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20个常见重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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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中的常见陷阱及如何避免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常见陷阱及如何避免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常见陷阱及如何避免股权转让协议是企业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对于参与股权转让的双方来说,了解并避免常见的陷阱非常关键。

本文将就股权转让协议中常见的陷阱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股权评估中的陷阱1. 不明确评估方法和标准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双方应明确具体的股权评估方法和标准。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可能导致评估结果的争议,甚至引发纠纷。

解决方案:双方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评估方法和标准,如市场价值、净资产价值或收益倍数等。

同时,还应约定评估机构的选择和评估结果的敷衍与否。

2. 忽略股权调整与回购条款由于企业发展的不确定性,股权转让协议中应包含股权调整与回购条款。

如果忽略了这些条款,可能导致未来发生变动时的纠纷。

解决方案: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股权调整与回购的条件和方式,如出现关键决策时的优先购买权、股权稀释调整等内容。

双方应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对权益转移的陷阱1. 未明确约定权益和义务的转移时点股权转让协议中应明确约定权益和义务的转移时点。

如果未明确约定,可能导致权益的不确定性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解决方案:双方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权益和义务的转移时点,如交付日期或特定条件达成后。

此外,还需明确权益转移后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2. 忽略第三方的审批和许可要求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第三方的审批和许可要求,如股东大会、政府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如果忽略了这些要求,可能导致转让无效或受到法律制裁。

解决方案: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合作义务,包括配合完成第三方的审批和许可程序。

在转让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对违约与争议处理的陷阱1. 违约责任的不明确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对违约责任没有清晰的约定,可能导致争议的发生和解决的困难。

解决方案: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包括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和对无过错方的赔偿方式等。

双方应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机制,如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

公司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公司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公司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公司股权转让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在股权转让前,要了解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营业执照等文件,以及公司的资产、负债、税费等情况。

2. 股权转让的合法性:确认股权转让的合法性,确保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因违反法律而导致合同无效或产生其他法律问题。

3. 股权转让的程序:了解股权转让的程序,包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税务问题:了解股权转让涉及的税务问题,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确保按时缴纳税款,避免因税务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5. 保密协议:如果股权转让涉及商业机密或其他保密信息,需要签署保密协议,确保商业机密不被泄露。

6. 风险评估:对股权转让进行风险评估,包括目标公司的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确保股权转让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7. 股权转让的价格和支付方式: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和支付方式,确保双方利益得到保障,避免因价格和支付方式产生纠纷。

8. 员工安置问题:了解目标公司是否有员工持股或涉及员工福利等问题,确保股权转让不会对员工产生不利影响。

9. 合同的执行和争议解决方式: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合同的执行和争议解决方式,确保双方在出现问题时有明确的解决方案。

10. 律师的参与:建议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以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在进行公司股权转让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确保所有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股权转让风险点

股权转让风险点

股权转让风险点
股权转让可能涉及一些风险点,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1. 法律合规性风险:确保股权转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公司章程、证券法、合同法等。

不合法的转让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和潜在的责任。

2. 股权价值评估风险:准确评估股权的价值是重要的。

低估或高估股权价值可能导致一方在交易中受到损失。

3. 信息披露风险:转让方应充分披露与股权相关的信息,如公司的财务状况、潜在风险等。

不完整或误导性的信息披露可能影响受让方的决策。

4. 合同条款风险:股权转让合同的条款应明确、详细,包括价格、支付方式、交割条件、违约责任等。

不清晰的合同条款可能引发争议。

5. 股东权益风险:受让方需要确保自身的股东权益得到保障,包括参与决策、分红权利等。

6. 目标公司风险:对目标公司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如债务、法律纠纷、经营风险等。

这些因素可能影响股权的价值和受让方的利益。

7. 税务风险:股权转让可能涉及税务问题,如资本利得税。

了解相关税务法规并合理规划税务是必要的。

8. 市场波动风险:股权价值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特别是
在公开市场交易的情况下。

9. 竞争对手风险:竞争对手可能对股权转让产生影响,例如试图干扰交易或获取敏感信息。

10. 经营管理权风险:股权转让后,新的股东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需要协调各方利益。

为了降低风险,股权转让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和财务顾问的帮助,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并谨慎评估所有相关因素。

股权转让协议的常见问题解答

股权转让协议的常见问题解答

股权转让协议的常见问题解答一、股权转让协议的概述股权转让协议是股东之间或股东与第三方之间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的协议。

以下将回答一些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常见问题。

二、股权转让的基本要素1. 转让方与受让方的身份确认:对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确认是股权转让协议中的基本要素,可以通过身份证明文件进行确认。

2. 股权转让的数量和比例:协议中需明确约定转让的股权数量和比例,以便确保双方权益的明确。

3. 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转让价格是股权转让协议中的重要内容,双方需就价格进行充分协商,并明确支付方式、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

4. 转让手续与条件:协议中应明确交割手续和转让条件,例如转让方需完成股权注销手续,受让方需承担必要的审批程序。

5. 协议的生效与效力:协议应规定生效的条件和时间,并明确双方履行协议的义务及协议的终止条件。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注意事项1. 保密义务:双方在签署协议前,应明确股权转让事项的保密义务,以保护双方的商业利益。

2. 第三方审批:若涉及特定行业或标的公司有外资背景,应注意是否需要第三方机构的事先批准或报备。

3. 行使优先购买权:协议可约定在转让方决定转让股权时优先通知受让方,以便受让方优先行使购买权。

4. 反担保责任:转让方应对所转让股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伪造抵押、质押、查封等情况承担反担保责任。

5. 税务问题:双方应考虑转让所涉及的税费问题,并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申报和缴纳。

四、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1. 生效条件:协议中应明确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例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要审批手续。

2. 协议的可分性:若协议中的某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除非该部分对全文的效力具有决定性影响。

3. 不可撤销性:协议一经签署生效,除非双方明确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否则一般无法撤销。

4. 争议解决:协议中需明确双方就争议解决的方法和程序,常见的方式包括仲裁和诉讼等。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与违约责任1. 协议的履行: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协议义务,如按时支付款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

股权转让时应该主要考虑的问题

股权转让时应该主要考虑的问题

股权转让时应该主要考虑的问题鉴于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股权转让的合法性(1)要确定转让人对该股权是否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是否有权处分该股权,这需要凋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档案资料,核实转让人是否登记在股东名册中,取得股权的方式是否合法。

(2)转让人转让股权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主要审查转让人转让股权是否存在《公司法》禁止转让的情形,公司章程对该股权转让是否有限制性约定。

(3)注意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为了避免因为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而导致股权转让无效的法律风险,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应当取得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二、对目标公司尽职调查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价值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为确定股权转让价款提供参考依据。

三、受让方的资信调查就转让方而言,受让方的资信情况十分重要,这直接关系到合同曰的能否实现:在对资信状况并不十分满意的情况下,应当采取股权转让价款在短时问内一次性支付或股权转让款未支付完毕之前拒绝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方式,也可以由其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最大限度地降低转让风险。

四、相互承诺和保证1、权转让合同的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2)保证本次转让股权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3)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士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6)保证困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2、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也应向出让方保证:(1)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

股权转让协议的常见问题与解答

股权转让协议的常见问题与解答

股权转让协议的常见问题与解答一、什么是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是指股权转让双方就股权转让事宜所达成的协议。

在此协议中,卖方将其所持有的一定比例的股权转让给买方,并约定了转让的条件、方式、价格等关键条款。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 股权转让的主体信息:明确标识出卖方和买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相关信息;2. 股权转让的基本信息:具体说明转让的股权比例、转让方式、转让期限等等;3. 股权转让的价格和支付方式:明确约定转让价格的计算方式以及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4. 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明确约定股权转让后的过户手续以及由谁支付相关费用;5. 保证与承诺:卖方就其所转让的股权的真实性、合法性、无限制性等进行保证与承诺;6. 不可撤销性:确定股权转让一旦达成将无法撤销;7. 违约责任:约定转让一方出现违约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8.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明确约定协议的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一般选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约定提交仲裁等方法。

三、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有哪些常见问题需要注意?1. 股权转让的过程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程序进行;2. 需要查阅公司章程和经营状况,确保无其他限制或风险存在;3. 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充分考虑公司的真实价值、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4. 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应事先明确,避免在纠纷发生时争议重重;5. 在签署协议之前,双方需充分了解并明确协议中各项条款的含义和法律后果;6.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建议双方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支持和意见,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7. 卖方在转让股权前应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是完整、合法、无限制的。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与生效方式是怎样的?1. 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双方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2. 双方签署后,协议即具备法律效力;3. 协议生效后,买方可向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完成股权转让。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违约责任如何规定?1. 如果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等;2. 如果买方违约,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等。

股权转让存在的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的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的问题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或实体的行为。

尽管股权转让在很多情况下是合理和必要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交易定价:股权转让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如何确定公平和合理的交易价格。

买方和卖方之间可能存在不同的估值和预期收益,谈判可能会面临困难。

2. 股东权益保护: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卖方和买方需要关注股东权益的保护,以避免可能的侵权行为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 公司治理:股权转让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权力平衡。

如果大量股权集中在少数股东手中,可能导致公司决策的偏向和操控风险。

4. 合规和监管:股权转让往往涉及到法律、合规和监管的要求和限制。

相关参与方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 税务影响:股权转让可能会触发税务责任和税务影响。

买卖双方需要通过合理规划来最大限度地减少交易所涉及的税务负担。

6. 市场流动性:特别是对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存在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卖方可能会面临找不到合适买家或者交易周期较长的情况。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建议相关参与方充分了解并评估这些问题,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合理保护。

公司股权转让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公司股权转让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公司股权转让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公司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结合法律规定和法务实践来看,有限责任的公司股权转让须注意下列四⼤问题:⼀、股权转让因受让⽅不同⽽条件不⼀1、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只要转让⽅和受让⽅达成⼀致,此类型的股权转让是不受限制的,既⽆需征得其他股东同意,也⽆需召开股东会,公司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向股东以外的⼈转让股权。

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以外的⼈转让股权,但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其他股东⾃接到书⾯通知之⽇起满30⽇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需要特别提⽰的是,在股权转让⽅⾯,我国《公司法》充分尊重公司章程的特别规定,如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别的规定,股权转让将直接适⽤该特别规定。

故公司股东可根据⾃⾝的意愿在公司章程中特别约束股权转让⾏为。

⼆、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1、对于经股东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在两个以上股东主张⾏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的购买⽐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的出资⽐例⾏使优先购买权。

如前所述,公司股东可根据⾃⾝的意愿在公司章程中特别约束股权转让⾏为,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问题也不例外。

⽐如,公司章程可规定优先购买权的放弃、取消。

2、法院可通过强制执⾏的⽅式处置负债股东的股权。

法院通过法定强制执⾏程序强⾏转让负债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民法院通知之⽇起满20天不⾏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请求回购股权问题股东在公司出现对⾃⾝不利的某些情况时,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的。

根据《公司法》第七⼗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2)公司合并、分⽴、转让主要财产;(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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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20个常见重点问题作者: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夏晶律师股权转让纠纷为与公司有关纠纷中最常见案件类型,占比约65%左右,纠纷案件量逐年递增。

本文仅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不包含股份有限公司)的常见、频发问题,整理相对重要的20个问题,进行解答,并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供参考。

1、股权转让的主体是谁?转让股权与转让目标公司资产有什么区别?答:股权的所有者是目标公司的股东,目标公司资产的所有者是该公司,两者主体不同。

因此《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主体是“原股东”与“受让人”,即股东将其所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与受让人;《公司资产转让合同》的签订主体是“目标公司”与“受让人”,即目标公司将其所有的资产转让与受让人。

参《公司法》第3条、第4条。

2、股权对内转让(目标公司原股东)与对外转让(新股东)的区别?答:(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如果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则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限制。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公司法》第71条、《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第20条、第21条。

3、股权转让应当履行哪些程序?答:(1)通知其他股东,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确定受让人;(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按协议进行付款、交割等;(3)修改公司章程,将新股东及持股情况纳入章程;(3)进行工商变更,将新股东、公司章程修正案等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对外公示。

参《公司法》第71条、第73条、《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第20条、第21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4条。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4、没有实缴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能够转让股权吗?答:可以。

股东对公司的出资可以认缴,此外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也具有股东资格。

但该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仍应对公司或债权人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参《公司法》第35条、第200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

5、没有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后,实缴义务由原股东还是受让人承担?答: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原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受让人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原股东追偿的。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原股东未实缴出资,即使与受让人约定由受让人承担出资义务,也不免除其实缴责任。

参《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

6、股东可以退股吗?何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回购股权?答:原则上不能,但公司章程另有约定除外。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如果三分之二股东同意,可以进行减资退股。

此外,在符合《公司法》第74条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第7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公司法》第74条、第142条。

7、做股权激励,可以约定员工股东离职后返还股权吗?答:可以。

依照《公司法》第71条,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另行约定,因此在章程中约定员工股东离职后,按照一定的价格、程序将股权转让给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是有效的。

参《公司法》第71条。

8、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转让时需要配偶同意吗?答: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股权,其权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形成夫妻共有股权。

主流观点认为,股东名册中登记夫妻一方的姓名,可以视为夫妻一方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代理另一方行使其对共有财产的管理权,如股权受让人按照合理对价受让,符合善意第三人的条件,且完成工商变更公示,依照“商事外观主义”原则,通常认为未经过配偶同意的股权转让是有效的。

但如果转让方与受让人恶意串通,符合《合同法》第52条情形,则通常认为股权转让无效。

参《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物权法》第106条、《合同法》第52条。

9、股权可以继承吗?答: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公司法》第75条。

10、股权转让需要目标公司同意吗?需要目标公司出具股东会决议吗?答:不需要目标公司同意,不需要出具股东会决议。

但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通常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时,要求公司出具具有“放弃优先购买权”内容的股东会决议来替代“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参《公司法》第73条。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11、股权转让后,公司的红利应当按什么原则分配?答: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此处需注意,如果全体股东同意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没有特殊约定的,是需要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红,而不是按照认缴(即股权比例)来分区红利。

参《公司法》第34条。

12、股权转让前后,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答: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是由目标公司作为法人主体来承担,与股东之间的转让不发生关系。

但是如果原股东与受让人签订协议,约定特定债权债务由原股东承担,目标公司承担债务后,可向原股东追偿。

参《公司法》第3条。

13、“股权转让”从何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从何时成立?答:“股权转让”需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满足后,方生效,而不是自“工商变更”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的成立时间,通常在“签字或盖章”后成立,但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

参《合同法》第32条。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14、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与工商股东变更股东的区别、效力如何?答:《股权转让协议》成立并生效代表股权实质性发生变更,所有权进行了转移;工商变更登记是一种公示行为,具有公示公信力,其对外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果,但不是设权性质,未经工商变更登记不会导致商事行为无效。

参《公司法》第32条。

15、所转让股权的价格应当如何确定?答:首先,股权可以双方协商合意定价,双方同意对价即可;通常参考股权价值的方法有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常用评估方法,即参考目标公司未来收益、重置成本、市场价、净资产情况等进行定价。

参《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23条、第24条、第25条、第26条、第27条。

16、股权代持是否有效?答:有效。

股权代持行为如果没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是有效的,但是如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欲变更为显名股东,则需要依照《公司法》第71条规定的程序,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后,方可变更成显名股东。

参《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4条、《公司法》第71条。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17、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应当如何转让股权?答:名义股东配合、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的情况下,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可与名义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的工商变更程序进行变更即可;如名义股东不配合,则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需起诉至法院确认股东资格,但此时如果不能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则请求公司变更股东仍然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参《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4条。

18、股权转让需要交纳哪些税款,如何计算税额?答: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企业法人股东股权转让需交纳企业所得税(25%/15%)和印花税(0.5‰),个人股东股权转让需交纳个人所得税(20%)和印花税(0.5‰)。

参《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2条、第3条。

19、《股权转让协议》低价约定转让价格,可否降低缴纳税款?答:不能,税务机关具有核定的权利,通常会参照目标公司净资产情况、初始投资成本等进行核定。

转让价格明显偏低要有正当理由。

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视为有正当理由:(1)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2)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4)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参《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12条、第13条。

20、《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应约定哪些内容?答:(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2)目标公司及标的股权情况;(3)转让方的披露及承诺;(4)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5)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6)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7)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8)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9)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10)违约责任;(11)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通知方式、管辖权等。

本文作者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夏晶律师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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