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08年乌鲁木齐市中学生篮球比赛和“阳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上报2008年初、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上报2008年初、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1.30•【字号】•【施行日期】2008.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上报2008年初、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中学,民办学校:为积极稳妥地完成2008年教育各项工作,尽早制定和正式下发2008年初、高中招生计划,请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充分研究和分析学校现有教育资源和师资配备情况,认真拟定2008年初、高中招生计划,并于2008年2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17房间)。
为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学校在拟定2008年初、高中招生计划时,要保证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招生任务,努力扩大双语教学覆盖面,并本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原则,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原则在去年的基础上适当缩小。
二、各区(县)、农十二师所属学校招生计划应报请各区(县)教育局、农十二师教委同意,加盖公章后上报。
三、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保证教育的公正公平,今年将逐步取消乌鲁木齐地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开办的各类实验班、特长班。
原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招收各类实验班、特长班或寄宿制班的学校,在上报招生计划时须将审批文件一并上报,并将招生条件、人数、收费标准等相关情况书面说明,以便重新审核批准。
四、为确保全市2008年初、高中招生计划及时审核下发,各学校务必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未及时上报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学校承担。
五、2008年初、高中招生计划以市教育局正式下发文件为准。
附:2008年初、高中毕业情况及招生计划上报表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日附:2008年初、高中毕业情况及招生计划上报表注:1、原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实验班、特长班或寄宿制班等相关情况要有书面说明,相关审批文件一并上报,以便重新审核批准。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至2009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及暑假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至2009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及暑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9.06.19•【字号】乌教发[2009]126号•【施行日期】2009.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至2009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及暑假工作的通知(乌教发〔2009〕126号)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学校:2008至2009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暑假即将来临。
为做好本学期结束及暑假工作,使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于2009年7月3日结束,暑假2009年7月4日至8月29日(共8周)。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工作于2009年8月31日学生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2010年元月17日结束(共20周),元月18日开始放寒假。
二、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假期各项工作(一)各学校要继续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深入开展“六大”活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市委九届六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新教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作用,着力排查和解决影响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着力排查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着力排查和解决党的建设特别是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面完成“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党建”的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促进社会和谐、教育和谐,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各学校要按照素质教育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期末测试工作,向家长和社会全面的、科学的客观的反映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情况。
(三)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各学校适时组织安排适合中小学生参加的丰富多彩的暑假活动,让学生接触自然、了解社会、磨练意志、感恩祖国、感恩父母,加强团结,树立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丰富而有意义的暑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08年自治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08年自治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5.16•【字号】•【施行日期】2008.05.1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08年自治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新疆师范大学,新疆教育学院:为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03]20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个五年管理周期(2004-2008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教师[2004]13号)精神,努力培养一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2007年自治区启动实施《自治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首期自治区培训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711名。
按照《培训计划》,今年委托新疆师范大学、新疆教育学院培训自治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833人(其中包括2007年未完成计划61名)。
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中小学骨干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夯实教师专业及教学基础,拓宽和丰富教师的专业知识,使教师了解学科专业发展最新成果和教学科研动态,提升驾驭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学科骨干教师队伍。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各地、州、市确定的相关学科骨干教师、骨干教研员及骨干培训者。
年龄为50周岁以下。
参加汉语言授课培训的少数民族教师需具备HSK8级以上的汉语水平,并能够适应汉语授课。
各地、州、市在安排参训教师时,应适当考虑民族教师比例(自治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计划及学科(一)新疆师范大学培训计划 107人培训学科(汉语授课):高中物理 55人化学52人培训总课时:360学时(45天)(二)新疆教育学院培训计划 726人培训总课时:360学时(45天)1.汉语授课的培训学科:(1)小学初中合班:音乐 55人体育55人美术 55人(2)小学语文 80人小学数学80人小学科学 55人初中语文 55人初中数学55人初中化学 55人初中物理 55人2.维语言授课的培训学科:小学语文40人小学数学46人3.哈语言授课的培训学科:小学语文40人四、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及培训方式(一)本次培训以学科培训为主,大部分学科采用汉语言授课,同时组织少部分维语言和哈语言学科课程的培训。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喜迎圣火、祝福奥运、振兴中华”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喜迎圣火、祝福奥运、振兴中华”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4.14•【字号】•【施行日期】2008.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喜迎圣火、祝福奥运、振兴中华”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开展,以实际行动迎接2008年奥运会在我国成功举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以“喜迎圣火、祝福奥运、振兴中华”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
通过活动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首府广大青少年学生宣传奥运、参与奥运的热情,在各中小学倡导优雅言行,建设优美环境,使学生提升文明素养,健康身心,强健体魄,营造人人关心奥运、支持奥运、奉献奥运的浓厚氛围,用实际行动迎接奥运。
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内容:(一)读书教育活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团委、关工委《关于印发“迎奥运、促和谐”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体艺[2008]3号)精神,市教育局和市关工委、市教育关工委决定组织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
各区(县)、局属学校要成立组委会,组织本区、本校学生积极参加本届读书教育活动。
各学校可以参考读本提供的活动建议,结合班会、队会组织专题活动;可利用墙报、板报、校报、校广播站、校网等开展宣传实践活动;组织故事会、演讲会、知识竞赛、绘画比赛等活动,还可通过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丰富教育内容。
为配合这次读书教育活动,新疆人民出版社为本届活动编辑出版了汉、维、哈三种文字的《迎奥运、促和谐》读本,分小学低年级、小学中高年级和中学生读本供广大青少年在参与活动时使用。
根据新教体艺[2008]2号、新教体艺[2008]3号文件精神,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根据需要,与新华书店联系订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的规定,在举办单位申报的基础上,我厅研究确定了2008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共31项,现予以公布。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做好2008年度各类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附件:2008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二○○八年二月十九日附件:2008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一、学科类1、2008年全国高中学生数学联赛(奥赛)主办单位:新疆数学学会、自治区科协联系人:黄琼湘联系电话:************(办)135****65022、全国初中数学竞赛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中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联系人:张安庆联系电话:130****01363、新疆中学数学应用问题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联系人:张安庆联系电话:130****01364、2008年全国高中学生物理联赛(奥赛)主办单位:新疆物理学会、自治区科协联系人:李体莲联系电话:************135****46495、全国中学应用物理知识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学物理教学研究会联系人:孟宪文王占庄联系电话:130****7223************(办)6、2008年全国高中学生化学联赛(奥赛)主办单位:新疆化学学会、自治区科协联系人:张俊玲联系电话:************135****38087、全国暨自治区“化学素质和实验能力”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学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联系人:鲁增福联系电话:************8、全国中学生生物知识联赛(奥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生物学科研究会新疆中学生生物竞赛委员会联系人:谷连福联系电话:************139****28029、新疆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生物学科研究会新疆中学生生物竞赛委员会联系人:谷连福联系电话:************139****280210、2008年度全疆中学生力学知识应用竞赛主办单位:新疆力学学会联系人:胡军龙联系电话:133****182811、自治区民族中学生MHK题型阅读能力及书面表达能力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小学汉语学科专业委员会联系人:刘军联系电话:************(办)139****257212、中学生现场作文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联系人:王耀芳联系电话:130****886013、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暨新疆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小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联系人:李爱民联系电话:************138****712914、第四届新疆中学生“爱祖国、爱新疆”历史知识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学历史教学研究会联系人:刘新宇联系电话:139****136615、第二届新疆中学生历史知识电视大赛-迎奥运、促和谐主办单位:新疆历史学会联系人:苗普生联系电话:************896638916、新疆中学生地理知识竞赛暨全国中学生地理奥林匹克竞赛选拔赛主办单位:新疆地理学会新疆教育学会中学地理教学研究会联系人:张晓敏、赵桂庆联系电话:130****8558139****793917、第一届中学生思想品德、思想政治学科“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知识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学政治学科研究会联系人:联系电话:************138****724618、2008年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2008)主办单位:中国计算机学会、自治区科协联系人:叶健联系电话:************130****8394二、科技、体育和艺术类19、自治区第二十二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办单位:自治区科协(青少年中心)联系人:郭倩倩联系电话:************139****056020、2008年中国青少年电脑机器人分区联赛(新疆赛区竞赛)主办单位:自治区科协(青少年中心)联系人:叶健联系电话:************130****839421、自治区“智力七巧板”、“国际数棋”科普系列活动主办单位:自治区科协(青少年中心)联系人:蒋晓坚联系电话:************131****508822、第五届新疆青少年科普知识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联系人:赵桂庆联系电话:************139****793923、新疆中小学“阳光伙伴”20人21条腿50米跑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联系人:赵永忠联系电话:************135****808524、新疆中小学生“迎奥运”运动知识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联系人:赵永忠联系电话:************135****808525、第十届“飞向北京”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比赛新疆总决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科协、自治区团委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26、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科协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27、第十三届全国青少年车辆模型比赛新疆总决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科协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28、第九届“我爱祖国海疆”全国青少年航海模型竞赛新疆赛区比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科协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29、全国青少年模拟飞行比赛新疆总决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科协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30、全国青少年建筑模型比赛新疆赛区比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科协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31、全国青少年航空科幻画比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科协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结束——。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第六期乌鲁木齐地区中小学(幼)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第六期乌鲁木齐地区中小学(幼)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1.05•【字号】乌教职成[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1.0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第六期乌鲁木齐地区中小学(幼)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乌教职成〔2012〕1号)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单位):为了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新教师〔2009〕2号)以及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乌教发[2009]57号)文件精神,现举办本周期第六期中小学(幼)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
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的要求,应该参加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继续教育的中小学(幼)教师必须参加。
对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教师,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继续教育证书的教师,将按照《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在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或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予考虑。
各区(县)教育局领导要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参加。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一)凡2009年以来未参加过继续教育的中小学(幼)在职教师;(二)乌鲁木齐地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在职教师。
(三)乌鲁木齐地区内其他教育机构属于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教学人员编制或履行中小学、学前阶段教师职务职称的在册人员。
(四)2012年、2013年拟晋升专业职称的中小学、学前阶段的教师。
二、培训目的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目标,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科研能力和驾驭新课程的能力,拓宽和丰富教师的专业知识,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学科教师队伍,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健康、深入地开展。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2.28•【字号】•【施行日期】2008.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学校:现将《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学校、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2008年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教育局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首府教育工作全局,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和谐奋进,抓住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2号)历史机遇,以务实求真的态度,扎实有效的作风,努力把首府教育工作推向新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国检。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首府教育和谐发展1.把深入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我市教育系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新高潮,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任务,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充分认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意义,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为主线,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报告的理论观点、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
举办局属学校(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乌鲁木齐市初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乌鲁木齐市初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3.13•【字号】•【施行日期】2008.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乌鲁木齐市初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中学: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关精神,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改革考试与评价制度,结合我市教育发展的实际,我局制定了《2008年乌鲁木齐市初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2008年乌鲁木齐市初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2008年乌鲁木齐市初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自治区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关精神,进一步改革考试与评价制度,结合我市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初中毕业评价制度要以“三个面向”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宗旨,以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注重学生的发展过程,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既要体现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又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
要突出评价内容的多元性、评价方式的多样性和评价功能的激励性,扩大评价的涵盖面,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思想品质以及多方面潜能发展的过程。
逐步构建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规范有效的选拔各类高一级学校新生的评价体系。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性原则评价内容包含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基本领域;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有效,从实际出发,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评价主体突出多元;评价程序科学有序。
(二)发展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处理好片段事实、个别事件与整体表现的关系;要关注学生学习阶段的平时表现和成长过程,处理好历史、现状与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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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08年乌鲁木齐市中学生篮球比赛和“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中学生冬季长跑比赛的通知
【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
【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8.10.30
【实施日期】2008.10.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08年乌鲁木齐市中学生篮球比赛和“阳光体育与祖国同
行”中学生冬季长跑比赛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亿万学生冬季长跑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我市学生的体育竞技水平,根据2008年市教育局工作安排,乌鲁木齐市市中学生篮球比赛和“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 中学生冬季长跑比赛分别定于11月12日和11月22日举行,为确保两项赛事安全、顺利、有序的进行,现将比赛规程发给你们,请单位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认真准备,积极参加。
附件:1.乌鲁木齐市中学生篮球赛比赛规程及报名表
2.“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 乌鲁木齐市中学生冬季长跑比赛规程及报名表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附件1:
2008年乌鲁木齐市中学生篮球赛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11月12日至12月中旬
地点:兵团二中、实验中学等学校篮球馆
二、参加单位:
乌鲁木齐市各中学、职业中学
三、参加办法:
1、比赛分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四个组别进行。
每组少于四队不予编组比赛。
2、各校可报领队一人,教练每队一人,运动员十二人。
3、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在籍一年以上,身体健康能够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
4、所有参赛学生必须是经市中小学学体育协会2007年注册认定的,未注册的学生则必须具有市教育局认定的所在学校学籍。
初、高中学生不得跨组比赛,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5、外埠户口参赛学生必须具有学籍并在乌市就读2年以上。
6、运动员资格及身体健康状况由学校负责审查,比赛中若查实弄虚作假者,则取消成绩,并通报批评。
四、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2、根据报名队多少决定比赛办法。
3、竞赛服装:每队应准备两套深浅不同颜色并且在胸前、背后标有明显号码的比赛服装,比赛服的号码与报名单上填写的号码必须一致,号码不符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根据参赛队多少决定录取名次。
六、报名与其他
1、报名单内容按统一格式填写后拷贝到U盘上,未按规定填报的,不予接受。
2、报名时各校须交纳:1、预赛阶段每队参赛费300元;2、决赛阶段每队参赛费200元;
3、教练员个人交风险抵押金500元(无违纪,赛后退还)。
3、报名U盘、学生注册卡、参赛费及比赛保证金于2008年11月5日19:00点前报市教育局219室,过时不予补报。
联系电话:8810219
4、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定于11月7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在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召开。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篮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章):组别:教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