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违法案件调查询问笔录
动物行政违法案例

案例一、在市场出售无两章一证的病害猪肉一、案情简介2009年10月21日上午,A市B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员李某,在市场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该区白象街市场肉贩蒋某所出售的柒拾叁公斤猪肉未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且肉尸有出血,疑似病害猪肉。
后经两位动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证实,该猪肉属病死猪肉,因为检疫不合格,检疫员未出具两章一证,蒋某为贪图便宜,将其从某屠宰场购入销售。
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认为,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及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蒋某没收(销毁)柒拾叁公斤病猪肉、并处壹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本案适用的法条摘要三、本案处罚中使用的文书卷内目录案例二、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仔猪案一、案情简介2008年9月4日晚23时左右,B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B县到乙市高速路口实施例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一车仔猪在B县高速路口下道后,向B 县D镇方向驶去,执法人员随即尾随其到B县D镇,发现当事人正在和D镇猪贩子交易,执法人员当即下车制止。
经调查当事人李某,查实:当事人从甲省A 市启运75头仔猪到乙市C县贩卖,在经过B县境内时,未经当地兽医站检疫就到B县境内销售;并且当事人车上实际仔猪数量只有72头,与其出县境检疫证明上的75头数目不符;当事人也不能提供有效的《动物免疫证》。
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销售,并就地留验观察。
当事人李某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仔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B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给予李某加强免疫,隔离观察21天,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本案适用的法条摘要三、本案处罚中使用的文书卷内目录案例三:王某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案一、案情简介2009年1月11日,F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天天商贸有限公司的冷库内,对当事人王某经营的鸡产品进行检查时,发现货主王某经营的2300只白条鸡(货值金额24600元)未净膛,且王某不能提供该批白条鸡的动物产品检疫证明。
动物卫生监督案件询问笔录模板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询问地点:**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室
询问机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询问人:执法证件号:110
110
记录人:
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职务
住址
问:我们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现依法向你进行询问调查。
你应当如实回答我们的询问并协助调查,作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答:经核对执法人员**和**的执法证件无异。
问:请问你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工作单位以及职务。
答:***、**岁、身份证号是***,现住*********、电话号
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
(第1页共*页)
笔录纸
码*****。
我*****工作,是一般员工,没有职务。
问:请出示你的身份证。
答:向执法人员出示身份证。
问:调查结束后我们要复印你的身份证,同时你要在身份证上签名并标明日期。
答:好的。
问:调查结束后我们要复印《***执照》,同时你要在该营业执照上签名并标明日期。
答:好的。
********询问案件时间地点
问:你还有需要补充的内容吗。
答:没有了。
问:以上是你对我们陈述的内容,请你认真阅读,无误后签。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示例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示例案情概述2011年10月21日,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李某,在市场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该县某街道市场肉贩蒋某所出售的73公斤猪肉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经立案调查,查明:涉案猪肉在屠宰检疫中检疫为〕2号记录人:张某现场检查(勘验)情况: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张某和王某对蒋某经营动物产品的摊点进行现场检查勘验,现场检查勘验时蒋某在场,向其出示执法证件后的检查勘验情况如下:该经营摊点位于甲县某街市场某某号,摊点坐南向北成门子型,无门头,面向北摆有两组柜台,柜台两侧向上延伸焊接有一个门子型铁架。
柜台上摆放一个肉案,在肉案右侧摆放一个电子称,门子型铁架上方有四个铁钩,其中二个铁钩上分别挂着二分体的猪肉两片,该猪肉皮下出血,脂肪发红,肌肉有明显出血点,在肉案的左侧摆放有猪蹄四个,无包装物,经称重总重量为73千克,其中猪肉71千克,猪蹄2千克。
该猪肉没有检疫印章,经营摊点内也未见张贴有检疫证明。
执法人员检查时用数码相机对现场拍摄了6张照片,并经蒋某核对无异。
对涉案的73千克猪肉及猪蹄采取了证据登记保存措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蒋某(手印)(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张某王某(第1页共1页)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执法证件号:024007王某024010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印章)2012年10月21日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蒋某询问笔录询问时间:2012年10月22日10时08分至11时02分询问地点:甲县新德村××号×楼询问机关: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询问人:张某执法证件号:024007王某执法证件号:024010记录人:张某被询问人:姓名蒋某性别男年龄40(第1页共3页)笔录纸问:你身份证上载明的住址是甲县解放东路××号×单元××号,你现在住哪里?答:我就住在甲县解放东路××号×单元××号。
生猪屠宰管理执法流程

生猪屠宰管理执法流程接到举报填写生猪屠宰违法案件立案审批表报送有关领导根据领导批示制定执法方案,准备有关资料和执法文书与有关部门协调(公安、工商、农牧等)组织联合执法队,向联合执法人员通报有关内容,确定执法地点和出发时间通知有关区(市)、县了解执法对象的具体情况并按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到达执法地点,对当事人出示执法证,明确检查内容,宣传有关政策按照分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填写询问笔录,组织现场检查,填写现场检查笔录,搜集有关证据(照相、录相等)根据现场调查,指出其违法行为,收缴或暂扣其财物,并开具财物暂扣(收缴)清单,填写生猪屠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告知书(或填写生猪屠宰违法案件当场处罚决定书)。
其违法行为轻微的下达责令改正生猪屠宰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当事人宣布其依法享有的权利(申辩、行政复议、听证),当事人现场申辩的,做好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写出生猪屠宰违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填写生猪屠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对违法案件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生猪屠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笔录结案、整理资料、归档企业办理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屠宰技术人员资格证及有关事项注: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企业办理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屠宰技术人员资格证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工作流程提交材料:受现并审核:发证:1、申请表1份; 1、审核人员对申请人员提交材统一由原四川省贸易厅印2、个人简历;料进行审核;制的。
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后,3、个人照片2张;、统一时间,统一师资,统一发《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屠宰4、申请明细表1份;试卷,集中组织培训和考试;技术人员资格证》证书。
3、15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决定;…………………………………………………………………………………………………………………………………………………企业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依据及有关事项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宋茂林询问笔录-10页word资料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五:询问笔录询问机构:平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询问地点:平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询问时间: 2010 年 11 月 11 日 9 时分至时分询问人:党惠斌、余晓云记录人:党惠斌被询问人:姓名:宋茂林性别:男年龄: 30证件种类:证件号码:职务:双林兽药店店主联系电话:住址:平罗县城东门工作单位:双林兽药东门店问:我们是平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证件编号为:2421100931、2421100095请你确认。
答:我确认问:我们依法向你调查关于你非法经营假劣兽药一案有关问题,请予配合。
答:我配合问:请介绍你的基本情况:答:本人宋茂林,男,30岁,家住平罗县城东门,是平罗县双林东门兽药店法定代表人。
被询问人签名:宋茂林(共 3 页,第1页)笔录纸问:你经营兽药有兽药经营许可证吗?答:没有问:你有没有动物诊疗许可证答:有问:你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吗答:看过一点问:你店内兽药是从哪里进的答:从厂家进的问:你从事兽药经营多少时间了;答:没有经营问:你店内的兽药是做什么用途;答:我的兽药都是作为诊疗用药问:你诊疗开具处方吗?答:有的开问:你诊疗许可证上的店名是什么?答:大林动物诊疗中心问:你店内被扣押的假劣兽药是直接从厂家进的吗?答:是的问:这些兽药有发票吗?答:有问:你这些药品的价格是发票上的价格?答:我进要的价格、数量和进货发票上是一致的问:你承认你被查扣的药品属于假劣兽药吗?答:我承认。
以上谈话如属实,请签字确认。
宋茂林2010年11月11日询问人签名:被询问人签名:宋茂林(共 3 页,第 3页)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六: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时间: 2010年 11 月 10 日 17 时分至 00 时分地点:平罗县双林兽药东门店检查(勘验)人:姚占军、党惠斌、余晓云记录人:党惠斌被检查单位(检查人):平罗县双林兽药东门店现场检查(勘验)情况:我们是平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行政执法人员姚占军、党惠斌,行政执法证件编号为2421100154、2421100931,请你看清楚。
畜牧执法部门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询问笔录的五个要点

畜牧执法部门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询问笔录的五个要点询问笔录是执法部门对违法分子处罚的证据之一,询问笔录其实质是能足以证明违法事实的客观存在。
《农业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询问当事人应当制作询问笔录。
”如何制作一份完整的具有证明效力的询问笔录,笔者认为应当注意五个要点:一、介绍身份,出示证件。
询问当事人时,办案人员应当事先向当事人介绍身份,出示证件。
并应当将此过程详细地记录在询问笔录中。
《农业部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4条第四项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原告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如果办案人员的介绍身份、出示证件等过程记录在询问笔录上,经被询问人签字认可后,就不会再有什么异议了。
二、仔细填空,认真核对。
这个“空”就是询问笔录格式中已经设定的“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这一部分除“至__时__分”留待询问结束时填写外,其他部分都必须及时、准确填写。
应注意的是被询问人的姓名和年龄。
《行政处罚法》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即使被询问人不是本案当事人的公民,而是本案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以及能够证明本案真相的其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年龄也是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重要标志,亦不能出现丝毫的差错.三、开门见山,直入主题。
要尽快使被询问人了解办案人员的来意,不要转弯抹角,让人家半天不知我们想干什么。
根据案源的不同,询问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事先有准备的,如根据群众举报等获得案源的;二是事先没有准备的,如市场检查中发现或者我们在调查某一涉嫌违法事实又突然发现新的违法线索等。
对第二种情况,办案人员应有深厚的行政法律法规功底,即能够及时判定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哪部法律法规,尔后才能有的放矢的去调查。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用_四_询问笔录_的应用_陈向武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用(四)——《询问笔录》的应用陈向武,孙敬秋,李瑞红(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山东青岛 266032)中图分类号:S851.33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5-944X (2013)09-0083-05执法文书应用编者按:2012年,农业部重新修订发布了26种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为使官方兽医尽快掌握执法文书应用规范,特委托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编写了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培训讲义,并将逐期刊登,供读者参考。
执法文书是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是实施行政处罚的记录和凭证,是体现执法程序的载体,同时也是衡量行政执法人员水平的重要指标。
为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文书制作水平,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和使用规范,通过对具体案例执法文书应用的分析,对原执法文书制作进行了点评,并以本案事实为基础制作了示例样本供读者参考。
【案情概述】2009年10月21日,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李某,在市场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该县某街道市场肉贩蒋某所出售的73千克猪肉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经立案调查,查明:涉案猪肉在屠宰检疫中检疫为不合格,检疫员未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蒋某为贪图便宜,将涉案猪肉从甲县某屠宰场购入销售。
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认为,蒋某的行为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及第五项之规定,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蒋某没收(销毁)柒拾叁千克病猪肉,并处壹仟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蒋某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义务。
结案后,执法人员进行了组卷归档,档案中有案件登记表、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1、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强制决定书2、送达回证、陈述申辩笔录、询问笔录3、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蒋某的检查书、罚没收据存根清单以及行政处罚结案报告等材料。
【执法文书规范制作】《中国动物检疫》2013年第6、7、8期分别对本案中《卷内目录》、《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行政强制决定书》、《送达回证》和《陈述申辩笔录》的应用进行了分析。
兽药案件询问笔录范文模板
兽药案件询问笔录范文模板一、案件基本信息1.1 案件名称兽药案件询问笔录1.2 案件编号[案件编号]1.3 询问人员[询问人员姓名]1.4 被询问人员[被询问人员姓名]1.5 时间地点[询问时间],[询问地点]二、案件背景2.1 案件概述在[案件发生地]发生了一起涉及兽药的案件。
2.2 涉案人员信息涉案人员包括: - [被询问人员姓名] - [其他涉案人员姓名]三、询问过程3.1 询问开始根据兽药案件调查的需要,于[询问时间]在[询问地点]开始了对[被询问人员姓名]的询问。
3.2 被询问人员身份确认确认被询问人员身份为[被询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
3.3 询问人员说明询问人员向被询问人员说明了案件的背景和目的,并告知被询问人员有权保持沉默,但也可以选择回答问题。
3.4 问题提问根据案件调查需要,询问人员向被询问人员提问,问题如下: 1. 您是否参与了兽药的生产或销售? 2. 您是否知晓涉案兽药的成分和用途? 3. 您是否知晓兽药的相关法律法规? 4. 您是否与其他涉案人员有联系? 5. 您是否有其他了解或情况需要告知?3.5 被询问人员回答被询问人员回答如下: 1. 我没有参与兽药的生产或销售。
2. 我对涉案兽药的成分和用途不清楚。
3. 我对兽药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了解。
4. 我与其他涉案人员没有联系。
5. 我没有其他了解或情况需要告知。
3.6 进一步追问根据被询问人员的回答,询问人员进一步追问相关问题,以获取更多细节和线索。
四、案件结论4.1 证据搜集根据被询问人员的回答和进一步追问,案件调查人员将继续搜集证据,以便进一步调查和处理此案。
4.2 结案建议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案件调查人员建议继续调查涉案兽药的来源、销售渠道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证言,以便最终确定案件的真相和责任。
五、询问结束5.1 询问记录根据被询问人员的回答和案件调查需要,询问人员记录了本次询问的内容和回答。
生猪屠宰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国内贸易局局长令[第1号]
生猪屠宰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正文:---------------------------------------------------------------------------------------------------------------------------------------------------- 国家国内贸易局局长令(第1号)《生猪屠宰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七日经国家国内贸易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审议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施行)。
生猪屠宰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8年10月1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猪屠宰行政处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生猪屠宰行政处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生猪屠宰违法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
第四条国务院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生猪屠宰违法案件,应当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立案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案查处:(一)在生猪屠宰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事实,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二)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举报,需要对当事人的生猪屠宰违法事实进一步核查的;(三)有关部门移送的生猪屠宰违法案件,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四)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
第六条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的生猪屠宰违法事实,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作《生猪屠宰违法案件举报记录》;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应当采取保密措施。
一例雇人对生猪注水案件解析
人员 立 即联 系重大 嫌疑 人徐 某到市 农
业执 法大 队接受 调查 .经询 问 ,徐某
对雇 人 给待宰生 猪注 水 的违 法事 实供
认不 讳 。徐某 向执法人 员 陈述 了涉 案
迁安 市农 业 畜牧水 产局 高 度重 视
水 壶 一个 ,水桶 3个 ,绳子 9根 、头 灯 一个 .撬 猪嘴 的镐头 一个 等注 水工 具 。专 案组 执法人 员 出示执法 证 件说 明来 意后 ,制止 了两个 嫌疑人 的 注水
工 。专案组 执法人 员前 期做好 生 猪注 水地 点的摸 排工作 。包 括对 生猪 注水 点 地理 位 置 、周 围 环境 、注水 时 间 、 行走 路线 等情况 ,对 现场执 法行 动过 程 中可能 会 出现的意 外情 况做好 应急 行动预案。
1 . 3 突击检 查
查 询问 ,并制 作 了询问笔 录 ,调取相
2 0 1 7年 2月 2 1日,执法人员 申请
立案 .经调 查询 问 2名 嫌疑人 。两人 均供出是 由涉案 当事人徐某雇佣他们 2 人对待 宰生 猪进行 注水 的 。随后执 法
事 司法衔接 .严惩重 处屠 宰违 法犯 罪
行为。
关 键 词 :猪 肉 ; 注 水 ; 生 猪 ;案 例 ;
守 ,执 法 人 员 密 切 观 察 肉 联 厂 周 围 的
执法 人 员提 供 了本 人 身份 证 复 印 件 、 徐 某采 购生 猪的 《 动物检 疫合 格证 明 ( 动物 B ) 》复 印件 和 《 未添加使 用 “ 瘦 肉精”保证书 ( 溯源单 ) 》复 印件及 肉
联厂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 证》复印件 、
组 执 法 人员 认 为行 动 时 机 已经 成 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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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违法案件调查询问笔录
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妻子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询问记录:
问:我们是***市商务局的执法人员(同时出示证件),因你涉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现依法向你调查有关问题,希望你实事求是,如实回答我们的提问和反映情况,不得拒绝、隐瞒或有意作伪证,并对所述内容负法律责任。
你是否明白?
答:
问:你是这家屠宰场所的负责人吗?叫什么名字?
答:
问:你知道你目前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吗?
答:
问:你是从哪一年(具体时间)开始从事生猪屠宰行为的?
答:年月日
问:中间是否停止过?每年节假日休息停业最少多少天?
答:
问:你们一天的屠宰量最少平均不低于多少头?
答:
问:请你出示你的经营台账,配合商务部门调查。
答:
问:你所屠宰的毛猪是从哪里收购的?
答:
问:有没有经过检验检疫?
答:
问:你违法过程中是使用什么运输车辆?车牌号是多少?
答:
问:你的屠宰场所有多少名工人?名字分别叫什么?
答:
问:有群众举报,你的屠宰场所涉嫌非法注入不明药品,对此你有什么需要辩解的吗?
答:
问:你所屠宰的生猪肉品以前和现在运往哪里销售?给了谁?叫什么名字?
答:
问:是否有哪些商贩来你这里批发生猪肉品?他们都在哪里进行销售?
答:
问:你现在所用的房屋是租赁的还是自己所有的?租了多长时间?
答:
问:请出示你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答:
问:我们将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此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涉案肉品和工具进行没收,你有何意见?
答:
问:你是否有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
答:
问:你未经商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生猪私屠滥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已构成事实,你需要随时听候处理,清楚了吗?答:
上述笔录当事人已看过,属实。
调查人(签字):当事人(签字):记录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