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农村居民点布局的合理性
农村居民点规划及发展策略

农村居民点规划及发展策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居民点规划和发展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农村居民点规划的目标是通过科学的规划和合理的发展策略,提升农村居民点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探讨农村居民点规划的重要性,分析其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
一、农村居民点规划的重要性农村居民点规划对于农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规划可以提高农村居民点的整体规模和布局,使其更加合理和科学。
合理的规划可以确保农村居民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合理分布,提高农村居民点的整体功能和服务水平。
其次,规划可以提升农村居民点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通过规划,可以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的建筑布局和绿化景观,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最后,规划可以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合理的规划可以避免农村居民点的无序扩张和资源浪费,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居民点规划的现状和问题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点规划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规划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由于缺乏专业的规划人员和规划经验,很多农村居民点的规划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导致规划不合理和功能不完善。
其次,规划与实际情况脱节。
由于农村居民点的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规划往往与实际情况脱节,无法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要求。
再次,规划缺乏长远性和可持续性。
由于缺乏对农村居民点未来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考虑,很多规划只是片面追求眼前效益,忽视了农村居民点的可持续发展。
三、农村居民点规划的发展策略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农村居民点规划的发展策略。
首先,加强规划人员的培养和引进。
通过加强对农村居民点规划人员的培养和引进,提高规划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规划能力,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其次,加强规划与实际情况的结合。
在规划农村居民点时,应该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要求,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相结合,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农村居民点建设方案规划中的行政配套设施布局

农村居民点建设方案规划中的行政配套设施布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地区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农村居民点建设方案规划成为了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一环。
在农村居民点建设方案规划中,行政配套设施布局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农村居民点建设方案规划中行政配套设施布局的重要性、原则和实施策略。
一、行政配套设施布局的重要性行政配套设施布局是农村居民点建设方案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行政配套设施布局可以提供基础设施支持。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需要基础设施的支持,如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
合理的行政配套设施布局可以确保这些基础设施的覆盖范围和质量,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便利性和生产效率。
其次,行政配套设施布局可以提供公共服务。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需要配备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
通过合理的行政配套设施布局,可以使农村居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当的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和社会福利。
最后,行政配套设施布局可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需要配备商业、金融、物流等经济服务设施。
通过合理的行政配套设施布局,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就业机会。
二、行政配套设施布局的原则在农村居民点建设方案规划中,行政配套设施布局应遵循一些原则,以确保其科学性和可行性。
首先,行政配套设施布局应以农村居民的需求为导向。
不同地区的农村居民需求不同,因此行政配套设施布局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居民的需求进行合理规划,避免资源浪费和不必要的投资。
其次,行政配套设施布局应注重公平与公正。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应注重公平原则,确保每个居民都能享受到相同水平的公共服务和经济机会,避免资源的不均衡分配和贫富差距的扩大。
再次,行政配套设施布局应注重可持续发展。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应考虑到长远发展的需要,避免一味追求眼前效益而忽视可持续性。
行政配套设施布局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
农村居民点布局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优化的主要措施
• 严格控制用地规模,科学合理进行规划 • 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用地管理 • 加快中心村的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农村居住条件 • 大力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提高土地利用率
这是我国居民点最常见、 最广泛的布置形式。尤其在山 地、丘陵地区,受到地形的限 制,很难找到面积较大的平地 来建设居民点。有的便于耕作, 在自己耕作田块附近建造房屋, 有的村民根据地形布局,高低 错落,有的是满天星式不规则 分布。
布局现状特征及影响因素
• 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人均用地大 • 农村居民点的发展无序,结构不紧凑 • 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结构不合理,住宅用地比重偏大
——《农村居民点规模及布局研究》,中国地质大学,渠霓(硕士)
中国居民点分类体系图
特大城市 人口>100万
城市 大城市 人口50-100万
中等城市 人口20-50万
城市居民点
小城市 人口20万以上
居
县城
民 点
城镇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建制镇 集镇
农村居民点 中心居民点 一般居民点(基层村,自然村)
研究意义
有利于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缓解供地不足的矛盾 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村城镇化进程 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释义居民点、农村居民点
目
录
中国居民点分类体系图
农村居民点研究意义、理论基础 农村居民点布局的形式、现 状特征及影响因素
农村居民点存在问题、优化措施
释义(一)
居民点[settlement] 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
聚定居地点。人类的各种集居地,又称聚落。各
种职能不同、规模不等的城市、集镇和村落都是居民 点。
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 和乡村两大类
如何看待农村居民点布局的合理性

学院:资源与环境班级:xx级土管x班姓名:Xxx学号:xxxxxxxx时间:2012年10月1日——2012年10月7日人们往往把“布局合理”作为农村聚落空间分布的一种目标或理想状态,把“布局不合理”作为农村居民点的一类问题,并以此为由,把撤并村庄、腾出农民土地供给城市“集约化利用”作为解决“不合理”问题的主要途径。
我认为,泛泛地指责农村居民点布局不合理,简单地拿城市用地方式类比农村的方法,是以“城市偏向”来考虑农村问题的表现。
这种偏向在理论上缺乏依据,在观念上有失公允,在实践上非常有害。
为解决这类认识偏差,就需要认真研究何谓“布局合理”,什么是农村居民点布局合理的判据。
一、农村居民点布局是否合理的判据应从农村居民的需求和城市对农村的需求两方面来考虑(一)判断农村居民点合理性的出发点是尊重农村居民的需要以村庄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居民点,是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满足村民对于居住和生产的需求,是对村庄的第一位要求;村庄坐落是否能够满足村民对于居住和生产的需求,也是判断村庄布局是否合理的首要判据。
农村居民点布局的调整,首先必须考虑农村居民的愿望和利益,绝不能按照少数人的意志而违背农民的利益和愿望去进行农村居民点布局的调整。
违背农民的利益和愿望,往往表现为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表现为超越农民承受能力和觉悟水平的盲动式调整,即在大多数农民不愿意调整的时候非要进行调整;另一种情况是在大多数农民希望推进自己家园建设的时候,阻拦他们的行动,表现为调整的滞后性状态。
这两种情况都是应当防止的错误倾向。
尊重和维护农民在居民点布局调整中的权益,就要对做出空间调整的农民有合理的生产生活安排。
这些安排包括:至少不低于原先状况的居住、收入、就业、保障、子女就学及其他生活服务条件。
这些条件的改善,有的要由农民个人和集体来承担部分或全部成本,有的需要由各级政府来支付。
政府、农民个人和集体能否按照各自应承担的部分来支付这些成本,是农民权益能否不受到损害的关键。
城乡规划中的农村居民点整治与改造

城乡规划中的农村居民点整治与改造近年来,我国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与此同时,农村居民点的整治与改造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农村居民点是农村地区的基本单元,其规划与改造对于实现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农村居民点的现状、整治与改造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农村居民点的现状农村居民点是农村地区居民居住和生活的基本空间单元,其发展与建设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
然而,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点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首先,农村居民点的规划建设不规范。
由于缺乏科学的规划指导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农村居民点的建设往往是无序的、随意的。
一些农民为了追求短期利益,将房屋建设在违规地段,导致农村居民点的布局混乱,影响了农村的整体形象。
其次,农村居民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由于农村居民点的规划建设缺乏科学性,导致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如供水、供电、排水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这不仅影响了农民的日常生活,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再次,农村居民点的环境卫生状况较差。
一些农村居民点存在垃圾乱堆、污水横流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
此外,由于农村居民点的道路狭窄、交通不便,也给农民的出行带来了不便。
二、农村居民点整治与改造的必要性农村居民点整治与改造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整治与改造农村居民点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农村居民点是农村地区的基本单元,其规划与建设直接关系到农村的整体形象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只有通过整治与改造,才能提升农村居民点的品质,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
其次,整治与改造农村居民点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总抓手,而农村居民点的整治与改造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整治与改造,可以提升农村居民点的功能性和美观性,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整治与改造农村居民点有利于推动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
当前,农村地区存在着大量的空心化村庄和冷僻的小村,这些地方缺乏经济活力和社会资源,容易滋生社会问题。
乡村聚居点建设模式的建议

乡村聚居点建设模式的建议乡村聚居点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乡村聚居点建设的建议: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乡村聚居点建设过程中,应注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要根据当地自然环境、资源条件、经济发展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建设方案,确保聚居点的选址、规模、功能等符合当地实际需求。
同时,要注重保护生态环境,避免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
二、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乡村聚居点建设应注重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要建立健全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确保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同时,要加强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注重特色,传承文化在乡村聚居点建设过程中,应注重特色,传承文化。
要尊重当地传统文化和风土人情,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挖掘地方特色资源,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聚居点。
同时,要注重传承和发扬当地的文化传统,增强农村居民的文化认同感。
四、推进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乡村聚居点建设应注重推进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要建立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规范土地使用行为,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同时,要推进土地流转制度改革,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给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五、加强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乡村聚居点建设应加强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政府应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民向聚居点集中居住,对于到聚居点居住的农民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支持。
同时,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
六、培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乡村聚居点建设应注重培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要根据当地的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发展特色农业、休闲旅游等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同时,要鼓励农民参与产业开发,增加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农村居民点布局整理建设的路径探讨

农村居民点布局整理建设的路径探讨摘要:在分析潘塘街镇域农村居民点分布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村庄空间布局的原则,农村居民点布局整理路径,促进村庄适度集聚,复垦节约的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最后,提出近期建设的实施措施,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集约配置,推进农村居民点整体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村居民点,布局整理,复垦土地,集约配置1.前言农村居民点作为农村人地关系的表现核心,是农村人口生产和生活等综合功能的承载体,是农村土地利用重要组成部分[1]。
武汉农村居民点规模小,数量多,土地利用率低,集约利用非常迫切。
目前,这种粗放方式土地利用,已对生态环境、粮食安全和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诸多领域产生了不利影响,制约了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2]。
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建设,及时的土地复垦,有利于高效配置城乡土地资源,缓解经济建设与耕地保护的矛盾,提高土地利用综合绩效,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我们在承担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镇域村庄布局规划规划设计中,在城乡统筹协调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指导下,做了一些创新性的工作,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
2.项目概况潘塘街地处武汉市新洲区东北部,距新洲区城关邾城36公里。
东南与徐古镇接壤,西南接三店街,北部与麻城市相连。
潘塘街境内多丘陵岗地,夹杂一些小块平原,地势北高南低。
规划范围是潘塘街的行政管理范围,总面积60.9平方公里,辖潘塘街镇区和28个行政村,共207个自然村。
3.农村居民点分布现状分析土地利用浪费:农村居民点分布极不均匀,人口规模差异很大,部分基层村不到50人,而有些基层村600-700人。
居民点平均规模小,宅基地占地面积大,各行政村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多在110㎡/人以上,农业用地与村庄建设用地矛盾突出,人均耕地面积仅3亩,土地利用分散、无序,利用率低。
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服务设施滞:由于村湾布局分散、单个规模较小,不利于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配置和规模化发展;建设村庄农田水利设施普遍老化,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灌溉沟渠年久失修,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镇域文、教、卫、商等公共设施简易老化,医疗条件不能满足村民基本卫生需要;镇域内缺乏村民体育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镇域缺乏污水处理设施和环卫设施。
农村居民点布局

农村居民点布局1 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特点1.1 用地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从地域分布来看,农村居民点的分布与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
平川地区,由于地势平坦,自然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农村居民点分布的密度高,单个村庄占地规模大;丘陵区和山区,一般地形起伏较大,地貌类型复杂,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不便,经济较为落后,农村居民点分布的密度较低,单个村庄占地规模小。
1.2 人均用地规模普遍偏大全国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一般均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高限标准,人均占地规模普遍相对偏大。
1.3 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点用地的主体根据调查结果,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点用地的主体,一般占农村居民点用地的70%以上。
宅基地的主导用地特征在村庄内部用地结构中极为明显,其次是道路、畜圈用地,工、商业用地面积极小。
2 农村居民点布局中所存在的问题2.1缺少系统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
从总体土看,村庄整体布局较为分散,尤其是山区,道路不连网,房屋不成排,缺少系统的规划,没有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
2.2居民点内部闲置土地比重高,村庄占地面积大。
据调查,现有农村居民点内部一般约有10%的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在村庄内部土地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各地仍在农村居民点外围划出一定数量的农田作为建设预留地,致使村庄不断蔓延,占用耕地,蚕食良田。
2.3土地的人口容积率和利用率较低。
全国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一般均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高限标准,尤其在农村居民点内多是平房的“小而全”居住方式的区域,使得农村居民点内土地的人口容积率比较低,从而使得其土地的利用率也比较低。
2.4村庄的复杂性。
很多农村民居以四合院为主,并且随着分家析产和自由买卖,产生了几家共院、楼上楼下非一家、共有山墙、共有院墙的复杂现象。
此外,除了主房、院落以外,还有各种附属建筑物。
因此,建筑的复杂性对于宅基地整理牵涉到复杂的权属关系、邻里关系,调解任务繁重,有时候根本办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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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资源与环境
班级:xx级土管x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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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xxxxxxxx
时间:2012年10月1日——2012年10月7日
人们往往把“布局合理”作为农村聚落空间分布的一种目标或理想状态,把“布局不合理”作为农村居民点的一类问题,并以此为由,把撤并村庄、腾出农民土地供给城市“集约化利用”作为解决“不合理”问题的主要途径。
我认为,泛泛地指责农村居民点布局不合理,简单地拿城市用地方式类比农村的方法,是以“城市偏向”来考虑农村问题的表现。
这种偏向在理论上缺乏依据,在观念上有失公允,在实践上非常有害。
为解决这类认识偏差,就需要认真研究何谓“布局合理”,什么是农村居民点布局合理的判据。
一、农村居民点布局是否合理的判据应从农村居民的需求和城市对农村的需求两方面来考虑
(一)判断农村居民点合理性的出发点是尊重农村居民的需要
以村庄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居民点,是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满足村民对于居住和生产的需求,是对村庄的第一位要求;村庄坐落是否能够满足村民对于居住和生产的需求,也是判断村庄布局是否合理的首要判据。
农村居民点布局的调整,首先必须考虑农村居民的愿望和利益,绝不能按照少数人的意志而违背农民的利益和愿望去进行农村居民点布局的调整。
违背农民的利益和愿望,往往表现为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表现为超越农民承受能力和觉悟水平的盲动式调整,即在大多数农民不愿意调整的时候非要进行调整;另一种情况是在大多数农民希望推进自己家园建设的时候,阻拦他们的行动,表现为调整的滞后性状态。
这两种情况都是应当防止的错误倾向。
尊重和维护农民在居民点布局调整中的权益,就要对做出空间调整的农民有合理的生产生活安排。
这些安排包括:至少不低于原先状况的居住、收入、就业、保障、子女就学及其他生活服务条件。
这些条件的改善,有的要由农民个人和集体来承担部分或全部成本,有的需要由各级政府来支付。
政府、农民个人和集体能否按照各自应承担的部分来支付这些成本,是农民权益能否不受到损害的关键。
因此,所谓农村居民点布局的合理性,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发展水平基础之上的。
农民收入状况是对农村居民点布局进行合理性调整首先需要考
虑的基本条件。
农民的收入状况,是决定农民(在外部不能支付全部成本的前提下)有没有条件迁移的决定性因素。
农民收入是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的集中体现,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民的需求愿望。
(二)城市对于农村的需求
城市对于农村的需求主要体现在新版城市总体规划中。
包括:
1.为城市发展提供新的空间。
2.涵养生态,营造市域绿地系统。
3.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
城市圈重点发展以城市绿地、园林景观、楼宇美化及农产品展销等为主要内容的景观型和会展型农业;近郊圈重点发展园区农业、体验农业、科普农业和精品农业;远郊平原圈重点发展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标准化的大宗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农业;山区生态涵养圈加强生态工程建设,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山区民俗旅游、生态旅游等生态型和休闲型农业。
都市型农业的新形式也将对村庄布局和建设提出新的需求。
4.建设中心村,使中心村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农村新型社区。
(三)调解好农民需求与城市需求之间的关系是合理布局的重点与难点
农民需求与城市需求之间既有一致性,也有矛盾性。
它们的一致性表现为:通过满足城市的需求,往往能够不断地解决农村生活中的一些现实问题,也可以比较长远地解决农村生活中一些带有根本性的难题。
它们之间的矛盾性往往聚焦于村庄布局建设的方便性与经济性之间的关系。
从农民的角度,往往希望留给自己的不动产多一些,利用各类设施更便捷一些,居住稳定一些,在调整中能够得到的利益多一些;而城市的需求则是要使局部的人均建设用地尽量少一些,调整力度大一些,调整的补偿支出和设施的建设投入节省一些。
二、农村居民点布局不合理的原因分析及调整对策
(一)农村居民点布局不合理的原因分析
1.历史遗留原因。
在郊区农村,宅与院是传统民居的主要形式。
随着发展,村落和民居传统中某些不适应社会进步之处也逐渐显露出来。
院落式的居住格局与楼房相比占地较大。
按照目前农村居民点中住宅建筑占宅基地40%、庭院占60%推算,全市农村庭院面积约为500平方公里以上,其利用潜力相当可观。
这无疑也成为人们批评它、想改造它的一个理由。
2.城市发展及功能变动,引起原来位置合理的变成了不合理。
采矿业发展形成了山区的采空区;电力、道路、水利、环卫等城市公共设施建设,使一些村庄的位置变得不适宜进行建设或管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村庄存在主要道路穿村而过的现象;工业发展使农用地大量改变了用途,形成了工业区;各种城市生态功能区的划定,比如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林区、南水北调等,也改变了村庄位置的合理性。
3.体制和机制问题。
统计数字表明,乡村人口减少速度远远低于耕地面积减少速度。
1995-2004年,平均每减少1公顷耕地所减少的乡村人口不到0.9人;按乡村人口人均耕地0.1公顷计算,每减少1公顷耕地就有9人滞留在乡村。
这就意味着,在郊区土地利用方式高速非农化转变中,将农民纳入城市服务体系的进程严重滞后,许多由于城市发展建设而失去土地的农民未被纳入城市居民的就业、保障、补偿、公共事业等社会服务机制之中,仍然大量滞留在由乡村自行安置解决的层次。
这就产生了土地被城市占用、行政建制仍属农村系列的问题,形成所谓“城中村”等村庄布局的体制性不合理问题。
(二)农村居民点发展趋势
按照农村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大致可对农村居民点发展格局做出以下预期:
21世纪前20年,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处于人均地方生产总值从2000美元到1万美元提升的时期。
目前农村居民点在未来规划期内将面临不同前途:少部分农村将继续保持典型农村的特征或内涵,即居住人口仍以农业和相关产业活动为主,村庄经过改造成为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农村居民点;一部分农村将成为以非农活动为主、兼有农业经营的新型乡村社区;还有相当一部分目前的“农村”将转变为基本上没有农业活动的城镇社区。
农村居民点内部的变化主要是: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将适当减少,但是由于居住用地利用效率提高,人均居住(建筑或使用)面积将会进一步增加;农村地区的产业用地的总量和比重将明显增加,特别是用于发展工业、旅游业、商饮服务业等非农产业、安置农村就业的空间将会扩大;在农村居民点内部,用于公共事业的建设用地的比重将提高,特别是用于基础设施、文教卫体、环境绿化、社区服务与管理等建设的用地比例将明显增加;在增加乡村生活服务设施、改善生活环境的同时,乡村地区要保持同城镇地区在文化和景观之间的区别,保持较低的人口密度、建筑密度、水泥覆盖率和较高的绿化覆盖率等景观特色与宜居环境。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
目前村庄布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不同,解决的紧迫性和途径也不同,因此,应当区别对待。
对于生存性不合理、功能性不合理、规模性不合理、结构性不合理等宏观层次上布局不合理的居民点,可以划定范围,确定数量,根据不安全、不方便、不经济等问题的程度和调整改造的支撑能力,确定调整步骤和顺序。
微观层次上结构不合理的农村居民点,是目前存在的比较普遍的现象,需要结合对不同发展水平的村庄进行有步骤的整治、改造和建设,在村庄整治、改造和建设中解决布局问题。
农村居民点布局变动是一个包含着经济、社会、资源、空间等多种配置变化的复合过程。
农村居民点的调整不是在旧有基础上易地居住,而是一个提高生活质量的过程。
因此,应当把调整、整治、改造、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以调整带改造建设,以改造和建设促调整,达到空间调整与水平提高、面貌更新的双重效果。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任务的长期性和现实基础与未来规划出发,考虑城市发展和农村生产生活的安全、方便、经济、功能、永续发展的需要,应实行城镇化与乡村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
一部分村庄就地进行环境整治或者整理推进;有条件的村庄就地实行拆建改造;对于生态不合理的村庄,则尽量早一些地实现分期的整建制移民搬迁;一部分村庄就地纳入城镇建制及社会服务体系,解决人口户籍、土地权属、社区管理等要素相互协调地从农村体制向新体制转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