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级伤残赔偿数额、项目明细及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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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伤残赔偿标准]2017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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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伤残赔偿标准]2017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7年伤残赔偿标准十、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需注意的是,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

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十一、工伤复发待遇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十二、因工死亡待遇标准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6年全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实际增长%。

而这个数据,直接影响工亡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说明:如果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则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项费用标准如下: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这个标准每年都会变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数万元。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6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

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3616元×20=6723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72320元,相比上年度的623900元,增加了48420元。

这个标准没有地域之分,全国统一价。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这个标准同样每年会有变化。

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2017年伤残赔偿标准]2017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2017年伤残赔偿标准

2017年伤残赔偿标准

2017年伤残赔偿标准2017年伤残赔偿标准是根据当年社会经济状况、物价水平和受害人的实际需求等因素进行制定的。

伤残赔偿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伤残赔偿标准主要包括损失费和抚慰金两部分。

损失费是指受害人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抚慰金是指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心理和精神上的抚慰,以弥补因受害人伤残而产生的精神痛苦和心灵创伤。

具体来说,2017年伤残赔偿标准分为十三个等级。

其中一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即受害人伤残程度最严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全部依赖他人照顾。

而十三级为轻伤,即受害人伤残程度较轻,仅影响轻度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较强。

对于各个等级的伤残,2017年的伤残赔偿标准如下: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为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

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该等级赔偿标准可由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或设立受益权。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为20万元至40万元之间。

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该等级赔偿标准可由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或设立受益权。

三级伤残,赔偿标准为15万元至30万元之间。

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该等级赔偿标准可由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或设立受益权。

四级伤残,赔偿标准为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

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该等级赔偿标准可由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或设立受益权。

五级伤残,赔偿标准为8万元至15万元之间。

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该等级赔偿标准可由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或设立受益权。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为5万元至10万元之间。

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该等级赔偿标准可由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或设立受益权。

七级伤残,赔偿标准为4万元至8万元之间。

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该等级赔偿标准可由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或设立受益权。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为3万元至6万元之间。

山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山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山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山东省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个重要省份,交通事故在这里时有发生。

交通事故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了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因此,了解山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肇事者进行赔偿。

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一、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1. 车辆损失,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进行评估,由肇事者进行赔偿。

如果车辆无法修复,应当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2. 财产损失,包括车辆上的物品损失、路边设施损坏等,损失金额应当由肇事者进行赔偿。

3. 维修费用,如果车辆需要维修,维修费用应当由肇事者承担。

二、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1.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手术费用、康复费用等,由肇事者进行赔偿。

2. 误工费,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肇事者应当支付相应的误工费。

3. 残疾赔偿金,对于造成永久性残疾的交通事故,肇事者应当支付残疾赔偿金。

4. 丧葬费用,对于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肇事者应当支付相应的丧葬费用。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可能因精神受到创伤,肇事者应当对此进行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精神损害程度进行评估。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具体执行,应当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受害人可以通过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了解山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大家在遇到交通事故时,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希望大家在行车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2017最新)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2017最新)

遇到仲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2017最新)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办法》同时废止。

对于交通肇事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

但新条例在废止《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这当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精神,但由于目前国家并未就交通肇事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案件时,确定赔偿项目及标准只能依据该司法解释。

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

目前大量的农民工进人城镇打工或定居,他们已是城镇居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部分地区农村居民实际年均收人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镇居民年均收入,如果无视这一客观实际,仅仅因为受害人为农村户籍就一律按农村居民标准进行赔偿,有违公平。

因此,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

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镇居民。

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实行同城待遇”,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对农村居民的公平保护。

如果还有特殊情况,难以区分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镇居民对待。

2017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2017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2017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2017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一、背景介绍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指根据《2017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来评定行车事故、工伤等原因导致的伤残等级,并据此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该标准的实施旨在对受伤人员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其得到适当的经济补偿,并为社会提供统一的参考标准。

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根据《标准》,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主要包括身体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和精神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1. 身体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身体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根据受伤程度和对生活功能的影响程度来评定。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伤残等级受伤程度对生活功能的影响一级轻伤无或轻微影响二级中度伤潜在影响或局部丧失三级重度伤生活能力丧失四级极重度伤生活自理困难五级极重度伤生活依赖2. 精神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精神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根据受伤人员心理状况的严重程度和对生活能力的影响程度来评定。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伤残等级心理状况对生活能力的影响一级轻微或无症状无或轻微影响二级轻度症状定期门诊治疗或需要药物治疗三级中度症状定期门诊治疗或定期住院治疗四级严重症状长期住院治疗五级极度症状长期住院治疗或需要常年照护三、赔偿标准根据《标准》,赔偿标准分为经济赔偿和精神赔偿两部分。

1. 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根据受伤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就医费用、康复费用等因素进行补偿。

补偿金额根据《标准》中的具体标准进行计算。

2. 精神赔偿精神赔偿主要针对精神伤残,根据精神伤残等级和伤病程度确定。

赔偿金额包括治疗费用、心理咨询费用等。

四、总结《2017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一个对受伤人员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和赔偿的重要参考标准。

通过该标准,可以确保伤残人员得到适当的经济补偿,并为社会提供统一的评定标准。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以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

>注:此文档仅为示例,具体内容和标准请参考相关法律和规定。

2017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7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7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文档一:一、背景介绍:本文旨在详细阐述201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便各方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二、基本原则:1. 先进先出原则:按照事故发生的时间顺序确定赔偿顺序。

2. 免责事由原则:对于行为主体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不承担赔偿责任。

3. 正当防卫原则:对于因正当防卫而产生的损害,行为主体可免责。

4. 合理限度原则:对赔偿金额进行合理限度的界定,以保障公平公正。

三、赔偿标准:1. 医疗费用:(1)住院医疗费用:a. 普通病房住院费用,按有关规定确定。

b. 单人病房住院费用,按普通病房费用的1.5倍确定。

(2)门诊治疗费用:a. 一般门诊治疗费用,按实际费用确定。

b. 特殊门诊治疗费用,按实际费用的1.2倍确定。

2. 丧葬费用:(1)因交通事故去世的,可按一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偿。

3. 误工费:(1)工伤:a. 缺勤误工费,按实际损失确定。

b. 丧失劳动能力误工费,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2)非工伤:a. 在医院治疗期间的误工费,按实际损失确定。

b. 非医院治疗期间的误工费,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4. 伤残赔偿金:(1)伤残程度分为十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金数额。

5. 护理费:(1)因交通事故导致护理需求的,可按一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偿。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先进先出原则:按照事故发生的时间顺序确定赔偿顺序。

2. 免责事由原则:对于行为主体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不承担赔偿责任。

3. 正当防卫原则:对于因正当防卫而产生的损害,行为主体可免责。

4. 合理限度原则:对赔偿金额进行合理限度的界定,以保障公平公正。

文档二:一、背景介绍:本文详细阐述了201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旨在使各方对相关规定有全面了解,并予以遵守。

二、基本原则:1. 先进先出原则:按照事故发生的时间顺序确定赔偿顺序。

2. 免责事由原则:对于行为主体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不承担赔偿责任。

3. 正当防卫原则:对于因正当防卫而产生的损害,行为主体可免责。

2017年度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2017年度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一、山东省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说明:本表格系根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网络资料潜心整理而成,如与官方发布的正规文件有差异,请以官方数据为准)二、疑难解读1、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第一种情况: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第二种情况: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第三种情况: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3、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即二级90%,三级80%……九级20%,十级10%。

4、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指导意见: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赔偿金比例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

其他伤残II-V级(2-5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4%;VI-X级(6-10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2%;增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最高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

5、精神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问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2011年11月30日鲁高法〔2011〕297号)第(九)条指出:侵权致人损害,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侵权致人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侵权人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2017)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2017)

遇到交通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2017)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赔偿依据1、医疗费用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

含康复费、整容费及今后治疗的费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该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票据、交通费住宿费的正规票据、护理证明、工资证明、加强营养证明、法医鉴定书、被抚养人身份证明及与当事人的关系证明、财产损失的价格鉴定等根据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中所划分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比例。

2、误工费用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或法医鉴定予以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可以计算到定残前一日。

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提供最近三年收入的,按照受诉法院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报酬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执行。

护理期限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止,最长不超过20年。

4、交通费用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等费用。

以正式票据为凭。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6、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20年计算。

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但是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影响就业的可以响应减少或者增加。

需要残疾用具的还应当支付残疾用具费用。

8、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6个月总额9、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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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山东省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级伤残赔偿数额、项目明细及计算方法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386元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64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12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620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93元。

残疾赔偿金数额:一级伤残565280212400二级伤残508752191160三级伤残452224169920四级伤残395696148680 五级伤残339168127440 六级伤残282640106200 七级伤残22611284960 八级伤残16958463720 九级伤残11305642480 十级伤残5652821240丧葬费23193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受害人能够获得赔偿范围1、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264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62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264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62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264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620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指数:根据伤残级别十级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一级和死亡为100%。

2、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残疾用具的价格+更换费用)*更换次数更换次数=(平均余命-现在年龄)/使用年限3、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112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393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112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393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112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393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112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393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4、残疾康复费,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确定。

5、护理费=护理人数*护理时间*护理人员的工资,长期护理的按最长20年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护工的标准70元每天。

6、后续治疗费,体内有金属固定机构,或者二次及多次手术的。

7、丧葬费赔偿金额=46386元÷12个月×6个月=23193元8、交通费,护理人员和受害人因为护理或者转院支付的必要的交通费,以实际票据为准。

也可以让法官自由裁量。

9、住宿费到所在地区以外就医才支持。

10、误工损失,有工资:(住院天数+病假病休时间)*日工资,个体工商户按照同行业上年度的平均收入计算。

19、精神损害抚慰金,侵权人为个人的最高赔偿5000元,侵权认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最高为50000元。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伤者出现多等级伤残,应当如何计算他的残疾赔偿金呢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却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伤残评定标准》的规定,对于多等级伤残的伤者,其残疾赔偿金应按照如下方式计算:C=Ct×C1×(Ih+∑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在上述公式中,C是指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Ct是指伤残赔偿总额;C1是指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Ih是指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Ia是指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也就是说,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括号中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综合指数。

根据《伤残评定标准》3.6条的规定,这个公式中伤残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分别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的取值范围为:0≤Ia≤10%。

我们注意到《伤残评定标准》对于伤残赔偿指数有明确的规定,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比例数值,而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却没有具体的规定。

实践中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如何取值,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相对较大。

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Ia的合理取值应为二级10%,三级9%,四级8%,五级7%,六级6%,七级5%,八级4%,九级3%,十级2%。

例如: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共导致刘某四处伤残,伤残等级分别为:4级、5级、6级、7级。

其中,4级的伤残赔偿指数为70%,其它5级、6级、7级的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分别为7%、6%、5%。

按照公式计算,刘某的伤残赔偿综合指数为70%+(7%+6%+5%)=70%+18%=88%,但是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不能超过10%。

因此,刘某的伤残赔偿综合指数应为70%+10%=80%。

∙案件合议记录(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y/ws/955730.html∙房地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y/ws/955729.html∙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y/ws/955728.html∙人民检察院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y/ws/955727.html∙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证人名单/y/ws/955726.html∙民事行政检察证据材料收据/y/ws/955725.html∙人民检察院扣押邮件/y/ws/955724.html∙拘留所等级申报 /y/ws/955723.html∙某某某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供通知被告和被上诉人使用,行政诉讼证据文书范 /y/ws/955722.html∙云南省某某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y/ws/955721.html∙出入境管理解除拘留审查决定书/y/ws/955720.html∙房地产行政处罚案件鉴定书/y/ws/955719.html∙责令进行行政处罚通知书(房地产行政执法) /y/ws/955718.html∙行政赔偿调解书(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用) /y/ws/955717.html∙罪犯病残鉴定表 /y/ws/955716.html∙某某某公安局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y/ws/955715.html∙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y/ws/955714.html∙认定工伤决定书 /y/ws/955713.html∙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农业行政处罚) /y/ws/955712.html∙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书/y/ws/955711.html∙某某某看守所释放证明书/y/ws/955710.html∙人民检察院未成年证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y/ws/955709.html∙人民检察院换押证 /y/ws/955708.html ∙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y/ws/955707.html∙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y/ws/955706.html∙行政上诉书 /y/ws/955705.html∙担保人保证书 /y/ws/955704.html∙询问证人笔录 /y/ws/955703.html∙行政诉讼答辩状 /y/ws/955702.html∙副页(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y/ws/955701.html∙人民检察院撤销不起诉决定书/y/ws/955700.html∙人民检察院移送扣押/y/ws/955699.html∙查封(扣押)通知书(农业行政处罚) /y/ws/955698.html∙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范本三) /y/ws/955697.html∙某某某公安局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y/ws/955696.html∙某某某看守所假释证明书/y/ws/955695.html∙某某某公安局没收保证金决定书/y/ws/955694.html∙土地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法律文书格式) /y/ws/955693.html∙交通行政复议违法行为处理建议书/y/ws/955692.html∙人民检察院委托鉴定书/y/ws/955691.html∙人民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y/ws/955690.html∙交通行政复议申请笔录/y/ws/955689.html∙人民检察院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y/ws/955688.html∙房地产违法行为行政处分建议书/y/ws/955687.html∙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决定书/y/ws/955686.html∙接受刑事案要件登记表/y/ws/955685.html∙行政申诉状 /y/ws/955684.html∙某某人民法院通知书(人民法院依职权组织交换证据,行政诉讼证据文书范本(试 /y/ws/955683.html∙某某某公安局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y/ws/955682.html∙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一) /y/ws/955681.html∙责令改正通知书(农业行政处罚) /y/ws/955680.html∙异地年检申请书样本/y/ws/955679.html∙撤销强制措施通知书/y/ws/955678.html∙人民检察院补充立案决定书/y/ws/955677.html∙听证笔录(农业行政处罚) /y/ws/955676.html∙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y/ws/955675.html∙换押证 /y/ws/955674.html∙询问笔录 /y/ws/955673.html∙土地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笔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法律文书格式) /y/ws/955672.html∙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范本二) /y/ws/955671.html∙某某某公安局鉴定结论通知书/y/ws/955670.html∙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通知书/y/ws/955669.html∙罪犯死亡通知书 /y/ws/955668.html∙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y/ws/955667.html∙悔改书(因取保候审给法官) /y/ws/955666.html∙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y/ws/955665.html∙人民检察院解剖尸体通知书/y/ws/955664.html∙物品清单(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y/ws/955663.html∙人民检察院延期审理建议书/y/ws/955662.html∙某某某公安局退还保证金决定书/y/ws/955661.html∙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一审不作为类行政案件用) /y/ws/955660.html∙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书(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用) /y/ws/955659.html∙人民检察院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y/ws/955658.html∙撤销立案呈批表(房地产行政执法) /y/ws/955657.html∙取保候审保证书 /y/ws/955656.html∙产品确认通知书(农业行政处罚) /y/ws/955655.html∙人民检察院回避决定书/y/ws/955654.html∙听证笔录(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y/ws/955653.html∙狱内案件结(销)案表/y/ws/955652.html∙罪犯暂不收监通知书/y/ws/955651.html∙行政判决书(再审行政案件用) /y/ws/955650.html∙人民检察院交办案件通知书/y/ws/955649.html∙没收物品处理清单(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y/ws/955648.html∙劳动争议调解意见书/y/ws/955647.html∙人民检察院查询犯罪嫌疑人存款/y/ws/955646.html∙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决定书/y/ws/955645.html∙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y/ws/955644.html∙房地产行政处罚告知书/y/ws/955643.html∙行政裁定书(二审发回重审用) /y/ws/955642.html∙人民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适用) /y/ws/955641.html∙某某某公安局随案移交物品/y/ws/955640.html∙罪犯出监鉴定表 /y/ws/955639.html∙房地产处理建议书 /y/ws/955638.html ∙某某某公安局发还物品/y/ws/955637.html∙规范性文件转送函(税务行政复议文书格式,范本二) /y/ws/955636.html∙人民检察院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y/ws/955635.html∙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y/ws/955634.html∙人民检察院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y/ws/955633.html∙申请复议书 /y/ws/955632.html∙重要罪犯登记表 /y/ws/955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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