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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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使用管理办法

企业资质使用管理办法

企业资质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资质管理,充分发挥企业资质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保障公司依法进行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和经营活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企业资质管理包括因工程经营等工作需要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配套使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规费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荣誉证书、企业人员资格证书等(以下简称相关证照)的管理。

第三条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以现有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第四条凡使用公司资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资质和相关证照的申请、升级、变更和年检第五条企业资质和相关证照是企业进行合法经营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参与建设工程投标的必要依据。

加强企业资质和相关证照的管理,保证证件的及时性、连续性、有效性,及时办理申请、变更、升级、年检、换证等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条企业资质和相关证照的申请、升级、变更和年检,由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具体负责(见下表),负责各种证照的申报、登记、变更、年检、注销,在办理证照过程中有关部门根据职责承办全部或部分事项。

第七条证件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调动岗位时,应填制“证件移交清册”,移交人和接交人在与证件清单核对数目后,二人均在“证件移交清册”上签字。

什么是企业一级资质?

什么是企业一级资质?

什么是企业一级资质?在提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企业资质。

由于社会发展速度加快,各行各业呈现勃勃生机,但有利有弊,同时容易造成市场乱象。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相关部门实施资质许可制度,从业企业必须通过一定方式取得资质证书后,才能在其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一般情况下,资质分为很多个等级,比如一、二、三级,甲、乙、丙级。

常见的企业资质有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勘察资质等。

在这些资质中,只有施工资质存在一级资质这个说法,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级资质是否是最高等级:施工资质分为、专业承包资质和劳务资质。

其中总承包资质和部分专业承包资质划分有一级。

然而,对于某些类型资质而言,一级资质并不是最高等级,这种类型的资质是指总承包资质。

总承包资质有12种,包括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电力工程、公路工程等。

除通信工程和机电工程划分为一、二、三级外,其他10种总承包资质还设有特级资质。

一级资质考察哪些内容:1、企业业绩:一级资质只能通过资质升级的方式取得,因此业绩是最重要的考核因素。

对业绩的审核,体现在类型、规模、数量上,一般要求企业在近5年或近10年承担过一定工程建设;2、企业资产:包括净资产和厂房。

净资产是必须考核的因素,厂房方面,只有建筑幕墙资质和钢结构资质有所涉及;3、企业装备:装备仍然只是部分资质有此要求,分别对其数量、种类提出审核;4、企业人员:包括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九大员、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

综上所述,对于总承包资质中的10种资质类型而言,一级资质并非最高等级,但能够承接当前资质类型下的各类工程的施工;对于专业承包资质而言,一级资质为最高等级,施工规模同样不受限制;对于劳务资质而言,不存在一级资质这个说法。

不管哪种形式,企业都不可以直接申请一级资质,需要从最低等级开始申报,积累业绩之后,再进行资质升级。

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3篇)

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企业的市场准入,加强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港口、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化工、市政公用、通信等建设工程的施工企业。

第三条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动态监管。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施工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质等级划分与标准第五条施工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二)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三)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第六条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一)特级资质:1. 具备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的经历;2. 具备5个以上一级资质的专业工程承包企业;3. 具备5个以上二级资质的专业工程承包企业;4. 具备5个以上三级资质的专业工程承包企业;5. 年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6. 年工程结算收入20亿元以上;7. 具有省级及以上优良工程不少于10项;8. 具有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不少于3项。

(二)一级资质:1. 具备3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的经历;2. 具备2个以上二级资质的专业工程承包企业;3. 具备2个以上三级资质的专业工程承包企业;4. 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5. 年工程结算收入10亿元以上;6. 具有省级及以上优良工程不少于5项;7. 具有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不少于1项。

(三)二级资质:1. 具备2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的经历;2. 具备1个以上三级资质的专业工程承包企业;3. 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4. 年工程结算收入5亿元以上;5. 具有省级及以上优良工程不少于3项。

(四)三级资质:1. 具备1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的经历;2. 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3. 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4. 具有省级及以上优良工程不少于1项。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建设工程企业的必备条件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雕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生茶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二、建设工程企业的资质管理
一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关
4.工程监理切资质管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建设工程师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要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注册建造师签章完整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
2工程设计资质的分类及可以承揽的业务范围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
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
(3)事务所资质可以承揽的业务范围
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
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0.11.30•【文号】建市〔2020〕94号•【施行日期】2020.11.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已经2020年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优化审批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同时,坚持放管结合,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11月30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统称企业资质)认定事项压减工作,现制定以下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精简企业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简化资质标准,优化审批方式,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不合理束缚,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就业创业,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10.18•【文号】建市[2007]241号•【施行日期】2007.10.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和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略)2.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信息化考评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八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以下简称《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一)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二)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申请渠道提出申请,增项资质按照主项资质的申请渠道申请;《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之外的企业申请各类资质,应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

(三)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一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但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工程业绩申报资质。

公司资质证书管理制度

公司资质证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质证书的管理,确保资质证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提高公司整体资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资质证书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等。

第三条公司资质证书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资质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二)统一管理原则:对资质证书进行统一归口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资质证书管理中的职责和任务;(四)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资质要求,及时调整和更新资质证书。

第二章资质证书的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资质证书的申报、审核、保管和使用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资质证书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以下职责:(一)经营部:负责企业资质证书的申报、延期和年审工作;(二)技术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的申报、审核和使用工作;(三)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延期和年审工作;(四)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要求,协助人力资源部完成资质证书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质证书的申报与审核第六条资质证书的申报:(一)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资质要求,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资质证书申报申请;(二)人力资源部对申报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三)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申报。

第七条资质证书的审核:(一)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资质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二)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问题,应及时与申报部门沟通,要求其进行修改或补充;(三)审核通过后,将资质证书发放给相关部门。

第四章资质证书的保管与使用第八条资质证书的保管:(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资质证书进行统一保管,确保证书的安全;(二)证书保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证书遗失或泄露;(三)证书到期或变更时,应及时更换新证书。

工程单位资质制度

工程单位资质制度

工程单位资质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单位的资质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依法监督工程建设市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本资质制度。

二、资质管理原则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确保资质管理合规性;2. 根据项目性质和规模,科学、合理设置资质等级,并建立明确的升降级机制;3. 加强对工程单位的监督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4. 倡导诚信施工,推动工程单位规范经营。

三、资质等级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规定,对工程单位的资质等级进行划分,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1. 甲级资质:具备从事特大型工程施工的资质,可承接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工程项目;2. 乙级资质:具备从事大中型工程施工的资质,可承接省级重点工程和一般工程项目;3. 丙级资质:具备从事小型工程施工的资质,可承接县级工程和建筑物小修小建项目。

四、资质管理流程1. 资质申请:工程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资质,提交相关资料;2. 资质审核:相关部门对资质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3. 资质颁发:符合条件的工程单位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4. 资质监管:相关部门对工程单位进行监管,保证其按照规定执行。

五、资质管理措施1. 日常监管:加强对工程单位的日常监管,定期检查工程单位的施工情况;2. 技术指导:为工程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帮助其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3. 诚信评价:建立诚信评价制度,对施工中遵守承诺的工程单位给予奖励,对不守信的单位进行惩罚;4. 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工程单位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专业水平。

六、资质管理改进1. 建立健全资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权限;2. 加强资质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3. 持续改进资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单位的资质水平;4. 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督职能,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结语工程单位资质制度的建立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只有严格依法管理,加强日常监管,提高工程单位的管理水平,才能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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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不分级别
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工程勘察劳务工作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
设计综合资质
只设甲级
业务范围不受限制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专业的工程设计业务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甲级
可以监理一、二、三等工程
乙级
可监理二、三等工程
丙级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
(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不得根据该法关于预告解除和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源自;(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单
方解除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可监理三等工程
二、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以及招标的方式(P49)
必须招标
项目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施工总承包
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专业承包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劳务分包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工程勘察企业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只设甲级
业务范围不受限制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设立类别和级别
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预告解除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06、07均有考题
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随时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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