淋湿;市外根据交付紧急程度和物流运输周期采取航空或陆运方式进行发货。
5.6.2物流公司的选定
5.6.2.1物控部通过从各家物流公司的运输实力、价格、保障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筛选,然后通过财务部进行核价,最终选定满足我司要求的物流公司并签订《物流运输协议》。
5.6.3物流公司的管理
5.6.3.1物流公司按照签订的《物流运输协议》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若有因物流运输过程造成的任何问题,物控部按照《物流运输协议》对物流公司做出相应的处理。
5.6.3.2主机厂(客户)对我司临时的变更或要求,物控部需及时传达到物流公司,并宣贯到位。
5.6.3.3物控部对已经签订协议的物流公司需进行定期评定。
定期评价分为月度评价和年度评价。
5.6.4物流公司月度评价
5.6.4.1物控部通过主机厂对我司交付质量(及时性、准时性、服务质量等)反馈情况,对物流公司进行月度考评。
5.6.4.2每月考评排名倒数第一的物流公司需进行整改。
5.6.4.3连续三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物流公司,物控部应根据情况启动第二物流公司寻源工作。
5.6.5物流公司年度考评
5.6.5.1物控部根据CJAE-WI9005-R001《第三方中储物流公司定期评价表》对物流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评,考评时间为每年12月25-30日。
5.6.5.2物流公司年度考评成绩为全年月度考评的平均值,考评结果由物控部传递给物流公司。
5.6.5.3对年度考评结果最差的物流公司进行淘汰,并按5.6.2重新选定新的物流公司。
5.7中储
5.7.1中储公司的选定
5.7.1.1若为主机厂(客户)指定的中储,则按客户要求,我司与指定的中储签订《第三方仓储物流协议》,中储公司涉及我司产品的所有作业活动必须满足我司要求。
5.7.1.2若客户未指定中储,则物控部从各大主机厂推荐的中储公司中,根据各家中储公司的配送及时性、价格、服务质量等各方面进行筛选,然后通过财务部进行核价,最终选定满足我司要求的中储公司并签订《第三方仓储物流协议》。
5.7.2中储公司的管理
5.7.2.1当货物抵达我司指定中储后,中储公司负责货物接收、仓储管理、按照订单配送等作业。
5.7.2.2中储公司按照签订的《第三方仓储物流协议》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若有因中储公司配送过程造成的任何问题,物控部按照《第三方仓储物流协议》》对物流公司做出相应的处理。
5.7.2.3物控部定期对中储公司进行现场评价,并对不符合项要求限期整改或另选中储公司。
5.7.3中储公司的考评
5.7.3.1物控部通过主机厂对我司交付质量(及时性、准时性、服务质量等)以及《第三方仓储物流协议》履行情况,按照CJAE-WI9005-R001《第三方中储物流公司定期评价表》对中储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评。
5.7.3.2对年度考评结果最差的中储公司进行淘汰,并按5.7.1重新选定新的中储公司。
6.0流程图
无
7.0参考文件
7.1 CJAE-QP09《来料检验控制程序》
7.2 CJAE-WI9003《仓库环境及储存期限管理规定》
7.3 CJAE-WI9002《仓库先进先出管理规定》
8.0 使用表单
8.1 CJAE-QP09-R001《来料报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