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取样送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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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进场抽样检验与方案

原材料进场抽样检验与方案

.原材料进场抽样检验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编制单位:编制时间:二〇一六年十月范文Word.原材料进场抽样检验总则为了有效地指导对各种原材料的检验工作,以使原材料的各类要求符合规定,确保工程的质量,根据该工程特点,特制定本方案,主要对以下进场原材料材料做详细抽样检验办法。

抽样和检验程序建立1、材料进场时,通知相关责任主体共同验收,并提交相关质保资料。

送样员及质检员须先行对水泥、砂石料、钢筋、预拌砼、防水涂料及防水卷材等材料或半成品、成品外观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外观质量明显不符合有关要求时,应报告项目经理予以退货。

2、对进场的合格材料进行产品标识,并做好记录,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证,并取得相关的证明资料。

凭证手续不全,一律不收。

督促材料供应方按期向公司项目部提交材料质量及数量的验收凭证。

将合格材料的凭证手续汇总备案,以备追溯。

3、送样员和质检员应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确保材料进场质量检验的落实, 对进场材料进行有效控制,采取妥善措施,使不合格得到有效地纠正,防止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以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弄虚作假,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使用。

4、送样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操作,取样时必须通知监理单位现场见证随机抽样,并由监理单位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封志应表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

5、所取原材料、试件样品,由送样员会同监理见证人送至具备有效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

检测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和对外承接业务许可证书,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6、进行原材料、试件见证取样与送检时,质检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检验委托单,并经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签字认可。

7、技术负责人应针对出现不合格材料,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和分析原因,研究更好地有效的控制原材料,以免同样的事情重复发生的可能性,并就此考虑制订相关措施进行预防。

8、不合格控制程序流程:进场→待检标识→送试验室检验→出现不合格→通知现场→隔离处置→通知厂家人员→清场处理→监督记录处理结果→处理结果的确认。

原材料取样送检方案

原材料取样送检方案

目录一、工程概况: 0二、检测机构选择: 0三、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0四、材料送检方案 0五、具体规定 (1)5.1、水泥 (1)5.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1)5.3、砂、石 (3)5.4、砌体材料 (4)5.5、防水涂料 (4)5.6、简易土工 (4)5.7、混凝土、砂浆性能: (5)六、结构施工阶段原材料送检计划 (8)一、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如东县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由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南通源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勘察,南京苏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南通丰汇建设有限公司承建。

本项目共分为16个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别为:综合水泵房、冷却塔、主厂房附屋、汽机基础、卸料大厅、烟气净化间、锅炉设备间、垃圾坑、网架基础、渣坑、坡道、连廊、UASB池生化池、超滤脱水机房、污水深度处理间。

其中主厂房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框架剪力墙结构,一层高为7m、二层高为5m,三层高为4.9m、四层高为3.3m,上部为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为44.5m,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

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建设面积15319m2,基础为筏板基础。

砼强度等级:基础垫层为C20,基础及上部结构均为C35,构造柱等二次结构为C25,砌体砂浆强度为M7.5混合砂浆。

二、检测机构选择:1、本工程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并经业主、监理及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2、个别材料需送到别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时,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检测机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②征得业主及监理的同意;监理及业主如对个别检测结果有疑议,可会同各方送样到别处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合格,相关费用由提出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相关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三、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定:现场原材料取样应由具备取样资格的人员担任,并严格按规范及检测中心要求进行现场取样,同时,必须有见证人员在场见证。

建设部211号文件中第七条规定:“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方案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方案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方案在工业生产中,一些原材料、产品或废物需要进行测试或质量检验,以确保它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而测试结果的准确性直接影响着生产过程以及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建立合理的检验管理和取样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方案就是在该方向上进行的一项非常有益的尝试。

什么是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方案是指企业在开展检验工作,进行取样取材的过程中,引入外部见证机构,以确保检验和取样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简单地说,就是把取样工作交给第三方权威机构来完成,并且在现场的整个取样和检测过程中实施现场监管,确保取样、标记、保存、运输、分析、处理等环节的全程透明。

为什么需要不论是企业自检还是行政部门监管都离不开取样和检验工作。

常见的方法是企业自己进行取样和检测,但是实际上,在进行质量检验时,存在人为操作、标准操作步骤漏洞、检测设备和技术条件问题等问题,导致质量测试结果容易出现公正性和准确性的问题。

就算是验证结果合格,有时候也难以安心,因为检验结果未必全面、准确。

因此,引入第三方权威机构建立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方案对于企业和监管部门来说非常有必要。

首先,外部的机构一般拥有权威的技术、专业人员和先进的检验设备。

这意味着他们可以从多个角度出发,以更高的技术、科学的态度来进行采样和检测。

因为他们不易受企业内部政治、经济、利益等复杂的因素影响,所以能够提供更加公正,客观,全面的检验结果。

其次,在现场进行取样、标记、保存和运输等环节监管,也可以大大减少因为取样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或者损失。

如何对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方案建立建立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方案的关键是确定合适的见证机构。

见证机构不仅要有资质,还要有一定实力,比如先进的检测设备和人员素质等。

另外,在建立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方案之前,企业也需要认真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细心制定方案,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对取样、标识、保存、运输、分析、处理等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也需要严格规定和遵守。

原材料送检方案

原材料送检方案

盘龙山庄11、42、45、47幢住宅楼工程材料送检方案一、钢筋:1、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复试资料。

2、出厂证明书尖有钢种、牌号、规格、数量、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厂名与出厂日期。

3、钢筋合格证抄件应注明原有效单位、原证编号,并抄件单位的签字盖章。

二、钢筋连接试验报告、焊条合格证:1、焊条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原件)。

2、焊接取样方法:闪光对焊:500mm试件3个做拉伸试验,300mm试件3个做冷弯试验。

3、检验批:闪光对焊:同一钢筋直径级别,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接头为一批。

三、水泥:1、工程所有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2、合格证抄件时,抄件除注明合格证所有指标外,还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原件编号、抄件单位盖章、抄件人签字。

3、主体结构检测项目:安定性、强度抹灰工程检测项目:安定性、强度4、同一生产厂、同一出厂编号的为一验收批,且不超过200T,且不超过三个月。

5、取样方法:从20个不同部位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

四、砖:1、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

2、验收批:同一生产厂多孔砖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5万块也按一批计算。

同一生产厂普通砖3.5~15块为一验收批,不足3.5万也按一批计算。

3、试验项目:普通砖、多孔砖的抗压强度。

4、取样数量:15块。

五、石:1、必须有试验报告。

2、验收批:600T,取样数量至少60kg。

3、一般试验项目:筛分析、含泥量、表观密度与堆积密度。

六、砂:1、必须有试验报告。

2、验收批:600T,取样数量至少60kg。

3、一般试验项目:筛分析、含泥量、表观密度与堆积密度。

七、水泥瓦:1、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2、抽取数量:13块;验收批:2千至5千块。

3、一般试验项目:承载力、吸收率与抗渗性能。

八、砼试块:1、每层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量不得少于1次。

2、每工作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必须取样一次。

3、每次取样不得少于两组试件,一组用于标准养护,一组用于结构实体检验。

工程原材送检方案

工程原材送检方案

工程原材送检方案一、前言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愈发重要。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对原材料进行送检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将就工程原材料送检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二、送检标准为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对原材料进行检测。

同时,我们将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原材料进行全面检测。

三、送检范围我们将对工程中使用的各类原材料进行送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 水泥、混凝土和砂浆;2. 钢材、铝材、塑料材料和其他金属和非金属材料;3. 砂石、碎石、砾石等骨料;4. 沥青、沥青混凝土;5. 各类化学原材料;6. 其他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

四、送检流程1. 收集原材料信息在工程施工前,我们将确定工程中需要使用的原材料种类和规格,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确认。

同时,我们将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和质量检测报告。

2.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我们将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原材料进行检测。

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对原材料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耐久性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测,并编制检测报告。

3. 检测结果评定我们将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定。

对于合格的原材料,我们将予以采购并使用在工程施工中;对于不合格的原材料,我们将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并要求其进行整改或更换原材料。

4. 监督检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们将对原材料进行抽检,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测。

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五、送检结果处理1. 合格原材料对于经过检测合格的原材料,我们将在工程施工中正常使用,并对其质量进行跟踪监控。

2. 不合格原材料对于未经过检测合格的原材料,我们将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或更换原材料。

同时,我们将暂停其使用,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

六、送检记录保存我们将对所有原材料送检的记录进行保存,并留存相关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以备将来查询和追责使用。

七、质量控制我们将严格执行送检流程,并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

工程材料送检计划方案

工程材料送检计划方案

工程材料送检计划方案一、前言工程施工中,选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

为了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必须进行送检,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严格的工程材料送检计划方案,对于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建立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的工程材料送检计划方案,明确工程材料的送检流程和要求,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工程材料送检计划方案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工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混凝土、砂浆、钢筋、配件、管道、电缆等各类工程材料。

四、工程材料送检流程1. 材料申请:由施工单位向项目负责人提交工程材料送检申请,明确送检材料的种类、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

2. 取样检测:根据送检申请,项目负责人下达取样任务,由工程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取样,并按要求进行初步检测。

3. 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报告中包括取样地点、数量、规格、检测结果、评定结论等信息。

4. 报告审批: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检测报告进行审批,确认检测结果符合工程要求。

5. 材料标识:对通过检测的工程材料进行标识,标记送检编号、检测日期、检测结果等信息。

6. 材料存档:对检测报告、审批意见等资料进行存档,便于日后查阅和归档。

五、工程材料送检要求1. 送检范围:施工单位应按照项目需求确定送检材料种类和数量,确保所有送检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2. 取样方法:取样过程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3. 检测标准:检测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或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4. 检测费用: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检测机构应当提供合理的报价,并确保检测质量。

5. 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真实可靠,准确反映材料的质量状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当进行退运处理。

六、工程材料送检计划方案的执行1. 工程材料送检计划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与工程监理单位共同制定和执行,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调整与完善。

1原材料取样与送检专项方案

1原材料取样与送检专项方案

1原材料取样与送检专项方案一、方案目的本方案旨在规范原材料取样与送检的流程,确保原材料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方案内容1.取样点的确定根据原材料的特点和生产工艺流程,确定取样点,确保能够代表原材料的整体质量状况。

2.取样工具的选择根据原材料的性质和取样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取样工具,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符合规范要求。

3.取样方法根据原材料的性质,确定取样方法。

常见的取样方法包括随机取样、分层取样、分期取样等,具体方法根据原材料的特点而定。

4.取样数量根据原材料的批次和数量确定取样数量,确保样品能够代表整个批次的质量状况。

5.取样过程记录在取样过程中,应做好详细记录,包括取样点的名称、编号、取样工具使用情况、取样数量、取样时间等信息,确保取样记录的完整性和溯源性。

6.取样样品的保存取样完毕后,应将样品正确保存,防止污染和变质。

根据样品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保存方法,如冷藏、冷冻、避光等。

7.样品送检根据产品质量控制计划,确定样品送检的检测项目、要求和标准。

选择合适的检测机构,并按照要求填写送检单,确保送检样品能够准确的进行检测并得出可信的结果。

8.检测结果的分析与处理收到检测结果后,应进行分析与处理。

将检测结果与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比对,确定原材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原材料供应,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方案实施1.培训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并熟悉原材料取样与送检的相关要求和流程。

2.实施检查定期对原材料取样与送检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建议。

3.文档化管理建立起相关的文档化管理系统,包括原材料取样记录、样品送检记录、检测结果分析与处理记录等,以便随时追溯原材料质量状况。

四、风险评估与防控措施1.取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污染风险在取样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与不同原材料接触,防止污染。

使用合适的取样工具,保持取样点和工具的清洁。

2.取样数量不足的风险取样数量不足可能导致样品不具有代表性。

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方案(表格)

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方案(表格)
按规范送检
4
4、混凝土、砂浆性能
4.1混凝土抗压强度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4.1
⑴频率: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2.2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频率: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⑴频率: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⑵取样方法:
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且与强度试件必须是同一次拌合物,从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每组制作6个试件。
4.3混凝土抗折强度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10.8.1
抗裂砂浆
5 kg
面砖粘结砂浆
3 kg
面砖勾缝料
3 kg
耐碱网格布
去除最外层最少1m后,取2 m2
热镀锌电焊网
界面砂浆
5 kg
6.2 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2.3组成Fra bibliotek料取样数量
批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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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德丰广场一期—麦德龙商场工程原材料取样与送检案编制:审核: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第二总队麦德龙工程项目部二0一一年二月一日目录1 总则 32 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 33 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见证取样要求及法 44 现场实体质量检测585 见证取样与送检计划表67利德丰广场一期—麦德龙商场工程见证取样与送检案1 总则为了指导本工程项目部格按要求做好各类原材料、试件的送检工作,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各项使用功能满足设计和规要求,顺利实现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目标,特制定本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及实施案。

2 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2.1 施工人员应格按照本取样和送检案,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操作,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盖章。

2.2所取原材料、试件样品,必须送至具备有效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

检测单位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和对外承接业务可证书,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2.3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5 进行原材料、试件见证取样与送检时,质检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检验委托单,并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盖章,同时现场监理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责任。

3 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见证取样要求及法3.1 水泥、砂、3.1.1 水泥3.1.1.1 取样及检验依据标准1 《水泥取样法》(GB12573—1990);2 《水泥细度检验法》(GB/T1345—2005);3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法》(GB/T1346—2001);4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法》(GB/T17671—1999);5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注:代替原《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3.1.1.2 检验项目水泥胶砂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等。

3.1.1.3 取样法和数量1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各采取等量水泥。

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2Kg。

取得的水泥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

3 当在使用过程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按上述法取样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管理。

3.1.1.4 结果判定及处理1 经检验水泥技术指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时,应判定为合格品。

2 凡初凝时间、安定性、氧化镁、三氧化硫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

3 凡终凝时间、细度、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或混合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或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均为不合格品。

4 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和出厂编号、日期不全者也属于不合格品。

3.1.2 砂、3.1.2.1 依据标准1 《普通硅酸盐用砂、质量及检验法标准》(JGJ52—2006);2 《建筑用砂》(GB/T14684—2001);3 《建筑用卵、碎》(GB/T14685—2001)。

3.1.2.2 检验项目3.1.2.2.1 普通混凝土用砂1 颗粒级配和细度模数2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3 含水率和吸水率4 有害物质含量3.1.2.2.2 普通混凝土用1 颗粒级配2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3 含水率和吸水率4 针、片状颗粒含量3.1.2.2.3 取样法和数量3.1.2.2.3.1 取样1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

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2 在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子8份,各自组成一组样品。

3 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子16份,各自组成一组样品。

4 每组样品应妥善保管,防止颗粒离析,混入杂质,并应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

每组样品的取样数量,对每单项试验,应不少于下表3.1.2.2.3.1、表3.1.2.2.3.2所规定的最少取样数量。

同时做几项试验时,如能确保样品经一项试验后不会影响到另一项试验的结果,也可用同一组样品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

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

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表3.1.2.2.3.1 各试验项目所需砂的最少取样数量表3.1.2.2.3.2 各试验项目所需碎或卵的最少取样数量(Kg)注:有机物含量、坚固性、压碎指标值及碱集料反应检验,应按试验要求的粒级数量取样。

3.1.2.3 检验结果判定及处理1 砂的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有害物质含量等均符合配合比和标准规定时,应判定为合格。

否则不得使用,或在允情况下重新调整配合比。

2 子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和泥块含量等均符合配合比和标准规定时,应判定为合格。

否则不得使用,或在允情况下重新调整配合比。

3.2 水泥混凝土、砂浆3.2.1 混凝土试块3.2.1.1 取样及检验依据标准1 《普通混凝土混凝土拌合物试验法标准》(GB/T50080—2002);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法标准》(GB/T50081—2002);3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法》(GBJ82—1985);4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1987);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4—2002);6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08—2002)等。

3.2.1.2 检验项目立体抗压强度、抗渗性能。

3.2.1.3 取样法和数量普通混凝土试样的数量及尺寸如下表:3.2.1.3.1 混凝土强度试件1 现场搅拌混凝土(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混凝土超过1000M3时,同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 预拌(商品)混凝土(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随机取样;(2)混凝土试样应从同一运输车卸料过程中卸料是的1/4到3/4之间采取,试样的采取及坍落度试验应按定在20min完成,试件制作应在40min完成。

(3)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试样,其取样频率按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规定进行。

3.2.1.3.2 混凝土抗渗试件1 混凝土抗渗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 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共六块混凝土标准养护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二组。

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具体要求而定。

3.2.1.3.3 同条件养护试件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共同确选定。

2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且不应少于3组。

4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法。

5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天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6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1)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3.2.1.4 结果判定及处理3.2.1.4.1 立体抗压强度判定及处理1 混凝土强度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评定,符合设计和该标准规定时,应判定为合格。

2 当混凝土强度经评定为不合格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⑴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⑵经有资格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⑶经有资格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以予以验收;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根据技术处理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3.2.1.4.2 抗渗性能混凝土抗渗等级达到设计要求时,判定为抗渗性能合格。

否则,应根据技术处理案和协商文件,进行处理和验收。

3.2.2 砂浆试块3.2.2.1 取样及检验依据标准1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法》(JGJ70—199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3—2002);3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9—2002)等。

3.2.2.2 检验项目抗压强度。

3.2.2.3 取样法1 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试块,同盘砂浆应制作一组(一组为6个70.7×70.7×70.7立体)标准养护试件。

2 每250M3同类型砌体、同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取样不少于一次。

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

对于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用砂浆,每一楼层或250M3的砌体,每种强度等级的砂浆至少制作两组试块。

3有强度等级要求的地面砂浆每一层建筑地面工程砂浆试块不应少于一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增做一组试块,不足1000M2按1000M2计算。

3.2.2.4 结果判定及处理1 检验结果符合设计和标准规定时,应判定为合格。

2 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⑴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数量不足。

⑵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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