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吹落建筑外墙材料砸死人谁担责
外墙脱落砸伤谁来承担

外墙脱落砸伤谁来承担⼤家都听过飞来横祸这个词,有些新闻报道了⼀些因为墙壁剥落或者玻璃掉落砸伤⼈的新闻,但是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具体的赔偿费⽤该有谁来赔呢?有法律保护受伤要求赔偿的条例吗?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难,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外墙脱落砸伤谁来承担⼀般由房屋所有⼈或管理⼈承担,或由业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如果能举证不是⾃⼰的过错,由其他相关业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建设单位、施⼯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的,有权向其他责任⼈追偿。
因所有⼈、管理⼈、使⽤⼈或者第三⼈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损害的,由所有⼈、管理⼈、使⽤⼈或者第三⼈承担侵权责任。
第⼀千⼆百五⼗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脱落、坠落造成他⼈损害,所有⼈、管理⼈或者使⽤⼈不能证明⾃⼰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管理⼈或者使⽤⼈赔偿后,有其他责任⼈的,有权向其他责任⼈追偿。
第⼀千⼆百五⼗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损害的,由侵权⼈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的,除能够证明⾃⼰不是侵权⼈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给予补偿。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补偿后,有权向侵权⼈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前款规定情形的发⽣;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本条第⼀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
建筑物砸伤人 所有人或管理人担责

建筑物砸伤人所有人或管理人担责
亢电中
【期刊名称】《江淮法治》
【年(卷),期】2005(000)007
【摘要】1995年10月,被告灵璧县高楼镇政府在高楼街十字街中心建造了一座高约5米的石牛塑像。
由高楼镇建筑公司承建。
2004年1月31日,家住灵壁县高楼镇仝郡村的石文、石毛磊父子俩,到街上出售自家加工的八宝粥,由于塑像基座上的大理石面板突然脱落,将人砸伤,经灵璧县高楼镇卫生院紧急抢救后送往江苏省睢宁县人民医院治疗,原告石文住院7天后出院,花去医疗费3888134元,原告石毛磊住院13天,共花去医疗费11559.28元。
【总页数】1页(P41)
【作者】亢电中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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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分析--小区外墙脱落砸伤人,责任谁来担?.docx

法律案例分析一小区外墙脱落砸伤人,责任谁来担?【案例简介】现实生活中,出现因建筑物脱落砸伤行人、碓毁车辆的现象,受害人不但防不胜防,而且维权难度较大。
2016年11月9 口,大风天气,小张在回家途中,经过某小区楼下时,被建筑物脱落的瓦片砸中头部,当场昏迷,送往医院后经诊断为头部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由于损失得不到赔偿,无奈之下,小张将该楼的房屋所有权人小刘、小吴等15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共同赔偿损失。
2019年11 月12日,小涂走出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某广场26栋时,被该栋8楼一处窗沿水泥块砸中头部,事发后小涂被120急救车送到医院抢救,但最终因失血过多,不治身I、" 2019年10月10日傍晚,江苏无锡市发生一起高架桥桥面侧翻事故。
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随后引发广泛关注。
事故现场附近一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拍到了高架桥垮塌的惊险瞬间,从视频中看到,至少两辆轿车在正常行驶中被突然压在桥下,令人震惊,令人痛心。
高架桥突然侧翻了,人们第一时间想知道,是不是桥梁的设计和质量有问题。
最终,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事故原因是桥上行驶的车辆严重超载所致。
这些事故再次敲响警钟,要高度重视建筑物安全问题,切不可有丝亳的大意、麻痹和侥幸心理,防止建筑物脱落、倒塌致害事件的发生。
小张骑摩托车到小陈开办的卫生室输液,小张进入卫生室后,外面刮起的大风将其停放在门口的摩托车刮倒,小张遂出门扶车,并欲将车推到他处,但因风太大走不动。
小陈到门口提醒小张赶紧进屋,而小张未立即进屋躲避。
后大风将北生室门外加装的塑料门窗罩刮开, 并将小张砸倒,小陈遂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120急救下赶赴医院途中小张死亡。
小张家属将小陈告上法庭,要求小陈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计2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建筑物发生脱落造成人身损害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小陈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应当对房屋及其后加装的塑料门窗罩负有管理义务,现其加装的塑料门窗罩被风刮掉,将小张砸倒,致其死亡。
外墙脱落事故认定书

外墙脱落事故认定书2022年4月25日中午11点10分,一女子在经过九江市经开区滨兴街道浔阳西路1号门口天鹅苑小区B3栋时,被天鹅苑小区B3栋六楼602室外墙脱落的水泥块砸中。
事发后周围群众拨打110和120电话,滨兴派出所和120赶到现场时,该女子已没有生命体征。
经调查,该起事故系B3栋外墙脱落致人死亡,属意外事故。
事故发生后,因为是意外事故,不涉及刑事犯罪,自然也就没法追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刑事责任。
但是作为普通侵权民事案件,受害者家属有追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民事责任,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
那么,受害者家属可以向法院起诉哪些单位或者个人,追究民事责任并获得赔偿呢?一、可以起诉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
起诉建设工程承包单位有个前提,必须是在工程交付后的保修期内。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icon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外墙面的保修期为5年,如果该楼栋在5年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对没有履行好保修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不一致的,二者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可以起诉产权所有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大厦外墙严重脱落砸死人,要求物业赔偿

大厦外墙严重脱落砸死人,要求物业赔偿大厦外墙严重脱落砸死人,要求物业赔偿提要:有业主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应该首先预见外墙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予以维修,物业公司有维护更多精品源自表格大厦外墙严重脱落砸死人,要求物业赔偿近日,海南省海口市海府一横路华宇大厦外墙脱落砸死人案一审宣判。
美兰法院判决银行、物业公司和76名业主共同担责,赔偿家属39万余元,其中76户业主承担80%的赔偿。
2010年7月30日下午,陈某驾车到位于海口市海府一横路华宇大厦一楼的中国建设银行美舍河支行办理业务,突然华宇大厦13至14楼之间的外墙墙体石片脱落,将车内的陈某当场砸死。
事后,陈某家属将银行、物业公司和众多业主一起告上法庭。
庭审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辩称,其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对相关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等,必须有业主方的授权委托或者与业主方书面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约定相关服务内容。
而对事故中脱落外墙等大厦共有部分的维护管理没有得到业主具体明确的委托,所以不应承担责任。
建行美舍河支行辩称,该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地是离银行营业场所以外的三米处,是市政公共规划的道路,不在该支行承担的安全保障范围内,该支行对经营场所以外发生的事故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其中一位业主王某则辩称,开发商作为建房者对墙体脱落应承担相应责任。
而物业公司若提前发现外墙有问题,并通知业主缴费维修则不会发生这种损害后果,但是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应由其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另外,死者是去建行办理业务的,建行美舍河支行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美兰法院审理后判决:银行、物管、业主共同赔偿家属39万余元,其中华宇大厦的所有人全体76户和使用人建设银行应按各自房屋的建筑面积所占总面积的比例,承担总损失额的80%,物业作为管理人,应承担总损失额的20%的赔偿责任。
同时,法院还对车辆受损情况,判决上述被告赔偿车主损失4万余元。
法院判决后,引起不少市民质疑,别人房子的墙体脱落,为何其他业主也要赔?开发商盖的房子,为何不找开发商?物业公司是管理单位,为何只承担20%的赔偿责任?作为海南第一宗宣判的外墙脱落案,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
大风高空坠物砸人责任在于谁?

A man is afraid of his parents being filial and his wife is true lov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大风高空坠物砸人责任在于谁?高空坠物的责任认定,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已经有较为清晰的规定。
责任认定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主体明确的高空坠物,一是主体不明的高空坠物。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虽然中国现在是一个和平的年代,但是也是常有意外发生,并非人为的自然灾害等等。
那么,这么多种情况,总是要有人来负责,难道说怪自己倒霉,本来作为受害者就应该得到一定补偿。
那么,我们来看一下大风高空坠物砸人责任在于谁?一、高空坠物的责任认定,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已经有较为清晰的规定。
责任认定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主体明确的高空坠物,一是主体不明的高空坠物。
大风天的住宅坠物为例,砸伤路人,究竟由谁承担责任,如果有租户的话,租户和业主又各应该承担多大比例,需要根据具体形势加以判断。
如果是绿化树木被刮倒伤人,则要看相关管理部门是否履行了应尽之责。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大风等自然恶劣天气下的坠物伤人案件中,一般的相关责任人可能会以天气恶劣,属于不可抗力为由辩护,但是,该理由往往得不到支持,因为在有天气预报等条件下,当事人应该预知可能存在的坠物风险。
所以,天气恶劣并不是免责理由。
但是,如果相关责任人尽到提醒的义务,比如,口头提醒、设置警示牌等,则可能会减轻相应责任。
1、认定。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是指人工建造的附着于土地的永久性或临时性的设施,如房屋、桥梁、码头、堤坝、隧道、涵洞、埋设的管道、路标、电线杆、广告牌、脚手架、缆车、索道、护路林木,等等。
彩钢板被风吹落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某小区居民李某,因家中装修需要,于2017年10月聘请某装修公司对其房屋进行装修。
装修过程中,李某家楼顶的彩钢板被风吹落,砸中正在楼下玩耍的儿童张某,导致张某头部重伤。
张某的父母将其送往医院救治,花费医疗费用若干。
张某父母要求李某和装修公司赔偿损失,但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义务对房屋进行合理维护,确保房屋安全。
某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彩钢板被风吹落,存在过错。
张某在楼下玩耍,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也存在一定过错。
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李某和装修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法律评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为侵权责任。
以下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评析:1. 彩钢板被风吹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了侵权行为、受害人有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
本案中,彩钢板被风吹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如下:(1)行为人实施了侵权行为。
李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义务对房屋进行合理维护,确保房屋安全。
某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彩钢板被风吹落,存在过错,构成了侵权行为。
(2)受害人有损害事实。
张某在楼下玩耍时,被彩钢板砸中头部,造成重伤,符合损害事实的要件。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彩钢板被风吹落,直接导致张某受伤,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错。
李某和某装修公司在本案中均存在过错,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2. 彩钢板被风吹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承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本案中,李某和某装修公司应承担以下侵权责任:(1)停止侵害。
李某和某装修公司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排除妨碍。
台风刮倒房屋致人死亡谁来承担责任?

台风刮倒房屋致人死亡谁来承担责任?作者:李德志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9年第5期年久失修的房屋因无翻建手续被勒令停工后,却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结果导致“温比亚”台风来临当晚,房屋上的椽子砸向隔壁房屋,居住在屋内的八旬老人陈某不幸被压身亡。
老人的五名子女陈冰等将邻居刘华一家诉至法院,认为刘华对老人身亡负有责任,要求赔偿12万余元。
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该起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刘华一方赔偿4.6万余元。
台风来袭房屋倒塌刘华老宅与陈某家老宅相邻,刘华家老宅在东,陈某老宅在西,两宅之间有1.6米左右的窄巷。
2018年8月16日晚间至8月17日,“温比亚”台风影响启东市,风力为7级,阵风可达9级,8月16日风向为东北风,8月17日风向为东南风。
8月16日晚间至8月17日早上5时之间,陈某占地30平米的东北角房屋及刘华家房屋受台风影响分别倒塌,刘华家房屋椽子压在陈某房屋东墙,部分砖瓦坠落至陈某房屋。
17日早上,陈某被发现压于坠落的砖瓦下,陈冰等五人赶到后将陈某送至医院,经检查,陈某已死亡。
当天,陈冰方与刘华方因此事发生争执,陈冰方要求刘华方支付死亡赔偿金10万元,刘华的亲戚刘小平当天给付5万元现金,并出具一份欠条,欠条内容为欠陈冰因陈某意外死亡赔偿金5万元,于2018年8月18日归还。
8月20日,陈冰再次要求刘华支付余下的5万元时,双方就赔偿问题再次发生争执。
诉至法院厘清责任在争执中刘华称,虽然自己家的房屋倒塌砸到了陈某的房子,导致陈某身亡,但是,台风是不可抗力,房屋倒塌是自己无法控制的,不是故意所为,所以赔偿10万元过高,自己无法承受,拒绝支付余下的5万元赔偿。
陈冰认为,刘华家的房子年久失修,是倒塌的主要原因,刘华对父亲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由于赔偿数额协商不威,陈冰把刘华告上了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刘华家房屋多年未修,属危房,在台风“温比亚…来临前,刘华等即对其房屋进行修缮,但因未经报批被城管勒令停工,导致危房维修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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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吹落建筑外墙材料砸死人谁担责律法网[]30日下午5点,朝阳大悦城西南角,近30平方米的外墙材料被大风吹落,砸中行人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
事发后,工作人员将现场封锁,伤者被送医抢救。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截止晚上7点,暂无更新的伤亡报告。
(来源: 人民网原标题:北京大风吹落建筑外墙材料砸死1人作者:聂辉)
李华阳律师:《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本案中,事故系外墙材料被大风吹落所致,外墙材料系该建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脱落造成一死一伤的侵权损害后果,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该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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