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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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3篇)

招标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标公司的内部管理,规范招标业务流程,提高招标工作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行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招标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参与招标活动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招标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诚信、廉洁、高效原则;(三)依法依规、严谨细致原则;(四)权责分明、奖惩严明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招标公司设立招标管理部,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招标管理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招标项目的策划、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等工作;(二)负责组织招标评审、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工作;(三)负责招标合同签订、履约管理、招标档案管理等后续工作;(四)负责招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咨询等工作;(五)负责招标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六条招标管理部下设以下岗位:(一)招标项目经理:负责招标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二)招标文件编制员: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修改、完善等工作;(三)招标公告发布员:负责招标公告的发布、答疑等工作;(四)招标评审员:负责招标评审、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工作;(五)招标合同管理员:负责招标合同的签订、履约管理、招标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招标项目流程第七条招标项目流程如下:(一)项目立项:招标管理部根据公司业务需求,提出招标项目立项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成立招标项目组;(二)招标文件编制:招标项目经理组织招标文件编制员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范本等;(三)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员在规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报名;(四)招标文件答疑:招标项目经理组织招标文件编制员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五)开标:招标项目经理组织招标评审员进行开标,记录开标情况;(六)评标:招标评审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七)中标公示:招标项目经理组织招标评审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在规定媒体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八)合同签订:招标项目经理组织招标合同管理员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九)履约管理:招标合同管理员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十)招标档案管理:招标合同管理员对招标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招标代理公司的管理制度完整版

招标代理公司的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标代理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招标代理公司的所有员工及公司内部管理。

第三条公司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优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2. 以人为本:尊重员工,关心员工,激发员工积极性。

3. 精益求精:持续改进,追求卓越,不断提高公司竞争力。

4. 风险控制: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稳健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总经理、各部门及员工,明确各部门及员工的职责。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第六条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

第八条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章招标代理业务管理第九条招标代理业务分为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其他招标代理。

第十条招标代理业务流程:1. 项目承接:与客户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 招标文件编制: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等。

3. 招标公告发布: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潜在投标人。

4. 投标人报名及资格审查:接受投标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5. 开标、评标:组织开标、评标活动,确保评标公正、公平。

6. 中标结果公示:公示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7. 中标通知书发放: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8. 签订合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9. 项目实施监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项目质量、进度。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员工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员工招聘:按照公司需求,通过招聘渠道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三条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员工考核: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公司财务制度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合法合规。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提高招标投标效率,确保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和透明,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公司对外招标投标和对内招标投标。

第三条招标投标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充分利用现代招标投标管理技术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应聘用合格的专业人员,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活动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七条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内容,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明确、具体、准确。

第九条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条件,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和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

第十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中的中标通知书应包括中标人的基本信息,中标的条件,中标的时间和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由专门的编制人员进行,编制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评审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过程应严格保密,评审结果应及时公布。

第十五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标准应公开和透明。

第十六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由专门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综合考虑投标人的资质、技术、价格等因素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公正、准确。

第十八条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违反竞争原则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公司进行工程招标与采购活动的基本流程、责任分配及监督机制,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以及效率和效益最大化。

制度遵循合法性、透明性、竞争性和节约性四大原则,以期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的目标。

二、组织架构公司设立专门的招标采购委员会负责整个工程招标与采购过程的管理与监督。

该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法务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的代表组成,确保各环节的专业性和决策的合理性。

三、招标采购流程1. 需求提出:工程管理部门根据项目需求提出采购计划,并详细说明所需物资或服务的规格、数量、预期时间表等。

2. 预算审批:财务部门对提出的采购计划进行成本估算和预算审批,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3. 招标文件准备:法务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共同起草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并对外公布。

4. 投标评审:招标采购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据评标标准选出最优供应商。

5. 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确定最终合同条款,并由授权代表签署正式采购合同。

6. 履行监督: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合同执行过程,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供货或提供服务。

7. 验收结算:项目完成后,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办理结算手续。

四、违规处理与监督对于违反招标采购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照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公司鼓励员工和供应商举报任何不正当行为,确保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的廉洁透明。

五、信息公开与反馈为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所有重要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都将在公司内网或公告栏公布。

公司还设立意见箱和电子邮箱,接收来自员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和改进招标采购工作。

结语:。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一」一、起草招标申请书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按URS要求,起草《招标申请书》,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招标公告报批与公示招标申请书审批通过后,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法务律师共同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公告报招标小组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

如投标邀请书则不需。

公司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如需要);如委托其他机构代理招标事宜,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三、资格预审有意投标的单位应按要求在十日内向经办部门提供准确、真实、详细的企业资质等方面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5.产品名目、技术、质量标准(含规格、型号、参数、颜色、功能等);6.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复印件);7.国家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8.使用说明、安装指导、调试及服务承诺;9.供货保障措施;10.近期销售客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报价及清单。

经办部门应汇总意向单位的资质资料,按照招标申请书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投标人应该为生产厂家,原则上不包括代理商或经销商(特殊情况除外)。

对拟通过资质初审的重点企业要一一进行用户访谈(电话或现场)或实地调研,出具《资质初审意见书》(见附件),报法务专员复核。

法务专员对《资质初审意见书》中通过单位的资质先进行内容复核,再采用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抽查,将《资质初审复核意见》报审监部审查。

资格预审通过后,需要备案的,经办部门将评审结果向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备案三日内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没有提出异议,经办部门向资格预审通过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

公司招标部门管理制度(3篇)

公司招标部门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工作,提高招标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类招标。

第三条招标部门负责公司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二章招标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招标部门应设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第五条招标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其职责如下:(一)确定招标项目范围、规模和标准;(二)审批招标方案;(三)确定招标方式;(四)审批招标文件;(五)监督招标过程;(六)处理招标异议和投诉。

第六条招标部门应建立健全招标管理制度,包括招标程序、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办法、中标通知等。

第七条招标部门应按照招标法规定,确定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第八条招标部门应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技术规格、评标标准等内容。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九条招标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二)投标人资格预审;(三)发售招标文件;(四)投标;(五)开标;(六)评标;(七)中标;(八)合同签订。

第十条招标公告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第十一条投标人资格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时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七条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文字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文字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文字一、目的和原则本公司招标管理制度旨在通过规范招标流程,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高效性,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保障公司利益。

招标工作应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守信、效率优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在进行设备采购、工程施工、服务外包等涉及一定金额以上的项目时,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的招标活动。

三、组织机构公司应设立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招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同时,成立招标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项目的组织实施。

四、招标程序1. 需求分析:项目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招标文件,明确招标项目的需求和技术规格。

2. 审批流程:招标文件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由招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发布。

3. 公告发布:招标公告应在公司指定媒体或平台上公开发布,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

4. 投标准备:供应商根据公告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5. 开标评标: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开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

6. 中标公示:评标结果应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 合同签订: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招标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监督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招标过程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招标活动中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举报。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总结:。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集团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招投标工作原则: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杜绝暗箱操作.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第三条由预算部负责地产公司所有招标活动的组织工作,采购部、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总工办、财务部、销售策划部等根据实际需要参与招标管理活动.第二章招标系统组织职能第四条职能:1、董事会:公司招标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公司内一切招标事项的终决权,指导及监督招标工作系统内各执行单位的工作.2、集团领导:包括:财务经理、财务总监、集团企业管理部及主管领导.负责招标计划的审核、招标文件的审查、投标单位考察结果的审核,参与开标、评标、议标、定标会议并拥有审查决策权.3、集团审计部:公司招标工作的监督机构,确保公司内所有招标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展开.4、预算部:作为招标工作组织部门,负责编制招标计划、发标、接标及资料归集整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公司各项招标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通过发标、截标、开标、评标、议标、定标等系列工作,选定价低质优的中标单位.统筹、协调、督促各技术部门进行招标前的方案确定和招标中的技术考查、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5、总工、设备总工:技术总协调,负责相关专业技术方案的优化及把关、解决技术争议问题.6、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招标立项报批、设计和审核招标设计方案、投标队伍技术考查和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第五条定标抉择权:对各招标项目,在按照招标程序操作后,根据公司招标、评标、定标原则,将初步定标结果报总经理审核,并逐级报集团领导、董事长审批.第三章招标系统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第一节工作目标第六条招标系统的工作目标是,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为宗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公平公正、合理竞争的原则下,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实现公司的成本控制管理目标,而精心选择优秀的施工合作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第七条招标系统工作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保密的工作态度,做到招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第八条加大力度,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信息,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投标价格竞争力.第九条集中整体资源,最大限度采取集中招标降低成本.招标立项时,尽量采用集中招标,能集中招标的项目(工程),决不允许分项招标.第十条坚决杜绝恶意低价竞标事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第二节各技术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工程部工作职责:1、负责在上一年的12月10日前向公司预算部提供第二年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进度计划,材料、设备采购使用计划.2、负责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0日)前向公司预算部提供下一季度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采购使用计划修正表.修正表必须是合理的,要满足招标方案编制时间、招标工作时间和合理的生产周期时间.3、根据现场的实际施工进度,及时提出施工队伍及材料设备的最迟进场时间.4、在招标过程中,积极协助对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评定工作.5、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已中标的单位因质量问题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工程部应立即申报预算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第十二条总工办工作职责:1、负责审定专业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2、负责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质量要求、验收办法、设备技术参数、配件品牌等技术条款的编制.3、在招标过程中,参与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招标文件会签.负责委派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技术解答工作,积极协助预算部对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及现场勘察工作,并根据答疑出具招标方案或施工图的变更通知单.4、负责在招标文件(合同)会签过程中审核合同中有关技术指标、质量要求、验收办法、合同附件设备技术参数、配件品牌等.5、负责邀请有关行业专家、高水平人员参与公司高难度招标工作.第十三条规划设计部工作职责:1、必须在上一年的年底(12月10日)前根据生产进度计划编制年度设计计划;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2日)前根据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设计修正计划.计划中要注明设计方案或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会审确认时间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预算部和设计单位.2、负责园建、绿化、雕塑、园林设施、儿童游戏设施等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设计施工图的设计或委托设计工作,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图会审和优化审定工作.3、负责计划外招标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的设计或委托设计工作,并将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报总工办审批.4、必须在招标计划要求的招标工作开始7天前,向预算部提供本部门负责项目的已会审优化盖章的设计方案或设计施工图.所提供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必须具备施工条件(有招标范围、深化设计图、施工大样图、主材样板等),满足投标报价的需要,两个以上方案必须是有可比性的.5、在招标过程中,负责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技术解答工作,积极协助预算部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及现场勘察工作,负责根据答疑出具招标方案或设计变更通知单.6、参与设计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开标评标工作.第十四条预算部工作职责:1、预算部必须在上一年的年底(12月25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各项目的生产进度计划编制年度招标计划;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5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各项目的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招标修正计划报总经理及集团领导审批.计划中要注明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编制完成时间、会签审批时间、招标时间、合理工期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集团和公司有关责任部门.每季度的修正招标计划必须是合理的,要满足招标方案编制时间、招标工作时间和合理的生产周期时间等.2、收集整理国家对于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3、负责起草项目招标文件框架,编制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合同条款并报工程部、材料采购部、财务部、总工和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会签.4、对于需要编制标底的招标项目负责编制标底,并送交总工、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5、在招标过程中负责组织进行对投标单位考查并编写考察报告.6、负责组织技术标、经济标的开标、评标、议标、定标工作,并出具详细的书面报告.7、负责草拟合同文本,报工程部、材料采购部、财务部、总工、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审批.8、参与所有集中招标项目合同会签、商谈及修改.第十五条采购部工作职责:1、每季度末(3、6、9、12月的22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的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预算部.2、广泛接触市场,负责收集有关材料、设备市场价格及供求信息,供预算部参考.3、参与材料、设备招标文件的会签,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4、在招标过程中负责委派专业人员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开标评标工作.5、参加技术标、经济标的开标、评标、议标、定标工作.第十六条财务部工作职责:1、对招标工作全过程提供财务服务.2、负责收取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押金,并开出收据.3、负责在招标合同会签过程中审核合同中有关工程造价、付款方式等.4、负责向投标单位退还保证金、押金,并收回开出的收据.5、全程参与招标、开标、议标、定标过程,并提供专业意见.第四章招标类别和合理工期第一节招标类别的划分第十七条集中招标:1、大宗建筑材料的采购:如土建材料、装饰材料、园林设施、金属制品、市政材料、给排水材料、电气材料、暖通材料、家用电器及其它零星材料等;2、各类设备采购安装:如外电设备、空调设备、电梯、游泳池设备、消防设备、冷却塔设备、康体设施、儿童游戏设施、智能化设备、水处理设备等;3、其他工程:如地质勘察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外电施工工程、交通划线工程等;4、单项招标:园林建筑、雕塑、会所装修、会所家具制安、会所灯饰制安、油烟污水处理、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中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5、设计招标第二节招标各项目合理工作日要求第十八条建筑材料采购1、通用标准材料:15—30天.2、特定材料:30天—60天.第十九条大型设备采购、安装1、电梯:中速梯生产周期3.5个月,安装周期45天;高速梯生产周期6.5个月,安装周期60天.2、冷水机组、冷却塔:30—60天.第二十条园林配套设施制安1、雕塑工程:根据雕塑大小30天—120天.2、小区儿童游乐设施制安:70天.3、园林灯具:20—30天.4、小区指示牌制作:15—20天.5、园林建筑工程:工程总价1000万元以上4个月,1000万元以内2—3个月.6、道路车库交通划线工程:施工工期30天,完工验收45天.7、康体设施:羽毛球场40天、网球场50天、运动场跑道50天、篮球场15天、乒乓球场10天.第二十一条其他工程项目:视工程量及各专业要求而定.第二十二条特急项目1、特急招标项目程序:由预算部在项目审批表上写明原因,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应在审批表上注明“特急”和签名确认.特急项目,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领导及董事长审批.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21.0总则1.1为确定招投标项目范围,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南海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及《南海市能兴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规程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3任何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或降低招投标活动.1.4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1.5任何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2.0招投标管理机构及职责2.1招投标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固定成员一般由主管总助、财务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等担任.根据招投标项目的性质,招投标小组组长可决定邀请2名以下熟悉该项目的专业人员作为招投标小组的临时成员.招投标小组成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的单数.2.2招投标小组根据《南海市能兴发展集团公司投标管理制度》中所设置的权限内均具有如下工作职责:a)决定招标方式、方案;b)决定被邀请投标的单位;c)审批招标文件;d)评定中标单位.e)通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派员列席有关招投标会议.f)编写招投标工作情况报告,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备案.2.3招投标工作,以经营部为招投标工作主办部门.2.4招投标主办单位开展工作,每项工作至少应有2人同时参加.招投标主办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a)进行招投标前期调查.b)提议招标方式和方案.c)提议被邀请投标的单位.d)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样板.e)进行发标、收标、开标等工作.f)提出有关改进招标工作的建议.g)在定标后7天内向上一级监督部门和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提交有关招标工作情况的详细报告.3.0招标工作一般程序3.1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3.1.1公开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3.1.2邀请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3.1.3议标,由招标单位对少数几家投标单位分别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3.1.4应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五家(特殊行业和业务经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同意不得少于三家),以五至十家为宜;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3.1.5采取议标方式的必须向房地产事业部和稽查考核部书面说明理由.3.2招标前期工作3.2.1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3.2.1.1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3.2.1.2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经营部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3.2.1.3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3.2.1.4经营部编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一并编制招标项目标底,作为评标的直接依据.标底的编写应当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参照国家规定的枝术、经济标准及定额进行编制.一个投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经审定后,在开标前不得泄露.3.2.2经营部提前1个星期向招标小组提交招标文件、合同、并提议招标方式和说明理由.3.2.3招标小组在收到有关资料2天后,通过会议或直接书面确认等方式确定招标方式,并审议招标文件,审定招标标底.3.2.4经营部把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3.2.5经营部对拟邀请投标或议标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并向招投标小组推荐邀请设标或议标的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并对其工程业绩、施工能力等方面进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查勘项目现场.3.3开展招标工作3.3.1经营部按招投标小组的决定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书.3.3.2接受投标申请书,并选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3.3.3召开招标会议,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并介绍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要求,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任何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任何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3.3.4预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3.3.5招标文件发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实际需要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4收标、开标工作3.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经营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经营部.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经营部应当拒收.3.4.2投标截止时间一到,经营部应会同上级监督人员,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一起进行开标.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3.4.3开标时,由投标人和上级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经营部当众拆封,宣读和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3.4.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密封或者在封口处没有按照规定盖章和签名的、未按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编制的,以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该投标文件均无效.3.4.6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营部应提议重新组织招标.3.4.7开标结束后,经营部应编写《招投标情况汇报》,作为评标、定标的参考资料.汇报内容包括:a)招标工作进展情况.b)投标单位情况和投标文件内容的简介.c)投标文件比较及综合评价.3.5评标、定标工作3.5.1《招投标情况汇报》应在评标、定标会议之前至少1个星期提交招投标小组.会议时间由招投标小组组长确定.各招投标小组成员应在收到有关招标资料2天内对招标资料进行审阅.3.5.2评标、定标会议由招投标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到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会议.评标、定标会议必须有由上级单位派出的监督人员参加.3.5.3参加评标、定标会议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各成员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5.4经营部人员汇报完招标工作情况后,必须离场.3.5.5参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每人1票,可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票过半数方可定标;反对票和弃权票总数达到半数或以上,不能定标,须由经营部重新开展招标工作.3.5.6中标人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3.5.7经营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5.8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负责根据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记录会议决议等内容,并由与会人员签名.会议记录应全面反映各成员的评审意见.4.0投标保证金4.1招标文件中必须注明此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保证金是否收取及收取的标准或数量,由招投标小组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确定.原则上投标保证金的定额标准为不低于该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的1‰.4.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单位应当同时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落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定标工作结束之日起7天内退回;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签订合同时退回.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支付双倍保证金.5.0罚则5.1违反本制度规定,不按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导致招标流于形式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2违反本制度规定,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3违反本制度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4违反本制度规定,在中标单位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5参加招标工作的成员有意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接受投标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的,没收其收受的财物,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6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固定成员,取消其招投标小组成员资格;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临时成员,以后不得进入招投标小组.5.7经营部不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拖延或浪费时间,造成招标工作时间紧迫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5.8对招标活动负有监督职责的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者,给予行政处分.5.9对招标工作中有犯罪嫌疑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3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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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招标管理制度1 范围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发包与大宗物品采购,降低成本费用,规避法律风险,依照《招标法》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和“执行、监管、决策”相分离的内部管理原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或大宗物品采购过程中,单项或者年累计金额超过限额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广告等合作单位的选择以及大宗设备、配件、原材料、办公用品等采购项目。

2 职能部门及职责2.1 公司招标委员会是招标管理的决策机构,职责为:(一)负责制定控股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和各子公司实施细则;(二)负责招标项目投标对象与中标结果的确定;(三)派员参与下属公司或项目单位限额以上项目的招标活动。

2.2 财务部及公司纪委是招标管理的监督部门,其职责为:(一)对招标活动程序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二)对招标项目(工程)是否已经列入年度财务预算进行审查;(三)对招标项目是否存在分拆情况进行监督;(四)对串标、虚假招标、泄露招标信息或标底等情况进行监督;(五)对招标结果是否根据制度规定已经上报控股公司备案或审批等进行监督。

2.3 招标项目所在业务部门或项目组是招标管理事务的执行部门,其职责为:(一)负责编制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标底;(二)负责招标活动的对外联络,发布招标公告,衔接有关法定手续;(三)负责投标单位登记、发放招标文件、受理标书;(四)负责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提交资格评审报告;(五)负责审查招标文件、招标规则解释与补充文件;(六)负责起草并提交评标报告;(七)参与投标单位的考察、踏勘、答疑以及编制答疑补充文件。

2.4 根据招标项目规模大小与技术难易程度,招投标委员会可聘请专家、顾问担任评标专家,招投标委员会在招标对象资格审查与招标结果确认时应听取专家顾问意见。

2.5 公司需招标项目应事前应上报财务部及纪委,财务部及纪委应派参与评审工作。

3 管理权限3.1 公司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单项工程或者年累计采购金额超过万元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物业、广告等合作单位的选择以及重要设备、配件、原材料、办公用品等采购项目,列入招标管理。

3.2 公司列入招标的工程项目或物品采购,单项或年度累计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并且已经编入年度预算获控股公司认可的,由各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本制度规定程序自行确定招标结果,报控股公司审计部备案。

3.3 子公司列入招标的工程项目或物品采购,单项或年度累计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各公司应将《评标报告》呈报控股公司审计部,递交控股公司总裁办公会议讨论审议确认招标结果。

3.4 各子公司未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应招标项目,在确定招标前,应先向控股公司申请增加预算的审批手续,获准后进入招标程序。

4 招标4.1 招标方式4.1.1 公开招标: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4.1.2 邀请招标: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以上具备相应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4.1.3 委托招标:对具有特定招标条件或特别重大的招标项目,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4.2 招标信息发布4.2.1 公开招标的应提前10日以上在相关媒体上公告招标信息;4.2.2 邀请招标的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被邀请人。

4.2.3 委托招标的严格按照国家招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3 资格预审4.3.1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执行部门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特点和要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明确资格预审的条件和方法,作为选择投标人的依据,并要求投标单位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企业简介;(3)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状况;(4)自有资金及财务状况;(5)全员职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等;(6)企业自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7)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质量情况;(8)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在建和尚未开工工程一览表;(9)合同履约情况等。

4.3.2 资格预审文件发放与公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后,各潜在投标单位统一到项目执行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按文件要求准备各种资料、证书。

4.3.3 接收意向投标单位递交的预审资料招标执行部门统一接收各投标单位递交的预审资料、证书和文件,审查预审资料的完备性和有效性是否达到预审文件的要求,并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4.3.4 确定投标的入围单位招标执行部门依据各投标单位的预审资料进行资格评审,按时完成编写资格预审报告工作,并提交招标委员会审议确定投标入围单位。

如果需要进一步考察投标单位,则由招标委员会组织人员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并向招标小组提交考察报告。

4.4 发标(一)制作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般由下列部分组成:(1)标书,内容包括项目工程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占地范围、建筑面积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及现场条件、招标方式、要求开工和竣工时间、对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投标截止日期和地点、开标日期和地点等;(2)投标人须知:包括评标方法和标准、编制投标文件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说明及对投标者和投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定标的基本原则等内容;(3)合同主要条款及协议书(4)投标人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投标保函及附件、履约担保证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说明;(5)投标价格要求及其计算方法;(6)技术条款:包括招标项目范围、性质、规模、数量、标准和主要技术要求及交货或者提供服务时间;(7)图纸或者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8)主要材料(钢材、木材、水泥等)与设备的供应方式,加工订货情况和材料、设备价差的处理方法;(9)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10)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审查发放招标文件执行部门组织拟定招标文件后上报总裁办公委员会(总经理办公委员会)审批后,即可将正式的招标文件发给各投标单位。

如果要求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函,招标执行部门应在验明投标保函后,才能发放招标文件。

(三)组织踏勘答疑如投标单位提出有不明事项要求现场踏勘答疑时,由招标执行部门汇总招标单位意见后,组织现场踏勘答疑。

此项工作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之两周前完成。

答疑时必须通知所有的入围投标单位参加,就各投标单位的不明事项做出解答。

如有影响到投标结果的关键事项,必须编制答疑补充文件,报招标执行部门审查通过后,下发给各投标单位作为投标的统一标准。

3.4 制订和管理标底(一)根据标底的重要性及制作的难度,可以委托外部咨询公司制订,也可以由招标项目执行部门部编制。

(二)审查通过的标底作为正式的评标依据。

(三)编制标底应遵循下列要求:(1)标底价格应由成本、利润、税金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2)标底价格作为建设单位的期望计划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四)标底是公司的重大机密,必须遵循最少人知晓的原则,所有知道标底的人都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对标底的保密性负有连带责任。

标底的管理必须严密控制,标底的封存必须经总裁办公委员会(总经理办公委员会)全体成员的现场签字认可后,锁入保险柜;标底的开启必须经总裁办公委员会(总经理办公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后,才能当众进行。

五、投标5.1 招标执行部门负责接收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和样品,对投标书应该妥善保管,不得开启;对样品应做好标识,送达公开的样品陈列间保管。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5.3 投标的报价单应单独密封,招标人签收后不得提前开启。

5.4 投标金额必须明确具体,区间报价、浮动报价及附加条件报价等不确定方式投标的无效。

六、开标6.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好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由招标执行部门组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6.2 开标时,由投标人检查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主要内容。

6.3 招标执行部门负责开标过程记录,记录完毕后由总裁办公委员会(总经理办公委员会)对该文件进行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6.4 开标过程中,总裁办公委员会(总经理办公委员会)或聘请评标专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七、评标7.1 评标由总裁办公委员会(总经理办公委员会)与聘请评标专家组成。

评委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保障公司权益,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7.2 评标的方法:(一)打分法:即按事先制定的评标因素(如价格、质量、信誉、服务等)和相应的加权分值,分别进行打分,然后汇总计算给每一投标人的最后分值;(二)最低投标报价法:即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一般适用于标的物技术含量不高及其他物品关联不强的招标;(三)最高投标报价法:即以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一般适用于资产出售等。

7.3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7.4 在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废标:(一)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的;(二)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三)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7.5 招标执行部门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审后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详细列明各投标单位的优劣。

八、定标8.1 控股公司总裁办公会议或各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是招标项目的定标权力机构,讨论确定中标单位。

控股公司下属各子公司超过50万元以上或预算外招标项目,应在总经理办公会议评审基础上编制《招标报告》报控股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批。

8.2 中标单位确定后,由招标执行部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8.3 如果公司收取投标保函,则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执行单位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函,同时公司向中标单位收取履约保函。

8.4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及时签订书面合同。

九、罚则9.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相应扣减年度考核得分:(一)应当采用招标而未采用,或将项目拆分,规避招标监管的;(二)未及时报送招标文件,或填报资料不实的;(三)违反招标程序,影响公司信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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