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中的人性关怀及其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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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上的人格保护及我国传承借鉴

罗马法上的人格保护及我国传承借鉴

罗马法上的人格保护及我国传承借鉴罗马法是欧洲洲际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今天世界法律体系的构建具有深远的影响。

其中,罗马法对人格保护的思想体系有着重要的贡献。

在人格保护方面,罗马法着重强调个人的尊严、自由、荣誉及私人生活等权利,为后来的现代法律思想以及宪政和民主国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本文将介绍罗马法上的人格保护思想,以及我国对这一思想进行的传承借鉴。

1.1 人格权的概念在罗马法中,人格权可以理解为一种绝对的权利,其涉及到人们的尊严、自由、荣誉以及私人生活等方面。

人格权具有普遍适用性,不可让渡、放弃或限制,是每个人的本质权利。

人格权的保护是罗马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在罗马法中,人格权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 生命权和身体权:包括生存权、健康权、和普通人身权等,这些权利保障了人们的身体和生命安全。

(2) 荣誉权:包括名誉、声誉和尊严等方面的权利,保障了人们的社会地位和声望。

(3) 隐私权:包括个人生活、思想、信仰等方面的权利,保障了人们的私人生活和自由意志的表达。

(4)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方面的权利,保障了个人的知识产权。

(1) 禁止侵犯:罗马法规定,人格权是不可侵犯的,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格权。

(2) 财产权的保护:罗马法中规定,人格权是一种不可转让的权利,但是当他人侵犯了个人的人格权时,可以通过财产赔偿的形式得到补偿。

(3) 法庭保护:罗马法中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个人可以向法庭提起诉讼,寻求司法保护。

二、我国传承借鉴在我国的宪法,特别是人权章节中明确规定了人格保护的原则和具体内容。

我国法律体系中也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人格保护机制。

可以说,我国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人格权保护已经不断地从罗马法以及其它国外法律中借鉴和融合。

在具体实践中,我国人格保护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例如,随着科技的发展,个人信息数据的泄露和侵害问题不断增多,需要发展健全的信息保护机制;近年来,网络暴力现象越来越严重,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言论自由的同时保护人格尊严。

罗马法的人格制度对现代民事主体制度的启示

罗马法的人格制度对现代民事主体制度的启示

罗马法的人格制度对现代民事主体制度的启示一、引言罗马法作为西方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现代民事主体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其中,罗马法的人格制度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罗马法的人格制度对现代民事主体制度的启示,并对其影响进行分析。

二、罗马法的人格制度概述罗马法的人格制度是指将个人视为法律主体,赋予其法律地位和权利。

在罗马法中,人格制度体现在多个方面,包括个人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等。

罗马法中的人格制度对现代民事主体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1 个人的法律地位在罗马法中,个人被赋予了法律地位,即每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

这使得个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并能够享受到法律保护。

现代民事主体制度中也体现了类似的原则,将个人作为法律主体,赋予其法律地位。

2.2 个人的权利罗马法中的人格制度还体现在个人的权利上。

个人在罗马法中享有财产权、人身权等多种权利,这些权利被视为不可侵犯的。

现代民事主体制度也强调个人的权利,将其视为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

2.3 个人的义务除了权利之外,罗马法中的人格制度还强调了个人的义务。

个人在罗马法中有义务履行合同、遵守法律等。

现代民事主体制度也强调了个人的义务,将其视为法律上的责任。

三、罗马法的人格制度对现代民事主体制度的启示罗马法的人格制度对现代民事主体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启示,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个人的平等地位罗马法将个人视为法律主体,赋予其平等的法律地位。

这一观念对现代民事主体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现代社会追求公平和正义,将个人视为法律主体,赋予其平等的法律地位,可以有效保护个人的权益。

3.2 个人的不可侵犯权利罗马法中的人格制度强调个人的权利是不可侵犯的。

现代民事主体制度也应该保护个人的不可侵犯权利,确保其在法律面前得到充分的保护。

这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3.3 个人的法律责任罗马法中的人格制度强调个人的法律责任。

现代民事主体制度也应该强调个人的法律责任,确保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法律,履行法律义务。

如何理解罗马法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如何理解罗马法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如何理解罗马法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人类的本性使人难免都带有感情,而法律 是偏向
理智的。法律的一个突出价值在于维系社会秩序。把政
治管理的希望放在个人身上,等 于将国家命运寄托在
经常变换的感情上,而非严实 可靠的理智之上。即使
法律本身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他也比感情冲动的人治来
得扎实稳当,令人放心。
罗马是一个奴隶制国家,也是古代世界最典型 的法治国家。罗马法律在调节罗马社会生活条件, 解决社会冲突,维护罗马奴隶主统治方面发挥了巨
将思辨王国的成果最终落实到了现实的实际事物中,在
具体的法律制度里面体现为发展的产物。
他对这种商品生产中的各种法律关系作了详尽的规
定,成为古代反映商品生产和交换最完备、最典型
的法律,不仅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发挥了重要作
用,而且对后世资本主义私 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
影响。
古希腊民主政治和罗马法的关系
古罗马人模仿,借鉴、移植、吸纳希腊文化精神, 并在 对外扩张的过程中 与世界古代其它民族的文化相互 交流融合,成为一个统一的文明。我们在称赞罗马法内 容丰富、体系完善、影响广泛而深远的同时,不要忘记 希腊人理性的政治精神和自由而尊重法律的理性思想对 罗马法的影响;当然我们更不能忘记罗马人的实用理性

罗马法对当代意义及其影响

罗马法对当代意义及其影响

浅谈罗马法对当代意义及其影响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闵一凡“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

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亡,宗教随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这是德国著名的法学家耶林说的,他对罗马法有着很高的认同。

罗马帝国不仅仅在当时成就并远播了古代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体系——罗马法,是近两千年前古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法律制度,是发达的简单商品经济基础上的产物,在世界法制史上堪称鸿篇巨制,处于一种独特的地位,迄今绵延两千载,依然不失为古代法的佼佼者。

对我国也是有很深远的影响。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法治“正在得到人民以及学术界越来越严肃的推崇和重视。

人们发现,罗马法的复兴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就是人文主义在中国的复兴和私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罗马法,从狭义上讲罗马法是罗马共和国及罗马帝国所制定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总称。

罗马法的内容包括公法和私法。

罗马私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反映了商品经济条件的本质要求,可以说,只要有商品经济存在就有罗马私法适用的空间。

早期罗马法的系统推广开始于东罗马帝国时期,由于推广的深度、广度、力度的增大,在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的时期达到鼎盛。

而后因为罗马帝国的政治经济落败灭亡,使得罗马法遭受冷遇并失传600年之久。

而随着13世纪文艺复兴对古希腊、古罗马艺术文化创作的研究,以及罗马法完整的出土,罗马法又再次登上历史舞台,逐步成为整个欧洲大陆各势力争相研究和推广的对象。

在15世纪后,通过全面继承古罗马法的基础上而完善并建立的大陆法系。

自19世纪以来,罗马法实际上已成为各国学者共同研究的对象。

本文从罗马法的概念出发,浅谈罗马法对当代的意义以及一些影响,并根据我国的一些显示情况做出论述。

在具体谈论罗马法的影响之前让我们先讨论一下当今社会存在的一些法律: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伊斯兰法系。

罗马法精神及其现代意义5篇范文

罗马法精神及其现代意义5篇范文

罗马法精神及其现代意义5篇范文第一篇:罗马法精神及其现代意义罗马法精神及其现代意义内容摘要:罗马法流传至今仍不减其影响,在于其蕴涵的罗马法精神。

罗马法精神主要包括自然法精神、私法精神和理性精神。

三者影响了现代社会中人们对法律的观点和对法律的研究方法,并且激发了当代人的社会主体意识。

罗马法对人的自然状态的推崇,对融合自然理性与道德的追求,以及可贵的平等思想都被后世发扬光大,称为现代文明的基本要素。

罗马法在制度上和精神上都不愧为古代留给我们的最为宝贵的遗产。

关键词:法律精神自然法精神私法精神理性精神Spirit of Roman Law and Its SignificanceAbstract:Roman law is still not diminished its impact spread,Roman law in the spirit of its implication,The spirit of Roman law, including the spirit of natural law, moral and rational spirit of private law,Three of the modern society in which people view the law and legal research methods,And inspired social consciousness of contemporary people.Roman law to man's natural state of fusion natural rational esteem, and moral pursuit, and valuable equality were later called the modern civilization, to carry forward the basic elements.1 Roman law is in the system and spiritual left us all the ancient worthy the most valuable heritage.Keywords:Spirit of the law the spirit of natural law private spirit rational spirit目录1、自然法精神及其现代意义 (4)2、私法精神及其现代意义 (6)3、理性精神及其现代意义 (9)4、参考文献 (11)罗马法精神及其现代意义罗马法发源于罗马城邦。

罗马法上的人格保护及我国传承借鉴

罗马法上的人格保护及我国传承借鉴

罗马法上的人格保护及我国传承借鉴【摘要】罗马法上的人格保护是古代罗马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对个人权利的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首先介绍罗马法对人格保护的重视,以及其中的人格权利保护措施。

接着,将探讨我国对人格权利的立法保护和法律体系中的人格保护措施。

分析我国可以借鉴罗马法上的人格保护经验,并探讨罗马法上的人格保护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同时指出我国在人格保护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提出建议和展望。

通过对比分析罗马法和我国法律制度中的人格保护,可以为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经验。

【关键词】罗马法、人格保护、我国、传承借鉴、人格权利、立法保护、法律体系、经验、借鉴意义、完善。

1. 引言1.1 介绍罗马法上的人格保护及我国传承借鉴在罗马法上,对于人格保护的重视可以追溯到古代罗马帝国时期。

罗马法将人格权利视为一种不可分割的基本权利,保护个体的自由、尊严和尊重。

人格权利被视为人的核心存在,不可侵犯。

在罗马法体系中,人格权利的保护措施包括对人的生命、自由、名誉和隐私的综合保护,确保每个人能够享有基本的人权。

在我国,人格权利的立法保护也日益完善。

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人格保护的相关法律已经得到了明确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侵权责任法》等。

这些法律保障了个体的人格权利不受侵犯,维护了公民的基本人权。

而我国可借鉴罗马法上的人格保护经验,包括对人格权利的重视、对人格权利的综合保护措施等。

在人格保护方面,我国仍需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提高人格权利的保护水平,确保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罗马法上的人格保护对我国的借鉴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我国建设更加公正、法治的社会。

2. 正文2.1 罗马法对人格保护的重视罗马法在人格保护方面有着深远的影响和重视。

在古罗马法律体系中,人格是一种无形的权利,被视为一种不可分割的个体身份。

人格权被看作是每个人独有的、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具有与生俱来的尊严和尊重。

罗马法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罗马法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罗马法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近年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法治建设中,我们可以借鉴和吸收其他国家的经验,其中罗马法作为西方法律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罗马法强调法律的平等和公正。

在罗马法中,法律适用于每一个公民,无论其社会地位如何。

这一思想对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尤为重要。

在中国,法律适用的公正性和平等性还有待提高。

一些富人、权贵和特权阶层依然存在法律面前的优越感,而普通民众则往往面临着司法资源匮乏、司法公正度不高等问题。

因此,我们可以借鉴罗马法的精神,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确保法律的平等适用,促进社会公正。

罗马法注重法律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罗马法以其严谨的逻辑体系和系统化的法律规则闻名于世。

在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法律体系松散、法律规则繁杂等。

因此,我们可以借鉴罗马法的合理性和系统性,加强法律的整合和统一,构建起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提高法律的稳定性和一致性,为社会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预测的法律环境。

罗马法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尊严性。

在罗马法中,法律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能违背法律规定。

当代中国法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法律权威不足的问题,例如一些人对法律漠视、触犯法律行为多发等。

因此,我们可以借鉴罗马法的权威性和尊严性,加强法律的宣传和教育,使法律在人们的心目中树立起权威形象,提高法律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罗马法注重法律的进步性和创新性。

罗马法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吸纳和融合其他国家的法律经验,不断更新和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

在当代中国,法律的进步性和创新性仍然值得关注。

我们可以借鉴罗马法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吸收其他国家的法律经验和制度优势,不断完善和创新法律制度,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罗马法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我们可以借鉴罗马法强调法律的平等和公正、法律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法律的权威性和尊严性以及法律的进步性和创新性等精神,促进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罗马法上的人格保护及我国传承借鉴

罗马法上的人格保护及我国传承借鉴

罗马法上的人格保护及我国传承借鉴罗马法是西方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民法的起源。

罗马法对人格保护的重视和我国法律的传承借鉴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人格保护是指法律对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名誉、自由、财产、荣誉等方面的权益给予保护和尊重。

罗马法中的人格保护原则对于西方法律的发展和进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罗马法中的人格权利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罗马法对人身权利的保护十分重视。

在罗马法中,人身权利被视为绝对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

这种对人身权利的绝对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和尊严权。

罗马法对财产权利的保护也十分重视。

财产权是人类自由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对财产权的保护是保障个人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措施。

罗马法中的财产权保护原则影响了现代法律对财产权的保护,保障了个人和企业的财产权益。

罗马法对智力创造的保护也十分重视。

罗马法将智力创造视为人身权利的一部分,对创作的原创性和独立性给予了充分的保护。

这也为现代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基础。

与罗马法相比,我国法律在人格保护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就,并在一定程度上传承和借鉴了罗马法的人格保护原则。

我国法律对财产权的保护也有相关规定。

我国《民法》中对财产权的保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保障了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

这一规定与罗马法对财产权的保护原则相一致,体现了对财产权的坚决保护。

罗马法上的人格保护对现代法律体系的发展和进步有着重要的影响和意义。

我国法律在人格保护方面也有所传承和借鉴,通过对人身权利、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我国法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与时俱进,以更好地保护人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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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罗马法中的人性关怀及其现实意义【内容摘要】法是国家创制的,归根到底是人创制的,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秩序的调整手段,必然是以一定的人性为依据的。

从分析罗马法的形成与特点入手,在对罗马法法理的解读中力图揭示出罗马法中对人权的重视、对人性的关怀,这也体现出法的终极价值与人性的终极价值具有统一性。

最后,结合我国法律发展的现状,简要的论述罗马法中所体现的人性关怀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意义及启示。

【关键词】罗马法人性人性关怀一、罗马法的形成发展及其特点(一)罗马法的形成过程罗马法是世界共同的法律,各国在不同程度上无不受到罗马法的影响。

罗马法法律体系是自罗马城建立时确立的,从罗马建城开始至今的各个历史时期中不断发展演变而形成的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总和。

罗马法的历史发展阶段大体可划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共和国时期,这一时期法律主要为习惯法,法律职业的功能也未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以《十二铜表法》为代表,代表人物是西塞罗。

第二个时期是帝政时期,在奥古斯都统治时期,法学家众多,其中尤为著名的是“五大法学家”,即法学家盖尤斯、法律顾问帕比尼安、乌尔比安、法官尤利安、法学教授昆提利安。

[1]第三个时期是帝政后期,大约公元550年,查士丁尼在拜占庭整理归纳法律,《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法典》和《法学阶梯》等被编纂出版。

(二)罗马法的特点1.罗马法的一般特点。

第一,法理精深,第二,概括简赅,第三,系统丰富,第四,灵活性,此处所谓的灵活性,是指其法律创制机制具有较强的伸展性,确保了罗马法能够较为迅捷地反映现实生活的需要。

同时,罗马法“从产生之日起就具有世界性和开放性,罗马法是世界共同的法律,各国在不同程度上无不受到罗马法的影响。

”[2]大陆法系国家乃是罗马法的真正继受者。

2.罗马法、尤其是罗马私法中的民法精神的基本原则,体现了法律的确定性并最终表现为法律对人性的关怀。

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公正分配原则,契约自由原则,无契约必须信守等。

罗马法在私法方面显得事无巨细,在大量的经验性的法条中不难发现其法律的确定性,但往往也由于这种高度的确定性反而孕育了无限的不确定性,无限不确定性的最终目的还是为找到法律的确定性,为人类的生活找到稳定的秩序。

而这种不确定性与确定性间的不断交织恰恰展示出法律之所以会发展的动因。

同以前的奴隶制法律制度相比,罗马法中的人性关怀已经显现出来。

二、罗马法中人性关怀的体现(一)法具有一定的人性基础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秩序的调整手段,必然是以一定的人性为依据的。

康德认为:“人,有一种公正的品质,自然的作为无可怀疑的权利,因为在他自己依法行事之前,他未曾对任何人做过不公正的事情。

”[3]人的自然属性中既有爱、利他、仁慈等善的成份,也有利己、贪欲等恶的成份,同时人的社会属性中又具有趋利避害的一面,这种个体性的动机和目的,必然导致社会生活的多样性,而这又需要一个有序的社会管理,这种管理在国家的意义上最有效的约束方式只能是法律。

由此可见,从法律的立场上看,对人性之“恶”的研究才是法律的主要人性立场。

在讲法律与人性关系的同时不可忽视的是政治对于二者的作用。

“合法性需要对规范的重视,合法性的条件之一就是对于政府的活动应该为何取得谅解,整治究竟应该将何种价值作为自己所推动的目标,处于统治地位的人和处于服从地位的人应该就此达成一致,也只有在这个时候,通知才成为一种权利行为。

对价值与权利之间关系的分析,对价值与一个既定社会的同一性之间关联的思考,都指明了这一点。

”[4]就政治的正义性、合法性而言,执政者利用法律的工具作为自身的统治依据,这本身也是基于人性之“恶”,法肯定人性的需要并在此基础上确立法,法律是规范人行为的科学。

具体来考察,《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它的颁布使日后贵族任意解释法律、进行审判受到限制。

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民的利益,反映了平民的意志与要求,比较重视平民的民主民权。

《十二铜表法·第八表》第4条规定:“如果欺侮人,则罚款25。

”[5]社会上以强凌弱,弱肉强食的欺侮人现象是司空见惯,《十二铜表法》对欺侮人的人予以追究法律责任,这在其他法典是不多见的。

可以透视古罗马社会民主化程度,这对维护民权与人格尊严是有积极意义的。

法律规定不允许债权人搞饥饿体罚,要求监禁债务人不得使其挨饿。

《十二铜表法·第三表》第4条规定:“[债务人在距今期中],如愿意,可自费供养。

若无力自费供养,则[拘禁他的人]每日应发给他面粉一磅,如愿意,亦可多给。

”[6]这些表明《十二铜表法》对平民的利益,对民生民权有一定的注意。

民事权利上,平民与贵族基本享有平等地位。

(二)法的终极价值与人性的终极价值具有同一性法律是人类的意识活动的结果和智慧的凝结,因此从法律范畴的意义上说,法律的终极价值往往取决于对人性的关注。

在法律实践中,无论是法律制度的创制还是对法律的遵守和实施,都离不开人的参与,所以法的精神应以人为目的,以人为终极关怀,从而实现其内在价值。

法律从本质上来讲是人类行为的理性选择,是人性的体现。

在研究法的价值的过程中,不难发现法律价值的最基本的内容,与人性所反映的内容是相通的,这也说明法律终极价值的根基是人性的终极价值,法律终极价值反映并展现人性的终极价值。

在查士丁尼的《法学阶梯》中关于指定监护人的规定,就体现了法律对人性的关怀:“如果未成年人或成年人的财产价值在500索里迪(古罗马的一种金币)以内,城邦保卫人会同同一城市的极神圣的主教设立监护人或保佐人;或在其他公人,换言之,在自治市长官面前设立监护人或保佐人;或在亚历山大城,在承审员面前设立监护人或保佐人,根据上述敕令的规范,必须提出法定的担保,不消说,接受担保的人承担风险。

”[7]传统的市民法并不是简单地从身份到契约,而现代社会对具体人格的保护并不是对身份的简单回归,就是“亲生子女或养子女,都几乎不能以任何方式强迫尊亲从其权力下放走他们。

”[7]可见罗马法对人性的关怀是在法律的编纂中自觉地完成的,法律的终极价值无非就是对人性的关注。

从立法到司法到执法,都能体现出法的精神应以人为目的,以人为终极关怀,法的内在价值和永恒追求是对人的尊重和保护。

三、罗马法中的人性关怀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一)人民作为统治阶级应使法律成为其自身人性发展的强大工具。

用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角度分析人权,人权是一种法律权利,即受到国家宪法和法律承认的人权。

人权是国家和社会制度的价值,一定的社会制度本身就体现了一定社会人权的性质和程度;另一方面,人权要求国家制度的保障,国家负有尊重和保护人权的义务。

考察帝政后期罗马法的变化,不难发现罗马法的开放性和灵活性逐渐丧失:随着皇帝权力的日趋扩大,国家的立法越来越受到皇帝的制约,地区大会及元老院的立法权力先后被剥夺,最终演化为皇帝自己直接立法。

法典的编纂成为社会的时尚,它一方面对于记录罗马法的精华起着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则使罗马法成为封闭的法律体系。

在编纂完《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后,查士丁尼下令废止所有未编纂的法规。

与之相比,我国的统治阶级不同于任何以往的剥削阶级的统治,我国是由占人口多数的人民对少数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专政,我们比以往的任何统治阶级更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法律工具来保护多数人统治的合理性、合法性,从而在真正意义上来保护和发展人权,实现法对人性的高扬和保护。

(二)在宪法中要体现对人性的关怀。

在我国,在宪法中体现对人权的保障则处于缺失状态。

其基本表现为我国法律还未将“人性尊严”问题上升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基础,宪法上的规定倾向于将其仅仅视为一项具体例示的公民基本权利,目前我国宪法和法律改革中最根本、最迫切的任务就是以克服人的不自由状态为基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并将保障人权置于宪法最核心地位。

比如罗马人认为,尊严乃是个人在公众中的声誉,法律对毁谤他人、侮辱人格、侵犯名誉的行为予以严惩。

《十二铜表法·第八表·伤害法》第1条规定,“有人歌唱有害的歌谣”得处死,意指假如有人编造或歌唱含有毁谤或侮辱他人的歌词时,必须处死,这就足以显示古罗马对人格名誉的保护力度。

(三)各部门法对人权的保护人权是指人依其自然本性和社会本质享有或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它代表了人类尊严,体现了正义、公平、人道、善等美好的人类精神和价值,人权是人类安全和幸福的保障,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象征。

具体来看,对民法的重视程度要加强。

我国于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就体现出法律对人性的关怀,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财产权,而按照以往经验,我国更注重于保护公共财产权益。

相反,罗马法中无论是人法、物法、诉讼法都体现了对人性的关怀,只有从国家的意义上去关注人权、关注法律对人性的终极关怀,才能使整个社会从观念到行动上切实把保护和发展人权作为当今我国法律建设的出发点和目标。

参考文献:[1]威格摩尔.世界法系概览.何勤华等译[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341.[2]江平,米健.罗马法基础[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14.[3]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沈叔平译[m].商务印书馆,1991:50.[4]让·马克·夸克.佟心平,王远飞译.合法性与政治[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19.[5]十二铜表法[m].法律出版社,2000:35.[6]十二铜表法[m].法律出版社,2000:10.[7]查士丁尼.法学阶梯.徐国栋译[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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