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1月30日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平安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质量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及建设部建监(1996)488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应逐步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方法的最新规定:对涉及结构平安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检测,必需进行见证取样。

自从实行见证取样检测以来,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加强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石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保证检测样品的真实性和检测工作的规范性,从而确保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石化建设工程中涉及结构平安和重要运用功能的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预制构件及现场加工件等等均应实行见证取样检测或按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测。

二、取样送检1、工程质量检测取样员由各施工单位确定。

取样人员应依据工程进度支配制定取样工作支配,并应将其支配预先通知见证人员。

施工企业每项工程的取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须持证上岗,即必需参加中石化工程质监督总站举办的见证人员取证培训班,学习并取得《取样人员证书》。

证书内容类同《见证人员证书》,详见表1。

2、取样人员须在见证人员在旁见证下,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对象中抽取试样并实行有效措施封样,或对试样加以有效标记。

3、封样的试样应刚好送达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未封样的试样应由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共同监送。

三、见证取样送样1、每项工程的取样和送检应设见证人员,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委派常驻本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人员1~2名担当。

见证人员应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的施工专业学问,并取得见证人员资格证。

2023年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参考

2023年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参考

2023年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参考1.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的目的和意义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是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建设工程的安全性。

通过见证取样送检,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筑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整个建设工程的可靠性和长期运行效果。

2.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的时间节点和方式(1)时间节点: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应在建设工程开始前、建设过程中以及竣工验收前进行。

(2)方式:见证取样应由专业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或由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通过装饰方、业主代表等人员的全程陪同,确保各项检测工作的透明性和可靠性。

3.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的内容和方法(1)内容: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土壤、砂石、混凝土、钢筋、砖瓦等各类建筑材料的抽样检测;现场施工工艺的检测与见证;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查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全面检测与见证。

(2)方法: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的方法应符合相关的质量检测标准和规程。

抽样应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避免有选择性地进行取样。

取样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和封存样品,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对于不同的建筑材料和工程工艺,可以采用不同的检测方法,如物理性能测试、化学分析、工程情况记录等。

4.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的结果处理和反馈(1)结果处理: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的结果应及时处理和反馈给相关的工程参与方。

对于合格的样品,可以进行标识和保留,作为后续工程质量验收的参考。

对于不合格的样品,应及时通知相关方面进行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2)反馈: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的结果应向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业主等相关方面进行及时反馈。

通过定期开会、发出报告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向相关方面详细说明检测结果和处理意见,确保相关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以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5.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的管理机制(1)建立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的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旳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旳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构造旳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构造工程旳重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旳重要原材料质量;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旳其他试验项目。

见证规定: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旳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旳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旳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

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旳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旳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汇报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并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温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告知旳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旳程序明确如下: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旳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旳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规定旳试验室进行试验旳一种程序。

(1)见证取样波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旳资质资格管理:①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获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旳见证工作。

对进入施工现场旳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汇报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旳程序:(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人人员:① 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 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 填写《见证记录台帐》。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一、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4、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二、见证要求:1、原材料试验执行有见证取样的送检制度,即现场试验员在甲方或监理的监督见证下,按标准要求和工程质量检测取样标准的规定进行现场取样送试,见证员应在委托书上签字。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现场试验人员依据取样产品的特点和相应标准规定取样并做好标识工作,填写取(抽)样单。

4、试验室样品验收员在接到样品时,先按照委托单核对样品,对样品的规格、数量等一一核对,如样品数量不够或委托单填写不准确,样品验收员应要求客户再取试样或重新填写委托单。

5、委托单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给样品验收员、一份作为标识放在样品袋中或样品上。

样品验收员对委托单和样品核对无误后在委托单签字或盖章作为标识,并填写好委托台帐后,将样品转交检测室,并做交接记录。

6、实验室对提供给分包项目实验的样品在交付时检查样品完好性,提交分包项目实验室,应有对方接收凭证。

并明确“试毕”样品退样方式,实验室应做好样品的管理工作7、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

标识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

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

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过审查;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原则目录1 见证取样送检范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见证人员的基本规定和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频率与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水泥.............................................................................................................................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1 钢筋原材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细则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细则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中的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

第三条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应遵循公正、独立、科学、严谨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从业资格。

第五条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现行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与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见证取样工作第七条见证取样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确定专职见证取样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第八条见证取样人员应在关键节点进行现场取样,确保取样的全程可追溯。

第九条见证取样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操作,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见证取样的样品应以正式见证样品和委托样品为主,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第十一条见证取样人员应及时将取样的样品送至检测机构进行分析和测试。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及时收到见证取样的报告,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

第三章送检监理工作第十三条送检监理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确定专职送检监理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第十四条送检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的检测标准和程序,对送检的样品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五条送检监理人员应及时将送检的样品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及时收到送检监理的报告,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和处理。

第十八条送检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整理检测结果和报告,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

第四章质量监督和处理第十九条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处置。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整改。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的工作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反规定和造成重大质量问题的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建设单位应及时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检测机构。

二、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工程进度和规范要求,及时进行见证取样并送检。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见证取样的过程,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 检测机构负责对送来的样品进行科学、准确的检测,并提供正式的检测报告。

三、取样原则1. 见证取样应遵循随机、代表性的原则,确保样品能够真实反映材料或工程的实际情况。

2. 对于关键材料和重要施工环节,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确定取样数量和频率。

3. 取样过程应有监理单位的代表在场见证,并对取样过程进行记录。

四、送检程序1. 施工单位应在见证取样后24小时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

2. 送检时,应填写送检单,并附上样品的相关信息,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

3. 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

五、结果处理1. 检测合格的材料方可使用于工程中。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批次材料,并查明原因。

2.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应及时更换或返工,并重新进行取样和送检,直至合格为止。

3. 所有检测报告应妥善保存,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

六、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建设工程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建设工程中,质量问题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因此,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检测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合理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制度的重要性见证取样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质检人员对每个工程质量检测环节进行现场见证,并进行取样。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真实性,消除人为干扰,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1.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真实准确:通过质检人员现场见证取样,可以保证取样过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避免取样的污染和偏差,确保取得的样品能够真实反映被测物质的情况。

2.提高工程质量管控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见证取样制度可以有效监督施工单位在质量检测环节的操作过程,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提高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3.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的公正性和可信度:见证取样制度可以杜绝工程质量检测中的舞弊现象,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增强国民对建设工程质量的信心。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步骤1.制定见证取样制度的管理规范:制定见证取样制度的管理规范,明确质检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定质检人员在施工现场的行为准则,确保质检人员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2.确定见证取样的环节和内容:根据施工工程的特点和质量检测的要求,确定见证取样的环节和内容。

例如,对于钢筋混凝土工程,可以确定混凝土的配制过程、试块的振捣和养护过程等环节进行见证取样。

3.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质检人员在见证取样过程中,必须按照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每个环节的质量,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要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和纠正工作。

4.建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档案:对每个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进行档案管理,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见证取样的记录和结果可以追溯和查询,确保取样过程的可靠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