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完整版
北海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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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5篇范文]第一篇:北海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北海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甲方:(金融机构)乙方:(开发商)丙方:(工程监理机构)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乙方开发建设的项目的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开发建设的证号为,土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套,预计售楼款约为万元,乙方特邀甲方作为此项目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机构,邀丙方作为此项目的监理机构。
二、甲方依照《关于加强北海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的通知》(北建房[2006]5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的通知》(北建房[2007]50号)的规定,负责实施对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甲方需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乙方和购房人办理预售款存取业务和按揭贷款、结算等手续。
四、乙方必须在甲方开立该项目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作为该项目全部商品房预售款的存款帐户。
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银行提供给购房人的按揭贷款等)由承购人直接存入该商品房项目预售款专用帐户,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收存;各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也必须直接划入专用帐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开发企业或转作他用。
五、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竣工验收合格的预售房交付给购房人使用。
六、乙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 天内应为购房人办理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手续。
在办理手续时,乙方应同时向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该商品房预售款存入商品房预售专用帐户的证明(并附送原件以作校对)。
七、丙方应在每月月末出具工程实际进度或已完成投资额证明。
如甲方提出申请,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出具工程实际进度或投资额证明。
八、甲方应当根据丙方出具的工程实际进度或投资额证明,结合造价与预售款总额比例核定用款额度,并按工程进度拔付资金。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标的1.1 本合同的标的为甲方出售给乙方的该房屋,房屋具体信息如下:(1)房屋坐落:__________(2)房屋结构:__________(3)房屋面积:__________(4)房屋用途:__________1.2 乙方支付的预售资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第二条预售资金监管2.1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的预售资金支付至本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具体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2.2 甲方应确保预售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乙方支付的预售资金。
2.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和金额向甲方支付预售资金。
2.4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交付及质量保证3.1 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3.2 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关于房屋质量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乙方。
3.3 甲方应在交付房屋时,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房屋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预售资金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的预售资金的1%。
4.2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预售资金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的预售资金的1%。
4.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的预售资金的1%。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甲方:[卖方姓名/公司名称]
乙方:[买方姓名/公司名称]
一、背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作为商品房的卖方,乙方作为商品房的买方,双方就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事宜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二、交纳预售款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进度和时间,将预售款汇入指定的监管账户,以确保预售款的安全。
三、监管账户
1.甲方应在乙方签订购房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监管账户的基本信息,包括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并确保该账户为专门用于监管预售款的账户。
四、监管义务
1.甲方应确保所收取的预售款全部存入监管账户,不得挪作他用。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监管账户的开户证明、预售款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监管机构
1.乙方和甲方共同委托[监管机构名称]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进行
预售款的监管。
2.[监管机构名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规则,及时对实际收入和支出进行监管,并向乙方出具监管证明。
六、监管证明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监管机构名称]出具的监管证明,证明预售款的安全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解释、履行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终止于预售款支付完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通用)-2024

【合同编号】:_______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通用)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一、监管账户1.2甲方应将本项目预售商品房的全部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预售款的支付2.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方式,将预售款支付至监管账户。
2.2乙方支付预售款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出具预售款收据,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预售款的使用3.1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和项目的开发进度,合理使用预售款,确保项目的正常建设和交付。
3.2甲方使用预售款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乙方同意后,由监管银行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支付。
四、监管银行的职责4.1监管银行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预售款的使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预售款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4.2监管银行应在每个季度末向甲方和乙方提供预售款的收支情况报告,并及时通报预售款的使用情况。
五、违约责任5.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使用预售款,或未按照约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预售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6.1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七、其他7.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乙方使用之日终止。
7.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日附件:1.本项目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方式2.预售款收据样本3.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指南=====本合同更广泛的场景,特设场景及条款=====特殊应用场合及增加条款:1.特殊应用场合:政府限价商品房项目增加条款:a.甲方应遵守政府关于限价商品房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预售商品房的价格符合政府指导价。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7.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附件:
1.项目பைடு நூலகம்售许可证
2.监管账户信息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4.监管费用支付凭证
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的监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之日止。
四、监管费用
4.1甲方应按约定的费率向乙方支付监管费用。
4.2监管费用由甲方在项目预售款中直接扣除,由乙方收取。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划拨预售款,直至甲方改正违约行为。
5.2乙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预售款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鉴于:
甲方(以下简称“开发商”)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拥有合法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正在开发位于__________的商品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乙方(以下简称“监管机构”)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具备预售款监管资质和能力;
二、预售款监管
2.1乙方对甲方预售款进行监管,确保预售款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的建设。
预售房监管合同范本

预售房监管合同范本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管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丙方(购房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预售其开发的商品房,为保障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预售资金的安全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预售商品房的资金监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监管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项目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3. 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4. 预售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5. 预售房屋套数:________________二、监管账户2. 甲方应将预售房屋的全部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不得另设其他账户收存预售资金。
三、监管资金的额度及使用1. 监管资金的额度为预售房屋总价款的______%,具体金额以实际预售情况为准。
2. 甲方申请使用监管资金时,应向乙方提交用款计划及相关证明材料,经乙方审核同意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将资金拨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 监管资金的使用应优先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及相关费用的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人员工资等。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申请使用监管资金。
2.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商品房预售及资金管理,确保预售资金的安全使用。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第一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银行机构)乙方:(房地产开发商)丙方:(工程监理单位)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坐落位置:,土地证证号:,土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丙方为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
二、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预设资金账户账号三、甲方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湖南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负责实施对本协议确定的上述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甲方应当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乙方和购房人办理预售资金存转业务和按揭贷款、结算等手续。
五、乙方在甲方开立资金账户,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唯一专用存款账户。
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购房人直接存入该资金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收存;各银行机构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直接划入上述资金账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乙方或者转作他用。
六、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人。
七、协议的终止本协议项下监管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根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乙方提出的资金账户撤销申请,经协议三方一致书面同意,资金账户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方可解除监管,同时本协议终止。
乙方应当及时将预售资金监管撤销情况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商名称)地址:(开发商地址)乙方:(购房者姓名)地址:(购房者地址)鉴于甲方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公平的购房环境,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预售款监管的目的和原则1. 为确保乙方的资金安全,明确预售款的使用规范和管理,本协议依法规定预售款的监管方式。
2. 本协议的签署并不影响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及时收取和使用预售款。
3. 本协议的签署并不免除乙方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预售款的义务。
第二条预售款监管的方式1.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将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由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监管。
2. 第三方监管机构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按照乙方的指令或双方约定的规则支付、划拨预售款。
3. 第三方监管机构应确保预售款账户的独立性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预售款的划拨条件1. 甲方应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等,向乙方证明开发商的资质和项目的合法性。
2. 甲方应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约定,并提供相应的验收证明,以确保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
3.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第三方监管机构按照约定的支付规则将预售款划拨给甲方。
第四条交付与验收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及时完成开发项目,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
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交付通知后,及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验收,并签署相关的交付、验收文件。
3. 乙方如对交付的物业存在质量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按照约定提供相关文件或不能按时完成开发项目,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方如未按照约定支付预售款或未按时签署交付、验收文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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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监管部门):
乙方(监控银行):
丙方(开发企业):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对商品房项目预售款实行监管,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对商品房预售款实行行政监管。
乙方依据《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缴存、使用等事项进行日常监控。
丙方须遵守《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乙方的监控。
二、丙方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在乙方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户,名称为,账户号为。
甲方按照《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规定,对符合预售条件,在设立专用账户及签订本协议后,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三、在预售期间,丙方应将全部商品房预售款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预购人购买新建商品房时,丙方向预购人开具《市商品房预售款缴款单》,预购人直接将购房款缴入监管账户,并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向预购人交换交款票据。
预购人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乙方协助丙方将按揭贷款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四、在项目竣工备案前,预售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的工程款、建筑材料、配套设施、设备等款项、法定税费和到期的银行贷款。
可在预售款中提取5%—10%的办公和管理支出。
丙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时,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出具《商品房预售款拨付通知书》。
乙方凭《商品房预售款拨付通知书》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手续。
五、在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丙方应持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向乙方申请注销其预售款专用帐户。
丙方应持《市商品房预售款解除监管申请表》和乙方注销账户的证明向甲方申请解除监管。
本协议同时终止。
六、丙方在每月月底将当月的商品房销售、预售款收存、项目施工进度以及乙方出具的预收款资金收缴、支出、对账单汇总报送甲方,接受甲方的监管。
七、甲方违反《省商品房预收款监管办法》的规定,缺乏监管或违法监管,造成预收款被挪用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乙方违反《省商品房预收款监管办法》的规定,擅自拨付专用账户内的预售款,或者不按要求拨付,造成预售资金被挪用,导致工程无法竣工,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丙方违反《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规定,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开设监管账户;自行收存商品房预售款;向预购人以集资、借款、会员费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逃避资金监管;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或擅自截留、挪用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内的款项的,甲方将责令其停止该项目的销售,并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按照《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理,降低或者取消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同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和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
十、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且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市建设局备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