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的廉政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一生清廉为政的董必武

2018年第8期董必武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但他从来没有摆过老资格,相反,他每时每刻都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显示了一位革命长者儒雅而自我要求极严的道德约束力。
吃饭穿衣戴帽非小事1937年国共第二次合作后,董必武到八路军驻武汉办事处做党的统战工作。
董必武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同社会各界打交道,要找各民主党派的领导人谈话、做工作,有时还要与外国使者、记者谈话,按理应该穿戴得像样些。
当时,比较好的礼帽要10元一顶,但董必武特意吩咐工作人员,只能买一顶3元钱的礼帽,一双最普通的皮鞋。
当然,这也只是装装样子,迎送客人时穿戴一下而已。
工作人员不理解,对董必武说,社会上有名望的绅士穿的是丝绸马褂,一般的中等知识分子也要戴好一点的礼帽,共产党人又不比国民党人低贱,为什么不能买好一点的呢?董必武严肃地说:“我们共产党人是要革命的,是为广大劳动人民谋幸福的,没有理由为自己讲阔气讲排场,更没有必要去同国民党比这比那。
要比就要比革命,比谁真正为亿万中国人民谋利益,比谁能得到中国劳苦大众的拥护。
吃饭穿衣戴帽非小事,我们出来每花一分钱,都要想到党中央、毛主席和根据地人民的艰苦生活,想到敌占区人民群众逃荒要饭的情景。
因为工作需要,我们只要扮演一个舞台绅士就行了,应付应付就行了,下台后谁还穿它呀!买好的长袍马褂、礼帽、皮鞋,不是太浪费了吗?”1937年9月下旬,董必武坐船从武汉到南京与国民党谈判。
那时,从汉口坐客轮去南京,旅途漫漫,耗时甚长。
在船上,董必武只肯坐普通舱,吃饭时从不要炒菜,只吃一人一份的普通饭菜。
董必武对随行的工作人员说,这已经很好了,很奢侈了。
目前根据地人民的生活太艰苦了,党中央领导人还每天吃着黑豆、小米饭。
这种黑豆硬得很,要先用小铁锤打碎后才能煮着吃。
我们每花一分钱,都要想着党中央,想着根据地的人民群众。
董必武克己奉公,却宽以待人。
八路军驻武汉办事处的炊事员小陈一天因着凉而感冒发烧,董必武知道后,放下手中的工作,专门到他的宿舍去看望,并关切地问工作人员:“给小陈看病了吗?吃药了吗?要做点挂面辣椒汤发发汗。
董必武的廉政思想对防治“习惯性腐败”的启示

董必武的廉政思想对防治“习惯性腐败”的启示作者:陈中波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11年第04期【摘要】董必武一生一直以清廉束己,从不以功臣自居,给我们树立了清廉的榜样。
我们每位干部都要向他学习,始终保持对贪污腐化思想的高度警戒,在金钱的收买面前能义正辞严的拒绝,在工作中能对自己及周边的同志约法三章,在位高权重时不以“官老爷”“自居;将清廉养成习惯,做到“出淤泥而不染”,为我们现在的领导干部做出表率。
【关键词】董必武;廉政思想;习惯性腐败;廉政建设;启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贫富差距日益扩大,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官员的贪污腐化就最容易刺激人们最敏感的神经,引起人们的强烈不满,使党在人民心目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形象受损,导致人们心理失衡的加剧,影响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为此,我们有必要认真学习董必武的廉政思想及廉洁从政行为,加强对“习惯性腐败”的预防工作。
一、董必武勤俭从政、以身为范的服务理念对防治“习惯性腐败”的启示董老一生都以“民生在勤,勤则不匮;性习于俭,俭以养廉”自勉。
董老自幼受“诗书继世,朴诚传家”家训的熏陶,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不计个人得失,在生活上朴素自立,不求物质享受,奉行勤俭从政、廉洁为官。
董老的这句座右铭,是对董老自己为官之道的真实写照,也是对养成良好的为官习性来防腐拒变的一种警示。
当今社会的腐败部分根源在于一种习惯,一种对有权就有钱的思维模式的习惯,一种对物质享受追求的习惯。
在经济社会急速发展的今天,诱惑无处不在,而对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用权来交易钱的“糖衣炮弹”是无时不在。
如果在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诱惑下,他们把持不住自己的立场,丧失了自己的党性,忘却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宗旨,迷恋上了物质享受,就会逐渐把公款吃喝看做理所当然的事,把迎来送往看做避之不去的应酬,把以权谋私看做正常的人情世故,慢慢的从物质上的享受演化到精神上的沉沦,堕入“习惯性腐败”的深渊。
董必武法制教育思想对我国依法治国的现实指导意

董必武法制思想对我国依法治国的现实指导意义摘要:董必武同志是新中国大力提倡法制建设的第一人,是我国法制建设的第一人,董必武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是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法学家。
他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建人之一,同时也是共产党内坚决主张实行民主法制的第一人,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当时无愧的奠基人。
董老主张依法办事、法制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和法制建设要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些法治思想至今仍闪烁着熠熠光辉。
而与此同时,他还看到了加强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法制教育的目的,创建了多层次、多途径的法学教育体系,在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今天,他的法制教育思想仍有着很深的指导意义。
一、董必武法制教育思想的产生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司法系统百废待兴,从旧社会向新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各种错误的思想倾向有泛滥的趋势,法制建设面临着很多的问题。
董必武以战略家的眼光和灵敏,发现了这些问题,其中包括:首先,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意识在新中国成立后有大大提高,能够积极参加党领导的各种治运动,“但法律有它本身的范畴,不能说党把群众的政治意识提高了,就等于把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1。
董必武指出,“在过去,人民对旧的统治者的反动法律是仇视的和不信任的,这种心理继续到革命胜利之后那就是一种很不好的现象……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对我们政权的巩固是起到了很大的作听哦用,但也有副作用,因为群众运动是不完全依靠法律的,甚至对他们自己创造的表现自己意志的法律有时也不大尊重”2。
其次,旧的司法机器没有彻底破除,司法干部的一些旧思想没有完全转变。
“不少司法干部存在着浓厚的旧法观念,实际上就是剥削、压迫人民的反动统治阶级的法律观点,有些司法干部立场不稳,受到反动法制观点的侵蚀,不能分清敌我,模糊了新旧法律的界限”3,“有些干部不能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认为在政法领域做不出显著成绩,不被人家重视”4。
再次,政法机关人才缺口很大,但是受过系统法学教育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足。
董必武清廉一生

董必武清廉一生作者:来源:《西部大开发》2013年第08期王观澜,延安时期曾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委副书记,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农业部书记,农村工作副部长。
他曾在回忆董必武时总结说:“董老的品德,董老的学问,他追求真理的态度,他革命到底的热忱,他艰苦朴素的作风等等,都值得我们学习,更值得青年一代学习。
”在中央苏区,董必武是最高法院院长,但他的生活与红军战士和一般干部同样艰苦,没有任何特殊。
那时为了节省粮食,干部都是吃“包子饭”,即在蒸饭前把每个人的口粮定量装在一个小蒲草包里,煮熟后每人发一包。
董老和毛泽东、林伯渠、谢觉哉、何叔衡等每人都是一包,没有哪个多占。
长征到陕北后,董老任中央党校校长。
他同一般工作人员一样,吃煮黄豆、黑豆,小米饭,喝白菜萝卜汤。
公家每月发给董老5元钱,他还节省出一部分交党费。
在兼任抗大二期四大队政委时,他工作十分繁重,但生活上仍然非常艰苦朴素。
大部队有3间房,他和时任中华苏维埃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作战局长聂鹤亭各住一间,警卫员住一间。
他室内只有一张木桌、两条板凳、煤油灯和笔砚等物,炕上是随身铺盖,替换的衣服装在布袋内,睡觉时当枕头用。
后来,分给董老一匹马,但他坚持不用,交给大队驮运粮食。
1937年9月,国共两党实现了合作抗日,董老以中共中央代表身份由警卫员邱南章陪同赴武汉。
为了不暴露身份,到西安以后必须换装,要打扮成国民党统治区绅士模样。
所谓绅士模样,即身穿长袍马褂,头戴礼帽。
而长袍马褂的质量和样式是多种多样的,有丝绸的,也有普通布料的。
礼帽也分等次,上等的10元钱一顶,下等的3元钱一顶。
当时,有名望的绅士都身穿丝绸长袍马褂,头戴上等礼帽。
邱南章想,董老是党的元老,过去在武汉是政界显赫人物,这次代表党中央出来要同国民党政界的高层人物打交道,还免不了要同外国人交往,穿戴总得像个样子。
他把这个想法说给了董老。
董老听后坚决不同意,告诉警卫员只买一顶3元钱的礼帽、一双普通皮鞋,一身普通布料长袍马褂。
董必武法制思想研究

董必武法制思想研究董必武法制思想研究一、引言董必武是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重要领导人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
他对中国法制建设有着独特的思考和贡献。
本文将对董必武的法制思想进行深入研究,旨在更好地理解和继承他的思想成果。
二、董必武的法制思想的形成背景董必武生于湖南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从小接受过良好的教育。
当时的中国正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法治观念并未得到广泛普及。
董必武曾亲身经历了社会的动荡和个人的痛苦,这使得他对法制建设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强烈的使命感。
三、董必武的法制思想的核心观点1.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础。
董必武认为,法律是约束社会行为的基础,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重要工具。
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制体系,才能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
他主张加强对法律的学习和普及,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2. 法律应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董必武是工人阶级的代表,他深知劳动者长期以来受到剥削和压迫的痛苦。
因此,他主张通过法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正的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他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工人权益的法律措施,并积极推动其落实。
3. 法律应该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董必武强调法律的权威源于人民,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他主张要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能够自觉地依法行事,并通过参与社会管理、监督等方式来推动法治的发展。
四、董必武的法制思想在新中国的实践董必武的法制思想在新中国成立后得到了广泛的实践和推广。
他积极参与了制定和修改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劳动法、土地法等,为建设法治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
他还在推动全国人民参与法制建设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使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五、董必武的法制思想的现实意义董必武的法制思想对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首先,我们应该深入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治素养。
五四运动时期董必武对党成立的贡献及当代启示

五四运动时期董必武对党成立的贡献及当代启示董必武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是中国最早的共产主义者之一。
他的一生,是同中国共产党的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生。
五四运动时期,年轻的董必武就为湖北地区做出了巨大贡献,他创建了武汉中学和武汉共产主义小组并参加中共一大,不僅为党的建立培养了革命人才,更使湖北地区声名远播,扩大了武汉在中国的影响力。
标签:五四运动;董必武;党五四运动时期,董必武为党的革命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思想上、组织上和人才上的基础,促进了湖北乃至全国革命形势的蓬勃发展,为党的建立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今天我们回顾五四运动时期董必武的贡献,有利于我们对早年的董必武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也能为当今党的建设提供指导。
一、董必武革命思想的转变武汉是我国中部地区的交通枢纽,受天然地理优势的影响,经济发展较为迅速,为先进思想的传播提供了便利。
《天津条约》的签订使武汉租界林立,武汉人民同帝国主义列强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幼年的董必武深受武汉人民反抗精神的熏陶,立下奋发报国的志向。
1893年震惊世人的“麻城宋埠教案”使董必武意识到清政府的无能,也坚定了他寻求救国之路的信念。
董必武作为一个从旧社会走出来的秀才,却有着反抗和创新精神。
面对国家四分五裂,人民处于水深火热的境况,他开始寻求变革之路。
面对着处于灾难深重的民情和同盟会资产阶级思想在中华大地的传播,年轻的董必武意识到推翻封建帝制的重要性,25岁的他加入了中国同盟会,而后参加了辛亥革命,开始了争取人民解放、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
虽然这些斗争并没有改变当时的国家状况,但却为他思想的转变提供了条件。
在日本留学时董必武曾通过各种渠道接触马克思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思想,但当时并未对他产生巨大的影响。
十月革命的胜利开启了新的世界革命的时代,促进了先进思想的传播。
在先进思潮的引领下,中国的有志青年开始深入了解马克思主义,努力将马克思主义与工人运动结合起来发动人民群众进行革命,这使得董必武在思想上对马克思主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革命道路的选择上有了方向。
董必武清廉为政

2019年第10期示,一定尽快做好恢复交通这一重要工作。
刘少奇指示说,这里也算是先解放的城市和地区,希望河北省委很好地总结一下党组织在城市中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的经验。
他说,这方面的经验,对新解放的城市和地区来说,是很需要的。
周恩来指示河北省委要向资本家和保定地区上层的各界人士多多宣传中央公布的城市政策。
对资本家要保护,要帮助他们恢复和发展生产,使民族资产阶级和我们长期合作,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为建设我们伟大祖国做出贡献。
朱德最后说,保定是河北的省会,是北平南大门的重镇,保定建设好了,将来对支援北平这个大城市,一定是贡献很大的。
朱德强调说,刚解放的城市,要教育干部和群众提高警惕,防止敌人进行破坏和捣乱。
汇报会一直进行到下午3时多。
这时,河北省负责保卫的人员来请示林铁说,街上有人认出了毛主席和朱总司令,中央首长出发之前,是不是要停止一切行人通行、要净街?周恩来立即说,安全工作要布置好,要保卫毛主席和中央同志的安全。
但不要净街,不要限制群众的自由,更不能影响商店开门营业,主要的是要把街上的交通秩序搞好。
又谈了一阵子后,周恩来对毛泽东说:“该出发了,行动吧!”毛泽东说:“好,行动!”汽车出了保定后,道路坑坑洼洼,高低不平,不过总算比头一天的土路好走一些了。
当汽车来到大沙河桥头时,这座桥已在战争中被破坏了。
这是一座木架结构的桥梁,不少木头也没有了,桥面上都是大大小小的窟窿。
毛泽东对周恩来说:“恩来,这桥看来是不好通过呀。
”周恩来说:“想想办法。
”最后按司机的办法,车上的人下来,东西也拿下来,开空车过桥,这样才得以开过桥去。
车开过桥后,人才搬着东西走过桥去。
当天下午来到河北省涿县。
到城门口时,持枪哨兵挡住了汽车不让进城。
卫士长阎长林忙下车向哨兵解释说:“这是首长的汽车,有紧急任务,请你们不要挡车。
”哨兵说:“那也不行,没有我们领导的命令,不管你是谁,就是毛主席来了也不行。
我们要执行命令!”然后一个哨兵进城找他们的领导去了。
论董必武依法办事思想及现实意义

我 们必 须 严格 的执行 ,绝对 不 允许 任何 组 织 或个
人有 超越 宪法 和法 律 的特权 。 法 律 面前人 人平 等 ,
必 武 法学 思想 基础 上创 新 和发 展 起来 的 。这 些 思 想 论 述进 一 步 指 明 了建 设 法 治 国家必 须 坚持 的正 确 方 向 ,大大 丰富 了我 国社会 主义法 治理论 体 系 。
础 。首 先 要立 法 ,才 能谈 执 法 。加 快推 进 立 法工
收 稿 日期 :2 0 1 4 — 1 2 — 1 5
作者简 介 :周沽 ( 1 9 9 O 一 ),女,内蒙古赤峰人 ,硕士研究生 ;刘煜 ( 1 9 6 4 一 ),女 ,山东蓬莱人 , 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
总 第1 6 8 期
民族伟 大复兴的 中国梦提供 了重要的现 实指导意 义。 关键 词 :董必武 ;依 法办事;依 法治国
中 图 分类 号 :D 9 0 1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2 0 9 5 —4 7 3 5( 2 0 1 5 ) 0 2—0 0 7 6—0 4
董 必武 同 志是 伟 大 的马 克思 主 义者 ,是 中 国 共 产 党 的创 始 人之 一 ,是 我 国社 会 主义 法制 建 设 的奠 基人 。他 积 极探 索 马 克思 主 义 的一 般原 理 同 我 国法 制建 设相 结 合 的具 体 方法 ,深人研 究 社 会
律 至高 无 上 的权 威 ,使人 们 发 自内心 的接 受 和信
出来的。他强调 “ 依法办事 ,是我们进一步加强
人 民民主法 制 的 中心 环节 ” 。【 1 ] ( 4 8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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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的廉政思想及其当代启示作者:李雅丽来源:《廉政文化研究》2017年第06期摘要:董必武的廉政思想是他在长期领导党和国家建设的实践中,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廉政思想与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并吸收借鉴中国传统廉政文化和古今正反历史经验基础上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其基本内涵十分丰富,既包括从思想、组织、作风、家风等方面促进党的清正廉洁,也包括从法制、监督、惩戒等体制机制上保障党的肌体健康。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和研究董必武的廉政思想,应强化不敢腐的氛围,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能腐的自觉,全面推进党的反腐倡廉建设。
关键词:董必武;廉政思想;溯源;内涵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17)06-0039-07董必武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卓越的党和国家领导人。
他不仅在法制建设方面贡献卓著,而且在党的建设方面也有很多独到的思想和建树。
[1]其中,董必武在长期从事和领导党的不同领域工作的实践中,对反腐倡廉这一关乎党的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思想理论观点和体制机制构想。
本文主要依据《董必武年谱》、《董必武传记》和《董必武选集》等提供的历史文献资料,对董必武廉政思想的溯源和内涵进行探讨,以期为新时代党的廉政建设提供重要启示。
一、董必武廉政思想溯源董必武廉政思想是董必武在长期领导党和国家不同领域工作的实践中,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廉政思想与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它的形成同其他任何科学思想体系的形成一样,都有其理论渊源、历史依据和实践基础。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廉政思想和中国传统廉政文化是董必武廉政思想的理论来源一百多年前,当巴黎无产阶级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工人阶级政权时,马克思写下了著名的《法兰西内战》一文,高度赞扬了巴黎公社的壮举,认为他们实行人民民主制度的伟大尝试实现了“廉价政府”的目标。
在科学总结巴黎公社政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几项举措:一是无产阶级的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实行普选制。
马克思对巴黎公社实行普选制的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样才“能够把适当的人放到适当的位置上去,即使有时会犯错误,也总能很快纠正过来”[2]376。
二是人民群众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制和罢免制。
马克思认为,公社规定它的公职人员“今后应该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并且可以撤换”[2]375,从而做到了“以随时可以罢免的勤务员来代替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们,以真正的负责制来代替虚伪的负责制,因为这些勤务员经常是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的”[2]414。
三是无产阶级国家的公职人员实行普通工人工资制。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这并不是一项单纯的经济措施,而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避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蜕化变质的政治措施。
这些总结对取得政权的无产阶级进行廉政建设有着深远的影响。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就防止布尔什维克党的腐化提出了许多重要观点:一是严格入党条件,保证党员质量。
列宁认为,世界上只有我们这样的执政党,即革命工人阶级的党,才不追求党员数量,而注重提高党员质量和清洗“混进党里来的人”。
二是精简机构,厉行节约。
列宁多次强调:“无论如何,我们必须精简我们的国家机关,我们必须厉行节约,能够节约多少就节约多少。
”[3]三是依法反腐,从严惩腐。
在实行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把贪污受贿列为执政党的三大敌人之一。
他严肃指出:“只要有贪污受贿这种现象,只要有贪污受贿的可能,就谈不上政治。
在这种情况下甚至连搞政治的门径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就无法搞政治,因为一切措施都会落空,不会产生任何结果。
”[4]200因此,列宁提出,共产党员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要利用苏维埃法律同一切贪污受贿的现象作坚决斗争,并提出“对共产党员的惩罚应比非党员更加严厉”[4]426。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消除权力腐败。
列宁十分重视监督的作用,认为在反腐败斗争中,必须建立一系列的监督制度,使其成为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
马克思列宁主义廉政思想不仅是董必武廉政思想的直接来源,而且为它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董必武廉政思想作为在中国环境下的产物,它还深受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的影响。
中国传统廉政文化博大精深,其中“克勤于邦,克俭于家”、“俭以养廉”等都是深入人心的古语,这些都为董必武廉政思想提供了理论借鉴。
早在1920年,董必武创办武汉中学并以此为阵地传播马克思主义时,就把“朴诚勇毅”作为该校的校训。
他解释说:“朴就是朴素,也就是艰苦朴素。
”[5]5361949年建国后,董必武更是在多次讲话和多篇文论中都力倡节约。
他曾题词:“民生在勤,勤则不匮;性习于俭,俭以养廉。
”[6]303可见,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也是董必武廉政思想的重要来源。
(二)正反历史经验是董必武廉政思想的历史依据“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
纵观中国历史可以看到,凡是政治比较清廉的朝代,就会出现政通人和、国泰民安的盛世;凡风气不正,贪官酷吏,往往导致政局动荡,民怨沸腾,成为封建王朝改朝换代的一个内在原因。
董必武的廉政思想正是在鉴戒古今王朝兴亡嬗替的正反历史经验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董必武是党内博古通今的领导人之一,这与他的知识背景和社会阅历密切相关。
董必武出生在湖北黄安(今红安)一个私塾先生家中,父亲和四叔都是秀才,家庭环境使得他有机会较早接受教育。
据《董必武传记》一书介绍,董必武从三四岁就获得父辈耳提面命的启蒙教育,习读了《百家姓》、《千字文》、《三字经》等传统蒙学读物。
六岁起,他就熟读《论语》、《孟子》、《大学》、《中庸》。
十岁后,董必武对史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通读了《左传》、《通鉴辑览》等史学著作,对他今后廉政思想的形式提供了理论支撑。
十四岁时,董必武又用了更多的时间攻读古代文史书籍,如《战国策》、《史记》、《汉书》、《后汉书》、《旧唐书》、《新唐书》等。
这些书籍中蕴藏着大量的历史知识,它们潜移默化地深植于早年董必武的思想之中,并对他成年以后的思想起到了相当大的影响。
此外,董必武作为党内“五朝弊政皆亲历”①的领导人,他对近代历史有着更直观的理解。
丰富的历史知识为董必武廉政思想的形成提供了依据。
早在1926年11月,董必武根据中共湖北区委的决定,在制定《湖北目前最低纲领》时,就把肃清贪官污吏、建设廉洁政府作为纲领内容之一。
[6]891944年3月,郭沫若为纪念李自成领导农民起义胜利三百周年撰写了《甲申三百年祭》,论述了明末李自成农民起义军在攻入北京推翻明朝后,一些首领因为胜利而骄奢淫逸、生活腐化、失去民心,以致陷入失败的历史过程及教训。
董必武审阅该文后指示《新华日报》连载数天,全文发表。
1947年10月,为纪念辛亥革命三十六周年,董必武写了《历史的惩罚》一文,文章通过列举蒋介石集团腐败、卖国、反动的事实,指出这样的腐败政府必然要受到历史的惩罚。
毋庸置疑,以谋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为目标的中国共产党必然要厉行廉洁政治。
董必武的廉政思想正是他正确总结历史经验的光辉结晶。
(三)长期从事并领导党和国家不同领域工作的丰富实践是董必武廉政思想的现实基础任何一种思想的产生,都离不开实践活动。
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
”[7]董必武的廉政思想,同样源于他长期从事并领导党和国家不同领域工作的生动实践。
早在五四运动时期,董必武就在华中地区积极传播马克思主义并筹建了武汉共产主义小组。
中共一大后,他又投身于领导湖北地区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大革命失败后,董必武赴苏联的中山大学和列宁学院学习。
1932年8月,他从苏联回国到达江西瑞金。
此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瑞金已经成立。
董必武初到苏区担任的一项重要职务是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①委员。
1934年1月,董必武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党务委员会②书记,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再次当选为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委员。
不久,他又先后被委任为临时最高法庭主席、最高法院院长。
作为党的纪律和司法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必武同党内的贪污行为进行了坚决斗争。
他不仅与何叔衡等人一道参与制定了一系列反腐法令及纲要,还依法审理了几起贪污要案,在苏区引起了极大反响。
1934年10月,董必武随中央红军长征。
董必武在苏区工作的时间虽只有两年多,但这期间的工作经历却为他日后廉政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抗日战争期间,董必武撰写并发表了多篇有关党的建设的著作。
其中,在《更好地领导政府工作》一文中,董必武提出了“党员犯法应加重治罪”的主张。
解放战争爆发后,他在领导财经工作的实践中敏锐地洞察到了从事财经工作的人员中出现的贪污腐化现象,并及时提出了“以法令反腐,靠监察防腐”的思想。
可以说,这一思想是他对在中央苏区反腐实践和经验的理论化概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董必武又重新走上了政法和监察工作的领导岗位,先后任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等职务。
1951年底,中共中央在党政机关开展了一场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
作为新中国法制建设的负责人,董必武针对“三反”运动的新特点,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他在革命环境中提出的“依法反腐”思想。
二、董必武廉政思想的内涵(一)指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廉政”就是廉洁政治、廉洁政府或为政清廉的简称。
就本质而言,廉政是一种与腐败相反的政治行为和政治现象,即国家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保持廉洁而不以权谋私的政治行为和政治现象。
[8]廉政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多方面的配合与保障。
对此,董必武从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家风等方面,对党的廉政建设进行了深入思考。
第一,在思想上,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一致。
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有其思想根源,强化思想意识是消除这一根源的治本之策。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1921年7月,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规定:党的任务和奋斗目标是“承认无产阶级专政”、“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
1922年7月,党的二大进一步明确:“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政党。
他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
”[9]党的性质和奋斗目标表明,共产党员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理想,不能有任何入党谋私的意图,这是党员的行为准则,也是党员廉洁奉公的出发点和归宿。
因此,董必武十分注重从思想上强化党员的宗旨意识。
他多次指出:“共产党除了群众的利益,没有自身单独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