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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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是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全面排查、治理和及时报告,确保安全生产和防范事故的发生。

具体制度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排查流程和内容:制定明确的隐患排查流程和标准,明确排查的范围、时间和责任主体,确定排查的重点内容,如设备设施、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

2. 隐患治理措施: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进行分类、评估和治理,并明确治理措施的具体要求和督导责任。

3. 报告与通知:规定隐患排查、治理和处理的报告与通知要求,包括隐患报告的内容、报告的层级和周期,以及通知的对象和方式。

4. 追责机制:建立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未按制度要求进行排查、治理或隐瞒事故隐患的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5. 监督检查:规定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监督检查程序和具体要求,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效果。

6. 整改落实:对已治理的隐患进行复查,确定整改情况并进行验收,确保隐患的彻底治理和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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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5篇)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5篇)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新煤矿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工区、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发现采区、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科报告。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一)井下工作面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安全科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结合不定期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安全负责人、队长、技术员、专职安全员和其他施工单位负责人____进行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时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督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负责人对井下工作面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安全科定期____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安全科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____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____自查。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1.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需要建立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1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内容企业应该对生产经营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因素进行全面排查。

对于发现的有隐患的设施、设备、管线、场所、环境等方面,应该及时委托专业单位进行评估和加固。

1.2 隐患排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企业应当设置隐患排查治理部门,并确定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人,并在考核评价中将排查治理情况纳入评价指标。

1.3 隐患排查结果的收集和分析企业应该建立隐患排查结果的收集和分析机制,对于已经发现的问题应该及时记录,编制整改方案,并跟踪整改进度。

1.4 整改质量和跟踪效果的评价企业应该对隐患整改的质量和跟踪效果进行评价,以确保整改方案的有效性和整改效果的稳定性。

2. 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重大事故后,企业应该及时进行报告,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核查。

事故报告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项内容:2.1 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企业应该建立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事故发生后应该进行哪些调查和报告。

2.2 事故报告的时间要求企业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向有关部门报告,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3 事故调查的要求和程序企业应该根据事故性质和影响程度建立事故调查组,并制定调查程序和要求。

调查结果应该详尽、准确和客观,能够真实反映事故的原因和经过。

2.4 事故责任的核查和要求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责任核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企业应该建立责任追究的程序和要求,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的落实企业应该逐步建立并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将制度贯彻执行到位,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企业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其对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的认识和建设经验。

结束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该认真落实制度的有关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制度和措施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制度和措施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制度和措施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制度和措施是什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制度和措施是指针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的全面排查和整治工作体系。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有效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制度和措施的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制度和措施的要求和目标:1. 安全第一: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全面覆盖:对各类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3. 全员参与:各级组织和广大员工都应积极参与到排查整治工作中来。

4. 预防为主:通过排查整治工作,尽可能做到事前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

5. 持续改进:对于已排查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持续的改进和监督,以确保问题不再出现。

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制度和措施的具体内容:1. 制定排查整治计划: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排查整治计划,确保全面、有序进行。

2.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进行严肃处理。

3. 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技术培训和设备更新,提高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能力。

4. 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机制,明确各种责任和权利,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制度和措施的实施效果: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制度和措施的实施效果是显著的。

通过排查整治工作,各类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有效预防了大量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排查整治工作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五、我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制度和措施的个人观点和理解:我认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制度和措施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在当前形势下,各类事故隐患层出不穷,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只有加强排查整治工作,才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煤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报告、治理和整改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发现、有效治理。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等环节进行严格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第二章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排查工作应当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矿井通风、防尘、防灭火、防治水、机电运输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等安全设施运行状况;(三)矿井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四)矿井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工艺等;(五)矿井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六)其他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隐患。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分类、登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重大事故隐患等级。

重大事故隐患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重大事故隐患等级,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期限等。

第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包括以下内容:(一)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撤出作业人员,进行治理;(二)二级重大事故隐患:限制生产,采取安全措施,进行治理;(三)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加强监测监控,采取安全措施,进行治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一、背景介绍事故隐患是指潜伏在生产、工作、生活等环境中,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安全风险和安全问题。

为了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隐患整改制度,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制定了以下相关制度。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标和原则(1)目标: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减少和预防事故发生。

(2)原则:依法依规,科学有效,综合治理,分类管理。

2.排查范围和周期(1)排查范围:包括生产单位、工程项目、建筑物等各类场所。

(2)排查周期: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单位、重点场所每半年进行一次排查。

3.排查内容和方式(1)排查内容:包括场所环境、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安全制度、职工安全意识等方面。

(2)排查方式: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检查,采取现场勘查、问卷调查、台账核查等方式进行。

4.排查报告和整改要求(1)排查报告:列出事故隐患清单,包括隐患的具体情况、等级评定和整改要求。

(2)整改要求:按照隐患等级和风险程度,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5.排查结果和监督检查(1)排查结果: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定期对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处罚。

1.重大隐患的确定和报告(1)重大隐患的确定:根据法律法规和事故经验,明确重大隐患的判断依据和标准。

(2)隐患的报告: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整改措施和时限(1)整改措施:根据重大隐患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及责任主体。

(2)整改时限:对于重大隐患,要求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时限要求进行整改。

3.整改效果的验证和评估(1)验证方式:考核单位需要提交整改报告和现场验证材料,由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证。

(2)评估标准:根据整改要求和效果,评估隐患整改情况,并给予奖惩激励。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5篇)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5篇)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成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质科)。

3、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不明确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6、本制度所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存在于各种生产活动中的,有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伤害、财产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二章排查、控制及整改一、事故隐患的分类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⑴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⑵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⑶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2、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一是检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区域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

三是施工人员举报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施工队限期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止施工,并立即上报集团公司、驻地、总监办、管理分部、筹建处,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止施工,立即上报集团公司、驻地、总监办、管理分部、筹建处,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4篇)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4篇)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范和化解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及其相关部门、人员。

三、重大隐患的定义1.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生产隐患。

2.重大隐患的判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四、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1.全面排查、清除重大隐患,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

3.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五、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1.组织机构(1)成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和工作任务。

(2)指定专人负责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2.隐患排查(1)制定重大隐患排查的计划,明确排查的时间、内容和责任人。

(2)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逐一排查。

(3)建立隐患排查的记录和台账,及时跟踪隐患整改情况。

3.隐患评估(1)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分级评估,确定其危害程度和优先整改顺序。

(2)评估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

4.隐患整改(1)建立隐患整改制度,明确整改的流程和要求。

(2)对评估出的重大隐患,责任人应按时限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3)整改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5.隐患闭环管理(1)对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彻底的情况,按规定进行追责。

(2)加强隐患预防和监督,确保隐患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六、宣传教育和培训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七、监督检查和评估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2.组织隐患排查治理的评估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隐患进行跟踪督办。

八、奖惩措施1.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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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和整改,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
产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国内全资和控股的生产、施工企业。

第二章重大事故隐患及分类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大致发生造成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分类
按事故性质和行业事故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通三防”、顶板、矿井提升运输、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露、腐蚀、触电、坠落、机械伤害及其它类隐患共15类。

第三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确认与上报
第六条各生产、施工企业,矿、处、厂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汇总后于下月10日以前报送集团公司。

重大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
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

属于长期监控管理的重大事故隐
患也要检查上报。

第七条各生产、施工企业报送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类型
(二)事故隐患等级
(三)事故隐患可能影响的范围及程度分析
(四)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五)整改资金的来源及保障措施
(六)整改目标
(七)事故应急预案
(八)整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第四章重大事故隐患管理与整改
第八条各生产、施工企业应成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法定代表人任组长。

同时必须指定分管领导及专门人员和机构具体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其主要
职责为:
(一)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

(二)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不间断的监控,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情况。

(三)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组织从业人员防范重大事故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保持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完成有效。

(五)督促、检查、监督实施重大隐患的整改。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建立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的档案,检查指导各单
位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监督隐患的整改工作。

第十条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贯彻“严格责任分级负责”的原则。

各生产、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矿(厂、工程处)长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和
副职、总工程师负责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
金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第十一条难以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第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报告,并纳入计算机管理。

第十三条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单位,应及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必要时集团公司组织审查验收。

第十四条因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将依法逐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各生产、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节,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事故隐患管理制度,报集团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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