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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是我国重要的海港和工商业城市,化工企业众多,存在着一定的环境风险。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的目的是完善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及时准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对周边区域的影响和辐射。

应急组织总指挥部总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统一指挥、决策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功能部门1.环保部门:负责现场环境监测和环境评估2.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指挥、协调和部署救援力量3.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根据突发情况提供相应援助和服务救援力量1.消防队伍:负责救援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2.医疗队伍:负责救治受伤群众和应急事故中的健康需求3.人民解放军部队:负责重要基础设施防护和救援4.专业救援队伍:负责进行化学品泄漏处理、抢险救援等任务应急流程1.接到报告: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立即向总指挥部汇报。

2.应急响应:总指挥部根据事件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

3.指定负责人:总指挥部将相关部门和救援力量指派到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4.现场处理: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化学品泄漏处理、抢险救援等工作。

5.应急评估:对事件进行科学评估,及时发布公告,告知社会情况和措施。

6.后续处理: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追究责任,对受到损害的人员和单位进行补偿。

应急保障1.保障物资:提前准备好应急物资,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

2.通讯保障:建立应急通讯网络,确保救援部队和现场指挥部之间的畅通。

3.人员保障:对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安全防护。

应急演练为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本应急预案是天津市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总结的一份详细的救援预案,有效的救援预案和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背景天津市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之一,常年承担着大量物流和贸易运输任务。

在此背景下,天津市在应对突发事件方面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难题。

为了更好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财产,天津市政府制定了此应急预案,为突发事件的发生提供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二、目的本应急预案的主要目的是:1.快速有效地组织应急力量,及时救援和处理突发事件;2.合理调配现有资源,尽量减少人员财产损失;3.随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突发事件。

三、应急预案体系为了更好地履行应急工作,天津市应急部门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应急行动预案3.应急资源调配预案4.应急后勤保障预案5.民防工作预案各预案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形成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系统。

四、预案特点本预案采用了灵活高效、分级负责、区域协调的管理机制,同时也强调机动应变的重要性,以满足不同突发事件的应对需要。

具体特点如下:1.以防为主,预防措施得到了充分考虑;2.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有序;3.人员、物资、设备得到了合理规划和调配,保障了应急工作的全面展开;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现区域协调,不同区域之间的应急力量、资源得到充分整合;5.特别强调了领导指挥作用的重要性。

五、预案实施流程应急预案的实施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接到报警电话后,值班人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领导在现场立即展开指挥工作,集中调度应急力量;3.逐步扩大救援范围,有序引导人员疏散;4.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和人员力量抢救受伤人员,同时规避二次灾害风险;5.灵活调整应急力量,对相关区域进行清理和恢复工作。

六、总结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为城市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通过完善的预案体系和灵活的应急机制,城市的应急工作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展开,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了保障。

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制定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 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254号)、《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事件分级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内涵的释义(试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危害程度和等级,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分别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作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科技保障。

天津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天津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天津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天津作为中国重要的港口城市,一直以来就面临着环境污染的挑战。

为了保护环境和公众的健康,天津制定了一套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

本文将就天津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探讨。

首先,天津的环境应急预案的核心目标是保护环境和公众的健康。

预案的制定是为了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环境突发事件,如工业事故、自然灾害等。

预案中包含了一系列的具体措施和行动,以防止事故发生或者降低损害的程度。

此外,预案还规定了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以确保预案能够有效地执行。

其次,天津的环境应急预案覆盖了各种各样的环境突发事件。

这些事件可能是因为天气原因造成的污染扩散,也可能是因为工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导致的污染。

无论是哪种情况,天津的环境应急预案都有相应的制定和实施方案。

预案中涵盖了灾害评估、环境监测、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内容,确保能够快速、准确地应对突发事件。

第三,天津的环境应急预案有严格的执行机制。

预案中规定了各个责任人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具体行动和操作步骤。

这些责任人包括政府相关部门、企业负责人、环境监测部门等。

预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机制,以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及时控制和处理。

此外,天津的环境应急预案还注重宣传和教育。

预案中规定了相关部门和媒体的宣传义务,以提高公众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此外,还会定期组织公众和企业的培训和演练活动,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最后,天津的环境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和更新。

面对环境问题的不断变化和新的挑战,预案需要不断地进行修订和更新。

天津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改进,以确保其与时俱进。

总的来说,天津的环境应急预案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保护了环境和公众的健康。

预案的制定和执行需要众多部门和责任人的共同努力,以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环境突发事件。

预案的完善和更新也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其始终能够适应环境问题的变化和新的挑战。

西青区环境应急预案

西青区环境应急预案

一、前言为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西青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西青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2. 突发环境事故;3. 突发环境灾害;4. 突发环境违法行为;5. 其他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西青区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指挥协调和监督指导。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信息报送、物资保障等。

3.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响应程序1. 信息报告: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事发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初步判断: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进行初步判断,确定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处置等级。

3. 启动应急响应:根据事件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 应急处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 信息发布:区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6. 恢复重建:突发环境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五、应急处置措施1. 环境监测:对事发区域进行环境监测,掌握污染源、污染物种类和浓度等信息。

2. 防护隔离:设置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防止污染扩散。

3. 治理措施:针对不同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如吸附、中和、稀释等。

4. 医疗救治:对受污染人员提供医疗救治,防止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5. 环境修复:对受污染区域进行环境修复,恢复生态环境。

六、应急保障1. 物资保障: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2.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技术保障:引进先进技术,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4. 资金保障:设立专项基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天津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天津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天津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天津,这座繁华的城市,拥有着众多的工业企业、密集的交通网络和庞大的人口。

然而,在城市的快速发展过程中,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制定科学、完善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及危害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1、危险化学品泄漏:如化工厂的化学原料泄漏,可能会污染土壤、水体和空气,对周边居民的健康和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威胁。

2、工业废水废气超标排放:一些企业违规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废水废气,导致水质恶化、空气质量下降。

3、油库火灾爆炸: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可能引发大面积的环境污染。

4、交通运输事故导致的化学品泄漏:如油罐车翻车、化学品运输船只沉没等,可能会使有害物质进入河流、海洋。

这些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不容小觑。

它们可能导致生态平衡的破坏,使动植物栖息地受到损害,生物多样性减少。

同时,也会对人类的健康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引发呼吸道疾病、皮肤病等,甚至危及生命。

二、应急预案的制定原则1、预防为主:加强对潜在环境风险源的监管和监测,提前采取预防措施,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快速响应: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方力量进行应急处置,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

3、科学处置:依据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制定合理的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处置措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协同合作:应急处置需要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协同配合,包括环保、消防、公安、医疗等,形成强大的应急合力。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市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决策,调配应急资源。

2、环境监测组: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及时提供准确的监测数据,为应急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3、应急救援组:由消防、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控制危险源,营救被困人员。

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背景天津市作为中国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大港口城市,人口密集、交通繁忙,具有特殊的突发事件风险。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的稳定发展,特制定该总体应急预案,针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细致而科学的应急预案制定。

2. 文件归属该预案归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所有,是制定和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依据和指导。

各单位按照该预案的要求制定自己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 应急响应级别针对不同的突发事件,该预案制定了不同的应急响应级别:•一级应急响应:适用于突发事故、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意外等突发事件;•二级应急响应:适用于一级应急响应处理不了的严重突发事件;•三级应急响应:适用于二级应急响应处理不了的重特大突发事件。

4. 应急预案流程4.1 事件报告和确认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单位报告,并向应急指挥部提交事件报告。

应急指挥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根据事件性质和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

4.2 应急响应和处理应急指挥部启动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发布通知和命令,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紧急处置和救援。

应急处置结束后,应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4.3 恢复和重建一旦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应启动恢复和重建工作,清理现场和危险区域,消除隐患和安全隐患。

同时进行经济损失的评估并制定恢复和重建计划。

4.4总结和反馈应急处置结束后,应进行总结和反馈,收集事件整个过程中应急预案的数据;对事件处置中存在的不足和不足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提高应急预案。

5. 应急物资储备天津市应急储备物资中心是天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本市应急储备物资组织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存、保管和分配。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该机构应按照预案中的规定准备应急物资。

6. 信息化支撑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建立了信息化应急管理系统,集成了应急预案、事件报告、人员管理、物资管理等功能模块。

各单位可以通过该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能力。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天津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本导则规定了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使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的风险因素,在加强风险源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同时,制定应急响应措施,对实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及时组织有效的应急处置,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伴有的环境影响。

1.合用范围本导则合用于天津市辖区内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和可能因火灾、爆炸、泄漏等造成对环境影响的单位,包括危(wei)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伴生,以及产生、采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wei)险废物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8 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津政发[2022]36 号);《天津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津环保监[2022]172 号);《危(wei)险化学品名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 第 1 号);《国家危(wei)险废物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 号);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3.术语和定义3.1 突发环境事件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3.2 危(wei)险化学品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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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天津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前言本导则规定了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使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的风险因素,在加强风险源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同时,制定应急响应措施,对实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及时组织有效的应急处置,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伴随的环境影响。

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和可能因火灾、爆炸、泄漏等造成对环境影响的单位,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伴生,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06]36号);《天津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津环保监[2009]172号);《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3.术语和定义3.1 突发环境事件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3.2 危险化学品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3.3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4 环境风险源指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的环境因素,环境风险源的危险程度由所涉及的危险物质的特性(物质危险性和物质的量)、危险物质存在的安全状态、所处的周边环境状况三个要素决定。

3.5 应急处置指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态恶化,最大限度降低环境影响的措施。

3.6 预案根据预测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环境危害的性质和程度,而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

3.7 分级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

3.8 应急监测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

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3.9 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4.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4.1 总则4.1.1 编制目的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

4.1.2 编制依据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的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4.1.3 适用范围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

4.1.4 工作原则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4.2 基本情况4.2.1 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法人、法人代码、经济性质、隶属关系、从业人数、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凹地等)、厂区平面布局图及周边环境状况图、交通图、疏散路线图等,必要时可附说明。

4.2.2 生产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主、副产品名称及产量,主要生产原辅材料名称及用量,生产工艺流程简介,主要生产装置、环保设施及储存设备平面布置图,雨水、污水管网图等。

4.2.3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等的生产(产生)量、使用量、储存量、储存方式,运输(输送)单位、运输方式、运地、运输路线,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方式、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合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处理场所的位置等)。

4.2.4 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情况确定企业周边区域1公里范围内人口集中居住区(居民点、社区、自然村等)和其它环境保护目标(学校、医院、机关等,以及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区)的方位、名称、人数、联系方式;查明周边企业、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基本情况;说明企业产生污水的排放去向、下游受纳水体(河流、湖泊、湿地)名称、水环境功能区及水源保护区等情况,并给出上述环境敏感点与企业的距离和方位图。

4.3 环境风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4.3.1 环境风险源辨识通过对生产区域内所有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进行环境风险分析,并列表明确给出企业生产、加工、运输(厂内)、使用、贮存、处置涉及危险物质的生产过程,以及其它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所存在的环境风险源。

4.3.2 环境风险评估企业应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编制包含环境风险内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析环境风险源在火灾、爆炸、泄漏等风险事故下产生的污染物种类、环境影响类别(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或其它)、范围及事故后果分析。

4.4 组织机构及职责依据企业规模的大小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设置分级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并以组织机构图的形式列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部门或队伍。

4.4.1 指挥机构组成明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生产、环保、安全、设备等部门的领导组成指挥部成员;车间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车间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生产工段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工段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4.4.2 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2)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交由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和备案;(3)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队伍;(4)负责应急防范设施(备)的建设,以及应急处置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物资储备;(5)检查、督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协助内部相关部门及时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6)负责组织预案的更新;(7)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8)确定现场指挥人员;(9)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10)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和应急队伍的调动;(11)及时向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增援请求,并向周边单位通报相关情况;(12)接受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或政府的指令和调动,协助事故处理。

配合政府部门对环境进行恢复、事故调查、经验教训总结;(13)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14)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和应急预案的演习,负责对员工进行应急知识和基本防护方法的培训。

4.5 应急能力建设4.5.1 应急处置队伍企业要依据自身条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包括通讯联络队、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应急消防队、治安队、物资供应队和应急环境监测队等专业处置队伍,并明确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和各专业处置队伍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做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在统一指挥下,快速、有序、高效地展开应急处置行动,将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

4.5.2 应急设施(备)和物资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设施(备)和应急处置物资的类别、数量、负责部门、职责等内容。

包括:医疗救护仪器、药品、个人防护装备器材、消防设施、堵漏器材、废水收集池、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应急交通工具等。

用于应急处置的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物资(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企业要采用就近原则,备足、备齐,定置明确,能保证现场应急处理(置)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启用。

用于应急处置的物资,企业要明确调用单位的联系方式,且调用方便、迅速。

企业应按有关规范由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初期雨水收集池或事故应急池。

4.6 预警与信息报送4.6.1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1)及时有效的报警装置;(2)快速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3)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驾驶员、押运员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的方式、方法。

4.6.2 信息报告与处置(1)企业内部报告明确企业内部报告程序,主要包括: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报告接受和通报程序。

(2)信息上报明确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由企业事故现场指挥部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3)报告内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至少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围,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及采取的措施建议。

(4)信息通报明确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向可能受影响的区域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4.7 应急响应和措施4.7.1 分级响应机制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企业内部控制事态的能力以及需要调动的应急资源,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行动分为不同的等级,并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确定不同级别的现场负责人,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工作和开展事故处置措施。

4.7.2 现场应急措施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及事故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需确定如下内容:(1)生产工艺过程中所采用的应急方案及操作程序;工艺流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应急时紧急停车停产的基本程序;基本控险、排险、堵漏、输转的基本方法;(2)应急过程中使用的药剂及工具;(3)应急过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说明;(4)污染治理设施的应急方案。

(5)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地点;(6)现场应急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7)危险区的隔离:危险区、安全区的设定;事故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方法;事故现场隔离方法;(8)处置事故可能产生二次污染(如消防水、固体物质等)的处理措施。

4.7.3 应急设施(备)及应急物资的启用程序明确应急设施(备)和应急物资的启用程序,特别是为防止消防废水和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而设立的事故应急池的启用程序,包括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开合和事故应急储存池和排污泵启用的相应程序文件。

4.7.4 抢险、处置及控制措施(1)应急抢险、处置队伍的调度;(2)抢险、处置人员防护、监护措施;(3)抢险、处置方式、方法;(4)现场实时监测及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5)控制事故蔓延扩散的措施;(6)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急措施;(7)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与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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