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
权力清单制定内容

权力清单制定内容
权力清单是指对于特定的权力或权限的具体规定和限制。
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权力清单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权力的具体范围和界定:明确权力清单所涉及的权力的具体范围,例如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
2.权力的行使程序:规定权力的行使程序和流程,包括权力的产生、转移、行使和终止等。
3.权力的限制和约束:明确权力行使时的限制和约束条件,例如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等的约束。
4.权力的监督和评估:规定对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和评估的机制和程序,确保权力的合理行使和满足公众利益。
5.权力的追责和问责:明确权力行使中的追责和问责机制,对于滥用权力、违反规定等行为进行惩处和追责。
6.权力的公开和透明:规定权力行使的公开和透明要求,包括信息公开、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等。
7.权力的划分和协调:明确权力的划分和协调机制,确保权力分工合理、协调有序。
8.权力的保障和维护:制定保障和维护权力行使的规定,例如保护权力行使人的权益、防止滥用权力等。
需要根据具体的组织、机构或制度来确定权力清单的具体内容,以适应实际的权力行使需求。
权力清单编制实施方案

权力清单编制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权力清单是指明机构内部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责任人员的清单,是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的重要工具。
制定和实施权力清单有助于提高行政效能,防止权力寻租和滥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
二、编制实施方案。
1.明确目标,明确权力清单的编制目标,即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责任人员,使权责明确、公开透明。
2.调研分析,对机构内部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进行全面调研分析,了解实际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
3.制定标准,根据调研分析的结果,制定权力清单编制的标准和指南,明确权责分工、程序规定和责任人员的要求。
4.征求意见,在制定权力清单的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建议,形成共识,确保权责明确、公开透明。
5.编制清单,根据标准和指南,各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责任人员的要求,编制权力清单。
6.公开透明,将编制好的权力清单公开,向社会公众公开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透明。
7.监督评估,建立权力清单的监督评估机制,对权力清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权责明确、公开透明。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指南,认真负责地编制权力清单,确保权责明确、公开透明。
2.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共识,确保权力清单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各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权力清单的执行机制,确保权责明确、公开透明。
4.各部门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权力清单的公开透明。
四、实施效果。
1.明确权责,通过权力清单的编制实施,可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责任人员,避免权力寻租和滥用。
2.提高效能,通过权力清单的编制实施,可以规范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为公民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
3.保障权益,通过权力清单的编制实施,可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建设法治政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总结。
权力清单制度的意义

权力清单制度的意义权力清单制度是指对政府机构和公职人员的权力进行明确界定、规范和监督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意义不可忽视,对于实现政府公正高效运作、维护公民权益、预防腐败以及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权力清单制度有助于规范政府行为,保护公民权益。
每个政府机构和公职人员都应该明确其职责和权限范围,不能越权行事。
权力清单制度能够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防止权力滥用、打击腐败。
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权力清单的规定来进行操作,从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权力清单制度有助于提高政府运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通过明确权力界限和程序,可以减少因权力分散、争夺或滥用而造成的行政效率低下和资源浪费问题。
同时,权力清单制度可以使政府行为更加透明化,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评估更加容易。
政府机构和公职人员必须在权力清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同时要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公众的参与,提升政府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再次,权力清单制度有助于推进社会进步和民主发展。
通过权力清单的制定和实施,政府机构和公职人员的权力会得到更好的规范和控制,公众的权利和利益也会得到更好的保障和实现。
权力清单制度可以推动政府的民主化进程,增加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参与和影响,促进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互动和沟通。
通过权力清单制度的建立,政府将依法行政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动社会进步和民主发展。
最后,权力清单制度有助于建立法治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
权力清单的制定和实施需要依法进行,依法行政成为政府机构和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
权力清单的制度化,能够促使政府机构和公职人员加强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更好地依法行使权力,提高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通过权力清单制度的落实,可以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增强社会公平正义感,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
总之,权力清单制度对于实现政府公正高效运作、维护公民权益、预防腐败以及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权力界限和程序,规范政府机构和公职人员的行为,能够有效地减少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增强政府的合法性和公信力,推动社会的进步和民主发展。
权力责任清单情况汇报

权力责任清单情况汇报根据公司要求,我对自己在工作中的权力和责任进行了清单化管理和汇报,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以下是我在工作中的权力责任清单情况汇报:一、权力清单:1. 决策权,作为部门经理,我拥有部门内的决策权,可以对部门内的事务做出决策,包括人员安排、项目推进、预算分配等。
2. 管理权,我有权对部门内的员工进行管理,包括工作任务的分配、绩效考核、奖惩措施等。
3. 资源调配权,我有权对部门内的资源进行调配,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调配和管理。
4. 沟通权,我有权代表部门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协助解决部门间的合作问题。
5. 监督权,我有权对部门内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质量达标。
二、责任清单:1. 服务客户,作为部门经理,我有责任确保部门内的工作能够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服务。
2. 团队建设,我有责任对部门内的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提升团队整体素质和能力。
3. 绩效考核,我有责任对部门内的员工进行绩效考核,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4. 预算管理,我有责任对部门内的预算进行管理,确保预算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5. 安全管理,我有责任确保部门内的工作环境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汇报情况: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严格按照上述权力责任清单进行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决策权方面,我对部门内的重要决策进行了及时、准确的把握,确保了部门内工作的顺利推进;在管理权方面,我通过团队建设和绩效考核,提升了团队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在资源调配权方面,我合理调配资源,确保了部门内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沟通权和监督权方面,我与其他部门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协助解决了部门间的合作问题,同时对部门内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在责任清单方面,我始终把客户需求放在首位,确保了部门内工作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团队建设方面,我注重员工的培训和指导,提升了团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在绩效考核方面,我严格按照公司要求进行考核,确保了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在预算管理和安全管理方面,我严格管理预算,确保了预算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同时注重工作环境的安全管理。
关于权力清单制度

关于权力清单制度引言:在现代社会中,权力的行使往往存在着滥用和不透明的问题,这给公民权益带来了潜在风险。
为了确保政府权力行使的合规性和透明性,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始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权力清单制度进行深入探讨。
一、权力清单制度的定义和背景权力清单制度是一种将政府权力行使纳入规范和透明管理的制度。
它将政府部门的权限明确地列入清单,并要求政府在行使权力时透明向公众公示并接受监督。
权力清单制度在近年来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运用,旨在加强政府权力的限制和公众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原则和机制1. 权力明确原则:权力清单制度要求政府明确列出各部门的权限,并在法律法规等文件中明确规定其行使条件和篇幅。
2. 信息公示原则:政府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及时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包括权力行使的依据、程序、结果和影响等。
3. 监督机制:权力清单制度引入了独立的监督机构,对政府的权力行使进行监督,确保权力的合规和透明。
4. 多元参与原则:权力清单制度要求政府在决策制定和权力行使过程中广泛征求公众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加强民众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力度。
三、权力清单制度的优势和作用1. 促进政府公信力增强:通过权力清单制度,政府能够增强其行使权力的公信力,提升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减少腐败和滥用权力行为的发生。
2. 加强政府行政效能:权力清单制度能够明确政府各部门的权限和责任,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决策的科学性。
3.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通过权力清单制度,政府能够更加科学和公正地进行决策,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减少权力行使的随意性和个人主观性。
4. 提升社会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性:权力清单制度要求政府行使权力时必须公开透明,有效地避免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提升了社会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四、权力清单制度在国际上的应用案例1. 美国:美国的行政程序法要求政府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公示权力来源、目的和过程,接受公众的监督和举报。
权力清单内容解读

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
01 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的变化,及时更新和 调整权力清单。
02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权力清单的时效性和准 确性。
03 定期对权力清单进行审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 并进行整改。
权力清单的监督与问责
01
建立健全权力清单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
监督。
02
对权力清单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
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通过规范政府权力运行, 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和不 当干预,保障公民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犯。
04
权力清单的执行与监督
权力清单的公开与透明
01
权力清单应向社会公众公开,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和 监督权。
02
公开权力清单的具体内容,包括权力事项、行使主 体、法律依据等。
03
通过官方网站、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便于公 众查询和了解。
探索权力清单的电子化管理
建立电子化管理系统
开发或引进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权力清单的信息化 管理。
数据共享与交换
加强数据共享与交换,提高权力清单的管理效率和透 明度。
智能化辅助决策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智能化辅助决策 ,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谢谢您的聆听
THANKS
建立健全监督与评估机制,对权力清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加强权力清单的宣传与教育
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开展宣传活动,提高 公众对权力清单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培训与教育
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 权力清单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建立咨询平台
建立专门的咨询平台,为公众提供关于权 力清单的咨询和解答服务。
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

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原创版2篇】目录(篇1)一、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定义与含义二、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背景三、权力清单制度的作用与意义四、负面清单制度的作用与意义五、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实践案例六、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启示与建议正文(篇1)一、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定义与含义权力清单制度和负面清单制度是我国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权力清单制度是指政府部门将行使的各项行政权力进行梳理、归类,并以清单形式明确列出,从而实现权力透明化、规范化的目标。
负面清单制度是指政府制定出一份禁止或限制投资经营的领域和行业清单,对于清单以外的领域和行业,企业可以自由投资经营。
二、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政府需要对行政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应运而生。
三、权力清单制度的作用与意义权力清单制度有助于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
此外,权力清单制度还能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
四、负面清单制度的作用与意义负面清单制度有助于优化政府对市场的监管方式,实现从“事事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
同时,负面清单制度还能激发市场活力,鼓励企业创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五、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实践案例我国自 2013 年开始实施权力清单制度,2015 年开始实施负面清单制度。
在实践中,政府部门不断完善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取得了显著成效。
例如,上海自贸区在负面清单制度实施过程中,不断缩减负面清单事项,为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了更多便利。
六、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启示与建议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为我国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益探索。
在今后的实践中,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提高政府治理效能。
目录(篇2)一、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概念与含义二、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与作用1.规范政府权力运行2.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3.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三、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与作用1.规范市场准入2.优化营商环境3.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四、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协同作用1.促进政府职能转变2.优化政府治理体系3.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正文(篇2)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是我国在深化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治理体系等方面采取的重要举措。
权力清单工作方案

权力清单工作方案1. 简介本文档旨在为组织和管理团队制定权力清单工作方案提供指导和建议。
权力清单是一种明确和透明化组织内部权力分配的工具,可以帮助团队成员更好地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责。
2. 目标制定权力清单的目标是:•明确和定义每个职位或角色的职责和权限;•提高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效率;•促进团队的发展和成长。
3. 制定流程制定权力清单的流程如下:3.1 建立工作组建立一个由关键团队成员组成的工作组,包括各个职位或角色的代表。
工作组负责整个制定过程的协调、推进和维护。
3.2 收集信息工作组负责收集和整理各个职位或角色的职责和权限要求。
可以通过面谈、问卷调查、观察等方式获取信息。
3.3 初步制定权力清单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工作组初步制定权力清单草案。
草案需要明确每个职位或角色的职责和权限,并尽量避免冲突和重复。
3.4 验证和修订工作组与各个职位或角色的代表进行沟通和讨论,验证制定的权力清单是否准确和合理。
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订和完善。
3.5 审批和发布制定的权力清单经过核准后,由组织的管理层进行审批,并在合适的时机发布给团队成员。
清单应以清晰、简洁的方式呈现,便于理解和遵守。
3.6 定期审核和更新权力清单需要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以适应组织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团队成员的需求变更。
建议每半年或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核和更新。
4. 实施和应用制定权力清单后,需要进行有效的实施和应用,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4.1 培训和沟通团队成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权力清单的内容、目的和应用方法。
管理层需要与团队成员进行沟通,解答疑问,确保清单的有效实施和应用。
4.2 监督和评估管理层应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权力清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定期与团队成员进行交流,了解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挑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4.3 反馈和改进团队成员和管理层应进行定期的反馈和改进,共同改进权力清单的内容和应用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的调整,以提高清单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备对和施配工件 单的 位单 的位 主未 要按 负照 责安 人 号)第五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违反本条例
规定,未履行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或不服管理、违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 号)第六十六条第一、三款
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但尚
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第 六十四条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四条
企业法人、非企业 法人、其他组织
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11
13
区住建局
14
区住建局
15
区住建局
16
区住建局
17
区住建局
18
区住建局
19
区住建局
20
区住建局
21
区住建局
22
区住建局
23
区住建局
三、行政强制
四、行政征收
法人、其他组织
揽工程的处罚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
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
11
区住建局
质等级承揽工程的;或未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第 企业法人、非企业
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六十条
法人、其他组织
的;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资
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处罚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
12
区住建局
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 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 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 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
共0项 共0项 共0项 共0项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
意见》(国发[2007]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廉租房管理有关问题的
公民
通知》(建保[2010]62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企业法人、非企业
第四条
法人、其他组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
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
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
生产事项的;特种作业人
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
10
区住建局
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第 企业法人、非企业
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 六十一条
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 包对给施不工具 单有 位相 工应 程资 竣质 工等 验级 收 后对,违不反向 本建 办设 法单 规位 定出 ,具 转质 包 、对违建法筑分 施包 工或 企者 业允 违许 反他 本人 法 规对定生,产对 经建 营筑 单安 位全 生事 产故 、隐 经 营对、建储设存 单、 位使 在用 工危 程险 竣物 工品 验 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 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处 对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 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 者鉴定结论的处罚 对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 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 案的处罚 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 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 招标的,未在发布招标公 告或招标邀请书15日前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 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 招标的,招标人未在委托 合同签定后15日内到县级 以对上招地标方 人人 未民 在政 中府 标建 方设 案行 确 定对之超日出起 范1围5日从内事,施向工县图级审 查的;共使用0 不项符合条件审
10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
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的;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
、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
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
区住建局
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的;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
企业法人、非企业 法人、其他组织
12
1
区住建局
2
区住建局
3
区住建局
五、行政给付
1
区住建局
城市道路(背街小巷)占 用费
城市道路(背街小巷)挖 掘修复费
房屋征收 共2项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 房)实物分配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
十七条,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
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第十一条
公民、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其他 组织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2号)第二十五条
公民、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其他 组织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公民、企业法人、 8《2号房)屋第建二筑十和六市条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非公企民业、法企人业、法其人他、 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二 非企业法人、其他
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湖南
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系
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 号)第四大点城建城管收费。湖南省物价局、湖南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 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函[2010]186号)
公民、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或其他 组织
。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文件衡办发[2013]10号将背
街小巷道路开挖的审批和管理下放到城区;严格控
制主次干道开挖,确需开挖的,由城区政府审核
后,报市住建部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采取非破损
方式施工。道令第198号)第三
十七条,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
文对件伪骗造取 施施 工工 许许 可可 证证 的的 行行 政 号 《) 建第 筑十 工一 程条 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
处对罚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 号 《) 建第 设十 工二 程条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组对织为设建计 设中 工的 程安 提全 供技 机术 械措 设 号 《) 建第 设五 工十 程七 安条 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公民
(湘政办发 [2012]111号);《关于加强廉租住房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2]62号)
13
2
区住建局
六、行政检查
1
区住建局
2
区住建局
3
区住建局
4
区住建局
七、行政确认 八、行政奖励 九、行政裁决 十、其他行政职权
租赁补贴给付
共4项 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 理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对廉租住房使用情况年度 或定期核查 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监 督检查
共3项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第 企业法人、非企业
五 《十 房四 屋条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 法企人业、法其人他、组非织企业
号 《) 房第 屋十 建八 筑条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法企人业、法其人他、组非织企业
》 《( 中建 华设 人部 民令 共第 和1国24建号筑)法第》十第八七条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八条
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
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湖南 公民、企业法人、
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系 非企业法人和其他
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 组织
号)第四大点城建城管收费。湖南省物价局、湖南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
行政相对人
公民、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其他
公民、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其他 组织
企业法人、非企业 法人、其他组织
公民、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其他 组企织业法人、非企业 法公人民、其企他业组法织人、 非企企业业法法人人、、非其企他业 法企人业、法其人他、组非织企业 法人、其他组织
公民、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其他 组织
17
18
19
序号
实施单位
一、行政许可
1
区住建局
二、行政处罚
1
区住建局
2
区住建局
3
区住建局
4
区住建局
5
区住建局
6
区住建局
7
区住建局
8
区住建局
雁峰区住建局权力清单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权限共内城1市项道路占用、挖 共 2掘3 审项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
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 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
法企人业、法其人他、组非织企业 法企人业、法其人他、组非织企业 法人、其他组织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企业法人、非企业
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第九条 法人、其他组织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 号)第三十条
公民、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其他 组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方案擅自施工的处罚
对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
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
件的,被责令改正,逾期 号)第二十七条
不改的行政处罚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 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 业对企建业设资 单质 位的 采处 用罚 虚假证明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 号)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
号)第四十条第二款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
企业法人
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廉
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62 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