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结算重点

合集下载

国际结算知识点整理

国际结算知识点整理

国际结算知识点整理一、国际结算概述。

1. 定义。

- 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的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

2. 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

- 从早期的现金结算发展到非现金结算(票据结算等)。

-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结算的规则和方式不断完善。

例如,从简单的商业信用结算方式(如汇款、托收)发展到银行信用介入的结算方式(如信用证)。

二、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1. 票据的概念与特性。

- 概念: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 特性:- 流通性:票据可以通过背书或交付而转让,受让人取得票据权利。

- 无因性:票据行为不因票据的基础关系无效或有瑕疵而受影响。

- 要式性:票据的制作、形式、文义都有法定的要求,必须符合规定。

- 文义性: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全依据票据上的文字记载为准。

2. 汇票(Bill of Exchange)- 定义: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汇票的内容:包括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必要记载事项。

- 汇票的种类:- 按出票人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是银行签发的,商业汇票是企业或个人签发的。

- 按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是见票即付的汇票,远期汇票是在指定的未来日期付款的汇票。

- 按有无附属单据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

光票不附带货运单据,跟单汇票附带货运单据。

3. 本票(Promissory Note)- 定义: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本票与汇票的区别:- 出票人不同:本票的出票人是付款人本身,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是不同主体。

国际结算重点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重点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的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

国际贸易结算:以票据为基础,单据为条件,银行为中枢,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非现金结算体系。

票据: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具有一定格式,约定债务人按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经过背书可转让的书面支付凭证。

(有价证券之父)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银行存款户根据协议向银行签发的即期无条件支付命令。

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名,并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

顺汇:系统结算工具的流向与货款的流向是同一个方向,是由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本国银行,委托该银行通过某种结算工具的使用将汇款汇付给国外债权人或收款人。

逆汇:系统结算工具的流向与货款的流向是反方向。

是由债权人通过出具票据委托本国银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汇票金额的结算方式。

电汇(T/T):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其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并交换汇款人,由汇款人自寄或者自带给国外收款人,由收款人到汇入行凭票取款的汇款方式。

信汇(M/T):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票汇(D/D):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其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并交换汇款人,由汇款人自寄或者自带给国外收款人,由收款人到汇入行凭票取款的汇款方式。

托收:是银行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目的是取得承兑或付款,并在承兑或付款后交付单据的行为。

包括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基本形式。

光票托收:指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的票据的托收。

其货运单据由卖方直接寄交卖方,汇票则委托银行托收。

常见的有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旅行支票和商业汇票等。

跟单托收:是随货运单据的托收,是出口商在装运货物后,将汇票(也可以不要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国际结算重点内容

国际结算重点内容

国际结算各章重点与难点第一章国际结算概述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名词是:国际结算顺汇逆汇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问题是:1` 国际结算如何分类?2` 为什么国际贸易结算比非贸易国际结算重要?3` 国际结算有什么特点?4` 国际结算的基本条件有哪些?要求学生一般掌握的问题是:1` 国际结算的产生和发展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名词是:票据票据行为汇票背书提示承兑拒付追索权本票划线支票贴现包买票据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问题是:1` 汇票有哪些当事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何?2` 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哪些?各有什么作用?3` 说明未经承兑和已经承兑的汇票基本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4` 说明汇票背书的种类及涵义5`汇票到期日有哪几种计算方法?6`结算与清算的含义是什么?7`银行转帐的原则是什么?8`票据是如何清算轧差的?9` 持票人如何行使追索权?要求学生一般掌握的问题是:1` 说明汇票的种类及含义2 本票与汇票有何异同点?3` 什么是拒付或退票行为?拒付通知和拒绝证书的作用是什么?4` 什么是保证行为?该票据行为的特点及作用如何?第三章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一)汇款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名词是:国际汇兑顺汇逆汇票汇中心汇票拨头寸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问题是:1` 国际汇款业务与国内汇款业务的异同2` 汇款业务的主要当事人是谁?3` 汇款头寸偿付的方法有几种?4` 采用中心汇票汇款的好处是什么?要求学生一般掌握的问题是:1`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汇款方式结算有什么优缺点?2` 汇款退汇的业务程序如何?3` 电汇`信汇`票汇的异同点第四章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二)托收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名词是:托收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出口押汇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问题是:1` 跟单托收有哪几种交单方式?简述各自的一般做法2` 简述跟单托收基本当事人的责任和权利3` 我国是否接受D/P远期托收?为什么?4` 比较D/P既期,D/P远期和D/A对出口商的风险和资金负担的程度要求学生一般掌握的问题是:1` 托收是如何分类的?2` 托收的风险主要在哪一方?有何风险?3` 跟单托收能否进行融资?4` 非海洋运输方式的国际贸易能否使用跟单托收方式结算?为什么?第五章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三)信用证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名词是:议付不可撤消信用证预支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是:1` 跟单信用证的性质与作用如何?2` 信用证的当事人主要有哪些?相互关系如何?3`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程序包括哪些环节?4` 议付行如何进行议付?信用证中的议付与托收中的出口押汇有何异同?5` 什么是可转让信用证?如何运行?有何特点?6` 跟单信用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要求学生一般掌握的是:1`《UCP500》对信用证的类型如何规定?2` 什么是假远期信用证?它有什么特点和好处?第六章国际贸易结算中的运输单据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名词是:海运提单清洁提单多式运输单据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问题是:1` 海运提单的作用是什么?信用证项下对海运提单有哪些要求?2` 银行如何对海运提单进行审核?3` 多式运输单据与海运提单的异同?4` 航空运单与海运提单的作用有什么区别?要求学生一般掌握的问题是:1` 海运提单涉及哪些主要当事人?2` 银行为什么不接受不清洁提单?3` 海运单与海运提单有什么区别?海运单有什么适用性第七章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单据——发票保险单据及附属单据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名词是:商业发票仓至仓条款 GSP产地证要求学生一般掌握的名词是:海关发票领事发票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问题是:1` 商业发票在进出口业务中有什么作用?2` GSP产地证有什么作用?3` CIC规定的保险险别有哪些?4` 保险单有什么作用?5` 保险单涉及的当事人及相互关系如何?要求学生一般掌握的问题是:1` 海关发票 ` 领事发票各有什么作用?2`产地证明书有哪几种类型?第八章信用证结算实务:信用证审核单据审核寄单索汇信用证融资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名词是:打包放款出口押汇开证额度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问题是:1` 通知行在收到国外来证时如何进行审证?2` 议付行应如何对出口方交来的单据进行审核?若发现单据不符`单单不符的情况,应如何处理?3`开证银行对不符单据如何处理要求学生一般掌握的问题是:1` 信用证的受益人申请叙做出口押汇时应具备什么条件?2` 信用证项下的索偿办法有几种类型?第九章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四)银行保函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名词是:银行保函见索即付备用信用证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问题是:1` 银行保函的性质?它与跟单信用证的异同?2` 保函的基本内容是什么?3` 保函业务的主要当事人有哪些?保函业务的基本程序如何?4` 银行在办理对外保函时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应采取哪些措施?5` 备用信用证是如何产生的?它与跟单信用证有什么异同?要求学生一般掌握的问题是:1` 出口保函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出口保函主要有哪几种?各有什么内容?2` 进口保函主要有哪几种?各有什么内容?3` 保函的到期日如何规定?国际结算一,名词解释部分国际结算:两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不论是个人,单位,企业或政府间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贷而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的收汇收付业务。

《国际结算》第二阶段导学重点-18页文档资料

《国际结算》第二阶段导学重点-18页文档资料

《国际结算》第二阶段导学重点国际结算第二阶段学习包括以下三个章节:第五章: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单据第六章:国际汇款第七章:托收这一阶段的具体学习重点如下:第五章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单据一、导学大纲1. 商业单据:种类、作用及内容(重点)2. 官方单据:种类、作用(重点)3. 国际货物运输单据:种类、内容(重点)4.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单据:种类、内容(重点)5. 无纸贸易概介二、导学重点、难点讲解1. 商业单据(1)商业发票含义:商业单据系指描述国际货物买卖的合同标的及相关事项的单据,通常由出口商根据合约的规定出具。

内容:首文、本文和结文,其中首文包含发票的名称、编号、出具日期及地点,出具人,抬头人,合同或定单号码,货物的装运状况等;本文有唛头、货物描述、货物数量、包装状况、贸易术语、单价与总额等。

作用:①反映了合同标的的基本状况,详尽地描述了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总值、包装及运输状况,是反映出口商履约情况的主要书面证明;②商业发票是全套单据的中心,是出口商必须提交的单据,其他单据的内容须与发票保持一致;③商业发票通常具有重要的价值及法律意义;④商业发票是进、出口商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之一。

(2)形式发票形式发票是出口商应进口商的要求,开出的列有货物名称、规格、单价等的一种非正式发票,主要供进口商用于订货参考、申领进口许可证和办理其他进口手续。

(3)包装单包装单由出口商出具,其详细列明了货物的包装状况,如货物的品质、规格、外观、重量;包装方式、包装材料等。

包装单是商业发票的补充说明,其便于进口地海关、商检机构及进口商检验、核对货物。

(4)重量单重量单或由出口商出具,或由出口地的商检机构出具,其详细描述了以重量表示的货物的毛重、皮重及净重,所列重量须与货物的实际重量相符。

(5)其他商业单据①受益人声明。

受益人声明是出口商按信用证要求出具的说明其已履行了某项义务的文件,如已装船通知、已寄样本样品声明等。

国际结算重点

国际结算重点

名词解释1、国际贸易结算:指由有形贸易引起的货币收付活动。

2、国际非贸易结算:指由无形贸易引起的货币收付活动。

3、双边结算制度:指两国政府签订支付协定,开立清算账户,用集中抵消债权债务的办法,清算两国之间由于贸易和非贸易往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的一种结算制度。

4、票据:是出票人委托他人或自己承诺在特定时期向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凭证,它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特定证券,主要有汇票、本票和支票。

5、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6、承兑: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明确表示同意按出票人的指示,于票据到期日付款给持票人的行为。

7、背书:指持票人在汇票的背面签名和记载有关事项,并把汇票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

8、空白背书:无记名背书,不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只有背书人的签字。

被背书人可继续转让。

9、贴现:持票人将已承兑但尚未到期汇票转让给银行或贴现公司,后者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照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余款付给持票人的行为。

10、追索权:是指汇票遭到拒付,持票人对其前手背书人或出票人有请求其偿还汇票金额及费用的权利。

11、跟单汇票:指附带有关单据的汇票。

12、本票: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13、支票: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14、顺汇:又称汇付法,是由债务人或付款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银行使用某种结算工具,交付一定金额给债权人或者收款人的结算方法。

15、逆汇:又称出票法,是由债权人以开出汇票的方式,委托银行向国外债务人索取一定金额的结算方式。

16、票汇:是汇票人向本地银行购买银行汇票,自行寄给收款人,收款人凭此向汇票上指定的银行取款的汇款方式。

17、托收:是出口人(债权人)先行发货,开立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或随附主要有关单据(如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人(债务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国际结算重点知识整理

国际结算重点知识整理

国际结算重点知识整理一、国际结算的含义:国与国之间的货币收付活动;方式:商业信用、银行信用、非贸易结算二、票据一定义1广义的票据是指一般商业凭证;发票、提单、保险单、纸币2狭义的票据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信用工具,可以约定为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无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汇票、本票、支票;二票据的特性:1流通转让性:除票据上写出“禁止转让”字样,或者是表示它是不可转让的意旨以外,一切票据不论它是采用任何形式支付票款给持票人,该持票人都有权把它流通转让给别人;3种书面凭证权利转让:过户转让、交付转让、流通转让2无因性:票据只要具备票据法上规定的规定的文件,票据权利就成立,不需考虑产生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因;3要式性:票据形式必须符合规定,从形式上看记载必要项目必须齐全,各个必要的项目又必须符合规定;三票据作用功能:1支付作用2信用作用3三大功能:①结算作用②流通作用③抵消债务作用四票据当事人关系:基本关系人出票人、受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受款人非基本关系人背书人、承兑人、持票人、对价持票人、正当持票人5、票据行为:出票、背书记名、无记名/空白、指示、承兑、提示、付款、追索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根据出累人的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商业票据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 -按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按有无附属单据.分为光票汇票与跟单汇票.•汇票到期日的计算:算尾不算头•信用证项下汇票与托收下汇票填制的不同•汇票的贴现汇票的必要项目:1“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命令;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字;2.本票:是由出票人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根据受款人的不同,分为记名本票和不记名本票;-根据付款日不同,分为即期本累与远期本票;-根据有无保证,本累分为保证本票与无保证本票;本票的必要项目:1写明其为“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承诺;3受款人或其指定人;4付款期限未载明付款期限者,视为见票即付5付款地点未载明付款地点者,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6出票日期和地点未载明出票地点者,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3.支票,由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累人的票据;-支票的类型:记名支票、无记名支票、划线支累、保付支票;特点:①支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必须是银行的存款户;其次,要与存款银行订有使用支票的协定;再次,支票的出票人必须使用存款银行同意印制的支票;②支票为见票即付③支票的付款人仅限于银行④通常情况下,支票的出票人是主债务人;但保付支票除外,它的主债务人为保付银行;支票的必要项目1“支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命令;3付款银行名称受票人;4出票日期和地点未载明出票地点者,出票人名字旁的地点视为出票地5付款地点;未载明付款地点者,付款银行所在地视为付款地点;6写明“即期”字样,未写明“几起”者仍视为见票即付7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我国可不写收款人8出票人签字4、种类:①记名支票②不记名支票空白支票③划线支票④保付支票⑤银行支票4.汇票、本票和支票之间的比较:相同点以及不同点1、区别1证券性质:支票属于委托证券、自付证券;汇票则为委托证券、信用证券和预约证券;本票是一种自付证券、信用证券和预约证券;2基本当事人:汇票有3个;本票和支票只有2个由于支票中的银行是出票人的代理付款人,因此,严格说,支票只有2个当事人;3付款人:汇票无特别规定;本票为出票人;支票为银行和金融机构; 4资金关系:发行本票和汇票不必有资金关系;签发支票必须先有资金关系;5主债务人:本票和支票为出票人;汇票为出票人或承兑人;6出票人的责任:支票的出票人承担担保付款责任;汇票的出票人承担担保承兑和付款责任;本票的出票人承担付款责任;7背书人责任:支票和本票背书人承担担保付款责任;汇票的背书人承担担保承兑和付款责任;8承兑行为:即期汇票、支票和本票无承兑行为;远期汇票有承兑行为; 9保证行为:支票无保证行为;本票和汇票有保证行为;2、相同点:1具有同一性质;①都是设权有价证券;即票据持票人凭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内容,来证明其票据权利以取得财产;②都是格式证券;票据的格式其形式和记载事项都是由法律即票据法严格规定,不遵守格式对票据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③都是文字证券;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都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④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而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票据的简易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⑤都是无因证券;即票据上权利的存在只依票据本身上.的文字确定,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均可不问;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 2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①汇兑功能;凭借票据的这一功能,解决两地之间现金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②信用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时间上障碍;票据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③支付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续上的麻烦;票据通过背书可作为多次转让,在市场上成为一种流通、支付工具,减少现金的使用;5.汇款:付款人或债务人通过本国银行运用各种结算工具.将款项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按照支付工具的不同,汇款方式分为电汇、信汇、票汇,还包括旅行支票、旅行信用证等广义的汇款;因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与资金的流向相同,故称顺汇;-电汇T/T〉: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电报或电传等方式通知其分行或代理行,委托其解付款项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电汇速度快.但付款人付费较高;-信汇M/T:汇出行应汇款人的邀请,用航空信函通知汇入行向收款人付款的方式;-信汇业务的程序与电汇大致相同,只不过在"汇款种类"栏目中要注明信汇字样;-票汇D/D: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请求,开立以其在付款地的联行或代理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交给汇款人,由汇款人自带或自行寄出到付款地见票付款;-与信汇、电汇只能向汇入行一家提取不同,只要国外的银行能核对汇票上签字的真伪,就会买入汇票.使持票人得到现款;特点与对比汇款业务简单流程①申请汇款②委托付款③解付5.托收:是债权人委托银行以汇票形式向国外的债务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由于汇累的传递方向与资金的流向相反.托收属于逆汇;按是否附带货运单据,分为跟单托收与光票托收;-跟单托收:委托人开立汇累并附带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方式;根据交单方式的不同,跟单托收又分为付款交单D\P与承兑交单D\A;-付款交单:代收行在付款人付款后,再向其交付货运单据,即交单以付款为前提条件;付款交单包括即期付款交单与远期付款交单;由于付款后才交出货运单据.若汇票被拒绝,出口方对货物仍有所有权.所以风险相对较小,对出口商有利;-承兑交单:代收行在付款人承兑远期汇票以后,就向付款人交付货运单据.付款人在汇累到期时才履行付款义务;承兑交单对买方有利.对卖方的风险较大;-光票托收:委托人签发不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进行的托收业务;凡仅有金融单据而无货运单据,或所附单据为非运输单据的如发票、垫款清单、运费、保费收据等,都属于光票托收;-光票托收仅用于收取样品费、佣金、代垫费用、进口贸易索赔以及其它贸易从属费用的收取;-托收的处理程序以跟单托收为例托收指示书的内容与填制6.信用证1信用证的当事人:-开证申请人.通常指进口商;-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代申请人开出信用证的银行.通常是申请人的往来银行,位于进口地;-受益人,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信用证的人.即出口商,也是汇票的出票人.-通知行,向出口商通知信用证的银行,由开证行的分支行担任,通知行留下信用证副本,正本通知受益人;2信用证结算-信用证:是进口方银行应进口商的申请和要求,向出口方开立的,凭规定的单据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证明文件;3信用证的特点:首先.开证行负有第一性的贵任:第二,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银行只对信用证负责:第三,信用证业务中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议付行,也是押汇行是代开证行垫款的银行;-付款行.信用证上规定的汇票付款银行;如果信用证是以进口地货币开出的,付款行即为开证行:如以出口地货币开出的,则付款行为议付行; -保兑行,接受开证行的委托以本身的信用对信用证的付款进行担保的银行;由于开证行的信誉不佳.或受益人对开证行的情况不了解,或开证行国家政治经济状况出现问题,可邀请其它银行担保;信用证结算业务流程•信用证的实务:•开证申请书的填制•信用证的审核和修改•单据的审核和修改。

国际结算 金融双学位 09级 考试重点 中南财大

国际结算 金融双学位 09级 考试重点 中南财大

国际结算金融双学位 09级考试重点中南财大国际结算重点1、国际结算的研究对象(可能作为简答题)(1)国际结算工具现代国际结算主要是银行的非现金结算,而非现金结算的主要工具是票据。

(2)国际结算方式以一定条件实现国际货币首富的方式成为国际结算方式。

国际结算方式主要包括汇款、托收、信用证、保付代理、担保业务、包买票据等类型。

(3)国际结算的单据单据的传递和使用是实现国际结算的必备条件之一,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单据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4)以银行为中心的支付体系。

SWIFT: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CHIPS:美国清算所同业支付系统CHAPS:英国交换银行自动收付系统2、国际结算的特点、常见的贸易术语及区分(1)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国际结算(2)使用课退韩货币进行结算(3)实行“推定交货”的原理(4)商业银行成为结算和融资的中心六种常见贸易术语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FOB 装运港船上交货CFR 成本加运费CIF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适用于多式联运的三种贸易术语FCA 货交承运人CPT 运费付至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3、国际支付体系的基本要素(1)任何外币票据不能进入本币票据交换所。

(2)跨国流动的票据,其出票人和收款人可以是全球任何地方的个人或企业,但是票据的付款人或担当付款的人必须是所付货币清算中心的银行。

(3)为了遵守国际支付系统对付款人的严格要求,各国银行纷纷将外币存款账户开设在该种外币的发行和清算中心,以便顺利地完成跨国的货币收付。

(4)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付款货币不同,所涉及的要素就有所不同。

有的货币收付,不用通过票据交换所,有的则必须通过票据交换所。

4、建立代理行关系的三个步骤、办理国际结算业务时对海外银行选择运用的次序代理行,两家不同国籍的银行,互相委托,互为办理国际银行业务发生往来关系。

一般由双方银行的总行之间建立。

(1)资信调查,考察了解对方银行的资信。

(2)签订代理协议并互换控制文件(3)确认控制文件:密押/印鉴样本/费率表5、票据的基本概念、票据的基本特征基本概念: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者委托他人,于见票时或者确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的一种有价证券。

国际结算重点

国际结算重点

1.国际结算的概念:为清偿由于国际贸易以及国际间其它经济、政治、文化等交往引起的债权债务,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银行相互开立的帐户,进行资金转移的一种国际间的货币收付行为。

2.《托收统一规则》URC522,《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3.票据的定义:a广义的票据指商业上的权利单据,是作为某人的、不在他实际占有下的金钱或商品所有权的证据。

如股票、债券、汇票、提单、仓单等。

B,狭义的票据指由出票人签发并无条件承诺由自己或委托他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4.票据的特性:流通转让性、无因性、要式性、文义性、提示性、返还性。

5.票据的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信用功能、支付和流通功能。

6.汇票的必要项目:写明“汇票”字样、无条件的支付命令、(出票地点)和日期(付款时间)、一定金额的货币、付款人名称和(付款地点)、收款人名称、出票人名称和签字。

7.汇票的当事人:出票人(Drawer)、付款人(Drawee)、收款人(Payee) 、背书人(Indorser)、被背书人(Indorsee)、持票人(Holder)、对价持票人(Holder for value)、正当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参加承兑人(Acceptor of Honour)、保证人(Guarantor)。

8.票据行为:出票(Issue)、背书(Endorsement)//、提示(Presentation)、承兑(Acceptance)//付款(Payment)、拒付/退票(Dishonor)、追索(Recourse)保证(Guarantee/Aval)9.汇票:汇票就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其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0.本票与汇票的区别:基本当事人、付款方式、包含的交易笔数、有无承兑行为、主债务人、是否需要作成拒绝证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结算复习整理第一章国际结算导论1.国际结算含义国家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的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

2.国际结算分类21)国际贸易结算:①有形贸易结算②记账贸易结算(协定贸易结算)③因国际资本流动所引起的商品贸易或资本性货物的贸易结算④综合类经济交易中的贸易结算2)国际非贸易结算①无形贸易结算②金融交易类结算③国际资本单方面转移结算④银行提供的以信用担保为代表的一系列服务与结算⑤其他非贸易结算业务3.国际结算特点61)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国际结算:规范国际结算业务,促进国际贸易发展2)使用可兑换货币进行结算:不是所有可兑换货币均可以用于国际支付和国际结算3)实行“推定交货”原则:商业银行在国际结算业务中只处理单据而不管货物4)商业银行成为结算和融资的中心:国际结算的中心、国际信贷的中心4.国际结算的历史演变过程101)从现金结算发展到票据结算2)从凭实物结算发展到凭单据结算3)从买卖双方直接结算发展到通过银行进行结算,真正实现非现金结算5.银行处理国际业务机构设置的主要类型211)代表处:商业银行在海外设立的非营业性机构。

2)代理处:商业银行设立的能够转移资金和发放贷款,但不能从东道国吸收当地存款的金融机构。

3)海外分支行(境外联行):商业银行在海外设立的营业性机构。

4)代理行:本国银行在开展国际业务的过程中主动寻找外国银行,并与之建立起一种在业务上彼此合作与支持的相互委托关系,即代理行关系,以便利国际业务的开展,弥补海外分支行的不足。

5)附属银行(子银行):商业银行需扩大其在海外的业务网络,但又不能直接在某些国家设置分支机构时,常采用收购外国银行的部分或大部分股份的方法6)联营银行:在法律地位、性质和经营特点上与子银行类似,但区别在于在联营银行中外国投资者股权小与50%7)银团银行:两个以上不同国籍的跨国银行共同投资注册组成的公司性质的合营银行。

6.代理行关系的建立231)三个步骤①考察了解对方银行资信②签订代理协议并互换控制文件③双方银行确认控制文件2)办理海外国际结算业务选择联行、代理行账户行、代理行非账户行7.账户行关系的建立24“已贷记你行账”,在来账上增加一笔款项“请借机我行账”,在往账上减掉一笔款项“to credit 或to debit一定的金额to sb’s a/c”:贷记或借记某人或某单位的账户一定的金额“to credit 或to debit一定的金额to sb’s a/c with”:贷记或借记一定的金额入或出某人或某单位的账第二章票据概述1.票据的概念(自己补充的)由出票人签发的,具有一定格式,约定债务人按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经过背书可以转让的书面支付凭证2.票据的基本特征1)设权性:票据一经设立并交付出去,票据的权利和义务便随之而确立。

2)无因性:票据一旦做成,票据上的权利即与其原因关系相分离,成为独立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受先前的原因关系存在与否影响。

3)要式性:票据的存在不重视其原因,但却非常强调其形式和内容。

4)流通性:在法定的合理时限内,票据经过背书、交付而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后手,手续渐变单效力明显。

5)可追索性: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如果对合格票据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正当持票人为维护其票据权利,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向所有票据债务人起诉、追索,要求得到票据权利。

3.汇票的定义34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取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有人的票据。

4.汇票内容351)绝对必要记载的项目①“汇票”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命令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收款人名称⑥出票日期⑦出票人签字2)相对必要记载的项目①出票地点②付款地点③付快日期④即期汇票“见票即付”⑤远期汇票3)任意记载项目①出票条款②“付一不付二”条款③担当付款人和预备付款人条款④必须提示承兑和不得提示承兑条款5.对汇票持票人的分析391)普通持票人2)付对价持票人3)正当(善意)持票人6.汇票的种类411)根据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2)根据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3)按付款时间不同:即期汇票、远期汇票4)按有无附属单据:光票、跟单汇票5)汇款人的基本关系人不同:一般汇票、变式汇票7.票据行为的定义1)狭义:基于当事人的意志表示而发生的相应法律效力的行为,被称为票据的法律行为。

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保付。

2)广义:一切能够引起票据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各种行为。

提示、付款、拒付、追索。

8.票据行为的具体内容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保付、提示、付款、拒付、追索第三章汇款1.顺汇和逆汇的概念(补充)1)顺汇(汇付法):结算工具的流向与货款的流向是同一方向,汇款属于顺汇2)逆汇(出票法):结算工具的流向与货款的流向呈相反方向,收托和信用证属于逆汇2.汇款的概念(补充)汇款又称汇付,是银行(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以一定的方式将款项通过国外联行或代理行(汇入行)交付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3.三种汇款方式的比较款人和汇出行之间的一种七月。

三者传送方向与资金流向相同,均属于顺汇。

2)不同点:三者的结算工具不同4.汇款头寸调拨与退汇1)汇款头寸调拨:即汇款头寸偿付,汇出行办理汇出业务时应及时将汇款金额拨交给解付汇款的汇入行的行为,俗称拨头寸。

2)退汇:汇款在解付前撤销。

收款人、汇款人和汇入行都可以要求第四章托收1.托收的定义银行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目的是取得承兑或付款,并在承兑或付款后交付单据的行为。

2.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3.托收的特点1)托收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之上的一种结算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收妥付汇,实收实付”。

2)出口商和托收行之间、托收行与代理行之间只是一种代理关系。

3)托收方式是逆汇关系,即出票法。

4)就跟单托收这项业务而言,银行的作用仅是委托代理和接受委托代理。

4.托收的种类与流程1)光票托收2)跟单托收跟单托收的风险与防范1)风险:由出口方承担2)防范:①了解贸易伙伴资信②了解出口商品在国外的市场③了解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法规④减少使用托收方式第五章信用证1.信用证概念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它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作出的在满足信用证要求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的条件下,向第三者(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

2.信用证的特点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2)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它不依附于贸易合作而存在3)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它的处理对象是单据3.信用证的业务流程1)开证申请人申请开证2)进口地银行开立信用证3)出口地银行通知或转递信用证:将信用证原封不动地转给出口商为转递信用证;若将信用证的内容填写在通知书上发给受益人则为通知信用证(通知行有义务仔细审查信用证条款的完整性及真实性)4)出口商备货出运并提示单据5)通知行或议付行审单付款6)开证行审单付款7)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4.对开信用证含义一国的出口商向另一国的进口商输出商品,同时又向其购进货物,这样可以把一张出口信用证和一张进口信用证挂起钩来,使其相互联系、互为条件,这种做法称为对开信用证。

5.信用证结算的优缺点1)优点①出口商收款风险小②进口商可以控制出口商的履约情况③融资较为方便2)缺点①贸易风险仍然存在:进口商提货风险大、出口商收款风险仍然存在②进口商资金占用时间长③结算速度慢、费用高第六章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1.银行保函的定义与作用1)定义银行保函或银行保证书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担保申请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证明。

2)作用①保证合同价款的支付②当发生违约时,对受害方进行补偿并对违约责任人进行惩罚。

第七章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单据1.单据的含义单据也称货运单据、商业单据,是出口方应进口方和其他有关方的要求必须备妥并提交的,完整地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各种货运单据。

出口方的交货主要是通过交单来完成的。

2.单据的作用1)单据可以代表货物的物权2)单据是一种履约的证明3)单据是付款的证据4)单据是进口商提货、进出口商报关、纳税、享受税收优惠的重要凭证。

3.单据的种类1)基本单据: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2)附属单据:买方需要的货运单据、买方所在国需要的货运单据4.海运提单(B/L)概念出口商作为托运人,把出口货物交给作为承运人的轮船公司,由后者运抵目的港,再由承运人把货物交给作为收货人的进口方这样一种运输过程所开出的单据。

5.海运提单的作用1)货物收据:承运人确认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后签发的一纸证明。

2)运输契约:海运提单上规定承运方和货物关系方的权利和义务,成为一项正式契约。

3)货物所有权凭证:海运提单实际上代表了货物,凭其可以占有、转让、流通和抵押,而海运提单的转让构成货物所有权的转让。

第八章跟单信用证下单据的审核1.出口商对于不符点造成拒付的应对措施1)争取事先避免拒付问题的发生,掌握主动权①加强信用证的审核工作;②发货时尽量提前,有足够时间改单;③仔细阅读信用证相关条款;④请专业人士进行审阅;⑤电提方式列明单据不符点。

2)拒单后要采取必要措施保全货物,随时掌握市场行情变化3)判断不符点是否成立4)据理反驳①明确拒付的真正原因②反驳③反击5)更换不符点单据6)寻求对方接受不符点7)协商降价销售或另寻买主8)退单退货第九章贸易融资1.保理服务的作用1)对出口商的影响①有利于出口商尽快回收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②有利于出口商转移风险③能节省非生产性费用④有利于出口商获取有关信息⑤有利于维护和提高出口商的资信⑥增大出口成本2)对进口商的影响①避免积压和占用资金②简化进口手续2.福费廷业务福费廷业务是一种无追索权形式的、为出口商贴现远期票据的金融服务,也称包买票据或票据买断,指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地购买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或本票。

3.福费廷业务与其他融资方式的比较1)与商业贷款比较①商业贷款中,银行利差高低主要是根据借款人资信、贷款金额、期限、担保或抵押情况确定②福费廷业务中,银行为中期贸易提供了固定利率融资,满足客户控制利率风险、确定融资成本的需要。

2)与出口信贷比较①出口信贷中,不是所有货物都满足出口信贷条件,出口商承担一定收汇风险②福费廷业务中,银行买断出口商远期票据,这就使出口商避免了所有的收汇风险、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

3)与保理业务比较①包买票据主要为大型资本货物交易提供资金融通,而保理的服务对象多为普通商品交易②包买商习惯于为客户的一项交易提供一项融资服务,而保理商提供的是综合保理服务。

③包买商可为付款期限是6个月至10年的资本货物交易提供中长期信贷融资,而保理商多为普通商品交易提供服务,一般只提供付款期限为180天之内的短期贸易融资④福费廷业务需出口商提交经由担保人担保的票据,保理业务没有此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