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理论及律师实务
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程序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往往因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公司购并、原有股东的退出等活动引起原有股东结构的变化,使原有股东转让资成为可能。
股东出资,即通常所说的股权;对股东出资转让的条件和程序,我国《公司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都作了规定,原有股东和新股东是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直接关系到出资转让行为的合法有效。
笔者现结合我国法律规定和公司运作实务,就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转让的条件和程序及其中的律师业务做一论述。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条件1.股东之间转让出资的条件我国《公司法》第35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即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也不需股东会表决通过。
但是,我国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作出限制:第一,股东之间不可因转让其全部出资而使股东少于二人,因为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为二人,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就不能转让其全部出资,否则会成为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除外)。
第二,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况确需非国有股控股,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方可。
2.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的条件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会直接引起股东结构的变化,增加新股东,对此,我国《公司法》第35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涉及到股东表决权问题,对“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如何理解,一种理解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原则上海出资一份,不论出资多寡,就有一表决权;另一种理解认为,股东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一般采取资本多数决议制。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股权转让的条件与公司法规定不一致时如何确认股权转让的效力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股权转让的条件与公司法规定不一致时如何确认股权转让的效力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司法实践中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方面的纠纷不断增加,而其中又以股权转让效力纠纷最为常见,也最为疑难、复杂。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集中规定在第三十五条,该法条对股东之间转让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以及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等作了较为明确规定。
同时,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也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
可见,通过一定的程序,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条件作出适当的规定。
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当公司法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规定不一致时,如何判断股权转让的效力?是以公司法为准,还是以公司章程为准?抑或根据具体情况设定具体的准则?这里涉及到对公司法是否具有强行性的认识问题,也涉及对公司章程的性质的认识问题,当然还涉及到股权转让效力的判断标准问题。
对此,学界往往仁智互见,司法机关对此类纠纷的处理也是结果迥异。
本文拟通过对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性质以及他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分析,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股权转让的条件与《公司法》规定不一致时如何确认股权转让效力问题作一探析,以期对公司法理论发展或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一、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关系在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条件与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时,要研判相关股权转让的效力,首先要探析和评价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性质。
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与活动最基本的法律文件。
章程的内容涉及公司组织存续和经营管理最重要的事项①。
我国《公司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
该条还同时对公司效力的范围作出规定,即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为了确保公司章程的真实合法有效,国外公司法大多数都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予公证,我国公司法没有这种规定,但要求章程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名盖章,报登记主管机关批准。
企业股改律师实务指引

股改律师实务指引一、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2个以上200个以下发起人发起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的独立法人。
法律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申请股票的发行与上市,因此企业改制的目标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一)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条件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法律对于股份公司条件的要求。
我国《公司法》第77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1. 主体条件(1)发起人必须符合法定人数。
《公司法》第79条规定,股份公司应有2个以上200个以下的发起人。
之所以把股份公司发起人人数的上限设定为200人,是因为当发起人过多时,其设立已经具有了公众性,具有募集设立的特征,不应再适用发起设立的规定。
(2)发起人的资格。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作为自然人的发起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作为法人的发起人,应是法律上不受特别限制的法人。
《公司法》第79条规定,股份公司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这个对中国公民来说,是指其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国内;对外国公民而言,是指其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对法人而言,是指主要办事机构在中国境内。
住所之外其他资格方面的限制,《公司法》未作规定,实践中应根据《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掌握。
2. 财产条件(1)资本最低限额。
《公司法》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此外,我国法律对一些特殊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做了特别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注意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依法转让,那么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要注意什么?首先,股权的转让要依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其次是签订正规的股权转让合同。
这一个环节建议有专业的律师审查合同后,再进行签订,有利于在最大程度上保障自己的权益。
下面介绍相关内容。
股权转让1、依照法定程序股权转让。
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随意转让,应遵循法定程序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由法定的一定人数股东组成,转让的一般程序是:股东向董事会提出转让申请,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经法定人数股东同意后方可转让。
2、先考虑公司内部股东间的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基于彼此的信赖而建立起来的,兼有资合与人合的特点,为了维持公司股东彼此信赖的需要,为了维护公司内部的稳定性,保持股东间良好的合作关系,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首先考虑在公司现有的股东间进行。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3、对外转让时的注意事项。
如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
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受让权。
因此,如果股东想将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得到其他股东书面声明其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此之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才能进行转让股权的谈判,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4、签订正规的股权转让协议。
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中最重要的环节,必须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条款内容建议由律师或专业人员起草。
5、股权转让后的后续工作。
股权转让应向工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应注意回避一人股东公司的存在,我国《公司法》除了允许国有独资公司、外商独资公司存在外,并没有赋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合法地位。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的律师实务(完整版)

并购重组的分类
1、按照并购双方的产业特征分 (1)横向并购 (2)纵向并购 (3)混合并购 2、按照并购价款的支付方式划分 (1)现金支付型 (2)换股并购型 (3)零成本并购型 (4)划拨型 (5)债权支付型
3、按照并购后的法律状态划分 (1)新设法பைடு நூலகம்型 (2)吸收合并型 (3)控股型 4、按照并购双方是否友好协商划分 (1)善意并购 (2)敌意并购
(六)参与工商变更登记
股权收购是公司股东对所持股权的转让,对公司的财产所有权 随着股权的转移而转移。公司的投资主体发生了变化,但公司的名 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没有发生变化。由于投资主体的变化, 可能引起企业性质的变化,本来是国有公司,可能变成私有公司或 混合所有公司,反之亦然。另外,由于投资主体发生变化,新的股 东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就应当准备以下材料:1、股权收购双方董 事会决议;2、股东大会决议;3、股权证;4、股权收购合同;5、 资产评估报告;6、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文件(仅限国有企业);7、 公司印鉴; 8、法人身份证明;9、授权委托证明;10、公证处公证 书等。公司在原注册的工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登记变 更后,登报公告或授权律师发表声明,将股权收购情况告知社会。
5、按照是否通过证券业务所划分 、 (1)要约收购 (2)协议收购 6、从并购行为的角度划分 、 (1)直接并购 (2)间接并购。 7、其他主要的并购类型 、 (1)杠杆收购(LBO) (2)管理层收购(MBO)
系列介绍内容
之一:股权收购中的律师实务 之一: 之二:外资收购中的律师实务 之二: 之三: 之三:上市公司股权收购中的律师实务 之四: 之四:体会与问题
我国的股权收购源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当时已有股权收购的萌 芽,由于日本侵略和国内战争暂被搁置。解放后,我国进行社会主义 改造,股权收购无从谈起,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我国实行改革 开放政策,产权转让重新提到议事日程,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建立为企 业进行产权转让提供了经济窗口,各大企业通过上市积累资金,采取 各种形式扩大企业规模。股权收购是一种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的可借鉴 之路。以青岛啤酒集团为例:青啤集团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成功地收 购了北京、深圳等地多家啤酒企业,特别是收购上海啤酒有限公司, 又一企业大举措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生产规模从1988年的40万吨 /年到2000年的600万吨/年,企业资产从15000万元增值到45000万元 ,挤身世界三大啤酒生产企业之一,正以飞快的速度向世界500强迈 进。再如上海馨华公司以3800万元买断青岛国货公司18%的股权(上 市公司)成为控股公司,使上海服装业在青岛占有一席之地。通过股 权收购真可谓"青岛啤酒染尽了黄浦江畔,上海服装打扮了青岛姑娘 ”。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一、引言股权转让制度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企业的股权结构调整、股东权益保护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包括其概念、特点、转让方式及影响因素,并通过一个实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
二、股权转让制度概述1.概念: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的行为。
这种行为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从而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运营状况。
2.特点:股权转让具有自愿性、有偿性和平等性。
自愿性是指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股权转让;有偿性是指股权转让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平等性是指所有股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3.转让方式:股权转让方式主要包括协议转让、竞价转让和强制转让等。
其中,协议转让是最常见的方式,双方通过协商达成转让协议;竞价转让适用于多个受让方竞争同一股权的情况;强制转让则是在特定情况下,如股东违约、破产等,由法律或相关机构强制执行股权转让。
三、影响股权转让的因素1.公司内部因素: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经营状况等。
这些因素会影响股东对于股权转让的意愿和价格预期。
2.市场环境:如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状况、政策法规等。
这些因素会影响股权的市场需求和价格水平。
3.交易条件:如转让价格、支付方式、交易税费等。
这些因素会直接影响股权转让双方的利益分配和交易成本。
四、实际案例分析以某有限责任公司为例,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连续亏损,股东A计划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股东B。
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转让协议:1.转让价格:根据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每股价格为X元,总转让价格为Y元。
2.支付方式:双方约定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首期支付50%的款项,余款在股权转让完成后支付。
3.交易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各自承担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
4.股权变更手续:在完成股权转让款项支付后,双方共同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律师版(11篇)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律师版甲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住所:_____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住所:_____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住所:_____鉴于:_____1、甲、乙双方均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其中甲方占有公司40%的股权、乙方占有公司60%的股权;2、甲、乙双方均同意将其各自所占公司40%和6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丙方,丙方亦同意以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甲、乙双方在公司的所有股权,在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成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了明确甲、乙、丙三方在本次股权转让中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现就股权转让事宜约定如下:_____一、转让对象本次转让股份为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百分之四十股份和乙方所持有的公司百分之六十股份。
二、转让价格1、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三方协议价。
2、双方协议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主要考虑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依公司注册资本与净资产的比值。
三、支付方式甲、乙、丙三方选择下列第[____]种支付方式:_____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分期支付)。
2、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丙方向甲、乙方一次性支付转让金人民币_____万元整。
无论选择上述第几种支付方式,甲、乙双方中指定[____]方为收款人,丙方的所有付款只需按照该收款人的指令按时支付即视为丙方完成股权转让金的支付。
四、甲、乙、丙三方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协商确定其中一人为本协议的收款人,若届时更改收款人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丙方。
2、甲、乙方应在丙方按时支付转让金后,按照有关行政机关要求的格式出具相应收款收据。
3、甲、乙方均有义务配合和支持丙方办理公司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的费用由[____]方承担。
4、甲、乙方应按照丙方要求及时向其移交所有资料和财产:_____5、协议生效后,甲、乙方将退出公司,不再作为公司股东,不再享有公司股东的任何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实务要点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实务要点按照我国《证券法》规定,企业为谋求境内资本市场上市必须为股份有限公司,进而伴生一个普遍性的事项,即——公司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整体变更”)。
随着A股上市公司的增加,整体变更在证券法律实务届虽已形成了一套相对标准的操作流程,但鉴于在法律层面缺乏明确的界定与操作细则,整体变更的法律依据尚存在诸多争议。
本文将结合笔者的项目工作经验,就整体变更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反思,以期能对法律实务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整体变更”不属于“改制”根据《公司法》第九条进行文义解释,“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在《公司法》中被明确界定为“变更”行为而非“设立”行为。
如将整体变更理解为股份公司的新设行为,则意味者在股份公司新设前有限公司发生了注销,应按公司注销程序进行清算,再由原股东再以清算后所得的财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公司法》并没有根据清算程序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而是基于“变更”行为直接产生了债权债务的继承关系。
二、“整体变更”不构成“新设”和“创立”《公司法》除在第九条原则性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并未就如何进行整体变更进行进一步规定。
但在“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之“第一节设这种立法体例容易被误认为《公司法》“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之“第一节设立”是对《公司法》第九条的细化约定。
但从《公司法》立法沿革和立法体例理解,《公司法》第九条与“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没有必然的适用关系。
•其一,《公司法》第九十五条出现在“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着立法的历史因素。
根据1993年的《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当依照本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
”因此,1993年《公司法》明确要求整体变更参照股份公司设立的程序进行。
并基于此原则,将整体变更的净资产折股要求与股份公司设立要求合并为一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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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理论及律师实务
在企业经营中,股权转让是常见的一种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在
股权转让中也有其独特的理论和律师实务需要关注。
本文将从理论和
实务两个方面,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进行深入探讨。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理论基础
1.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理论基础建立在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上。
公司法强调经济实体与法律主体的分离原则,即有限责任公司与其股
东之间具有独立的法律关系,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2.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还需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章程通常
对股东的股权转让进行了约定,包括股权转让的方式、程序和限制等。
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应当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
3. 股东间的协议
除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还可以通
过签订股东间的协议来约定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
股东间的协议可以
进一步规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优先购买权等具体内容,以保障各方的
权益。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律师实务
1. 股权转让协议的起草
作为律师,在进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需要起草相关的股权
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股权转让
的对象、转让的价格和支付方式、转让的方式和程序、转让时的承诺
和保证等内容,以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股权转让的程序和登记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律师需要关注股权转让的程序和登记事宜。
根
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应当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
会审议,并进行相应的登记手续,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股权转让的风险评估和应对
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律师需要对股权转让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应对措施。
风险评估主要包括:转让方是否具备足够的
股权转让权;是否存在约定禁止转让或限制转让的情况;是否涉及到
对公司的影响等。
律师可以针对具体情况提供风险评估报告,并帮助
当事人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案。
4. 股权转让的税务规划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到税务问题,律师可以在税务规划方面
提供专业意见。
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优化股权转让的税务成本,合法降低相关税费支出,提高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5. 股权转让纠纷的解决
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可能出现各种纠纷。
律师需要在股权转让纠纷的解决中发挥重要作用,包括起草和解释股东间的协议、代表当事人进行谈判和调解、代理当事人进行仲裁或诉讼等。
通过律师的努力,可以帮助当事人在纠纷解决中获得更好的结果。
总结: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涉及到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律师实务。
理论基础主要建立在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间的协议之上。
在律师实务方面,律师需要进行股权转让协议的起草、转让程序和登记的处理、风险评估和应对、税务规划以及股权转让纠纷的解决等工作。
通过综合应用理论和实务,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股权转让服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