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表”填表说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电子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社保增减员手续时填写。

二、本市户籍人员和流动人员可以在一个报盘文件中申报,但一个报盘文件只允许填报一个单位,不能在同一个报盘文件中申报多个单位(除首次办理外,报盘文件需命名为单位社保编号)。

三、○符号为公共必录项、☆符号为劳动用工备案必录项、△符号为社保增减员必录项。

“本市人员失业登记号码”是“已办理失业登记人员必须填写”项目,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市人员必须填写,未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市人员不需填写。

社保增减员必录项中个人身份代码、行政职务代码仅适用于公务员补助填报,其它人员不需填报;户籍所属省、本次缴费起始年月、月缴费工资、新年度月缴费工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间填写)、各险种选择参保为增员必填项目;停保原因、供养人数、是否有继承人、死亡时间为减员必填项目。

四、录入规则

1、身份号码:使用18位身份号码。

2、姓名:字符串类型。

3、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民族、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称、技术等级、工作岗位、就业前身份、就业形式、备案类别、合同类型及个人身份代码、行政职务代码、户籍所属省、各险种、停保原因、是否有继承人栏提供了下拉选择框,请选择所需的值。

4、下拉选择框中选项较多时,可到“字典代码项”页按Ctrl+F 查找确定后,复制粘贴到“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页面上;复制的内容必须含有相应的编码与小数点。

5、日期类型的栏目一定要严格按照“YYYYMMDD”(即年年年年月月日日) 或“YYYYMM”(即年年年年月月)的格式填写,勿以“-”或“.”等符号分隔。

6、增员报盘后实际参保险种将按照单位登记的参保情况及个人身份、户口性质予以确认。“工伤”一栏只有农村户口人员才能选择“农民工先行参工伤”标识(非农村户口人员选择此标识在社保机构读盘时将被系统判断为错误数据),选择“农民工先行参工伤”标识代表该人员只参加工伤保险,其它险种不参加。

五、打印名册

1、在“打印简化版”页面导入已录资料。具体办法:在“打印简化版”页面定义首行内容后,往下拉复制,直至已录入资料行完结。

2、按预设格式进行浏览或打印。

3、“打印简化版”为A4页面格式,请勿自行调整列宽。

六、请如实填写,如有变更请及时到受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民族、合同开始日期、现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4个公共数据到区(县级市)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修改即可;身份号码、姓名、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等4个公共数据需到区(县级市)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申请修改。

七、项目说明:

1、本次缴费起始年月:即本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生效的起始时间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

是参保人具备享受待遇条件的起始时间。

2、月缴费工资:以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基数。系统将根据所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和相应险种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自动切换并核定应缴额。

3、新年度月缴费工资:此栏在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间办理增员业务时为必录项,非申报期间不需填写。

4、个人联系电话:主要用于社会保险部门及时将个人参保情况进行反馈,请如实填报个人手机号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