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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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晖案庭审纪实——涉嫌集资诈骗652.48亿元、职务侵占100亿元

吴小晖案庭审纪实——涉嫌集资诈骗652.48亿元、职务侵占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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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检 察 院 第一 分 院 提 起 公 诉 的 安 邦 虚假 立 传 ,非 法 募集 资 模 急 J扩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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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1世纪被判死刑纪实】大兴灭门案庭审纪实

【中国21世纪被判死刑纪实】大兴灭门案庭审纪实

大兴灭门案庭审纪实核心提示:11月23日晚上,北京某大学的学生宿舍里,大学生王某在网上边看电视剧边和女友李灿聊天。

大约十点左右,李灿突然不说话了,王某给她打电话过去,手机也关机了。

令王某感到蹊跷的是,李灿虽然不说话,QQ却一直到后半夜才下线。

第二天李灿没有来学校,第三天也没有出现。

王某有些担心,找到李灿的堂妹妹询问情况,堂妹把李灿家里所有人的电话打了一遍,都没有打通。

堂妹又叫上家人去了大兴区清澄名苑小区的李灿家,按门禁一直没人应答。

种种迹象表明,这家人一定出了什么事情。

堂妹就立即报了警。

但是很快李灿的姑姑从李家开的餐馆里得到消息,说李灿的嫂子王美玲拿到公司3万元的奖金,带着一家人去深圳玩去了。

又过了两天,亲戚朋友们依然无法和这家人取得联系。

27日上午10点左右,他们又来到李家住处,敲了半天门,里边还是没有任何反应。

他们叫来了开锁公司,但是房门太结实,锁没有打开。

物业人员拿来梯子,有人爬上梯子,透过后窗看到惊人的一幕:屋子里的地上躺着一个人!当赶到现场的民警打开房门后,里边的惨状令在场的人都大惊失色:屋里不是仅仅躺着一个人,而是从客厅到三个卧室,整整有6具尸体。

这些人均死于利器,床上、地上到处是血迹。

被害人包括了这家祖孙三代:除了李灿,还有她的父母、嫂子、两个侄子——大的6岁,小的只有一岁多。

究竟是什么人制造了这惨绝人寰的凶案现场?是入室抢劫还是寻仇报复?在现场勘验中,警方发现,现场不仅有翻动痕迹,而且还有清理过的迹象。

客厅地上有一桶污水,水里掺杂着被害人的鲜血,但是墩布却不知去向。

小区监控录像显示,案发后第二天凌晨,一个男子走出单元门,手里拿着墩布和一个口袋,这个人将墩布扔进垃圾桶、口袋放进汽车后备厢后开车离去。

经辨认,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这家人中唯一幸存者,男主人李磊。

警方认定李磊有重大嫌疑。

锁定发罪嫌疑人之后,警方立即出击。

28日下午6时45分,在海南警方的配合下,已经逃往三亚的李磊被抓获归案。

安全管理案例教训:天津港爆炸案顶格重判——49人被送上刑事被告席

安全管理案例教训:天津港爆炸案顶格重判——49人被送上刑事被告席

天津港爆炸案顶格重判:49人被送上刑事被告席原标题:“8·12”系列案顶格重判:给受害者、给社会一个交代沉痛的教训正义的审判严正的警示——“8·12”事故系列案庭审纪实天津北方网讯:2015年8月12日深夜,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一声巨响,震动了整个滨海。

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8·12”事故共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截至2015年12月10日,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68.66亿元,堪称建国以来最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国徽高悬,法庭庄严。

2016年11月7日至9日,“8·12”事故相关的27件刑事案件,分别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等9家基层法院一审公开审理。

各庭审现场均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等旁听。

9日,各法庭分别依法对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瑞海公司和安评中介机构利欲熏心、胆大妄为;多名本该把好关卡、依法履职尽责的政府官员渎职失察,个别官员甚至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导致隐患日积月累、日益膨胀,最终酿成惨祸,相关责任人员也身陷囹圄。

所有的企业、监评机构、所有的公职人员,都值得从中引起反思,以为镜鉴。

庭审直击:49人被送上刑事被告席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8·12”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天津市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海事等单位的相关工作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日常监管严重缺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失职渎职和受贿问题,最终导致了“8·12”事故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真题勘误--刑法

真题勘误--刑法

2011年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析(陈璐琼补丁版)第三波——刑法2010年卷二3题2007年卷二1题2010年卷二57题2010 年卷二91—94 题2006年卷二59题(2010年卷二3题,单选)1.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击中乙身后的丙。

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B.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C.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

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D.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解析: A:甲的开枪行为直接导致丙中弹身亡,根据条件说,“没有前行为,就没有后结果时,前行为就是后结果的原因”,甲的开枪行为当然是丙死亡的原因。

甲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应该按照故意杀人罪既遂处理。

B:现代社会是一个危险的社会,许多危险行为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而得到允许。

所以,只有制造了不被允许的危险,才可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

甲追赶小偷乙的行为,是得到法律和社会允许的正当防卫,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的结果,不可以归责于甲的行为。

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但如果是甲以暴力非法伤害乙,乙慌不择路被车撞死,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就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二重的因果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分别都能导致结果的发生,但在行为人没有意思联络的情况下,竞合在一起导致了结果的发生。

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就属于这种情况。

根据条件关系修正说,在数个行为共同导致一个结果的情况下,如果除去一个行为结果将发生,除去全部行为结果将不发生,则全部行为都是结果发生的条件。

则甲、乙的行为都对丙的死亡起了作用,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上海羽山路车祸庭审纪实

上海羽山路车祸庭审纪实

上海羽山路车祸庭审纪实上海10月10日电(田思倩李姝徵)8岁女童小萌(化名),是上海浦东一家知名小学的二年级学生,如果不出意外,现在她已经升入三年级了。

然而今年5月16日,放学回家路上的一场事故让她的生命戛然而止。

10日获悉,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保姆汪某、公交车司机顾某均获刑一年,缓刑一年。

庭审中,两人都表达了各自的歉意,汪某更是哭诉“我对不起小萌,对不起她的父母……如果有机会,我要打工赚钱,补偿他们。

”然而,生命的花朵已经枯萎,一切的后悔和歉意都已经太迟……事件回放:放学路上,8岁女童命丧公交车底2016年5月16日下午,如同往常那样,保姆汪某从位于浦东桃林路的小学接到了东家8岁女儿小萌,然后骑着电瓶车带她回家。

汪某的电动车没有牌照,没有安全座椅,也没有安全带。

那天回家路上,她带着小萌由西向东途径羽山路近桃林路。

这是一条并不宽敞的马路,汪某行驶一侧的非机动车道还停放着6辆小轿车,汪某骑着电瓶车只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16时33分,汪某从左侧超越一辆同向行驶的自行车时,自行车因躲避突然出现的行人,向左侧倾倒时与电瓶车右后侧相撞,导致坐在后座的小萌向左侧跌落至道路中央。

这时,顾某驾驶的公交车也同向行驶到这个地方,为了超越前方的电动车、自行车,于是跨越黄色中心单实线逆向行驶。

不巧的是,此时正是汪某与自行车相撞、小萌掉在地上,公交车后轮瞬间轧上了小萌。

后方行驶轿车的行车记录仪原原本本地记录了事故发生经过。

事发后,顾某丝毫没有察觉,经提醒后才赶回现场并报警。

不幸的是,小萌已经当场死亡。

经公安机关认定,汪某、顾某承担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小萌不承担事故责任。

庭审再现:两被告人均认罪,法院依法从轻判决2016年6月22日,两名被告人均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7月4日,被批准逮捕。

8月26日,浦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上,保姆汪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她哭诉称,她把小萌从小带到大,感情很好,和东家相处也很融洽。

牛启忠案庭审纪实

牛启忠案庭审纪实

牛启忠案庭审纪实作者:赵洪森观沧海来源:《检察风云》2016年第22期2016年9月7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牛启忠受贿案在山东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牛启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不少人对一年前的庭审现场还印象深刻。

到场旁听的大约有100人,这让能容纳200多人旁听的审判大厅显得有些空旷。

回想10年前牛启忠离开滕州时,数千名百姓长街相送的情景,荣誉与耻辱,有时只在一念之间。

控辩双方精心准备庭审当天9时31分,东营市检察院两男一女三名公诉人健步步入法庭,整齐的制服、庄严的表情、干练的举止立刻吸引了旁听席上的目光。

9时32分,审判长宣布开庭,被告人牛启忠被两名法警带上法庭。

他头发很短,身着白色衬衣、运动长裤,没有戴手铐,神色黯然。

审判长向他核实基本情况,他回答的声音很小,即使面前有话筒,旁听席也听不清楚。

以至于在庭审中审判长多次提醒他“声音大一点”。

记者对起诉书指控的牛启忠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分析,得出了如下数据:只有受贿1项罪名,共5笔受贿犯罪事实;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领域涉及企业收购、发展经营、土地出让金减免、提高土地容积率、招投标等5个方面;分13次收受或者索取,平均每次10万余元;收受企业负责人贿赂3笔,数额为119.586万元,占总受贿数额的90.13%;主动索贿1笔12.1万元,占总受贿数额的9.1%;主动交代4笔131.686万元,占总受贿数额的99.3%;与自己摄影爱好有关的受贿2笔22.1万元,占总受贿数额的16.66%;离开枣庄到省城济南任职后受贿85.1万元,占总受贿数额的64.14%。

公诉人将案件五笔犯罪事实的所有证据都分门别类、分组出示,制作成精美的PPT文件,配合公诉人当庭的解说,用照片、动画等形式同步展示,直观形象、简洁明快,既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又体现了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公开透明,取得了良好效果。

小主圈

小主圈

小主圈作者:陈文白鸽程戈来源:《北京广播电视报》2018年第14期小邸录制节目欢乐多北京文艺广播每天9点播出的《娱乐72变》是一档幽默、轻松、好玩的娱乐节目,主持人小邸和相声演员王磊、应宁等分饰不同的角色,演绎着我们身边的趣闻趣事。

《娱乐72变》类似于情景喜剧,但节目并没有剧本,小邸他们每次录节目的时候都是根据新近发生的一些社会娱乐新闻,依仗他们丰富的舞台经验和娴熟的技巧现编现录。

因为王磊、应宁还有演出任务,有时候也是角色的需要,叶蓬、佳宝等年轻相声演员也会加入进来。

节目内容风趣,录节目的时候欢乐的段子也不少。

您瞧,这些图片都来自小邸的微信朋友圈。

“我们经常一录就是六七个小时,中间休息的时候,大家就想着法子让自己舒服、舒展会儿,个别同学能3分钟进入梦乡……”小邸说,录音棚里缺氧,加上他们一连几个小时都是“脑袋瓜儿飞速运转,使劲儿铺梗、找包袱”,所以特别累,休息间隙几个人耍个宝乐呵乐呵,让自己精神上放松一下,以便继续“战斗”。

您别误会,叶蓬困卧的气垫并非快递来的。

小邸介绍,那是录音棚里的沙发垫,由于连续工作时间太长,工作人员有时就会倒在沙发或垫子上打个盹、小睡一下。

小雨我讲了25年安徒生童话今年4月2日是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诞辰213周年,多年给小朋友讲故事的北京电台主持人小雨发文纪念。

“安徒生的童话充满着浪漫主义的幻想色彩和对现实的鞭挞,讲述了人性的光明与黑暗,真诚与虚伪,爱与罪,快乐与苦难,永叵的主题使其同时适合儿童和成人阅读。

”小雨表示,很自豪她讲安徒生童话讲了25年,包括小朋友们熟悉的《海的女儿》《拇指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皇帝的新装》……“我深深地敬佩着这位童话大师,他虽无儿无女,却活在亿万孩子的心中,与童话一起,千古不朽!”志梅直播体验机场智能安检4月7日,北京交通广播《航空在线》主持人志梅在首都机场T2航站楼国内出发区域的安检现场进行了节目直播,对刚刚上线的国内第一套智能旅客安检系统作全程体验式报道。

法律案件庭审纪实(3篇)

法律案件庭审纪实(3篇)

第1篇一、案由本案是一起因合同纠纷引发的民事诉讼。

原告(以下简称甲)与被告(以下简称乙)于2020年6月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投资成立一家公司,甲出资100万元,乙出资200万元,共同经营。

协议签订后,甲依约履行了出资义务,但乙未按约定出资。

随后,甲多次与乙协商解决出资问题,但乙始终未予理睬。

无奈之下,甲将乙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乙履行出资义务,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甲造成的损失。

二、庭审纪实1. 开庭审理2021年3月15日,本案在XX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审判长宣布开庭,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依次就座。

审判长:本案系甲与乙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审理。

首先,请原告甲陈述诉讼请求。

甲:尊敬的审判长、各位法官,我作为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乙履行出资义务,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我造成的损失。

审判长:请被告乙答辩。

乙:尊敬的审判长、各位法官,我承认与原告甲签订的《合作协议》,但我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出资,对此表示歉意。

但原告甲在签订协议后,并未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经营,导致公司无法成立。

因此,我认为原告甲也存在违约行为,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异议?甲:没有异议。

乙:没有异议。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对证据是否有异议?甲:没有异议。

乙:没有异议。

审判长:本案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2. 法庭调查审判长:首先,请原告甲出示证据。

甲:(向法庭提交证据)这是我与被告乙签订的《合作协议》。

审判长:请被告乙对证据进行质证。

乙:我承认这份协议的真实性。

审判长:接下来,请原告甲出示其他证据。

甲:(向法庭提交证据)这是我向被告乙支付的100万元出资证明。

审判长:请被告乙对证据进行质证。

乙:我承认这份出资证明的真实性。

审判长:请原告甲继续出示证据。

甲:(向法庭提交证据)这是我与被告乙协商解决出资问题的邮件往来记录。

审判长:请被告乙对证据进行质证。

乙:我承认这些邮件的真实性。

审判长:请原告甲继续出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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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
书记员:现在宣读法庭纪律。

①未经法院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②不得进入审判区;
③不得发言,提问;
④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⑤将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不得接听;
⑥衣着庄重整洁;
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训诫,魔兽有关录制器材,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或拘留;对哄闹等严重违反法庭秩序的人将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请全体起立,请法官、审判员入厅。

【法官入场,法官坐下。


裁判长:请坐。

书记员: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经传唤均已到庭。

【书记员坐下】
裁判长:现在开庭。

现在核对当事人,原告,说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职务及家庭住址。

原告代理人:回答
裁判长:原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代理权限。

原告代理人:一般代理
裁判长:被告blabla
裁判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有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有举证质证,进行辩论和最后陈述的权利;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在庭审当中,变更上诉请求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同理。

同时当事人对提出请求或反驳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上述诉讼权利及义务,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清楚与否?
原告被告:清楚
裁判长:原告xx诉xxx一案,由张子扬担任审判长,xxx和xxx组成合议庭,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有关合议庭组成人员的通知已经在庭前书面通知了当事人,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及今天出庭担任记录的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原告被告?
原告被告:不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阶段】
裁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

原告代理人:判令被告xxx立即停止xxx活动,并承担损失xxx元,在相应的媒体上公开道歉,xxxx承担调查费用。

事实与理由xxxx。

裁判长:被告xxx答辩。

被告代理人:blabla
裁判长:听取了诉辩双方的意见,争论的焦点主要在于xxx,请针对这部分事实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举证。

原告举第一组证据。

裁判长:被告对第一组证据的质证意见?
【证人】
裁判长:请证人xxx出庭。

证人请将出庭通知书交法庭。

证人姓名出生年月blabla有关证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楚?证人的证词将被记录在案,是否如实陈述?
【原告询问证人,原告举证结束,被告举证】
裁判长:请被告举证。

【法庭调查结束】
【法庭辩论】
裁判长:梳理焦点问题,首先请原告发表意见。

Blabla然后请被告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结束】
裁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当事人发表最后意见,原告、
原告:请法庭依法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

被告:请法庭依法驳回。

裁判长:当事人是否同意主持调解?
【休庭十分钟,进行合议】
裁判长:现在继续开庭。

合议庭经过合议认为xxx
法院进行宣判,全体起立,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本判决书将于生效十日内送达,如不服,可从十五日内上诉,北京市xxx
敲锤子,请坐。

现在闭庭。

×××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字第××号
×××:
本院已受理×××(原告或者上诉人的姓名或名称)诉你方×××(案由)纠纷一案,现发送×诉状副本一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等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你方应当在收到×诉状之日起十五日(涉外案件为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一式×份。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四、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本通知书送达被告或者被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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