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文件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文件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文件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

火电项目建设阶段划分

火电建设项目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项目核准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竣工移交阶段。

一、项目核准阶段

项目核准阶段旨在根据集团公司电力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电网公司沟通,使项目进入国家和地方电力发展规划。取得电源项目的控股开发权;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签署项目开发协议。

初步可行性阶段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是在项目意向确定之后,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论证,并依此形成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查进行“立项”决策的初步论证估计阶段。其主要内容是:

(1) 收集原始材料,进行现场踏勘。

(2) 论证建厂的必要性。

(3) 推荐两个及以上的厂址进入可研。

(4) 初步落实建厂外部条件,取得必要的意向性文件。

(5) 提出规划容量建议。

(6) 根据工程轮廓进度及厂址条件,通过造价分析,提出投资匡算。

在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重点研究总体规划设想,落实接入系统、取排水、灰场、燃料及运输、环境影响及保护等初步可行性,并作为各方案技术和经济比较的基础。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与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类似,需要对意向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及社会影响等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完成不同厂址的全面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在可研阶段落实建厂外部条件,优化规划方案,完成环境保护、土地预审、水资源、水土保持、接入系统等专题报告,取得有效的支持性文件。进行现场勘测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主要设计方案和三大主机的技术方案论证,完成投资估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可研报告及其审批意见确定工程项目建设具体方案和投资规模。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完成主机及设计单位确定、调查收资、拟订主要设计原则、提出勘测任务书并进行现场勘测、确定设计方案并进行专业方案比选、提出推荐方案、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初步设计概算并进行审批。

三、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司令图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批文件要求,按专业、按系统、分卷册分别编制满足工程项目要求的施工详图。

四、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要确定主体工程施工承包商、监理单位和主要辅机设备,开展司令图和施工图设计;完成拆迁协调和场地准备,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进厂道路、场地平整、地基处理等准备工作;完成施工用电、施工用水、通讯、生活和生产临建等工程建设,落实第一罐砼及后续连续施工条件。

五、工程建设阶段

工程建设阶段指从第一罐砼到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完成,期间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按照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组织完成电站所有系统和外部条件的建筑和安装施工、设备和系统调试、整套试运及生产准备工作。

六、竣工移交阶段

竣工移交阶段指机组完成整套启动168小时满负荷试验移交生产后,由生产单位负责机组安全运行和正常维护,组织并完成机组性能试验和达标投产检查,完成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编制和移交,完成竣工决算的阶段,一般为6~12个月。

火电项目建设前期核准工作

一、项目前期工作大体进展流程

项目电源点选择:

电源建设项目前期的资料收集和分析研究工作,编制项目选点调研报告;与地方政府的初步沟通,取得其对公司的认可和项目的支持。

可行性阶段工作:

电源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具体为电源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行性研究)---初可审查---可研报告---可研审查---可研收口---项目申请报告上报---初步设计。

可批性阶段工作:

省市县三级政府支持(列入城建、供热、电力等规划)---进入省市重点项目盘子---省市发改委逐级上报项目---国家发改委攻坚(电力处-火电司-能源局-委领导)---拿到发改委路条---初步设计---各部委审批---项目核准---编制开工报告---争列国家重点项目

二、项目前期基础性的六个专业报告

有关电源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前期工作中的主要专题研究报告(供热规划、热电联产、水资源、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接入系统设计等)的审查和咨询委托工作,需上报集团公司和相应行政主管部门。

(一)初可研报告书-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工作流程:

1、委托(电力设计院)编制初可报告书;

2、初可报告书审查;

3、由专业资质的审查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可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4、编制项目建议书;

5、上报集团公司项目建议书,得到集团公司的批复;

6、可研报告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委托(电力设计院);

7、项目可研进度计划—项目开工会(确定主设人员)--地质勘测、水文气象资料等各专业提资--气象观测站建站并开始观测(空冷机组)--大件运输报告编制并评审--开展设计--编制完成可研报告;

8、可研内审(由省公司主持);

9、据内审意见修改完成可研报告;

10、可研审查;

11、据可研审查纪要对可研修改完善;

12、编制可研收口报告;

13、可研收口审查;

14、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出具项目审查意见;

15、项目申请报告书制作;

16、上报项目申请报告书(省发改委、集团公司);

17、路条: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电力处受理—电力司签转--综合处会签—局领导签批);

18、核准: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转工业司--汇报委领导—国务院秘书处签备—主任签批。

(二)接入系统报告编写、审查、批复(在初可报告审查后进行)工作流程:

1、首先与地方电网公司主管电源发展规划的部门沟通,确认开展。

2、委托电力设计院编制接入系统可研报告;

3、电力设计院编制完成接入系统可研报告;

4、由省电力公司出具审查意见(同意接入省级电网运行的批复)。

5、接入系统可研报告上报区域性电网公司,安排委托电规总院审查;

6、电规总院出审查意见报区域电网公司,区域性电网公司出对项目接入系统的意见;

7、区域性电网公司将对项目接入系统的意见和电规总院出审查意见上报国家电网公司。

8、国家电网公司各主管部门会签;

9、国家电网公司主管领导签发,出具对项目接入系统的批复意见。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审查、批复

工作流程: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委托;

2、环境监测、收集资料、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环境替代容量落实;

4、对厂址、灰场、水源的水、气等环境敏感指标进行专业观测分析;

5、县、市、省环保主管部门批复项目环保意见;

6、听取公众对项目环境评价意见;

7、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内审;

8、据内审意见修改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9、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评价中心组织对项目环境报告评审;

10、项目环境评审意见送呈国家环保总局环资司—各主管司会签;

11、国家环保总局召开专题审批会,提出对项目的相关意见;

12、国家环保总局主管局长签批,出具对项目环境保护的批复意见。

(四)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审查、批复

工作流程:

1、委托水利勘测设计院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

2、取得中水的供水协议;

3、取得矿井疏干水的供水协议;

4、取得生活用水、消防用水的供水协议;

5、编制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

6、省水利厅组织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

7、水利勘测设计院据审查意见修订完善水资源论证报告;

8、得到市水利局对防洪的批复;

9、市水利局对取水预申请的批复;

10、取得水资源主管部门对施工临时取水的批复意见。

(五)地质灾害评价报告编制、审查、批复

工作流程:

1、地质灾害评价报告委托;

2、地质勘测、收集资料、分析试验,完成地质灾害评价报告;

3、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对项目地质灾害评价报告评审;

4、取得省国土资源厅对地质灾害的评审意见,并备案。

(六)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审查、批复

工作流程:

1、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委托(甲级地震勘察研究院);

2、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3、组织对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评审;

4、取得省地震安全评定委员会的评审意见。

三、项目前期支撑性的26个支持性文件

需国家有关部门(包括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城市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管理部门对项目规划和用地,水资源利用,燃料供应和运输,水土保持,环境评价,压矿和文物保护,接入系统,资金筹措,岸线使用,航空管制等影响建厂条件的内外部因素,出具项目行政许可和支持函。这些支持性文件视各厂址的建厂条件有所不同。主要的支持性文件如下:

1、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本工程项目的意见。

2、省、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厂址选择的文件。

3、国土资源部授权的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厂址、灰场用地文件。

4、水利部授权的水资源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取水文件。

5、与相关企业签订的供水协议。

6、燃料生产企业同意供应燃料的承诺文件。

7、燃料运输主管部门同意承担运输的文件。

8、国家环境保护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9、水利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意见。

10、相应电网主管部门同意并网的协议。

11、各投资方签订的投资协议。

12、银行总行出具同意贷款的承诺文件。

13、铁路局同意铁路专用线接轨的文件。

14、省级及以上水利部门或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同意厂址岸线使用的文件。

15、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供热发展规划的文件。

16、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出具无文物保护的证明文件。

17、省级及以上矿产主管部门出具无压矿的证明文件。

18、军级及以上军事主管部门出具对军事设置无影响的证明文件。

19、与企业签定的灰渣综合利用协议。

20、省级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同意建厂的文件。

21、国家地震局或委托省地震主管部门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文件。

22、水利和水产主管部门同意修建取(排)水构筑物的文件。

23、脱硫吸收剂供应的协议。

24、其它有关的协议文件及同意文件。

25、有规定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接入系统的评审意见。

26、有规定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工程项目的评审意见。

四、项目申请报告中应注意的问题

1、火力发电基建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包括三部分内容:申请报告正文;附件(六个专题报告);应取得的支持性文件。至于其他内容,

应该就项目具体建厂条件而定。

2、申请报告正文应委托与本项目对应的,具有规定资质的设计院(或工程咨询机构)编制,报告应重点说明以下内容:(1)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建设规模,拟采用的技术路线,装机方案,是否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

(3)厂址新(扩)建场地的利用情况分析。

(4)接入系统方案。

(5)燃料供应来源,运输方式和协议。

(6)项目所需要的淡水(包括海水)水源与当地工农业生产关系,供水方式。

(7)煤场和贮灰渣场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8)工程地质及岩土工程的评估分析。

(9)项目的环境保护评价分析。

(10)项目建设需要的工程投资,以及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与筹措方案。

(11)项目计划建设工期。

(12)项目申报单位情况,主要说明项目所具有的建设能力和运行管理经验;以及其他主要投资方情况介绍。

(13)对于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尚应包括热负荷和城市热网工程等内容。

3、作为“上大压小”项目申报核准时,除应按核准制要求提交

相应文件外,还应提交小火电机组关停的文件资料,包括关停小机组职工安置方案的说明。

4、项目核准申请报告附件编制

(1)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六个主要附件,必须具有与项目对应的具有行业资质设计和研究单位编制,并按规定聘请相关咨询机构评估,国家及省市相关部门出具必要的行政许可和批复意见。

(2)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行政许可和支持文件,应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和批复的文件,对项目的立项具有法律和行政效力。

(3)所聘请咨询机构对相关专题报告进行评估和咨询,应事先得到国家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原则上应按照一事一授权的原则,获得其授权后进行咨询,根据程序上报咨询意见,获得其批准和批复文件。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 火电项目建设阶段划分火电建设项目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项目核准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竣工移交阶段。 一、项目核准阶段 项目核准阶段旨在根据集团公司电力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电网公司沟通,使项目进入国家和地方电力发展规划。取得电源项目的控股开发权;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签署项目开发协议。 初步可行性阶段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是在项目意向确定之后,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论证,并依此形成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查进行“立项”决策的初步论证估计阶段。其主要内容是: (1) 收集原始材料,进行现场踏勘。 (2) 论证建厂的必要性。 (3) 推荐两个及以上的厂址进入可研。

(4) 初步落实建厂外部条件,取得必要的意向性文件。 (5) 提出规划容量建议。 (6) 根据工程轮廓进度及厂址条件,通过造价分析,提出投资匡算。在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重点研究总体规划设想,落实接入系统、取排水、灰场、燃料及运输、环境影响及保护等初步可行性,并作为各方案技术和经济比较的基础。 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与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类似,需要对意向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及社会影响等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完成不同厂址的全面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在可研阶段落实建厂外部条件,优化规划方案,完成环境保护、土地预审、水资源、水土保持、接入系统等专题报告,取得有效的支持性文件。进行现场勘测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主要设计方案和三大主机的技术方案论证,完成投资估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初步设计阶段

水电站项目核准程序及有关政策法规(精华)

水电站项目核准程序及有关政策法规 文件一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汉中市水利局关于转发加强小水电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汉发改农经〔2006〕78号 各县区计划局、水利局: 现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小水电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06〕8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近年来,我市小水电建设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小水电建设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积极做好前期工作。在水电站项目前期工作中,要参照执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征地、移民、环保和水保等工作和完善立项报批程序的通知》(水规计〔2005〕199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发〔2005〕13号),同步开展征地补偿、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前期工作,在开发利用水能资源的同时,注重解决由此可能引起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协调发展的问题,为修复水生态系统,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创造条件。二、认真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根据《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要求,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申请;2、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所属行业、性质、地址及法人代表等);3、项目基本情况(电力市场分析、建设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4、水能计算及水能资源利用分析;5、经济、社会效果评价;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纸;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它文件。三、按要求报送附件。根据《水法》、《防洪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法规和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小水电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06〕84号)等有关规定,企业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申请报告时,需附送以下文件:1、水电站项目流域规划及其审批意见或签署的规划同意书;2、建设项目取水许可预申请、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3、水电站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4、水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机构出具的审批意见;5、水电站项目用地预申请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6、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含渔业资源)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意见(含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7、征地和移民数量较大的水库电站项目,应提交移民安置初步规划专题报告及地方政府和移民对移民安置方案的意见;8、提交电网管理单位对电站上网方案的初步意见。对项目申请报告不规范或附件不齐全的,市县计划、水利部门不予受理。四、加强监督管理。2006年1月1日施行的《可再生能源法》,已将水能列入可再生能源,并把其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给予鼓励、支持,这无疑将会进一步促进我市小水电快速发展。为此,各县区计划、水利等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对企业投资水电站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同时要按省上要求开展一次小水电项目的清理、检查,根据不同情况依法进行分类处理,尤其对不办理核准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在建项目以及未按项目核准文件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责令停工和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此外,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杜绝出现豆腐渣工程,任何投资主体建设的小水电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到水电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强制性质量监督。五、积极稳妥地开展小水电建设的招商引资工作。各县区要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认真落实各项

电厂建设项目竣工技术文件移交实施细则

电厂建设项目 竣工文件整理移交实施细则 编号: KDKG/PK-106 版本: A/0 目录 1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目的 为组织和协调各参建单位竣工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提高建设工程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生产水平,依据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及火电建设行业标准要求,编制本实施细则,本细则由各电厂负责下发各参建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2引用文件 GB/T 50328—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1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 11822—2000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GB/T —1989 《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总文档[2002]29号文《关于印发〈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的通知》 3定义 竣工档案 又称工程档案,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直接形成的、经鉴定具有保存价值并整理归档的工程文件。 工程文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含勘察设计文件和图纸)、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验收文件、设备文件和全套竣工图等。 工程前期文件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项目竣工文件 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和监理文件组成。 项目施工文件 工程项目在土建和水工施工、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项目审批程序流程图

XX市项目审批程序流程图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流程图 城市建设项目核准流程图 城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城市建设项目备案流程图 城市建设项目转报流程图 (种植业、林业、畜牧、海洋渔业、水利)项目备案流程图 农业、水利项目核准流程图 农业、水利项目核准流程图 交通类:公路、独立公路桥梁、机场扩建项目 能源类:风电站、电网工程项目核准流程图 (省政府划分的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权限属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交通类:铁路、公路、独立公路桥梁、水运、新建机场 能源类:火电站、燃煤热电站、风电站转报流程图 (属省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 工业项目备案流程图 商贸流通项目转报流程图 利用外资项目核准流程图 利用外资项目转报流程图 社会事业项目申请上级补助资金转报流程图 高技术项目申请上级补助资金转报流程图 社会事业项目备案流程图 高技术产业项目备案流程图 社会事业项目备案流程图 申请省以上政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的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转报流程图 申请市政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的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流程图 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流程图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流程图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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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拨付 | | | | | |

城市建设项目核准流程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火电建设项目调试管理规定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火电建设项目调试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蒙东能源火电机组的调试管理工作,确保调试过程安全可靠及机组顺利投产。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蒙东能源火电建设工程机组调试管理。 3 职责 3.1 安生部 参加火电建设工程的试运、验收工作。 3.2 发电事业部 3.2.1 负责对所管辖的火电建设项目机组调试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 3.2.2 担任所管辖的火电建设项目启动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 3.2.3 负责审批项目公司上报的启动验收委员会下设机构的人员组成,并成立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组织机构,报安生部审核后,由安生部报中电投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 3.2.4 在机组整套启动调试期间,组织成立整套启动调试工作组,监督、协调和指导调试工作。 3.3 项目公司 3.3.1 未采取委托制管理的项目公司

3.3.1.1 担任启动验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是项目机组调试工作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调试管理工作。 3.3.1.2 担任启动验收委员会下设的试运指挥部总指挥,负责调试阶段的日常管理工作。 3.3.1.3 提出启动验收委员会下设机构的人员组成,并上报发电事业部审核。 3.3.1.4 协助试运指挥部做好机组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全过程的组织管理。 3.3.1.5 参加分部试运和整套试运检查、协调、交接验收的日常工作。 3.3.1.6 在机组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前,负责完成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包括燃料、水、气、酸、碱等物质供应。负责完成外部工程的协调工作。 3.3.1.7 负责审核并批准调试大纲、机组整套试运方案和作业指导书。 3.3.1.8 项目公司制定机组调试过程中管理人员上岗到位标准及相应的考核细则,对未按照要求上岗到位的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3.3.2 采取委托制管理的项目公司 3.3.2.1 担任启动验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3.3.2.2 担任启动验收委员会下设的试运指挥部总指挥,负责调试阶段的日常管理工作。 3.3.2.3 提出启动验收委员会下设机构的人员组成,并上报

电力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流程【方案】

关于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相关资料一、电力建设项目的核准权限: 水电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抽水蓄能电站: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火电站: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热电站:燃煤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风电站: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核电站:由国务院核准。 电网工程: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注: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一般指国家发改委,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一般指地方发改委。 二、关于火电工程项目的鼓励与限制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3年2月16日发布21号令,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作出了修改,修改后与电力相关的内容如下: 鼓励类: ※水力发电 ※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 ※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 ※缺水地区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 ※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充足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 ※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发电; ※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及复合污染物治理; ※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

※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 ※分布式电源; ※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 ※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以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城市填埋垃圾、工业有机废水等为原料的大型沼气生产成套设备;※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装罐成套设备制造; ※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 ※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先进核反应堆建造与技术开发; ※核电站建设; ※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 ※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和设备; ※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 ※纯低温余热发电; ※太阳能热利用及光伏发电应用一体化建筑。 限制类: ※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小电网外,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发电机组; ※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 淘汰类: ※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 ※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 ※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基本流程图及有关说明

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基本流程图 4.(区环保水务局)环 评(15个工作日) 6.(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用地方案图( 20个工作日) 7.(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用地规划许可(20个工作日) 11.(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土地使用权出让(45个工作日) 9.(市规划国土委宝安 管理局)方案设计 (20个工作日) 10.(区民防办) a.自建人防审核 (6个工作日) b.易建免建人防审核 (5个工作日) 16.(区建设局) 预算(标底)审核 (15个工作日) 15.(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工程规划许可 (20个工作日) 17.(区建设局)招标公告备案(5个工作日) 19.(区建设局)施工许可(5个工作日) 20.(区财政局)工程进度拨款(5个工作日) (3)(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规划验收(20个工作日) (1)(区消防大队)消防验收 (17个工作日) (2)(区民防办)人防验收备 案(即来即办) 24.(区审计局)审计 决算(45个工作日) 26.(区财政局)竣工决算及产权登记 (10个工作日) 22. 竣工验收 23.(区建设局)造价 结算(45个工作日) 12.(区环保水务局) 水务(水保、防洪、排水)方案 审核 (12 个工作日) 8.(区消防大队) 消防设计核准 (20个工作日) (4)(区环保水务局)环保验 收 (10个工作日) (6)(区建设局)建设工程竣 工验收备案 14.(区发改局)初步设计 及概算(8个工作日) 1.(区发改局)项目前期研究批复(15个工作日) 3.(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用地选址 、用地预审(20个工作日) 5.(区发改局)可行性研究报 告(8个工作日) 21.(区建设局、审计局) 变更备案(17个工作日) 项 目建议书阶可行 性研 究阶 段 初步 设计 及概算施 工 阶 审计 决算阶段 18.(区发改局)下达新开工资金计划(5个工作日) 25.(区发改局)下达 审计决算资金计划 (45个工作日) 13.(区建设局) 节能审核 (12个工作日) (5)(区建设局)节能验收(10 个工作日) 2.(区发改局)项目建议书(10个工作日) 项目决策阶段 实行分级审批 项目正式立项并列入年度计划C 类项目 项目 单 位 负 责阶段 项 目 建设 单 位 负 责阶段 项目预算不突破概算投资的,涉及建安费变更的,由项目建设单 位报区建设、审计部门备案,其 框内说明为修订稿程序 项目前期立项

华能火电建设项目档案分类表.doc

满洲里2X200M W热电项目工程 档案分类表 满洲里热电项目筹建处综合部

目录 1. 分类简表(一、二级类目) (3) 2. 分类表详表 (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火电建设项目档案分类表(分类简表(一、二级类目) 1.1. 8 基本建设 80 综合 81 燃料 82 锅炉 83 汽机 84 电气 85 热控 86 化学 87 水工 88 土建 89 其它1.2. 9 设备 90 综合 91 燃料 92 锅炉 93 汽机 94 电气 95 热控 96 化学 97 水工 99 其它

1.分类表详表 分类号 项目文件 类别项目文件 内容 档号 整理后 档号 保管 期限 单位 工程 状 态 一级类目二级 类目 三级 类目 四级 类目 8 基本建设80 综 合 800 项目前 期文件 8000 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审批文件(含相关文件) -8000-0001~ -8000-0001~ 永久 / 项 目 可 研 批 复 后 45 天 内 归 档 完 毕 工程主管及其上级单位发送的有关工程前期 依据性文件、纪要、备忘录等 -8000-0011~ 工程管理部门发出的有关工程前期的依据性 文件、报告、纪要、备忘录等 -8000-0021~ 工程前期依据性的有关会议材料、纪要、备 忘录等 -8000-0031~ 其它-8000-0041~ 8001 可行性研究 初可研阶段文件及其审查和批复文件-8001-0001~ -8001-0 ~/ 可行性研究阶段文件及其审查和批复文件-8001-001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其报批文件-8001-0021~ 建设项目坝址地质勘测报告、图纸(可研阶 段) -8001-0031~ 建设项目灰场地质勘测报告、图纸(初设阶 段) -8001-0041~ 建设项目坝址地质勘测报告、图纸(初设阶 段) -8001-0051~ 其它-8001-0061~ 8002 项目评估 项目技术评估、论证文件(含谈判议定书、纪 要、备忘录等) -8002-0001~ -8002-0 ~/ 项目经济评估、论证文件(含谈判议定书、纪 要、备忘录等) -8002-0011~ 项目水资源评估、论证文件(含谈判议定书、 纪要、备忘录等) -8002-0021~ 交通运输评估、论证文件(含谈判议定书、纪 要、备忘录等) -8002-0031~ 环境影响评估、论证文件(含谈判议定书、纪 要、备忘录等) -8002-0041~ 项目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论证文件 (含谈判议定书、纪要、备忘录等) -8002-0051~

火电规划项目核准申请程序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 火电项目建设阶段划分 火电建设项目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项目核准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竣工移交阶段。 一、项目核准阶段 项目核准阶段旨在根据集团公司电力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电网公司沟通,使项目进入国家和地方电力发展规划。取得电源项目的控股开发权;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签署项目开发协议。 初步可行性阶段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是在项目意向确定之后,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论证,并依此形成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查进行“立项”决策的初步论证估计阶段。其主要内容是: (1) 收集原始材料,进行现场踏勘。 (2) 论证建厂的必要性。 (3) 推荐两个及以上的厂址进入可研。 (4) 初步落实建厂外部条件,取得必要的意向性文件。 (5) 提出规划容量建议。 (6) 根据工程轮廓进度及厂址条件,通过造价分析,提出投资匡算。

在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重点研究总体规划设想,落实接入系统、取排水、灰场、燃料及运输、环境影响及保护等初步可行性,并作为各方案技术和经济比较的基础。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与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类似,需要对意向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及社会影响等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完成不同厂址的全面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在可研阶段落实建厂外部条件,优化规划方案,完成环境保护、土地预审、水资源、水土保持、接入系统等专题报告,取得有效的支持性文件。进行现场勘测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主要设计方案和三大主机的技术方案论证,完成投资估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可研报告及其审批意见确定工程项目建设具体方案和投资规模。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完成主机及设计单位确定、调查收资、拟订主要设计原则、提出勘测任务书并进行现场勘测、确定设计方案并进行专业方案比选、提出推荐方案、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初步设计概算并进行审批。 三、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司令图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批文件要求,按专业、按系统、分卷册分别编制满足工程项目要求的施工详图。

电厂工程部竣工档案归档办法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和林发电厂工程部竣工档案归档细则和林发电厂工程部档案室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和林发电厂工程部竣工档案归档细则 批准: 审核: 编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和林发电厂工程部 关于《竣工档案归档细则》的通知 各参建单位: 为了使工程竣工档案文件材料能顺利移交归档,保证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及《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DL/T 241-2012)》、《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6年版)》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参照北方电力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了竣工档案归档细则,并以细则为准。

工程部档案室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和林发电厂工程部 “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实施细则 1 竣工档案归档内容及要求 1.1 竣工档案的表式及书写规定 1.1.1 监理文件的表式采纳监理现行《监理规范》中监理工作的差不多表式。 1.1.2 火力发电厂基建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

质量验评表的格式和内容、一般表式的格式和内容,均按电力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质量评定表必须使用《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01.5-2009-2013)》的现行表式,不足部分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可后使用。 1.1.3竣工档案用纸统一为标准A4(210mm×297mm)幅面70克以上白色中 性书写纸;施工技术记录、表格外框的标准格式白边上下左右分不 为25mm、15mm、25mm、15mm,表格较大时,上边距和左边距误差必 须保证3mm以内,下边距和右边距误差可在5mm左右。 例1表格中的以下空白 例2表格中的空白栏用“/” 1.1.4 确认标示中的“□”审查后在框内统一打√、不使用●▲。 1.1.5 竣工档案的书写要求:正文部分可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打印效果应清晰,不可使用复印件,质量评定表上的复(核)查意见,核定等级及签名、

工业项目申请办理全流程

第一步: 工业园区签订协议 第二步: 项目核准备案(市发改委窗口或工业园区办理) 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 2、用地协议; 3、项目简介(核准项目提供可研报告); 4、申请报告(市发改委窗口受理、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办结)。 第三步: 规划选址意见书(含设计条件)(规划局窗口) 提交材料: 1、项目核准备案批文; 2、与工业园区签订的协议; 3、地形图2xx;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加盖印章); 5、相关单位审核意见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经办人现场勘查→局(分局)业务会通过→并联审批会通过(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窗口审批

时限: 选址5个工作日,设计条件10个工作日 征用土地: 与园区签订意向性用地协议(国土部门预审通过的)→核准备案、选址→国土局(分局)组织实施挂牌→市政府批准后→出让金(企业缴纳)→登记、发证(需出公告的,公告期15天) 第四步: 1、企业委托设计单位设计规划总平面方案,单体方案(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院)(重大工程或涉及主次干道的项目,先设计总平面规划方案,待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通过后,再设计单体方案) 2、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第五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总平面方案、单位方案审查)(规划局窗口)提交材料: 1、申请表(加盖印章); 2、选址意见书设计条件及地形图; 3、方案电子文件及平面规划图2xx; 4、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5、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项目核准备案批文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现场勘查→局(分局)业务会通过→(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中心并联审批会通过→窗口审批时限: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 7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 11 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 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 5 个 工 作 日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施 工 阶 段 ︵ 3 个 工 作 日 ︶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 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时间:0个工作日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人防质量监督申请表 单位:人防办 时间:2个工作日

火电竣工资料要求

1 总则 1.0.1 为加强火电建设工程竣工技术资料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火电厂主体工程的功能和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及各项附属机械、辅助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工程技术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国内火电施工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法规规范标准编制。 1.0.3 火电施工竣工技术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工程实体状况、工程建设质量最真实、最全面、最原始的记录。它对工程投产后的运行、维护、改造、扩建等方面工作都是所必须的可靠依据。它对不断地总结和积累诸如设计、制造、施工、调试和生产运行的经验,不断地提高其水平都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做好和规范施工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对保障电力设备长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技术和经济意义。 1.0.4 本规程适用于各地电力建设工程公司中标承建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火力发电厂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电建行业内各级技术人员、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均应执行本规程,并作为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协调做好技术资料管理的根据。 1.0.5 竣工技术资料主要由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记录,施工质量保证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资料等文件、图表组成,应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进行并

完成。竣工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0.6 竣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达到版面清晰、字迹清楚、手写签名。 1.0.7 竣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归档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编制成纸质载体和光盘载体两种资料。各载体应编制两套原件,其中一套移交给建设单位,一套本公司自存归档。建设单位需要增加套数时,协商解决。 1.0.8 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编制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程、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建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项目。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有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 单位工程。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 火电施工质量。 反映火电建设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性能的特性总和。

【法规】电力项目审批程序

《电力项目审批程序》 2007-09-11 I、项目审批程序的规定 1、不论何种形式的集资项目,均应符合所在电网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别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计划,按基建程序办事;有关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凡与水电部合资建设的项目由电力部门按水电部规定的职责编报和审批。凡地方或部门投资在水电部所属电厂内扩建的项目由地方或部门与水电部商定后,共同上报项目建设书和设计任务书。凡全部由地方、部门和企业集资建设的项目由主管地方和主管部门编制,并经有关电管局,省局同意后,上报国家计委,并抄送水电部。 2、为了鼓励集资办电,国家计委已明确,地方集资部分不挤占地方投资计划指标,由国家计委另行安排指标。 冰利电力部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中有关集资办电部分的试 行办法》的通知(86)水电计字第73号1986年4月17日) 一、发电配套送出工程,凡接入电网的,其设计任务书的上报和审批,不论何种投资渠道(包括国家投资、华能投资、地方投资、部门投资、企业投资及新力公司投资等)均按以下程序: 1、发电配套送出工程的设计任务书,在发电配套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管局、 省局组织审查后,均由电管局、省局负责编制报能源部。 发电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的上报,原则上应与发电工程同步,建设周期较长的大型发电工程或涉及电网结构有重大改变的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不能同步上报时,应在发电工程开工前上报,个别确有困难的,经部同意后可在工程开工后报出。 2、电管局、省局上报的发电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要分别抄报,抄送发电项目的和投资单位(包括项目所在地方主管部门),并请各投资单位对送出工程的内容、投资额及投资分摊、贷款方式等要及时提出书面意见报部。 3、部根据各电管局、省局上报的任务书和各投资单位的意见进行审批。按国家现行规定,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配套送出工程由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由能源部审批。110千伏以下配套送出工程由电管局、省局审批。 二、不属于电厂配套送出的,如为解决某个供电地区用电或为某大用户供电的送变电工程设计任务书,也 按国家现行规定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由电管局、省局报部,经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 220千伏工程设计任务书由电管局、省局报部审批。110千伏及以下工程任务书由电管局、省局(或省、市、 自治区计委)审批。 三、为解决电气化铁路供电送变电项目,在铁路部门正式提出负荷资料和用电申请报告后,由电管局、省 局编制供电工程设计任务书报能源部。涉及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工程设计任务书仍由部提出初审意 见后报国家计委审批。220千伏及以下工程设计任务书由部审批。 四、上述发电配套送出,电网送变电及电铁等供电工程的设计任务书,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电网所辖的地区,由省电力局报电管局,经电管局初审后报部,其它则由省电力局直接报部。 五、为了加强宏观管理、严格控制新开工规模,搞好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发电配套送出及电网送变电工程、电铁供电工程等应按批准的工程设计任务书内容安排计划,凡设计任务书未经审批的项目或涉及工程设计任务书内容变动的项目,一律不准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和进行设备预安排。需要采购国外设备的项目,必须取得能源部的签证意见后,才能对外开展工作。 (能源部《关于重申发电厂配套送出及电网送变电工程设计任务书审批权限的通知》 能源计[1989]956号)一、放宽审批权限和简化审批手续

火力发电厂生产流程图

火力发电厂生产流程 1、前言 火力发电厂是利用化石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发电的动力设施,包括燃料燃烧释热和热能电能转换以及电能输出的所有设备、装置、仪表器件,以及为此目的设置在特定场所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所有有关生产和生活的附属设施。主要有蒸汽动力发电厂、燃气轮机发电厂、内燃机发电厂几种类型.\ 2、火力发电厂生产流程 3、汽轮机本体

汽轮机本体(steam turbine proper)是完成蒸汽热能转换为机械能的汽轮机组的基本部分,即汽轮机本身。它与回热加热系统、调节保安系统、油系统、凝汽系统以及其他辅助设备共同组成汽轮机组。汽轮机本体由固定部分(静子)和转动部分(转子)组成。固定部分包括汽缸、隔板、喷嘴、汽封、紧固件和轴承等。转动部分包括主轴、叶轮或轮鼓、叶片和联轴器等。固定部分的喷嘴、隔板与转动部分的叶轮、叶片组成蒸汽热能转换为机械能的通流部分。汽缸是约束高压蒸汽不得外泄的外壳。汽轮机本体还设有汽封系统。如下图所示。4、锅炉本体 锅炉设备是火力发电厂中的主要热力设备之一。它的任务是使燃料通过燃烧将化学能转变为热能,并且以此热能加热水,使其成为一定数量和质量(压力和温度)的蒸汽。 由炉膛、烟道、汽水系统(其中包括受热面、汽包、联箱和连接管道)以及炉墙和构架等部分组成的整体,称为“锅炉本体”。如下图所示。 5、热力系统及辅助设备 汽轮机部分的辅助设备有凝汽器、水泵、回热加热器、除氧器等。把锅炉、汽轮机及其辅助设备按汽水循环过程用管道和附件连接起来所构成的系统,叫做发电厂的热力系统。

发电厂的热力系统按照不同的使用目的分为“原则性热力系统”、“全面性热力系统”、“汽轮机组热力系统”等。如下图所示。 6、发电机本体 在发电厂中,同步发电机是将机械能转变成电能的唯一电气设备。因而将一次能源(水力、煤、油、风力、原子能等)转换为二次能源的发电机,现在几乎都是采用三相交流同步发电机。 在发电厂中的交流同步发电机,电枢是静止的,磁极由原动机拖动旋转。其励磁方式为发电机的励磁线圈FLQ(即转子绕组)由同轴的并激直流励磁机经电刷及滑环来供电。 同步发电机由定子(固定部分)和转子(转动部分)两部分组成。 定子由定子铁心、定子线圈、机座、端盖、风道等组成。定子铁心和线圈是磁和电通过的部分,其他部分起着固定、支持和冷却的作用。 转子由转子本体、护环、心环、转子线圈、滑环、同轴激磁机电枢组成。如下图所示。

建设项目用电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用电申请、收费依据及流程 一、承办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六条“申请新装用 电、临时用电、增容用电容量、改变供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二)《电力供应及使用条例》第二十三条“申请新装用电、 临时用电、增容用电容量、改变供电和终止用电,均应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付费用。”(三)《供电营业规则和供电营业规则补充规定》第十八条 “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时,影响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几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 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地按规划等,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几办理所需手续。”二、承办条件 (一)在哈供电区供电范围内的企业(合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三、所需材料 (—)拆迁结算通知书 (二)客户供电申请报告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五)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 (六)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 (七)工程建设规划总平面图、新建住宅各层平面图、内线系统图几面积明细表 (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九)电力配套费收据(复印件)城市建设收费办公室收费函(原件) (十)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一)建设住宅工程提供楼外转接箱到客户表箱前所有 设施的材料表、系统图、断面图、平面图(电子版) 四、承办程序、流程 申请人向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电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主办人员决定受理并发受理通知书——施工现场负荷勘察——确定供电方案一一设计一一施工一一竣工验收一一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 1、用电申请受理(行政大厅、客服中心) 2、面积审核(客服中心,需配合工作人员勘察现场) 3、确定供电方式(客服中心) 4、供电方式审核(客服中心) 5、制定供电方案(去电业局,(客服中心) 6、方案审批(客服中心) 7、委托设计

关于项目部资料整理规范的通知

关于规范项目部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的通知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 为规范项目部资料的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地完成工程档案的顺利移交。根据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文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文件,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范围及分类、组卷、排列 1、收集范围及归档部门见(附录一)。 2、项目文件应与项目建设同步收集,施工记录和验收记录应在单位工程验收后及时收集。 3、项目文件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合法性、依据性、凭证性等永久保存的文件,提供单位应在复制件上加盖公章,便于追溯。 4、需要闭环的项目文件(整改单、设计变更,涉及有变更的联系单、设备缺陷单等),执行单位应在完工后按质量管理要求编制相对应的闭环文件,实行闭环管理。 5、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应分门别类按原材料的品种、型号等特征及原材料管理台帐编制原材料质量跟踪记录,便于原材料质量的追溯。 6、设计更改文件,应按专业编制设计更改执行情况汇总表(见附录 B.表1),保证竣工图编制依据的准确性。 8、独立成册、成套的项目文件,应保持其原貌,不宜拆散重组。(页码问题) 9、施工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单位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管理文件、质量验收文件、施工记录及相关试验报告顺序排列。

a、单位工程的管理文件,应按审核签字页、开工审批、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设计、原材料、计量器具登记表、竣工验收报告等顺序排列。 b、施工质量验收文件,应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表排列。报验单在前,验收表在后;质量验收文件在前,支持性记录在后。 c、施工记录,应按施工工序(程序)排列,相关的试验报告、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应依次排列施工记录之后。 10、设备缺陷及处理文件(设备缺陷通知单及设备缺陷处理报告单)按专业单独组卷。 11、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应分专业按材料种类、型号组卷。卷内文件按质量跟踪记录,原材料进场报审表、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复试委托单及复试报告顺序排列。 12、设计更改文件(设计更改通知单、变更设计洽商单、材料代用通知单、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应分专业按流水编号顺序排列。卷内文件应按设计更改执行情况汇总表,设计更改文件、执行情况记录依次排列。 13、土建专业的施工日志除移交公司外还要移交业主,并按单位工程组卷,其余专业的施工日志只移交公司。 二、项目竣工资料的质量要求及编制、整理要求 1、文件、表格采用激光打印,签名、日期要手签。 2、文件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表格栏目填写完整,签字、图表、盖印公章手续完备。 a.纯文字材料标题一律采用3号宋体加粗,正文采用4号宋体,若文字内容过多可将正文字体改为小四号宋体;若文件材料为表格,大标题为

火电竣工资料要求

1 总则 1.0.1为加强火电建设工程竣工技术资料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火电厂主体工程的功能和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及各项附属机械、辅助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工程技术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国内火电施工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法规规范标准编制。 1.0.3 火电施工竣工技术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工程实体状况、工程建设质量最真实、最全面、最原始的记录。它对工程投产后的运行、维护、改造、扩建等方面工作都是所必须的可靠依据。它对不断地总结和积累诸如设计、制造、施工、调试和生产运行的经验,不断地提高其水平都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做好和规范施工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对保障电力设备长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技术和经济意义。 1.0.4 本规程适用于各地电力建设工程公司中标承建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火力发电厂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电建行业内各级技术人员、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均应执行本规程,并作为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协调做好技术资料管理的根据。 1.0.5 竣工技术资料主要由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记录,施工质量保证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资料等文件、图表组成,应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进行并完成。竣工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0.6 竣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达到版面清晰、字迹清楚、手写签名。 1.0.7 竣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归档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编制成纸质载体和光盘载体两种资料。各载体应编制两套原件,其中一套移交给建设单位,一套本公司自存归档。建设单位需要增加套数时,协商解决。 1.0.8 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编制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程、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建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项目。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有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 单位工程。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火电施工质量。 反映火电建设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性能的特性总和。 2.0.5 验收。 建筑安装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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