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材料清单(13)申请成立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报材料范本 精品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报材料范本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1、①发起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申请成立登记社团的请示(发起人(含发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3、社团(筹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纪要;(原件1份)4、理事名单、常务理事名单(没有设立常务理事会的不需报);(原件1份)5、理事会领导机构名单(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原件1份)6、会员花名册;(附上电子版)(原件1份)7、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原件1份)8、财务管理制度;(原件1份)9、章程(章程盖社团公章,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附上电子版)(原件1份)10、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登记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11、验资报告(原件1份);12、《登记表格》一式三份;(《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社会团体账户备案表》;《社会团体会费备案表》;《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指办公室或秘书处等,有才填);《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负责人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根据负责人具体人数报送,每人一式三份);(以上表格一式三份,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社会团体各持一份);(备注:①以上材料除表格外,各提交一份;②名单及表格除交原件外需附上电子版。
)(范本材料一)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单位):厦门××有限公司或张××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吴××委托事项:办理社会团体厦门市××××协会(名称)的□变更□注销的登记手续。
厦门××有限公司(公章)或张××申请人(单位)签字或盖章20XX年 XX月 XX日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需要提交材料筹备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筹备成立申请书(写明拟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名称解释、背景、主要业务内容、成立理由、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和发起单位自身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并由发起人签名并发起单位盖章);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3.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范文本拟定);4.住所使用权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5.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三万元启动资金);6.拟任负责人名单,各负责人简历(注明在社会团体的拟任职务)及身份证复印件;7.会员名册(个人会员应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并本人签字;单位会员应列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印章,)(个人会员50个,单位会员30个,混合会员50个);8.会员中的党员花名册8. 填写相关表格(1)《会员申请表》(单位会员需附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重要证件复印件)(2)《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3)《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4)《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成立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如下材料:1.社团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成立登记申请报告(写明于规定时间内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满足成立登记条件);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3.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4.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5.会员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会费标准或管理办法(如不收会费,需由社团主要负责人签署不收会费的申明书,并注明协会活动资金来源)6.副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及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7.填写有关表格(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会长或理事长)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电话号码(3)《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每人一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电话号码(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6)《社会团体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6)《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7)《社会团体账户备案表》注:有公职人员担任社团职务的需提交组织部的批准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所需材料1.成立登记申请书(写明拟申请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背景、名称解释、业务范围、申请理由等,并由举办者签名或盖章);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登记的文件;3.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范文本拟定);4.住所使用权证明(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办公场所为自有产权的,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查验原件。
申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时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

申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时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第一篇:申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时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申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时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1)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报告;(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3)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名单;(4)秘书长以上负责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盖章的个人简历表;(5)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6)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社会团体章程;(7)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成立的文件;(8)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社会审计机构的验资报告;(9)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10)拟设办事机构名称、职责、负责人材料;(11)专职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个人简历材料;(12)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第二篇:申请成立社会团体提交材料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提交下列材料及有关程序1、发起人名单(要有性别、年龄、单位、职务)。
2、成立筹备小组,并向民政局申请拟成立的社会团体名称核准。
3.由筹备小组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成立申请,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正式行文)。
4.筹备小组再向民政局成立申请,申请书上有业务主管部门盖章。
5、财务证明(拟担任的兼、专职会计人员),由筹备小组出具(并提供本人的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业务主管部门盖章。
6、房产证明(租用、借用或自有多少平方米、地址),由筹备小组出具,业务主管部门盖章。
7、有3万元以上验资证明,由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
8、社团章程草案。
9.拟吸收的会员名单。
10、经民政局同意批准后,一个月之内召开社团成立大会(成立大会须有登记机关有关人员在场),选出会长或理事长,副会长或副理事长,秘书长或副秘书长等,然后到民政局办理社团组织法人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
11、法人代表登记表上要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12、其它需补充的材料。
以上程序供社团成立时参考。
太仓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科(电话:53205524)第三篇:如何申请成立登记社会团体如何申请成立登记社会团体如何申请成立登记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分申请筹备成立和申请成立登记两个阶段。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须知材料一式两份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须知(材料一式两份)一、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单位会员,具体条件包括: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所(为社会团体日常办事机构所在地,应有独立的使用权,不得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不得设置在私人寓所内);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不低于3万元);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二、社会团体名称有哪些要求?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2、社会团体的名称应由三方面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团性质的标识(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商会等);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地方性社会团体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三、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经过哪些程序?成立社会团体法人,须经过申请筹备、申请成立、备案三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1、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经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向同级民政部门提交筹备成立申请文件;2、民政部门审查同意的,向发起人发同意筹备成立批复;3、发起人在6个月的筹备期内,开展筹备活动,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4、发起人提交申请成立登记文件;5、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向发起人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6、社会团体领取证书后,应当刻制印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税务登记、开立银行账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发布成立公告,民政部门向发起人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四、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式两份)(一)筹备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1、筹备成立申请书(应载明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主要发起人或者发起单位简介并由发起人签名或发起单位盖章);2、《社会团体筹备登记申请表》(编号:01);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红头文件,发文号,写明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公章,至少提供一份原件);4、章程草案(依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编号:02拟定);5、住所使用权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无论何种形式,最终产权单位需提供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社会团体住所证明表》(编号:03);7、《社会团体资金证明表》(编号:04);8、拟任负责人名单,各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9、会员名单(《社会团体个人会员名单》编号:05及《社会团体单位会员名单》编号:06,单位会员需附《社会团体单位会员印章备案表》编号:07);10、秘书长专职承诺书(承诺在社会团体成立后专职从事秘书长工作,不再担任其他社会职务,本人签字)。
社会团体办理所需材料

社会团体办理所需材料第一篇:社会团体办理所需材料一、提交文件材料: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受委托人的证件原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立登记申请书(包括筹备过程和召开成立大会、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等情况);3、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名单,成立大会及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纪要;4、成立大会通过的章程;5、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与筹备期未变化则无需再次提交);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7、《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8、《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9、《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10、《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11、《党员花名册》;12、《党员信息登记表》。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二、办理流程:1、受理。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2、承办人初审;3、部门负责人审核;4、机关负责人审批;5、准予成立登记的,制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证书有效期限自登记之日起,至本届会员(代表)大会任期截止之日;不予成立登记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批准建立党组织。
注:涉及个人的复印件必须由本人签名摁印注明用途、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社会团体筹备成立一次性告知一、提交文件材料: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受委托人的证件原件、复印件);2、发起人(为个人的)和拟任负责人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公安机关出具);3、《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4、《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5、成立可行性报告(写明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社会团体名称专业性较强的,须对名称作出说明;写明拟成立的社会团体基本情况,包括宗旨、主要的业务范围、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
申请书由发起人签署。
发起人为单位的,由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发起人一般为3-7个,行业协会商会发起单位不低于5个);6、业务主管单位关于筹备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审查意见(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社会组织可不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成立社会团体需准备的资料

成立社会团体需准备的资料
1、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
2、筹备申请书
3、业务主管单位的正式批准文件
4、验资证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3万以上的启动资金)
5、场所使用权证明
6、章程
7、会员花名册(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单位会员或混合会员50个、填写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协会会员名册、提交会员证复印件)
8、填写表格
9、会议纪要
注:全县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内的各类商会、协会登记必须有县工商联的审核意见(根据县委办发〔2013〕63号)
成立社会团体需准备的资料
1、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
2、筹备申请书
3、业务主管单位的正式批准文件
4、验资证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3万以上的启动资金)
5、场所使用权证明
6、章程
7、会员花名册(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单位会员或混合会员30个、填写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协会会员名册、提交会员证复印件)
8、填写表格
9、会议纪要
注:全县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内的各类商会、协会登记必须有县工商联的审核意见(根据县委办发〔2013〕63号)
成立社会团体需准备的资料
1、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
2、筹备申请书
3、业务主管单位的正式批准文件
4、验资证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3万以上的启动资金)
5、场所使用权证明
6、章程
7、会员花名册(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单位会员或混合会员30个、填写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协会会员名册、提交会员证复印件)
8、填写表格
9、会议纪要
注:全县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内的各类商会、协会登记必须有县工商联的审核意见(根据县委办发〔2013〕63号)。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说明(商会)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说明一、成立社团应具备下列条件:1、社团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所;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
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程序及申报材料:社会团体登记分筹备申请和登记申请两个阶段。
筹备阶段: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申请筹备时,发起人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发起人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递交筹备申请书。
题名可为《关于筹建——会的申请》,载明成立该社团的宗旨、任务及筹备工作计划等。
(申报3份)(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题名可为《关于同意筹建——会的批复》。
(申报3份)(3)验资报告。
申请筹备时,应先在银行开设临时帐户,将筹集到的资金汇入帐户,并由审计部门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待社团成立后将临时帐户的资金划入社团帐户)。
(申请1份)(4)场所使用权证明。
应提交社团办公地址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要注明邮政编码、详细地址、办公面积、电话号码。
(申报1份)(5)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包括发起人和拟任社团副秘书长以上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党派、现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身份证号码、在社团中拟担任职务、简历等。
发起人可根据上述内容自行设计表格填写。
(申报1份)(6)章程草案。
要求详见章程示范文本。
(申报1份)登记阶段:登记管理机关在接到发起人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
批准筹备的,社团应在批复即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申请成立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登记申请书。
题目可为《关于——会的登记申请》。
申请书应说明开展了哪些筹备活动,筹备活动是否结束,是否召开了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否按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了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否通过了章程,申请登记是否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等。
社会团体登记所需材料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事指南项目名称: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管理一、申请条件1.社会团体必须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单位会员,混合不少于50个;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地,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发起人、拟任法人、负责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刑事处罚的)。
7.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发起人应当有5个以上且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和影响力,会员单位应当具有广泛性,原则上分布在3个以上设县区。
二、申请筹备需提供的材料1.社会组织名称核准申请表;2.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拟成立社会组织名称、业务范围、成立的必要性、可行性,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等);3.章程草案;4.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申请成立登记需提供的材料1.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2.业务主管单位批复文件;3.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4.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表、社会组织理事(董事)、监事备案表;5.验资报告;6.社会团体场所使用权证明;7.法人现实表现证明;8.正式会员名单;9.新注册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情况申报表。
四、备案需提供的材料(章程、负责人备案表及相关材料与筹备成立期一致则无需再次提供)1.社会组织章程及章程核准表;2.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表;3.社会组织办事机构备案表;4.社会组织会议纪要;5.社会组织信息备案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账户办完后15日内填报)。
五、审批流程:受理—审查—现场调查(两人)—批准—发证。
六、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必须材料提供齐全)。
注:1.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分为直接登记和非直接登记两种;2.党政机关在职公务员和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按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3.所有材料均提供一式三份;4.如需咨询请加市社会组织Q群365284691 或拨打8586806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