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2019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说明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电化教育专项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电化教育专项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5.27•【字号】教教科〔2017〕450号•【施行日期】2017.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电化教育专项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7〕45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单位(学校):为了研究破解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领域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科学推进我省教育信息化工作,决定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电化教育专项课题组织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题要求(一)2017年度电化教育专项课题拟立100项,其中重大课题20项,重点课题80项。
课题资助经费及相关工作经费由河南省电化教育馆统筹安排,重大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
(二)电化教育专项课题重大课题依据重大课题选题(见附件1)申报,重点课题自拟题目申报。
申请者设计研究内容时,要注重理清现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明确保障;要注重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研究问题;要注重应用性,突出实践性。
课题研究自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
二、实施与管理(一)电化教育专项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省电化教育馆与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管理。
课题承担单位要将批准的电化教育专项课题列入单位重点科研计划,提供所需条件,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以保障课题研究正常进行、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课题批准立项后,不得更换课题名称、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省教科规划办将进行撤项处理,并要求退回拨付的经费。
(三)课题完成后,由省教科规划办安排对课题成果进行结项鉴定。
结项提交鉴定的成果材料主要包括:课题研究报告、2000字左右的河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改革建议,重大课题提交1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重点课题提交1篇发表在CN期刊的学术论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应用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应用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1.21•【字号】教电教〔2013〕60号•【施行日期】2013.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应用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2012年举办的河南省第三届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应用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了广大教师的积极响应和好评。
为进一步推动基础教育信息资源教学应用工作在全省广泛深入地开展,为全省中小学校提供更多、更好的教学资源及应用模式,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资源应用水平,省教育厅决定举办河南省第四届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应用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及条件(一)参评对象:河南省中小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的教师及其他教学相关工作人员。
(二)参评基本条件:参评者应是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以下简称“省资源网”)的注册用户,且通过实名认证(参评者姓名、单位,以此实名信息为准)。
(三)参评者除享有参评作品的署名权外,需同意其参评作品经编辑、审定后在省资源网上公开发布,以供全省中小学教师及本网指定用户免费浏览、下载使用,并许可活动主办者择优结集出版。
二、评选项目及内容要求本届评选设“教学博客、教学设计、网络公开课、观摩课、专题视频”五个项目。
(一)教学博客。
即参评者独自撰写的、在省资源网“教研备课”平台——“教学博客”栏目发表的主题博客文章。
本届主题是:数字资源在**学段**学科教学中的应用。
1篇或系列均可。
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系列不少于3篇,每篇不少于1000字。
数字资源包括国家、省资源网上的及其它来源的教学资源。
学段包括高中、初中、小学(含教学点)。
学科不限,但必须是参评者本人任教的学科、年级,最好与教材版本对应。
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促进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促进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3.27•【字号】教基二〔2017〕222号•【施行日期】2017.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促进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二〔2017〕22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现将《关于加强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促进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教育厅2017年3月27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促进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指导意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是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的集中体现。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立以来,我省在成果的培育、应用和推广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也存在部分成果的创新性不强、影响力较弱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提高教学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思路围绕基础教育改革中的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针对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我省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的作用,整合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和省内外高校、教科研机构等各方力量,采取“双向选择”“专家指导”“动态评估”“交流展评”等措施,加强协同创新,加大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培育力度,形成一批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原创性教学成果,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研究者和教师,培育一批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学校,进一步提升我省基础教育教学质量。
二、主要任务——建立高校、教科研机构和中小学幼儿园多方参与、协同创新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机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小学学科教育教
学研究基地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09.30
•【字号】教基二〔2016〕807号
•【施行日期】2016.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
基地名单的通知
教基二〔2016〕807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二〔2016〕489号)要求,经过自愿申报、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结果公示,确定河南大学文学院等10个单位为首批河南省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见附件)。
希望首批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学科基地”)按照审核通过的建设方案和研究计划,统筹规划,努力探索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的新机制、新方式,积极创造条件,为研究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支持,切实保障学科基地保质保量完成周期性研究任务。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学科基地的重要意义,探索建立学科基地与基地实验学校密切合作的长效机制,共同推进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的健康发展,力争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研究者和教师,培育一批在学科教育教学方
面具有显著特色的中小学,推出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在高等师范教育和基础教育协同创新、共同发展上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首批河南省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9月30日附件
首批河南省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5.04•【字号】教师〔2017〕353号•【施行日期】2017.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有关单位:为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我省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河南省教育厅2017年5月4日附件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号)精神,全面深化教师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职业荣誉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大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基础教育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素质提升为核心,全面深化教师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教师培训互联网+,积极推动教师培训供给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实现教师教育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7.25•【字号】教师〔2014〕634号•【施行日期】2014.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通知教师〔2014〕634号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暨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4]118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4〕94号)精神,在各校做好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的基础上,经过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全省共评出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包括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组织评审的高等学校涉及基础教育类成果)一等奖39项,二等奖54项,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并参照同类项目标准给予奖励,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5万元,奖励经费用于教学成果的深化研究、改革实践、应用推广等业务支出。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深入实践,并及时将成果应用到师范生培养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培训之中,突出实践的价值取向,着力推动教师培养培训模式的改革,着力解决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以及教师教育领域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更好地服务于师范生,服务于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服务于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力度,力争取得更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推广价值的高水平教学成果,进一步提升全省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河南省教育厅2014年7月25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6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6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7.06•【字号】教职成〔2016〕561号•【施行日期】2016.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6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教职成〔2016〕56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职业院校: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职业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是指反映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职业教育特色鲜明,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成果。
各单位组织推荐的教学成果应针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包括: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把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改善专业结构和布局,在科学合理设置专业、优化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布局、推动示范专业建设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提升系统化培养水平,在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完善专业课程衔接体系、拓宽技术技能人才终身学习通道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4、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在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强化行业对教育教学的指导、推进专业教学紧贴技术进步和生产实际、有效开展实践性教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评选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
示范课堂”评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9.01.08
•【字号】教基一〔2019〕7号
•【施行日期】2019.0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
堂”评选结果的通知
教基一〔2019〕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确保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7〕49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设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通知》(教办基一〔2018〕207 号)要求,经过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共评出一等奖77 堂,二等
奖154 堂,三等奖155 堂,现予以公布。
希望获奖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评选的经验做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确保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作出新贡献。
附件:河南省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获奖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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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2019年度河南省基础教
育
教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说明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7—2019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研〔2020〕号)文件的基础上,本着科学、规范、高效、简便的宗旨,我室特对立项课题主持人的要求、结项材料整理装订的要求、申报受理时间的要求等事项提出以下注意事项,请各地市或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同志严格把关,确保本年度此项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一、对参评成果范围的说明
1.本次参评成果为2017、2018、2019这三年已获准结项的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成果(立项编号需为JCJYC……或JCJYB……);2017年之前的已获准结项的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成果,由于已经组织过评奖,因此不在本次成果评选范围之内。
2.我室的各专项课题成果,如多文本阅读专项课题(立项编号为dwbyd……)、汉之星专项课题(立项编号为HZX……)、英语分级阅读专项课题(立项编号为FJYD……)等不在本次成果评选范围之内。
3.若同一项目主持人以同一研究项目成果,已参加过河南省教科院组织鉴定的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该成果不在本次成果评选范围之内。
二、对成果材料整理装订的说明
4.一套项目完整的研究成果应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和其他类型。
5.研究成果中不要附整本专著、校本教材、集册及学生作品;如确有必要附加,需要对精华内容进行梳理提炼,形成专著简介或者校本教材简介,字数不超过1万字,同时需提供专著或者校本教材的封皮页、版权页、目录页的复印件;另外过程性材料中也不要附上全部调查问卷,只需附一份调查问卷及统计结果。
6.过程性材料需按文件上编号顺序合装成册(用软皮胶装),封面页为过程性材料目录,不要用硬塑料膜做封面;规格大小需与《成果申报评审表》保持一致。
7.每项申报材料无论成果多少,均用一个牛皮纸袋单独包装,袋外粘贴一张成果申报评审表封面,以便确认信息,分类编号。
三、对申报受理时间的要求
8.整体时间:2020年6月29日-7月3日
9.各地区具体上报时间:
6月29日,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郑州市、开封市、驻
马店市、巩义市、新蔡县、兰考县
6月30日,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周口市、滑县、鹿邑县、汝州市
7 月1日,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信阳市、长垣县、固始县
7 月2日,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济源市、中牟县、中原油田
7 月3日,三门峡市、南阳市、商丘市、河南油田、邓
州市、永城市
四、对汇总表填写的说明
10.学科分类上,语文、数学、信息技术三个学科要区分小学和中学,如:在学科分类栏中填写为“语文”是不规范的;若填写为“小学语文”则是规范的;其他学科无需区分小学和中学。
另外综合实践活动与综合类是两个不同的学科分类,不要简写为“综合”;从幼儿园上报的课题,其学科分类均为幼儿教育。
11.对于课题名称,原则上不加书名号,除非涉及到著作或者课程。
12.对于主持人所在单位名称,务必要与单位公章保持一致。
如:“**县城关一小”的表述不规范,其单位全称应为“**县城关镇第一完全小学校”;再如:“**市**区教体局教研室”的表述不规范,其单位全称应为“**市**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教研室”;“**县”前不加“**市”;“**区”前边必须有“**市”。
13.对于主要成员姓名,务必要将人员的姓名核准无误,要确保汇总表与《成果申报评审表》及结项证书中相关人员信息保持一致;另外在填写时人员之间需用一个全角字符分开,不得出现逗号、顿号或者分号。
五、对材料编号的要求
14.此要求只针对全省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及省直管县(市)课题管理教研员。
待本地区的所有申报材料汇集完毕后,请上述地区相关负责同志用黑色记号笔在纸质材料档案袋的右上角按照“自然序号/地市序号”的方式进行编号:如三门峡的
地市序号是12,某申报材料在该市成果汇总表上的自然序号是02。
则该申报材料的档案袋右上角应被编上02/12;若其自然序号为10 号,则编号为10/12。
请注意此编号要务必与汇总表上的自然顺序一一对应。
其它地区的编号工作,照此执行。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