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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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制度的历史嬗变

专卖制度的历史嬗变

专卖制度,古称禁榷制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汉武帝时代,国家对盐铁的生产和流通实行控制,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官产—官运—官销的专卖体系,标志着专卖制度的基本定型。

然而,在中国古代却并不存在烟草专卖制度。

国家对烟草实行专卖控制,则不过百年的时间。

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判断,中国烟草行业自1982年实行专卖制度以来,已经经历了两个发展周期,目前正处于第三个发展周期之中。

我们从历史嬗变的角度,将中国烟草专卖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分为四个时期。

(一)初创时期:解放前的烟草专卖制度在初创时期,北洋军阀政府和民国政府都设立了烟草专卖机构,并制定了系列法规对烟草等物品进行专卖。

1915年,北洋军阀政府设立全国烟酒公卖局,颁布《全国烟酒公卖暂行简章》和《各省烟酒公卖局章程》等法规,对土产烟叶和烟丝实行“公卖”。

1927年,国民党政府成立后颁布了《烟草公卖暂行条例》,可以看作是我国第一部烟草专卖法规。

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为保护边区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于1942年实施纸烟专卖,陕甘宁边区政府也于1943年实行烟酒公卖。

这一时期的烟草专卖制度并不完善。

一般而言,“官卖政府为财政上之理由,将一种物品收归政府贩卖……如食盐专卖,烟草专卖。

”烟草专卖机构的主要职责在于酌定公卖价格、检查监督经营情况、代征公卖费和对零售实施许可。

在零售许可管理上,做法也不尽相同,如国民政府于1942年颁布《战时烟类专卖暂行条例》,明确零售商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要求核定零售价格,属地销售,并赋予专卖机构检查执法的权力。

而边区政府主要侧重于对卷烟生产和批发的管理,对卷烟零售相对较宽松,如晋冀鲁豫边区政府1945年发布的《关于执行新的纸烟专卖办法的通令》中规定:纸烟小贩由专卖处购烟,可在任何地区销售,烟价不限制,并不领专卖证。

(二)演进时期:新中国成立后的烟草专卖制度新中国成立到1952年,我国大部分地区和省市都设立了烟酒专卖机构。

1953年,国家对卷烟实行统购包销政策,对烟草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作出一系列规定,开始逐步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和专卖管理体制。

中国移动指定专营店手机专卖店管理制度

中国移动指定专营店手机专卖店管理制度

中国移动指定专营店手机专卖店管理制度一、人员配备1、店长一名2、移动缴费班长一名,手机销售班长一名;3、店面营业员若干名;4、每日轮留值班经理一名;(缴费班)二、店面管理:1、店长工作职责:店长是专营店的灵魂,主要负责店面的日常管理(人、财、物)、组织、激励、培训工作,全面负责店内员工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员工管理:对员工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迟到、早退、仪容仪表、待客礼仪、卫生等的全面管理;a、帮助员工做好正确的职业规划、职业定位,帮助员工快速成长,为其创造晋升条件;b、做好员工的激励工作,根据店面管理及考核制度,对员工工作进行准确评估,以鼓励先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c、经常与员工沟通,协调人际关系,努力创造积极、愉快的工作氛围。

(2)店务管理:对店内设备、货品、账目、安全措施等进行全面管理,具体为;a、设备管理――对店内各种电器、收银机等设备的运作和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有问题及时解决;b、账目管理――做到帐目清晰,钱账相符;c、货品管理――认真做好产品的销售统计工作,保障合理库存,:d、安全管理――对门窗、电器开关进行检查后关店,消除安全隐患;e、每日工作做到日清日结,日结日高。

(3)培训管理:对新进员工及老员工做好日常的培训工作,帮助新老员工提高专业技能,具体为:a、根据店面新老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b、培训计划应充分考虑:公司企业文化、专业知识、产品知识、服务礼仪、销售技巧、顾客反对意见及疑议等。

c、根据店内销售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实际解决店内问题,从而提高店面业绩;(4)会员管理:对店内的顾客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提高顾客对品牌的认知度,具体为;a、根据店内会员管理制度,督促员工做好顾客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会员信息真实准确;b、经常对顾客档案进行分析整理,将顾客进行等级区分,督促员工做好顾客的回访工作;c、定期作顾客消费记录查询及分析,分析顾客的忠诚度、购买产品情况、到店情况等,针对不同顾客做针对性会员促销活动;d、会员顾客的信息管理:给会员发生日、节日等各种问候、回访及促销信息,维护会员对品牌的忠诚度,从而提高会员到店次数,增加到店人数;(5)销售管理:根据店面的实际情况做好店内的业绩管理工作,具体工作为:a、根据店面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月、周、日销售计划及制定销售目标;b、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相适应当地消费情况的促销方案,并报总公司及代理商批准;c、根据方案,实施销售计划及促销方案,结束后对以上两种方案进行最终总结,根据员工表现情况进行奖励。

古代专卖制度

古代专卖制度

古代专卖制度古代专卖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特定的法律手段,将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务的生产、销售等权益独家授予特定的机构或个人,形成垄断经营的一种制度安排。

在古代的农业社会和封建社会中,专卖制度是一种常见的经济手段,旨在维护统治者的利益、控制市场和稳定社会秩序。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运行机制以及影响等方面,阐述古代专卖制度的特点和影响。

一、历史背景古代专卖制度可追溯到中国秦代,尤其是始皇帝时期。

当时,始皇帝强调集权统一,实施了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

其中之一便是建立了起初的专卖制度,以控制物价和市场。

此后,专卖制度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并得到进一步发展。

此外,在波斯、罗马等古代帝国中,也存在类似的专卖制度。

二、运行机制专卖制度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商品选择、专卖机构和售卖方式三个方面。

首先,对于哪些商品实行专卖是由统治者决定的。

通常,统治者会选择对国计民生重要、需求稳定的商品进行专卖。

例如,在古代中国,盐、铁等日常生活所需的物品常常被专卖。

其次,专卖机构是实施专卖的主体。

在古代,常见的专卖机构有官府、行会等。

专卖机构负责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售卖,并享有独家权益。

他们通过垄断市场来控制价格,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故而,统治者常常选择忠诚可靠的官员或富有影响力的行会来承担专卖任务。

最后,专卖制度的售卖方式也多种多样。

常见的方式包括专店、专柜、官铺等,专卖机构通过限制渠道和销售数量,实现价格控制和市场稳定。

三、影响古代专卖制度对经济和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专卖制度为统治者提供了巨大的财政收入。

通过垄断经营,专卖机构可以获取高额利润,并上缴给国家。

这种收入对于维护统治者的政权和加强国家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其次,专卖制度影响了商品的价格和质量。

一方面,专卖机构通过控制市场流通途径和销售数量,有效地控制了商品价格,使统治者能够稳定物价,维护社会秩序。

另一方面,专卖机构为了提高利润,往往通过垄断手段降低商品质量,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中国封建社会盐专卖制度的变迁

中国封建社会盐专卖制度的变迁

中国封建社会盐专卖制度的变迁概述中国封建社会盐专卖制度是指在封建社会中,政府对盐业实行垄断经营,通过设立盐务机构,对盐的生产、流通和销售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的制度。

这一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相当长的时间,经历了多次变迁和调整。

盐的重要性盐是一种重要的生活必需品,不仅用于调味,同时还用于食品加工、腌制、防腐以及医疗等方面。

在封建社会中,由于交通不便和生产技术的限制,盐的产量相对较少,因此导致盐的价格较高,对人民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

政府通过盐专卖制度的实施,试图平抑盐价、稳定社会秩序。

初期的盐专卖制度封建社会盐专卖制度最早可追溯到秦朝时期。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成立了秦盐铁官,实行国家垄断经营盐铁产业。

此后,秦朝的盐铁专卖制度成为了中国封建社会盐专卖制度发展的开端。

秦汉之后的变迁在秦朝灭亡后,盐铁专卖制度并没有消失,而是在汉代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汉代政府设立了盐官,负责盐的生产与流通。

随着时间的推移,盐的负担逐渐加重,人民的不满情绪逐渐积聚。

到了东汉末年,社会动荡、经济衰退,盐的价格不断上涨,广大民众生活困苦。

这一时期的盐业管理失去了原有的积极作用,政府开始倾向于放松对盐业的控制。

盐专卖制度的复兴随着东汉的衰落,中国进入了三国时期。

在此期间,董卓等军阀政权逐渐崛起,国家政权的分裂导致社会秩序混乱,盐业生产流通受到严重破坏。

随着统一的曹魏政权的建立,政府为了恢复社会秩序,重新将盐业纳入国家控制之下。

盐专卖制度再度恢复,盐务机构被重新建立,对盐的生产与流通进行严格管理。

自晋代起,盐业逐渐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政府对盐业的控制更加加强。

唐代以后,盐专卖制度进一步完善,封建王朝通过推行盐业专卖制度来平衡财政收入与民生需求。

盐业改革的尝试和失败随着时代的变迁,封建社会的盐专卖制度逐渐显露出许多问题。

盐价的高涨引发了民众的不满情绪,盐业腐败现象愈演愈烈,政府对盐业的控制变得笨重、低效。

在清朝晚期,影响盐业的因素逐渐增多,如西方列强的入侵、社会秩序的动荡,以及新兴工商业的崛起等。

商品经济与唐宋专卖制度的变革(1)

商品经济与唐宋专卖制度的变革(1)

商品经济与唐宋专卖制度的变革(1)专卖制度,古称禁榷制度。

禁,乃禁止之意;榷,为独木桥。

汉唐之人在注说西汉榷酒之事时作了很好的解释:“如淳曰:‘榷音较。

’应劭曰:‘县官自酤榷卖酒,小民不复得酤也。

’韦昭曰:‘以木渡水曰榷。

谓禁民酤酿,独官开置,如道路设木为榷,独取利也。

’师古曰:‘榷者,步渡桥。

《尔雅》谓之石杠,今之略徇是也。

禁闭其事,总利人官,而下无由以得,有若渡水之榷,因立名焉’。

”①禁榷,就是禁止私人经营,由官府垄断,利出一孔,犹如过独木桥,舍此而别无它途。

这样一种制度,根据目前的文献记载,说它源于春秋管仲相齐时的“管山海”政策应该是可信的②。

不过,这时专卖制度尚处于萌发期,它的制度体系还不健全和完备。

到了西汉武帝时期,为解决国家的财政危机,汉武帝任用桑弘羊、孔仅、东郭咸阳等人,实行盐铁官营和榷酒等经济政策,其具体做法,据《汉书·食货志》的记载,是官府在全国各盐产地和铁产地,设置盐铁官,管理盐铁的生产;从事盐铁生产的盐户和铁户,无生产经营自由,他们被完全置于政府的控制之下;政府发给盐户和铁户必要的生产工具,所有产品由官府收购、运输和销售;禁止民间私自生产和运输销售,如有违反,处以重刑重罚。

这样,官府通过控制盐铁等重要商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从而达到了政府垄断利源的目的。

随着这套政策的实施,专卖制度形成体系并趋于定型。

——————————————————①见中华书局标点本《汉书·武帝纪》关于天汉三年春二月“初榷酒酤”注文。

②关于中国古代专卖制度的起源,多数学者认为起源于春秋管仲在齐国的“管山海”,但也有学者认为仅只是管理而非专卖,真正意义上的专卖开始于西汉武帝的盐铁官营。

我们认为,讲专卖制度起于管仲的“管山海”,还是有根据的。

在西汉盐铁会议上,桑弘羊的支持者与贤良文学辩难,讲桑弘羊所推行的盐铁官营等政策并非其首创,而是“修太公、桓管之术”。

汉朝人距离春秋战国不远,最知悉这项政策的原委,此说应是可信的。

专卖制度简史

专卖制度简史

烟草专卖是国家对烟草生产和流通,实行垄断管理、经营的一种体制,分为完全专卖型和不完全专卖型。

解放前,对烟草实行的专卖,属于不完全专卖。

据记载,清末开始征收烟酒税捐,民国初期北京政府对烟酒销售征收公卖税,这是对烟酒实行专卖的雏形。

建国前夕,人民政府曾对卷烟盘纸及卷烟价格实行垄断。

建国后,逐步实行烟草完全专卖。

特别是1983年公布《烟草专卖条例》以后,国家对烟草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收购、批发和销售等各个环节,以及对专用设备和专用辅料(如盘纸、过滤嘴等)的生产和供应,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和全国垄断性经营,以保证产品质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满足社会消费需求。

一、 不完全专卖清末及民国初期的烟草公卖制清末和民国时期,均设立了烟草专门机构。

北洋政府时期曾设立全国烟酒事务署。

1915年,民国政府财政部,认为烟酒近于奢侈品,而中国的税率甚低,参照世界各国对烟草的专卖制度,按中国国情定为官督商销公卖制。

并设立烟酒专卖局。

同年7月18日财政部正式公布了《全国烟酒专卖局暂行章程》及《烟酒公卖暂行简章》,其主要内容为:1、烟酒公卖以官督商销为宗旨;各省设公卖局和支局;公卖栈由公卖局招商承办酌收押款,发给执照,经理公卖事务。

2、商民买卖烟酒,均应有公卖栈代办经理,不得私买私卖。

3、烟酒各项税厘,牌照税及地方公益捐等,由公卖局代为分拨。

4、公卖局公布公卖价格,通告各公卖栈执行。

公卖局从价格中征收15~50%的公卖费。

5、贩卖的烟酒须在包装上贴上公卖局印照方得出售;无印照或印照不符者,应予以罚办。

6、公卖栈受各公卖局的指挥监督,酌情派代驻员监察。

1915年9月改总局为全国烟酒公卖事务所,独立管理各省烟酒公卖局,开始征收公卖费事务。

先后公布了“各省烟酒公卖局暂行章程”、“烟酒公卖栈组织各省烟酒公卖稽查章程”、“征收公卖费章程”,并相继施行。

1915年11月8日,英美烟公司致函北京英国大使馆朱尔兴,认为专卖局在中国进行烟酒官方销售的规定,不适用于从国外转入中国的货品,也不适用于在中国的外国人制造的货品。

专卖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专卖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一、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历史沿革“专卖”(monopoly)即垄断经营的意思,是一种经济管理体制,即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下,国家对某种或某些商品实行的具体管理制度,它是整个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

专卖的主要特征是管理权限由国家集中,国家直接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生产、经营专卖商品的企业及个人。

专卖可以分为完全专卖和不完全专卖、国家专卖和地方专卖。

所谓完全专卖,即是在全国范围内,对某种商品的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均实行专卖管理;不完全专卖,是对生产经营的部分环节,主要是销售环节实行专卖管理。

地方专卖是相对国家专卖而言,也可以称之为不完全专卖,即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情况,决定对某种商品实行专卖。

在我国古代,专卖即称“榷酤”,榷是指一个人通过不准他人并行的独木桥,是“专”的意思;酤,即卖。

作为一种制度,专卖最早由我国封建社会官营工商业制度发展而来,当时称之为禁榷制度,实行禁榷的商品由政府垄断,限制或禁止私人经营,西汉时封建王朝就对酒、盐、铁实行专卖,所得收入归政府所有,作为中央财政上缴国库。

我国烟草专卖制度实行的是完全专卖、国家专卖的专卖形式。

我国对烟草实行专卖的历史比较晚,将烟草作为专卖对象的是北洋军阀统治时期。

1915年国民党财政部成立烟酒公卖局,对烟酒实行公卖,税率高于其他商品。

1927年国民党政府制定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烟草专卖法规,《烟草公卖暂行条例》,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雏形已出现。

建国初期,我国大部分地区和省、市设立烟酒专卖公司,产销统一。

东北、内蒙古等地区成立了东北烟酒专卖总局和东北烟酒公司,对卷烟产品商标、盘纸及烟叶实行专卖。

1954年中央地方工业部成立,接管了地方国营卷烟工业。

1963年中央批准建立了第一家全国性的烟草托拉斯—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对烟草实行产供合一的管理体制;“文革”期间,中国烟草工业公司被撤销,烟草工业出现了盲目发展、管理混乱、卷烟质量下降、产销严重脱节的现象,给国家造成了极大损失。

论我国烟草专卖制度及其改革

论我国烟草专卖制度及其改革
表征。
润陷人了 循环的悖论。烟草专卖的实质为由 烟草制品自 身特
点、 草行业行政利益、 财税体制、 批制 烟 我国 审 度等因 素共
同 而 成的 政 作用 形 行 垄断。 样的 果 排 市场自 竞 ‘ 这 后 导致 斥 由
争, 代之以国家独断经营。其次, 建立专卖制度的一个重要 目的是为保证烟草等特殊部门的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 益。 然而, 我国多年市场经济的经验证明: 在市场经济体制 下, 每个经济主体都是依据利益原则制定其经济政策, 决定 其经济计划。价格机制发生作用的过程就是市场上的经营者 开展竞争的过程。而倘若没有竞争, 市场的需求者对产品就 不能进行选择, 其结果往往是市场上的供应者不仅不会在质 量方面、产品的规格和品种方面考虑需求者的愿望,而且其 为获取高额利润, 甚至可能将价格随意定得很高。计划者总 是难免犯错误,而市场的过程则是一个不断纠正错误的过 程。在竟争性的市场条件下, 虽然个别生产者或经营者难免 犯错误, 但是, 任何个体的错误都不会影响整个社会经济发
展的进程 。
二、中国烟草专卖制度的制度缺陷及政策回应
我国烟草业之所以出现目 前这种专卖格局, 其根源在于 其自 身制度的缺陷。( 烟草专卖法》是国家从法律上规制烟 草业种植、收购、 生产、 销售等经济行为的, 其立法意图是 为 “ 满足人民消费, 增加国家财政收人” 。但国家在烟草财 税体制上并没有出台与这部法律相适应的政策措施, 而仍然 采用与其它行业同样的纳税方式和纳税渠道, 形成了国家烟 草专卖管理与烟草财税地方所得的专卖格局。 但隐含的制度缺陷在于, 在这种专卖制度下,国家通过 行政管理部门即烟草专卖局 “ 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营 专卖”来实现烟草利益最大化,具体来说是通过对烟草生 产总量的控制, 实现税利最大化和管理成本最小化。而地方 政府则在国家既定的烟草生产总量控制、财政 “ 分灶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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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卖制度
报告者:王兴江时间:2013年3月5日星期二版块:财政与经济
关键词:专卖制度
自古至今,中国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都还顺着一条路走下来,而且在经济上越走越深入。

垄断制度处处可见,商业商品被垄断的越来越多,势不可挡。

一个历史悠久的华夏文明古国,无论在政治制度、文化习俗还是在经济上都源远流长,永远一个样、一条路地走下来。

多少诸君圣帝走起路来摇头、招手、口舌几乎一点也没变。

过去经济上实行法家经济思想——国富民穷,如今也是这样。

过去(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为富国强兵,实行各种经济改革:将民间各种财富(土地等等)收归国有;各种商业国有化,为的就是能从百姓身上争夺财富,增加中央财政。

过去是这样,现在同样也是这样:春秋时期,管仲、商鞅、、、、、、搞经济改革,对各种商品(盐铁、茶、醋、、、、、、)实行专卖,禁止商家经营,一切由官府自办;当代,中国经济改革,对各种商品(如大米、油、电信、烟酒、电、盐、、、、、、)同样进行专卖、垄断,凡是肥的肉都不会放过。

为的也是和古代的一个样——征税,提高财政实力(君强民弱)。

只是过去的更少,只有茶、盐、铁、酒、烟这么几样东西能让官府给盯上。

可现在就不同了,其实不光是现在不同,历代王朝改朝换代时就已经不同,换一两个朝代,被垄断的商品或多或少也会冒出一两个。

春秋时期,被官府垄断的商品只有盐铁;汉朝不光是盐铁了,连丝绸也被纳入官府禁榷产品的范围内;唐朝,香料、茶叶这些产品又让官府给盯上了;自那时以来的历代王朝,从第一个动手起,再也没有放下过。

肉越肥越放不下,越做越过头。

在这种政治制度下,谁想逃也逃不过——没有人能说官府卖的盐价太贵了以后就不吃盐了;米价太高了就不吃饭了,谁也不会这样做,喉咙被官府给掐住了谁也别无选择。

要是人能不吃盐、不吃饭、、、、、、那官府还垄断这些产品干嘛呢!
尤其是烟,更是一块肥肉——建国以来,垄断烟草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二十世纪末1982年到1998年的17年间,烟草行业累计税利8000多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10%,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国家还实行了《烟草专卖法》,以法律的形式巩固它的地位。

产品垄断给社会各界尤其是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多不良现象。

在一个经济发展蓬勃的社会里,政府一只脚插了进来,将所有经济发展道路给堵住了,严重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官府通过垄断,从百姓手中掠夺大量财产,使百姓赋税承担负重,中央财政越来越多,民间财富越来越少;况且官府的人办事可不像商家那样讲效率,办事钱花多花少又不是他的,反正捞的钱是他的就是了,这样会导致效率低下。

中国从古至今,历来已是这样,谁也无法改变,况且现在越做越大,基本上所有的大企业都被垄断了。

资料清单:(1)文章:从盐铁专卖浅析中国专卖制度、茶叶专卖制度、盐专卖惨过战争、盐铁专卖制度、中国烟草专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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