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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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模版

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模版

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模版一、目的与背景防治水作业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为了提高防治水作业效率,确保防治水工作有序进行,制定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1. 依法优先:防治水作业需要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作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 安全优先:防治水作业中,安全是第一要务,保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物资设备的安全运行。

3. 效率优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防治水作业的效率,合理安排作业顺序和作业方法,确保作业能够及时有效地完成。

三、工作流程1. 预案编制:根据地方决策部署和防治水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防治水作业预案,明确作业目标、作业范围和作业时限等。

2. 作业安排:根据预案确定的作业目标和时限,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作业安排,包括作业队伍组织、物资设备准备等。

3. 作业实施:按照作业计划,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及时处理遇到的问题和应急情况。

4. 阶段性评估:在作业过程中,定期对作业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作业进展符合预期目标。

5. 作业总结:作业结束后,对作业过程进行总结,分析成果与不足,为下一次作业提供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四、作业优先顺序1. 应急抢险作业优先:在发生突发水患、溃坝等紧急情况时,按照预案进行应急抢险作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2. 高危区域作业优先:对于处在高危水患地区的地段,需要优先进行防治水作业,预防和减轻水患的发生。

3. 重要设施保护作业优先:重要水利工程、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设施等需要优先保护和维修,确保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4. 生态环境保护作业优先:对于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防治水作业,需要优先进行,确保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5. 农田灌溉作业优先:为了保障农业生产,农田灌溉作业需要优先进行,确保农田灌溉的正常进行。

6. 问题整改作业优先:对于已发现的防治水相关问题和隐患,需要进行专项整改作业,解决问题、修复设施。

探放水制度1

探放水制度1

目录一、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1)二、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2)三、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3)四、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4)五、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报废制度 (5)六、探放水管理制度 (6)(一)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6)(二)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6)(三)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10)(四)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13)(五)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15)七、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18)八、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20)九、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22)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1、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2、每月初根据矿井生产月计划,逐头逐面进行水害排查、分析。

3、根据水害隐患排查结果,每月5号前将水情水害预测预报经项目经理签字后,上报建设单位及建立单位相关部门。

4、每次所排查出的水害隐患,按照分工必须由负责人亲自签字认可,逐步按措施执行。

5、根据排查结果,需要探放水的采掘头面,必须提前编制探放水设计,积水量大于5000立方米或探放水工程难度较大,安全没有把握的探放水设计,要报公司审批。

6、确定探放水的采掘头面要根据探放水设计下达探放水停掘通知单,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

7、每次探放水结束,经探放水效果评价体系评价确认无水害威胁后,及时下达允许掘进通知书,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允许掘进距离进行施工。

8、分管人员要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深入现场,收集资料,确保探放水工作正常进行。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1、地质说明书(“三书”)的审批制度:a、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须由项目经理审核批准,方可向建设单位及建立单位相关部门提供资料。

b、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需报长治西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审查批准。

2、储量管理的审批制度,必须严格按《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规定的权限范围执行。

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范文

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范文

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范文放水作业是指对水库或水闸进行泄洪、泄水、排涝等操作的工作。

由于放水作业涉及到水库安全、流域管理和社会稳定等多重因素,在进行放水作业时必须制定优先制度,以确保作业的高效、安全和可持续。

一、巩固堤坝安全优先在进行放水作业时,首要考虑的是保护水库的堤坝安全。

堤坝是水库的重要构造,承担着防洪、蓄水和供水等重要功能。

因此,在进行放水作业时,应优先确保堤坝的稳定和安全。

在放水时,必须考虑堤坝的承载能力、渗透性和疏浚情况,确保水库的堤坝在大量水流冲刷时能够有效抵御水压和洪水的冲击。

同时,还应加强堤坝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堤坝的长期稳定和安全性。

二、保障城市供水优先城市供水是放水作业的重要目的之一。

城市对水的需求量大且持续稳定,因此在进行放水作业时,应优先保障城市供水需要。

对于城市供水的需求量、水质要求等,都应在放水作业时予以考虑。

如果城市供水出现问题,可能会造成供水中断、居民生活不便甚至饮水安全问题,因此在放水作业时,必须确保城市供水的正常运行。

三、保护生态环境优先水资源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对于维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至关重要。

在进行放水作业时,应优先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

这包括保护河流、湖泊和湿地的水生态系统,维持水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行;保护水生态系统中的物种多样性,维护生物的生存和繁衍;保护河流的水质,防止水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等。

通过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能够促进水资源的健康发展,维持流域的生态平衡。

四、考虑农田灌溉优先农田灌溉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对保障粮食产量和农民的生计具有重要意义。

在进行放水作业时,应优先考虑农田灌溉的需要。

这包括根据农田的需水量和季节需求,合理安排放水计划;考虑农田的作物种植周期,确保作物能够得到合适的水量和水质;加强农田灌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水的输送和利用效率;同时,在进行放水作业时还应考虑农田排涝的需要,确保农田能够及时排走积水,保证农作物的正常生长。

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范本

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范本

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背景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在进行放水作业时能够合理、高效地安排工作任务和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作业安全。

同时,制度的实施也能促使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和配合,为放水作业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放水作业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排涝、水利工程等。

三、原则和要求1. 安全第一:任何时候都要将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操作流程和使用设备。

2. 协作配合:团队成员之间要相互配合、沟通顺畅,确保信息畅通和任务传递。

在作业过程中,要互相协助,密切配合,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高效作业:依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和工作任务的紧急程度,合理安排作业流程和人员分工,确保作业效率高,减少资源浪费。

四、具体规定1. 作业任务评估(1) 作业负责人要根据作业任务的紧急程度和工作量,评估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制定合理的作业计划。

(2) 根据评估结果,将作业任务划分为优先和非优先任务,并确定每个任务的作业时间和完成期限。

2. 优先任务处理(1) 优先任务的作业人员要优先参与相关任务的处理,确保其能够按时完成。

(2) 优先任务的资源优先调配,包括设备、工具和材料等,确保优先任务的顺利进行。

(3) 在进行优先任务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人员和资源配备,确保高效作业。

3. 作业进展监控(1) 作业负责人要对所有作业任务的进展进行监控,了解每个任务的完成情况。

(2) 如发现有作业任务无法按时完成或出现其他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调整作业计划,确保任务能够顺利完成。

4. 作业总结与反馈(1) 每个作业任务完成后,要进行总结与反馈。

评估作业的效果和改进空间,为下一次作业提供参考。

(2) 在总结与反馈中,要重点关注作业流程中的优点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同时,对作业人员的表现和配合情况进行评估和记录。

五、责任与权利1. 作业负责人有权对作业任务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任务划分和调度。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探放水管理制度(4篇)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探放水管理制度(4篇)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探放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的探放水管理工作。

第三条探放水是指煤矿开采过程中由于井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的要求,通过探水井或放水井排放矿井底板以下水文地质条件的矿井水。

第四条探放水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持矿井的表层持续稳定,保护地下水资源,减少矿井排水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第二章探放水管理的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煤业安全指挥中心设立探放水管理部门,负责煤矿探放水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

第六条探放水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完善探放水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 指导煤矿探放水工作的组织实施;3. 监督煤矿探放水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4. 组织开展煤矿探放水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5. 协调解决煤矿探放水相关问题。

第三章探放水管理的程序和要求第七条煤矿探放水应按照探放水管理部门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包括:1. 煤矿安全监督部门根据矿井开采规模和地质水文条件,提出探放水方案;2. 煤矿探放水部门按照探放水方案,组织实施探放水工作;3. 煤矿探放水工作完成后,探放水部门进行监测和评估,制定探放水报告;4. 探放水报告提交给煤矿安全监督部门,并抄送探放水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煤矿探放水的要求包括:1. 探放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不得影响矿井的正常开采;2. 探放水必须符合地质水文条件的要求,确保地下水位不超过地表;3. 探放水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对水质进行监测和处理,确保排放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 探放水必须符合矿井周边环境保护的要求,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

第四章探放水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第九条探放水管理部门对煤矿探放水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具体包括:1. 对探放水方案的编制进行审核和批准;2. 对探放水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3. 对探放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和评估;4. 对探放水的效果进行评价。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探放水管理工作,促进探放水措施的扎实落实,并确保探放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生产技术科是探放水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及时编制各掘进作业地点的探放水措施并贯彻,实施对探放水施工作业的检查督促。

2、各掘进队是探放水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探放水措施的落实,在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探放钻孔设计及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探放水情况。

3、探放水工作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凡新掘巷道,其探放水设计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同《作业规程》一并编制贯彻和实施,不得滞后编制贯彻。

4、技术部门和带班矿领导必须切实加强对探放水工作的检查监督与管理,在督促各施工队严格按要求施工探放水钻孔的同时,督促搞好探放水牌板的管理,包括钻孔布置图、探放水记录必须挂设到现场。

5、每条巷道施工结束后,技术科要认真进行一次分析总结工作,对发现的出水点,必须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并对出水源及影响程度进行分析,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治水措施。

6、为搞好探放水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技术科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使探放水工作的软、硬件管理均完善到位。

7、对于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探放水钻孔未按要求施工的,一经检查发现,一并追究检查督促部门、带班矿领导及施工队的责任。

并处200~1000元的罚款。

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

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

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
放水作业优先制度是指在进行工程施工或其他水利活动时,考虑到水文、水环境和生态保护等因素,合理安排水库、河流等水体的放水计划,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

放水作业优先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施工计划的编制:
在制定工程施工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水文条件、水资源供需等因素,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水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2. 放水作业的安排:
在进行水利工程施工时,要按照优先顺序合理安排放水作业。

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和水生态环境的保护要求,确定放水的时间、规模和方式等,并适时调整放水计划,确保施工期间水库、河流水位和流量的稳定。

3. 水文监测与预测:
加强对水文信息的监测和预测工作,及时掌握水库、河流等水体的水文变化情况,为放水作业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水文模型和预测方法,预测水流变化趋势和规模,为放水计划的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

4. 生态环境保护:
在放水作业过程中,要注重对水生态环境的保护。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调整放水方案,确保放水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最
小化,并采取相应的水利工程措施,保护河流、湖泊等水体的生态系统完整性。

通过放水作业优先制度的实施,可以在保证水利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探放水制度

探放水制度

探放水制度第一条探放水钻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后,取得合格证,方准持证上岗。

第二条探放水钻工应知道探水钻机的构造和性能,会检修、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

第三条井下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在探放水前,钻工必须认真学习有关的安全措施和探放水作业规程。

第四条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前进。

(1)接近被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窑时。

(2)接近水文地质复杂的区域,并有出水征兆时。

(3)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陷落柱时。

(4)接近可能同河流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5)接近其它可能出水地区时。

第五条探放水工作开始前,必须向探放水人员贯彻探放水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开钻。

探水结束后,编写探水报告,说明探水范围和探水情况。

第六条探放水前,对所有可能受水威胁的地点,必须安排避灾路线,探放水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

第七条安装钻机及准备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安钻前,必须加强巷道钻孔附近的支架,背好顶帮,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2)清理巷道浮煤和杂物,挖好排水沟。

(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安装钻机,必须垫平放稳,打牢顶柱。

(5)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时,应有测量和负责探放水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方向角度,钻孔数目及钻孔深度。

第八条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正式探水钻进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孔口管的长度,应根据水压和周围岩性质在探放水设计中明确规定,孔口管与孔壁之间,必须灌注水泥浆固定。

特别危险的区域,还应预先采取开掘安全躲避洞,规定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

第九条钻进前,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派人监视水情,如发现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撤出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钻眼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时,瓦检员必须在现场检查瓦斯,如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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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平鲁区后安煤炭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4、加强我矿防治水工作培训工作。所有参与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管理部门监管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和探放水工作人员都必须加强培训,未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
5、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制度,各类人员防治水安全责任制6、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建立满足生产衔接需要的专业
化探放水队伍,配齐配足探放水设备。
2、以防治水副总工程师为组长技术科科长为副组长对防治水设计编制、实施和业务保安工作,同时制定本矿区域防治水工作规划和本年度防治水计划,对相应水害制定的规划和措施。
3、以防治水技术员积极编制矿井地质报告、水文地质类型的信息,建立台账档案,采取地面调查、核查矿井资料,对周边重组整合的小煤矿采掘情况,进行走访老工人及当地群众、井上下物探、地面钻探验证方法,确实查清原有小煤矿开采情况,真实掌握矿区水害地点标高、采空区范围和积水量,巷道布置等情况。特别是可能越层越界开采的范围,做到采掘前水害预防措施到位。
7、建立注浆专业队伍,负责注桨堵水工作。
8、对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要及时按规定编制探放水设计,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方针。
9、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水规定》有关要求留设防隔水煤柱,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10、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业探放水钻机,推广探水距离200米以上的探水钻,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
11、在防治水工作中要科学分析水压大小,落实“防、堵、疏、排、截等综合治理措施。严格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应急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12、在每月初的生产计划中首先安排探放水计划。
13、所有采掘活动必须在已经完成探放水工作并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14、采掘队进入之前必须履行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手续,在开拓、掘进、回采封闭等设计编制及实施中。要有防治水机构的审查意见,以达到优先介入、优先施工的目的。
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夯实防治水管理签础,结合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下发的晋煤行发[2011]410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生产管理现状和兼并重组整合后生产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强化我矿防治水工作,对探放水工作优先进行作业。特制定本制度。
1、以矿长和煤矿企业负责人为防治水第一负责人,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协助矿长负责本公司防治水工作决策指挥和组织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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