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责任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保护制度

为保护兰新铁路沿线的生态环境,有效管理工程建设期的环境保护,预防和控制施工生产中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发生,对施工生产和办公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有害物质实行有序管理和控制,减少废弃污染物的产生和对环境的污染。现制定本项目部环境保护制度如下:

第一章环境保护责任制

一、目的

水体功能、耕地、林地、戈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噪声、振动对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减少水土流失,兰新铁路设施、建筑与沿线城市环境、自然景观和谐相容,努力建设一条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区际干线铁路。

二、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二局集团兰新铁路第二双线V标项目部四工区围关于环境管理每一有关职能和层次的作用、职责及权限方面的规定业务。

三、管理机构

为健全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项目部成立以工区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管理小组:

组长:工区经理

副组长:工区副经理、工区总工程师

组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各架子队队长

四、职责

⑴工区经理职责

a、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

b、对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与权限。

c、组织经常性的环保检查,抓好典型。严格执行奖惩规定,对施工中出现的环保方面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落实纠正措施

d、负责环境方针的制定、修订和组织评审;

e、审批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一览表;

f、组织均衡生产,正确处理环保与效益的关系。

g、认真落实《程序文件》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支持环保工作,并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保证环保体系的正常运行。

(2)工区副经理职责

a、在工区经理的领导下,按照项目分工,全面履行环境管理职责,坚决贯彻执行兰新铁路新疆公司和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文件,确保环保体系有效运行;

b、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环境保护的措施、作业指导书或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

c、对破坏环境保护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其限期改正。(3)、工区总工职责

工区总工程师在工区经理的领导下,对本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负具体组织和指导责任。

a、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兰新公司的管理办法,编制本项目部的环

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b、审核制定的重要环境因素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c、协调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矛盾;

d、向工区经理汇报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为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

e、审核工区环境保护需用材料计划。

f、对施工中发现的破坏环境的行为或潜在影响环境的工程行为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措施的落实情况。

(4)、安质部的职责

a、是环保措施的具体落实和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队伍和人员进行环保宣传和日常检查。

b、负责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

c、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影响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责令其进行整改。

d、参与对环保事故的调查。组织环保知识的培训,实施培训计划。(5)、工程部的职责

a、在确定施工方案时要充分考虑施工工艺、方法对环境的影响。要选择对环境影响小的施工方案。

b、对于桥梁桩基施工、路基土石方施工、机械维修、弃土场等易出现破坏环境的施工要在方案中制定预防措施。

(6)、计划合同部职责

在与队伍签订的劳务合同中,应明确按一定的比例提取环保风险抵押金,在施工结束后,经环境保护管理小组的评审合格后,返回抵押

金。

(7)、物资设备部职责

a、加强对施工设备监控管理,

b、根据环境管理小组提供的环境保护需用材料计划购置材料、设备,如洒水车、篷布等。

c、辨识本部门的环境影响因素。

(8)、各架子队职责

a、严格按照工程部门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禁随意施工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b、对下属的工班和施工人员负有监督和管理职责,应制止破坏环境保护的行为;

五、环保措施

1、临时工程环保措施

(1)必须按照设计统一规划、建设单位要求和施工环保的要求进行实施。严格在设计核准的用地界和工程监理批准的临时用地围开展施工作业活动,绝不随意开挖、碾压界外土地。

(2)临时工程设施(如砼拌和站、生活与生产房屋、钢结构加工厂等)选址在地表植被稀少、易于恢复的地方;确有困难时,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修建。施工现场生产区和生活区种植树木花草进行绿化,美化施工环境。临时用地使用完后恢复至原有的地形地貌或比原有更改善的状况。

(3)合理布置施工便道,尽量减少施工便道数量,不在便道两侧就近取土。施工营地合理选择在一定的距离围。

(4)临时工程设施修建不切割、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不允许在

临时工程附近形成新的积水洼地或负地形。

2、取、弃土场环保措施

取弃土场的位置选择结合地方农田建设规划,选择荒地、荒坡、低产田,避免对良田过多占用。集中取土场取土完成后,做好场地绿化、复垦。弃土场按设计要求进行支挡和绿化防护。

3、废水、废碴处理措施

(1)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水,处理时应设隔油池,废油应统一回收到“废油脂回收桶”,按规定处理。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和向水体倾倒渣土、生活垃圾。

废水处理采用多级沉淀池过滤沉淀,废水处理的工艺流程为:废水→收集系统→多级沉淀池→沉淀净化处理→排入河道。在施工时,对天然排水系统加以保护,不得随意改变,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沟、水管等。严禁将废水直接排入坎儿井等原有水系。

(2)钻孔桩施工时按施工设计设置泥浆沉淀池。沉淀后排除清水,对固体沉淀物自然干化后用土填平。严禁将泥浆直接排入河中、附近农田。

(3)拌和站砂石料存放场设沉淀池,处理清洗骨料和冲洗机械车辆产生的废水,达标后排放。

(4)废碴主要包括冲洗拌和站、沉淀池中的废碴、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理方案为:废碴应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到垃圾处理场或就地掩埋,运输垃圾的车辆应采取密封、盖布等防流溢、遗洒措施。

4、防止空气污染和扬尘措施

(1)拌和站、工程材料存放场地、施工便道和生产、生活区道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