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表填表说明
表2: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表

附件2 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年度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青海百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指标
一、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 (一)按组织类型划分 1.龙头企业带动型 其中: 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 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 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 2.中介组织带动型 其中: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规模以上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专业市场带动型 其中:交易额1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 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市场 4.其它(不包括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大户) (二)按利益联结方式划分 1.合同关系 其中:订单关系 年订单总额 年履约订单成交额 2.合作方式(按利润返还) 3.股份合作方式(按股分红) 4.其它
(二)农村经纪人数量 农村经纪人从业人数 (三)专业大户数量 专业大户从业人数 (四)农业产业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五)调查县数
填表日期:
2014 年
1
月25ຫໍສະໝຸດ 日第 3 页平衡关系: 1=2=14=22=3+7+10+13=15+19+20+21=23+35+41+42+43 23=24+26+27+28+29+30+31+32+33+34 35=36+37+38+39+40 76=77+78+80+81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守则说明及指标解释1.doc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1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农业业务统计报表是根据农业部门的管理需要而制定的。
业务报表具体反映了农业部门组织和指导农业生产的主要活动、成果,以及农业技术的发展水平。
业务报表作为生产报表的补充,同样是一项基本的农业信息,是各级农业部门引导生产,服务农业,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因此,业务报表与生产报表一样,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收集资料如实填报,力求数据符合实际。
业务报表由各县(市区)农业局组织调查填报,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负责汇总指标解释1、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1)产业化组织(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市场等把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联接起来,各利益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益互补,风险共担,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一种新的组织经营形式。
产业化组织是指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等通过多种方式联结农户,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组织。
产业化组织按利益联结方式和组织类型分别调查。
(2)按利益联结方式划分:有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其他经营组织的根本区别,也是产业化经营的核心。
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方式是指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各主体,形成一定的利益关系或结为利益共同体的手段或方式。
(3)合同关系:产业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合同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或销售农副产品等,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产业化生产基地和农户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或组织等按合同收购农产品,并及时按约定结算。
合同关系中的订单关系是指产业化组织与农户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没有订立长期合同,而是根据市场情况,主要依靠当年与农户新订立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农产品生产、收购等事项的形式。
年履约订单成交额是指全年全部或部分完成的订单成交金额,年订单总额是指全年签订订单的资金总额(年履约订单成交额占年订单总额的百分比即为订单履约率)。
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统计表

(专业大户从业人数)
人
49d’
2.利用外资龙头企业数
个
50
3.利用外资额度
万美元
51
4.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数
个
52
5.调查县数
个
53
填表日期:2009年4月29日
平衡关系:1=2=7=14=3+5+6+6°=8+10+12+13=15+20+24+25+26
15=16+17+18+19
20=21+22+23
12°
4.其它
个
13
其中:农村经纪人
个
13a
专业大户
个
13b
年度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表(续一)
项目
单位
代号
数量
二、产业类型
个
14
1.种植业
个
15
⑴粮棉油
个
16
⑵蔬菜
个
17
⑶水果
个
18
⑷其它
个
19
2.畜牧业
个
20
⑴肉
个
21
⑵奶
个
22
⑶其它
个
23
3.水产业
个
24
4.林特产业
个
25
5.其它
个
26
个
6
4.其它
个
6°
(二)按组织类型划分
个
7
1.龙头企业带动型
个
8
其中: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
个
9
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农业业务统计报表是根据农业部门的管理需要而制定的。
业务报表具体反映了农业部门组织和指导农业生产的主要活动、成果,以及农业技术的发展水平。
业务报表作为生产报表的补充,同样是一项基本的农业信息,是各级农业部门引导生产,服务农业,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因此,业务报表与生产报表一样,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收集资料如实填报,力求数据符合实际。
业务报表由各县(市区)农业局组织调查填报,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负责汇总指标解释1、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1)产业化组织(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市场等把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联接起来,各利益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益互补,风险共担,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一种新的组织经营形式。
产业化组织是指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等通过多种方式联结农户,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组织。
产业化组织按利益联结方式和组织类型分别调查。
(2)按利益联结方式划分:有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其他经营组织的根本区别,也是产业化经营的核心。
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方式是指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各主体,形成一定的利益关系或结为利益共同体的手段或方式。
(3)合同关系:产业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合同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或销售农副产品等,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产业化生产基地和农户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或组织等按合同收购农产品,并及时按约定结算。
合同关系中的订单关系是指产业化组织与农户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没有订立长期合同,而是根据市场情况,主要依靠当年与农户新订立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农产品生产、收购等事项的形式。
年履约订单成交额是指全年全部或部分完成的订单成交金额,年订单总额是指全年签订订单的资金总额(年履约订单成交额占年订单总额的百分比即为订单履约率)。
《现代农业园区调查统计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现代农业园区调查统计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附件2:《现代农业园区调查统计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现代农业园区调查统计表》共涉及五个方面、53项具体统计指标,除个别指标为平均值外,其余大部分指标均为累计加总指标。
需填报项均以“()”方式注明。
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如下:一、总体情况(一)农业园区数量。
统计范围为已正式成立,并已建成投入运行的园区。
指标1-4填写本省、区、市各级别园区的数量,级别以批准设立单位的级别为准。
(二)园区规模。
指标5-8以园区内面积或核心区面积为准,不含园区辐射带动的面积。
(三)农业园区化水平。
指标10为园区内面积或核心区面积,不含辐射带动区面积;指标12是指园区周边使用园区推广的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并接受园区技术培训服务的地区,或是与园区建立固定的产业化合作关系的地区。
单位为“万亩”。
(四)园区区位情况。
指标13统计位于我部《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确定的生产优势区的园区数量;指标14中大中城市指地级及以上城市或人口在100万人以上的地级以下城市。
二、园区类型(五)按产业数量划分。
指标16统计以单一主导产业为主的专业型园区数量;指标17统计多种主导产业集群发展的综合型园区数量。
(六)按园区功能划分。
指标18统计以生产为主要目标的园区;指标19是指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生产型园区;指标20统计主要以展示、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为主要功能的园区;指标21指主要以农业观光旅游、科普展示教育、农业生产体验为主要功能,并以此营利的园区。
(七)按运行模式划分。
主要根据园区运行机制或经营主体的不同来界定。
指标22是指政府组织、农民为主体的园区,这类园区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关系,主要在政府支持下,靠组织机制创新,以统一品种、集成技术、培训农民、提高产量为目标,进行农业生产和技术示范;指标23是指政府扶持、科研院所或事业单位为主体的园区,主要是科研院所利用自有土地和技术优势,通过政府或部门支持,建立科技示范园,在展示新品种、新技术的同时,开发观光休闲农业,以经营性收入补助公益性示范;指标24是指指标23中科研和事业单位隶属农业系统的园区;指标25是指政府搭台、企业为主体的园区,这种园区主要移植工业园区开发理念,一般由政府出面流转农民土地,整合资金进行“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然后招商引资,吸引企业入园经营。
【精品】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统计报表编制手册版DOC

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统计报表编制手册版D O C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统计报表编制手册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年五月一、总说明(一)目的和意义:为了解云南农业产业化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反映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实施有效管理、调控、指导和服务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云南省农产品加工业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和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工作实际的需要,制定本手册。
(二)调查频率:本报表统计属于部门统计调查,按报告期分为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季度报表于季后10日前,年度报表于年后1月20日前上报到省级。
(三)统计范围:包括我省范围内各种经营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活动的经营组织。
(四)本报表统计实行全面调查,由农业产业化经营基层企业上报到基层主管部门,基层主管部门汇总后,通过系统软件逐级汇总上报到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本报表中的各项数据必须从基层原始记录取得,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统计,不得随意扩大统计范围和无根据的上报数字。
凡虚报、瞒报、伪造、纂改统计资料,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六)、本报表由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填报单位、时间及方式注:表中填报时间为各州市上报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时间,各企业、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时间请依次提前。
为便于汇总和分类,上报表格全部要求以软件上报文件上报,由各级农业产业化经营主管部门汇总逐级上报。
三、报表样式一、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表二、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补充指标(龙头企业情况)三、规模以上龙头企业经营情况汇总表四、龙头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经济指标慨况表五、云南省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季度监测表六、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季报表七、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年报基层表八、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报表九、企业基本情况表四、指标解释(一)、农业产业化的基本概念1、农业产业化:( Agriculture Industrialization)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主导产业、产品为重点,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体系,使农业走上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的现代化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
精编【农业畜牧行业】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

【农业畜牧行业】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辽宁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OO八年七月《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为了解、掌握和反映辽宁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实施有效管理、调控、指导、服务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和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的监督管理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本报表制度属于部门统计调查,是对辽宁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情况的统计。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填报。
本报表制度由辽宁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统计时段《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中的所有数据,分别按以下四个时段填报:2007年1月1日~6月30日;2007年1月1日~12月31日;2008年1月1日~6月30日;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预计数)。
2、起报单位《统计表》以县(市、区)为起报单位,基础数据由各类产业化组织填报,由各市汇总报我办。
3、属地填报中央、省、市直属单位均由所在县(市、区)组织填报;各类开发区统一由原属地填报。
4、统计对象包括与农民结成带动与被带动关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中介组织。
龙头企业以2007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年交易额3000万元以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有组织章程,登记在册会员5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为统计对象。
也称规模以上龙头企业。
5、流通企业收入《统计表》中的流通型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填写“交易额”。
6、现价填报《统计表》中有关数据均按现价进行填报。
7、数据符号有小数点的数据,一律保留两位小数。
除小数点外,数字间不加任何符号。
如1000000,不能写成1,000,000。
农业产业化统计指标解释

农业产业化统计指标解释表一、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表本表统计范围:龙头企业(只统计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已登记注册和未登记注册的,只统计年经营收入50万元以上);农产品市场(只统计年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其它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大户等(只统计个人年销售收入10万元以上)。
本表统计程序:从县级起报,县级报表上报市级;市产业化办公室审核汇总,上报市级数据给自治区农业厅产业化办公室;县级报表由市、县产业化办公室各存档一份。
一、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市场等把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联接起来,各利益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益互补,风险共担,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一种组织经营形式。
产业化组织(代号1):指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通过多种方式联结农户,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组织。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指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并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行一体化经营的企业。
龙头企业包括农产品市场,为了解农产品市场的数量和经营效益,本表在以下三处地方将非市场型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市场分开统计:(1)代号21和25;(2)代号77~81和86~88;(3)代号116和118。
其余涉及龙头企业的指标均包括农产品市场。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指由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的农民,为取得规模效益或抗衡经济领域中的垄断力量,自愿组织起来,对内自我管理和服务,对外参与市场竞争,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的组织(一)按利益联结方式划分利益联结方式(代号2):指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各主体,形成一定的利益关系或结为利益共同体的手段或方式。
利益联结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合同制(代号3):指产业化组织通过合同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或销售农副产品,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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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表填表说明一、产业化组织总数(表一)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市场等把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联结起来,各利益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益互补,风险共担,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一种新的组织经营形式。
产业化组织是指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等通过多种方式联结农户,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组织。
产业化组织按利益联结方式和组织类型分别调查。
(一)按利益联结方式划分有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其他经营组织的根本区别,也是产业化经营的核心。
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方式是指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各主体,形成一定的利益关系或结为利益共同体的手段或方式。
本表以不同联结方式按组织数量分别填写。
表中所列产业化组织利益联结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合同关系。
产业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合同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或销售农副产品等,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产业化生产基地和农户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或组织等按合同收购农产品,并及时按约定结算。
合同关系中的“订单关系”是指产业化组织与农户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没有订立长期合同,而是根据市场情况,主要依靠当年与农户新订立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农产品生产、收购等事项的形式。
“年履约订单成交额”是指全年全部或部分完成的订单成交金额。
“年订单总额”是指全年签订订单的资金总额(年履约订单成交额占年订单总额的百分比为订单履约率)。
2、合作方式(按利润返还)。
指在产业化组织内部,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等将农副产品加工、运销等增值的一部分利润按一定方式(如按交易量)返还给农户。
也包括实行二次分配。
3、股份合作方式(按股分红)。
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产业化组织按照股金比例进行利润分红。
一个产业化组织的利益联结方式可能同时有几种,在调查表中只填占主导地位的一种联结方式。
(二)按组织类型划分主要有四种:4、龙头企业带动型。
是指以农副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为龙头,带动基地和农民从事农业产业化生产的组织形式。
主要表现形式是公司加农户、公司加基地加农户。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指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并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行一体化经营的企业。
企业中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70%以上。
5、中介组织带动型。
是指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含农民专业协会)、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经济技术服务组织等带动农户,实行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经营的产业化组织形式。
“规模以上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指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有组织章程,登记在册会员5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6、专业市场带动型。
是指以专业批发市场为龙头,形成主导产业,联结千家万户,实行产销一体化经营的组织形式。
7、其它类型。
是指上述三种类型以外的符合农业产业化经营条件的产业化形式。
“农村经纪人”是指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农村专门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与中介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专业大户”是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专门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并能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生产的大户。
这2个指标不包括部分时间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而另一部分时间从事其它工作的人员。
二、产业类型(表二)用来反映产业化组织的产业及产品分布状况。
主要有五类:8、种植业。
是指以种植业产品为对象,实行一体化经营的组织。
在调查中可分为粮棉油、蔬菜、水果和其它四类。
9、畜牧业。
是指以畜禽产品为对象,实行一体化经营的组织。
在调查中分为肉类、奶类和其它。
10、水产业。
是指以淡水或海水中各种养殖或捕捞产品为对象,实行一体化经营的组织。
11、林特产业。
是指以林特产品如花卉、中草药材、山野、竹制品等为对象,实行一体化经营的组织。
12、其它。
是指除上述各产业以外的产业化经营组织。
以上各项指标分别按组织个数填写。
三、产业化组织规模(表三)用来反映产业化组织总体水平和规模。
13、固定资产总值。
是指产业化组织截止年底内部各种固定资产价值的总和。
其中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值在“龙头企业”中单列出来。
14、带动农户数。
是指全年产业化龙头组织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方式和辐射作用,带动农民从事产业化经营的农户数。
其中通过订单形式带动农户数在“订单带动农户数”中单列出来。
15、生产基地数。
是指直接为产业化龙头组织提供农副产品原料的种植业面积、畜禽饲养量或水产养殖面积等。
四、产业化组织效益(表四)16、销售收入。
是指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在全年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实现的销售收入总额。
17、净利润。
是指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年实现净利润总额。
18、出口创汇。
是指农业产业化组织年创汇总额。
19、上缴税金。
是指农业产业化组织全年交纳的各项税款总额。
20、交易额。
是指全年进场交易的各类农产品成交额之和。
21、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增加收入。
是指在产业化龙头组织的带动下,农户从事产业化生产比从事其他生产或不参加产业化生产当年多增加的收入。
这个指标不计算平均数。
五、对龙头企业扶持(表五)22、银行贷款。
是指全年各级银行或信用社对龙头企业的各种贷款总额。
23、财政扶持金额。
是指全年各级财政资金用于龙头企业的扶持总额。
包括无偿拨款资金(含贴息)、有偿使用资金(如周转金等)。
24、税收减免额。
是指按照国家的优惠政策,农业产业化组织享受的税收减免额,但不包括出口退税额。
其中减免的增值税、所得税分别填写。
六、产业化组织从业人数(表六)25、产业化组织从业人数。
是指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的年从业人员数。
26、利用外资龙头企业数。
是指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总数中利用外资的个数。
27、利用外资额度。
是指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中外商投资的额度。
28、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数。
是指由省上确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个数与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数之和。
七、补充指标—龙头企业情况(表七1、表七2)29、龙头企业数量等于主表中指标“龙头企业带动型”数量。
30、建有省级以上研发中心的龙头企业数量企业研发中心泛指建在企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及其他研究开发机构。
企业任一种研发中心通过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即可列入统计范围。
31、质检机构通过计量认证的龙头企业数量计量认证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及评价。
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有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32、通过ISO9000、HACCP、GAP、GMP等质量体系认证的龙头企业数量企业通过ISO9000、HACCP、GAP、GMP等质量体系中任一种认证,即可列入统计范围。
33、获得省以上名牌产品(农产品)或著名(驰名)商标的龙头企业数量企业主营产品获得省级以上质检、工商、农业部门颁发的全国或省级名牌产品、名牌农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中任一种证书,即可列入统计范围。
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证书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
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
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证书由农业部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颁发。
34、获得“三品”认证的龙头企业数量企业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中任一种认证,即可列入统计范围。
有机食品指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标准生产加工,并且通过合法的、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
绿色食品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无公害农产品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和规范,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食品。
35、获得“三品”认证的产品数量指企业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个数,包括初级产品、初加工产品和深加工产品。
一个企业可能获得多个产品认证。
36、获得“三品”认证的基地规模指报告期末企业通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基地总规模。
37、种植面积以农作物、桑树、茶树、果树、林木等种植及其产品加工、运销为主的企业,填写报告期末农产品生产基地实际占用的耕地、林地、园地面积。
种植面积是露地、园地、温室、大棚等面积之和。
单位为标准亩。
(下同)38、牲畜饲养量以牛、马、驴、骡、猪、羊、兔等牲畜养殖及其产品加工、运销为主的企业,填写报告期末(内)农产品生产基地牲畜养殖量。
肉用畜按出栏量填写,种畜或乳用畜按存栏量填写。
牛、马、驴、骡、猪、羊等牲畜单位为头、只、匹,兔单位为只。
(下同)39、禽类饲养量以鸡、鸭、鹅、珍禽等禽类养殖及其产品加工、运销为主的企业,填写报告期末(内)农产品生产基地禽类养殖量。
肉用禽按出栏量填写,种禽或蛋用禽按存栏量填写。
单位为只、羽。
(下同)畜禽出栏数指报告期内各种类型生产单位和住户饲养的,已屠宰或出售的全部畜禽数量。
包括交售给国家、集市上出售以及自食的部分,但出售或食用的仔畜不包括在内。
畜禽存栏数指报告期初、期末各种类型生产单位和住户饲养的全部畜禽存栏数量。
40、养殖水面面积以水产养殖、加工、运销为主的企业,填写报告期末农产品生产基地占用的水面面积。
水产品养殖面积指人工投放鱼、虾、蟹、贝、藻等苗种并进行饲养管理的水面面积。
单位为标准亩。
(下同)41、获得出口备案的基地规模指报告期末企业所属基地中按照一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并获得商检部门备案的基地规模。
42、主要农产品原料采购值指报告期内企业利用货币资金购买农产品原料的价值,只包括买价,不包括采购费用。
43、主要农产品原料从基地采购值指报告期内企业利用货币资金直接从基地农户手中收购的主要农产品原料的价值,只包括买价,不包括采购费用。
44、企业当年对农产品原料基地投入总额指报告期内企业在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培训、生产资料垫付及其他方面的投入总额。
45、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包括生产道路修建,隔离、防护设施(围墙)建设,农田水利、电力设施建设,房屋设施(棚舍)建设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46、农民培训投入包括宣传材料、现场指导、专题讲座、岗前培训等各种培训投入。
47、生产资料垫付包括免费提供或赊销种子(种苗)、肥料(饲料)、农药(兽药)及其他生产资料的投入。
48、其他投入指除17、18、19三项之外龙头企业通过其他形式对农产品原料基地的投入,包括疫病防治、质量监控、基地认证、配套服务、灾害补偿等投入。
49、企业带动基地农户增收总额指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农户当年参加产业化经营比从事其他生产或不参加产业化经营多增加的收入。
包括按合同价特别是保护价收购比按市场价收购向农民多支付的差价金额,实行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经营向农民返还或分配的利润金额,采取土地租赁经营支付给农民的土地租金金额,吸收农民务工支付给农民的工资福利报酬金额及其他方式带动农民增收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