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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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房子是怎么补偿的

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房子是怎么补偿的

一、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房子是怎么补偿的(一)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二)房屋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房屋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

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

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补偿补助总款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5、选房顺序(三)被征收房屋价值、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1、被征收房屋价值2、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四)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1、搬迁费2、临时安置费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外迁补助费(五)其他补助费1、平房补助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平方米(仅限于未建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计算基数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2、低保、残疾补助费:补助标准为20000元/证。

3、电话移机费:补助标准为235元/部。

4、空调移机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台。

5、有线电视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终端。

6、热水器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台。

7、对选择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的,以所选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给予补助费,标准为1500元/建筑平方米。

8、未经批准建设的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不予补偿,只按照本项目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助费。

棚户区二、棚户区改造和普通拆迁有什么区别棚户区拆迁补偿和正常房屋拆迁补偿的补偿项目基本是一样的,只是补偿的标准、补偿的多少等存在区别。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关于确定本市城区和近郊区房屋拆迁补偿(京国土房管拆字[2000]第148号)

关于确定本市城区和近郊区房屋拆迁补偿(京国土房管拆字[2000]第148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物价局
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
京国土房管拆字〔2000〕第148号———————————————————————————关于确定本市城区和近郊区房屋拆迁补偿
中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的通知
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批复》(京政函〔2000〕60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城区和近郊区在房屋拆迁补偿中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的确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市城区(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元执行。

二、本市近郊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300元执行近郊区拆迁补偿价格低于3300元的地区,其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按照当地拆迁补偿价格执行。

三、本市城区和近郊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将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特此通知
二000年八月三日。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要依据如下规定:1、如果征收的区域属于国有土地,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如果征收的区域属于集体土地,补偿最低不低于重置成新价。

也即要保证被拆迁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准。

补偿方式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一就是面积置换;二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房屋算成价格,具体价格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三是其他的搬迁奖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按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二、棚户区改造补偿办法有哪些第一、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第二、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

棚户区改造补偿最新政策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范本甲方:乙方:甲方因建设********需要占用土地,在****镇人民政府监督协调下,根据《合同法》和《土地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用地范围为建设沙圪堵急调峰加气站所需土地。

2024年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范文

2024年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范文

2024年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范文尊敬的各位签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配合北京市城市更新和发展规划,确保住宅拆迁与货币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住宅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拆迁的货币补偿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住宅拆迁范围和规模(详细说明北京市住宅拆迁的范围,包括具体的区域、街道、小区)二、住宅拆迁补偿标准1. 房屋面积补偿:拆迁人按照已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依据当地房产市场的平均成交价格,计算出补偿金额。

2. 搬迁费补偿:拆迁人按照当地规定标准,给予相应的搬迁费补偿。

3. 违约金: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三、支付方式和时间1. 房屋面积补偿:拆迁人在将房屋移交给政府时,可向政府申请一次性支付。

2. 搬迁费补偿:拆迁人在搬迁之前预付50%的搬迁费补偿款,待搬迁完成后,向政府申请支付剩余的50%。

3. 违约金:如有违约情况发生,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后15日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以上所述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按现行财政和经济状况进行调整,确保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四、其他权益保障1. 公共设施安排:政府将根据拆迁人的实际需求,在合理的范围内为拆迁人提供公共设施和基础服务。

2. 就业安排:政府将协助拆迁人就业,提供就业机会和培训服务,帮助拆迁人实现就业转移。

3. 居住安排:政府将协助拆迁人解决居住问题,提供住房租赁或购买补贴,确保拆迁人的基本居住需求得到满足。

五、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程序》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六、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被撤销、修改或解约,除非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协议。

3.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有效期满后如仍需继续执行,需双方当事人再次协商达成续约协议。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非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非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非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9.25•【字号】密政发〔2018〕33号•【施行日期】2018.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非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密政发〔2018〕3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密云区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非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区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2018年9月25日密云区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非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序言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村位于密云新城东部,是1958年密云水库移民村及移民接收村。

1996年该地区纳入密云卫星城规划范围,随着人口数量逐步提升,村民居住条件越来越恶化,又因该地区纳入城区规划范围,不能享受北京市“新农村改造”政策,导致基础设施极为落后,防汛、防火、社会治安形势极为严峻,完全符合北京市棚户区改造相关条件。

密云区人民政府为彻底解决该地区基础设施落后、危房险户集中、安全隐患大的现状,决定启动密云区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棚户区改造项目。

新刘棚改项目历史复杂、困难多,成功的关键在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在“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合情合理、依法依规”的基本原则指导下,棚改指挥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了《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棚户区改造项目宅基地、非住宅认定办法》。

棚改指挥部按照“拆砖头不拆人头”的原则,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两村宅基地认定组成员,在棚改指挥部监督、指导下采取“宅户归集”的办法对两村宅基地先后进行了6轮认定,并由镇政府、村委会对初步认定结果进行了公示。

北京市石景山区北辛安棚户区征收补偿方案

北京市石景山区北辛安棚户区征收补偿方案

北京市⽯景⼭区北⾟安棚户区征收补偿⽅案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棚户区改造也如⽕如荼的进⾏着,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保障北⾟安棚户区改造A、B区房屋征收项⽬(以下简称“本项⽬”)的顺利实施,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作,维护被征收⼈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项⽬公房实际情况,制定本⽅案。

⼀、征收主体北京市⽯景⼭区⼈民政府负责本项⽬公房征收与补偿⼯作,北京市⽯景⼭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组织实施本项⽬公房征收与补偿⼯作,北京市⽯景⼭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受北京市⽯景⼭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委托,承担本项⽬公房征收与补偿的具体⼯作。

⼆、征收范围A区:北起⾩⽯路、南⾄⽯景⼭园南区南⼆街、西⾄北⾟安路、东⾄北⾟安东路、国地与集地交界线(不包含集地);B区:北起⾩⽯路、南⾄⽯景⼭路、西起北⾟安路、东⾄特钢⼚区。

具体以本项⽬规划批准⽂件为准。

三、被征收⼈被征收⼈是指按照房改政策购房后的公房承租⼈,所有权⼈不明确的按相关证明⽂件确定。

四、被征收房屋建筑⾯积被征收房屋建筑⾯积以房改售房合同或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上述证明⽂件的以⼊户调查实际测量的建筑⾯积确定。

私⾃建设的房屋不予补偿。

北京市⽯景⼭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张贴《房屋征收暂停办理事项公告》以后,违反规定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的部分,不予补偿。

五、征收补偿⽅式及标准本项⽬采⽤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式。

被征收⼈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房屋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房屋本项⽬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安安置房⼩区。

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

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北京拆迁补偿标准

北京拆迁补偿标准

北京拆迁补偿标准根据近期城市房屋拆迁情况,现就调整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作如下规定:一、将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其中,拆迁补贴面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拆迁补贴面积原建筑面积×拆迁补偿系数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政府参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区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确定,并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执行。

经市政府批准,纳入本市计划的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环境保护、污水管道和处理城市河湖、电力、邮政、电信等城市市政建设工程的房屋拆迁,拆迁补偿价格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范围内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水平确定;城区和近郊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远郊区、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区、县政府根据本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

拆迁补偿系数一般为0.7,本市近郊区和远郊、县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根据拆迁项目实际情况降低拆迁补偿系数;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经认定的特困户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决定增加拆迁补偿系数0.1至0.2。

根据前款规定计算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拆迁补贴面积仍不足15平方米的,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照15平方米计算拆迁补贴面积:在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长期居住人口在2人以上(含2人);不属于拆迁公告发布之日以前三年以内通过办理房屋租赁分户、析产、交换、赠与等手续新增的户;不属于原农民宅基地上房屋。

二、拆除原划拨土地上的成套住宅房屋,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补偿款中不含土地出让金。

具体标准参照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拆迁人以回迁房及其在1992年6月以前取得的划拨土地上自行开发建设或者作为出地方与有关单位联建、合建项目中分成的房屋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北京二环内拆迁补偿标准

北京二环内拆迁补偿标准

北京二环内拆迁补偿标准
首先,北京市二环内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经济补偿、安置补偿和社会保障。

一、经济补偿:
1.住房补偿:
(1)市场补偿价: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确定,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货币补偿与货币购置并行或者以物抵现。

(2)房租补偿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市场租金标准确定,补偿方式一般为货币补偿。

2.屋顶补偿:对于有屋顶的建筑物,可以按照拆除后平摊建筑物全部价值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偿。

3.变动费补偿:对于因拆迁导致工商业者经营场所迁移而导致的更换场所费用,可以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相应补偿。

二、安置补偿:
1.给予与被拆迁房屋相当的经济补偿,按照同等面积的二手房交易平均价进行计算,补偿方式一般为货币补偿。

2.在安置区建设的房屋,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实际面积和房屋的劣化程度进行面积调整。

三、社会保障:
1.就业安置:为被拆迁居民提供就业机会或就业援助,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2.教育保障:对拆迁户子女入学进行特殊照顾,确保其享有公平、公正的教育权利。

3.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为拆迁户提供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4.低保保障:对于经济困难的拆迁户,提供低保救助。

需要注意的是,北京市对于二环内的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不断的调整和完善,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有所变动。

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拆迁户的具体情况和政策规定进行个别化的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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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
一、北京棚户区改造补偿政策
1、货币补偿政策
由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补偿、综合困难补助、平房、简易楼住宅困难补助及住房困难家庭补助几部分构成,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同时可申请购买定向安置房。

2、产权调换政策
被征收房屋按照“征一还一”的标准执行,按照“先签先选
”的原则签约选房。

其中,被征收房屋为平房,安置面积≥(原建筑面积15)×1.5;被征收房屋为简易楼,安置面积≥(原建筑面积10)×1.5;被征收房屋为成套房屋,安置面积≥原建筑面积×1.5。

3、提前搬迁奖政策
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前完成签约并按要求10日内搬家交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万元的标准给予提前搬迁奖。

逾期未完成签约搬迁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日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递减,直至递减为零。

工程配合奖:被征收人或者公房承租人完成签约并按要求10日内搬家交房,且被征收房屋未进入司法强制执行程序的,给予10万元的工程配合奖。

二、北京棚户区改造净地出让政策
1、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2、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

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3、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

4、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5、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

6、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7、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

8、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区政府负贵日常管理。

三、北京棚户区改造毛地出让政策
1、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部分,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

2、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

3、涉及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的各项税种全额征收,扣除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库财政级次返给开发企业予以补贴,其余40%由入库财政级次设立“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定期审计。

北京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包括货币补偿、提前搬迁补偿以及产权调换补偿,对前两者是不能兼得的,那些配合工程实施的,还有配合奖。

政府在改造前需要制定改造方案,确定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改造后的房屋是需要纳入产权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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