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及其历史发展
高中历史罗马法起源与发展教案大全

一、罗马法的起源1. 简介罗马法的定义:罗马法是指古罗马在奴隶制社会时期,罗马统治者制定并实施的法律体系。
2. 罗马法的起源:(1)早期的罗马法:习惯法阶段,主要以习俗和传统为依据,没有明确的法典。
(2)成文法阶段:《十二铜表法》是罗马成文法的起点,它是罗马最早的成文法典,奠定了罗马法的基本框架。
3. 罗马法的特点:(1)以自然法为基础:强调人类平等、正义、公平等基本原则。
(2)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不仅适用于罗马公民,还适用于帝国的各民族。
(3)具有继承性:罗马法对后世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西方法律制度的重要基石。
二、罗马法的的发展1. 共和国时期的罗马法:(1)万民法(Jus Gentium):适用于罗马公民与非公民之间的法律。
(2)市民法(Jus Civile):适用于罗马公民内部的法律。
2. 帝国时期的罗马法:(1)查士丁尼法典: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组织编纂的民法典,是罗马法的集大成之作。
(2)晚期罗马法:随着帝国的分裂,罗马法在不同地区呈现出不同特点,如拜占庭罗马法和日耳曼罗马法。
3. 罗马法的衰落与传承:(1)罗马法的衰落:公元5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罗马法逐渐衰落。
(2)罗马法的传承:罗马法对后世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欧洲大陆的法律体系、英美法系等。
三、罗马法的基本原则1. 自然法原则:自然法强调人类平等、正义、公平等基本原则,是罗马法的基石。
2. 人民主权原则:罗马法认为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国家权力应为民服务。
3.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罗马法规定,在法律面前,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无论贵贱贫富。
4. 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罗马法高度重视私有财产的保护,认为私有财产是公民权利的基础。
四、罗马法的影响1. 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启示:罗马法成为西方法律制度的重要基石,对后世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 法律思想的传播:罗马法强调正义、公平等观念,对世界各国的法律思想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高三一轮复习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课件

PART 03
罗马法的特点和原则
罗马法的特点
法律形式明确
罗马法在形成过程中,对法律 概念和法律术语有严格的界定, 确保了法律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注重程序
罗马法在实施过程中,非常注 重法律的程序性,确保了法律 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私法发达
罗马法以私法为核心,强调个 人权利和自由,为现代民法的 形成奠定了基础。
起源阶段
从罗马建城到《十二铜 表法》颁布,罗马十二铜表法》到《 民法大全》编纂,逐步 形成了罗马私法的完整
体系。
发展阶段
复兴阶段
在帝国时期,罗马法经 历了从简单到复杂的发
展过程,不断完善。
中世纪时期,罗马法在 欧洲重新兴起,对现代 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罗马法的发展背景
罗马法的起源背景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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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背景
罗马共和国时期,为了维 护社会秩序和统治,需要 制定法律规范和制度。
经济背景
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商 业和贸易活动日益频繁, 需要统一的法律来保障经 济利益。
社会背景
罗马社会等级森严,不同 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需 要通过法律进行调整。
罗马法的起源时间
起源时间
重要里程碑
提高了法律文化水平
体现了人文精神
罗马法的形成和发展,提高了欧洲的法律 文化水平,为欧洲文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罗马法注重个人权利和自由,体现了人文 精神,对欧洲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产生了 积极的影响。
PART 04
罗马法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罗马法在商业中的应用
总结词
罗马法对商业活动的影响深远,其法律条款为商业交易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罗马法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开创了私法先河,为近现代法 律思想和实践提供了重要基础。
法制史总结(五)——外国法制史

罗马法罗马法是古代法,要重点把握罗马法的形成、发展过程,代表性法典,主要私法制度,以及历史影响等内容。
⼀、罗马法的产⽣和《⼗⼆表法》的制定罗马法是罗马奴⾪国家法律的总称。
它不仅包括从罗马国家产⽣⾄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6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罗马法的产⽣公元前6世纪,罗马第六代王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约公元前578年~前534年)进⾏了改⾰。
这次改⾰标志着罗马奴⾪制国家的最终形成,罗马法也随之产⽣。
罗马共和国早期的法律渊源主要是习惯法。
★★★(⼆)《⼗⼆表法》的制定1.制定过程。
公元前510年罗马法由习惯法向成⽂法发展。
公元前450年颁布的《⼗⼆表法》是这⼀发展过程的重要⾥程碑。
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表公布于罗马⼴场。
次年,⼜制定法律两表,作为对前者的补充。
2.篇章结构与特点。
《⼗⼆表法》的篇⽬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
表现出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先于实体法的特点。
3.历史地位与影响。
《⼗⼆表法》严格维护奴⾪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主贵族的私有财产权和⼈⾝安全不受侵犯。
《⼗⼆表法》是罗马国家第⼀部成⽂法,它总结了前⼀阶段的习惯法,并为以后罗马法制发展奠定了基础。
⼆、罗马法的发展★★★1.市民法和万民法两个体系的形成市民法就是罗马共和国前期形成的仅仅适⽤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体系,其内容包括国家⾏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的法律规范,主要是罗马议会制定的法律、元⽼院的决议、裁判官的告⽰以及罗马法学家对法律的解释等。
随着罗马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外贸易的扩⼤,在共和国后期,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渐创制形成了适⽤于罗马市民与外来⼈以及外来⼈与外来⼈之间的法律规范――万民法。
万民法的主要内容是有关所有权以及债权规范,很少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内容。
高中历史《罗马法》发展历程

高中历史《罗马法》发展历程
1.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背景:罗马共和国早期,贵族常常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保护自己,损害平民利益。
(2)标志:公元前5世纪中期,罗马制定了《十二铜表法》。
(3)特点:内容相当广泛,条文比较明晰。
(4)作用: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保护了平民利益。
2.发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1)背景:罗马的对外扩张使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显现;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
(2)变化:法律的适用范围从局限于罗马公民到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
3.完善:由零散到形成体系。
(1)零散:皇帝重视立法,掌握法政大权;法学家编纂法典,进行法律解释。
(2)体系:6世纪,查士丁尼组织编纂《民法大全》,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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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

2、《十二铜表法》
--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
公元前5世纪中期,由贵族组成十人委 员会制定的法律,镌刻在十二块铜表上
案例分析:
如果还是上一个案例,根据《十 二铜表法》,法官会怎么判呢?
根据《十二铜表法》第五表: 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罗莫洛一半的财产将捐给那些跟随他作 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
此时,立法问题已经成为贵族、平民阶层斗 争的焦点。三年之后,护民官提出请他们允许由 平民与贵族共同组成立法委员会。元老们同意了 这个想法,却坚持不让平民进入立法委员会。这 说明了贵族已经同意以法律的形式巩固双方的相 互承认,只是认为平民没有足够的智慧参与立法。 罗马的平民最终让步,同意成立一个纯由贵 族构成的十人立法委员会。这十位立法者制定了 一部两个阶层共同接受的成文法典——十二表法 的前十表。成文法的制定把法律从贵族垄断的秘 藏变成了直白的文字,因此明显有利于平民。
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 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 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请大家阅读上面的资料,分析《民 法大全》对世界产生了什么影响?
(1)它是欧洲历史上最早的一套比较 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 (2)是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 (3)为资产阶级革命准备了思想理论 基础; (4)对中国也有一定影响。
万民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承认财产神圣不可侵 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债权的规定和解释,制 定了解决各类债务纠纷的适用条款,另外奴隶制 也是不可侵犯,所以卢修斯家的奴隶只得乖乖地 作为一种财富或物品被判定归属于加图家。
既然这样,为什么课文提出罗马法提倡“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呢? 罗马法保护除奴隶以外自由民的权利,提倡自由 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罗马法的基本内容及历史影响

罗马法的基本内容及历史影响罗马法是古罗马帝国时期的一套法律,它对欧洲文明和当今的欧洲法律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关于罗马法1、起源:罗马法可以追溯至公元前8世纪,由古罗马帝国时期罗马官僚撰写,首先以口头形式传播。
2、内容:罗马法也称为罗马公法,是指古罗马当局所制定的法律体系。
主要内容包括公民法,行政法,司法法,合同法,正当性法,婚姻法,继承法,税法,婚姻法等。
3、历史持续:罗马法在六世纪后期因他国的入侵而消失,但是在欧洲,底特律以及北美洲等国家仍然继承了罗马法,并在各自的语境下,进行了发展变形。
二、罗马法对欧洲文明的影响1、对司法机构的影响:罗马法的出现使法律的实施更完善,罗马司法系统和今天的欧洲司法系统来自于罗马法,罗马司法机构的构成和职能,形成了欧洲的司法机构。
2、对法律的影响:罗马法发表了很多关于合同、财产、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这些规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当今欧洲的民法。
3、对政治结构的影响:罗马法发展了罗马司法体系,使欧洲大陆几乎所有国家的司法系统具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政治体系也相似了许多。
4、对社会结构的影响:罗马法发展了一系列欧洲早期社会结构包括宗教,社会,文化,经济,科学等,极大的影响了欧洲文明的发展。
三、罗马法对当今欧洲法律的影响1、从结构上:罗马法是欧洲法体系的基础,当今欧洲国家的法律体系基本上是建立在罗马法的基础之上的,许多欧洲国家的司法制度也以罗马法为基础。
2、从内容上:罗马法对欧洲当今的法律也有着深远影响,留下了大量关于合同、财产、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也成为欧洲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罗马法对欧洲文明的积极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当今欧洲国家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都来源于罗马法。
罗马法的影响依然是持续的,对当今世界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罗马帝国的法律制度发展及其传统价值意义

罗马帝国的法律制度发展及其传统价值意义罗马帝国是世界历史上最为强大的帝国之一。
它的法律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文化艺术等各个方面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其中,罗马帝国的法律制度更是备受推崇。
本文将从罗马帝国法律制度的历史演变、法律真实性、法律传统及其价值意义等方面详细探讨。
一、罗马帝国的法律制度历史演变罗马法作为西方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演变历史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早期、中期和晚期。
早期罗马法的特点是比较简单,主要是口头传授,没有完整的书面法典。
而中期罗马法则是逐渐形成的书面法典体系,如法典《众议院法典》和《审判官法典》等。
晚期罗马法时期,普遍采用宣布法律、草拟法律、实施法律和编纂法律四个步骤完成法律制定。
晚期法律制度的发展达到了巅峰,如查士丁尼法典等,成为西方法律的重要基础。
二、罗马帝国法律真实性罗马帝国法律真实性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正负把握原则、话语权原则和主体权利原则。
正负把握原则强调要尽可能通过不同的法院判决来揣摩法律真实性,以完善法律规则;话语权原则是指法官在施行法律时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维护当事人说话的权利;主体权利原则则是要求法院必须以真实性为基础,尽可能保护当事人的人权和利益,同时保持中立性和公正性。
三、罗马帝国法律传统及其价值意义罗马帝国的法律传统在西方社会历史和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
它受到了东方、希腊和基督教等多元文化的影响,并在西方历史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众所周知,欧洲文明的发展就源于罗马文明,这也成为了欧洲文化传统最重要的一部分。
不仅如此,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罗马帝国法律传统还对整个世界产生深远影响。
总之,罗马帝国的法律制度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早期、中期和晚期。
早期的罗马法主要是口头传授,而中期的罗马法则逐渐形成书面法典体系,晚期的罗马法则普遍采用宣布法律、草拟法律、实施法律和编纂法律四个步骤完成法律制定。
罗马帝国的法律传统在西方社会历史和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对整个世界产生深远影响。
历史必修一第6课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法律文书
罗马法注重法律文书的制 作和保存,为后世提供了 丰富的法律文献和案例。
罗马法在政治和社会治理中的应用
国家治理
罗马法在政治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国家稳定和权力运作提供了法律基 础。
社会规范
公共事务管理
罗马法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也发挥了重 要作用,如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 等。
罗马法通过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为 社会规范和道德伦理提供了法律支持。
与伊斯兰法系比较
罗马法和伊斯兰法系在法律理念、 原则和制度上存在较大差异,但两 者都注重法律与宗教、道德的结合。
04 罗马法的应用与实践
罗马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法律解释和适用
罗马法在司法实践中,通 过法律解释和适用,解决 各种法律争议和纠纷。
法律程序
罗马法规定了严格的法律 程序,包括起诉、辩护、 审判和裁决等,确保司法 公正。
重视私有财产权利
罗马法高度重视私有财产权利的保护, 确立了物权、债权等制度,为经济发 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注重法律的实际应用
罗马法在实践中注重灵活性和实用性,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解释和调整, 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法律与道德的结合
罗马法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注重法 律与道德的结合,强调个人道德和社 会责任对法律的影响。
从家长制到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共事务,公法逐渐发展起来;同时,私法也逐渐 完善,公法与私法的界限逐渐清晰。
从具体案件到抽象法律原则
罗马法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许多抽象的法律原则,这些原则对后世法律的发展产生了深远 的影响。
罗马法的发展阶段
早期罗马法
古典罗马法
这一阶段主要是习惯法 的形成和成文法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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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罗马法历史发展及现实意义摘要:罗马法是古代奴隶制国家全部法律的总称。
它不仅有完备的法律体系,而且还有崇高的法律理念。
不仅是古代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也是世界法律史上最有影响的法律体系之一。
罗马奴隶制统治集团和罗马法学家以先进的法制理念和高超的立法技术,创造出反映当时发达的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各种法律关系和法律原则,编纂了体系完整的《民法大全》,其辉焊的法律文化成果影响了人类从古到今的法律。
罗马法既是历史的,又是现实的,既是罗马的,又是世界的。
自然法精神、私法精神和理性精神作为罗马法的价值基础,在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与法制发展中都发挥了巨大作用。
关键词:罗马法历史发展自然法精神理性精神私法精神古代罗马国家产生于意大利半岛,它承袭并发展了古代东方和希腊各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成果,从一个以罗马城为中心的城邦国家,到统一意大利,垄断地中海,发展成为地跨欧、亚、非洲的奴隶制大帝国。
它的法律经过长期演变,也成为奴隶制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体系。
罗马法并不是某一部法律文献的名称,而是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包括公元前6世纪罗马国家产生至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7世纪以前东罗马帝国过渡为封建制国家前的法律。
它是在简单商品生产经济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孕育出来的,身上留有古代奴隶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痕迹。
一、罗马法的发展大致经历以下几个时期:(一)、“王政时代”的罗马法“王政时代”的罗马尚处氏族制度阶段,国家还未形成,只是以城邦(也称为共同体)的形式存在。
当时的罗马城邦仍以习惯法做为主要的调节方式。
公元前6世纪,随着阶级矛盾的尖锐,第六代“土”赛尔维·图阿里(约公元前576一公元前534年)进行了改革。
他废除了二个氏族部落,把罗马重新划分为四个地域部落,居民应在自己所在地登记户籍和财产,同时按财产多少划分为五个等级,并确定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这次改革标志着罗马国家的形成,罗马法也相应地形成了。
(二)、“共和国时期”的罗马法公元前510年,罗马进入共和国前期,罗马法经历了由习惯法向成文法发展的过程。
到公元前450年,罗马一个由10人组成的立法委员会制定并颁布了《十二表法》,并在广场上公布。
《十二表法》内容相当广泛,公法与私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刑法与民法、氏族继承与遗嘱等等相互交错,具有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先于实体法的特点。
它不仅规定了残酷的奴隶制,而且还规定了极为严酷的债务奴役制。
如第三表中规定,在一定时期后债权人可将债务人处死,或卖至台伯河以外之外邦;如果有多数债权人时,他们甚至可以将债务人的尸体肢解,加以分配。
1《十二表法》为罗马法成文法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有学者认为《十二表法》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以及全部罗马法的基石”。
在《十二表法》公布后,平民通过斗争又取得了一系列胜利,最后一次胜利是在公元前287年通过的霍腾西阿法案,平民会议成为具有完全立法权的机构。
到公元前3世纪左右,平民在法律上已取得与贵族平等的地位,开始享有完全的公民权。
从此,上层平民与旧贵族溶化为大土地所有者和金钱巨头的新贵族。
从公元前3世纪开始到共和国的终结,这时罗马法的二个重大1桑德斯编译:《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导言,朗曼•格林出版公司1903年版,第14—15页。
特点是罗马公民享有公民法的特权,公民法占有统治地位,但罗马法中的一个新因素——万民法也随之兴起。
公民法又称市民法,仅适用于罗马公民内部,是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它以《十二表法》为基础,包括民众大会和元老院所通过的决议以及习惯法等。
市民法的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婚姻家庭关系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
这时罗马法采用属人主义,罗马公民即使在被征服地区,仍享有公民法的权利。
罗马法中有所谓“以公民法为根据的所有权”,意思就是只有罗马公民才享有对某种财产的所有权。
1而万民法意即“各民族共有的法律”,是罗马人与其他所有民族共有的法,“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之间以及异邦人与异邦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罗马法律”。
万民法的内容着重于债权债务,不涉及家庭、、继承关系,具有简易、灵活、不拘形式的特点。
万民法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一个缓慢渐进的过程,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与市民法互相并存,互相渗透,互为补充,通过万民法,“罗马城邦的法律制度,不像希腊那样限制在狭小的区域,成为团结居住在各处民众社会的纽带”。
直到公元212年卡拉卡拉皇帝颁布救令,授子帝国包括异邦人在内的全体自由民以罗马公民权。
由于没有了罗马公民与异邦人的区别,市民法与万民法的体系差别也就消失了。
(三)、“帝政时期”的罗马法在“帝政时期”的专制统治下,罗马的政治制度及机构设置发生了变化。
尽管在很长时期内形式上还保留一个作为立法机关的元老院,但实际上它仅是皇帝的驯服工具,“现在皇帝的敕令仿佛是惟一积极的法律来源。
”2虽然在“帝政时期”皇帝实行专制的独裁统治,但是罗马法却进入了辉焊的发展阶段,一方面是涉及公法、1参见《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导言,第20页。
2美国法学院协会主编:《欧洲大陆法制史概况》1912年,布朗版,第1卷,第4页。
私法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建全与完善,一方面出现了新的法律渊源一法学家的解答与皇帝的款令。
罗马法学家最早产生于共和国后期,在共和国时期,法学家只是法的自由解释者,他们的学说对法官并没有拘束力。
到了帝国初期,皇帝奥古斯都下令凡以他名义提供法律意见者其意见将对法官具有拘束力,并指定了一批法学家授以他们公开解答法律的权利,于是在罗马帝国产生了所谓“特许法学家”。
罗马法学家根据统治者的需要,联系罗马社会实际,以自然法理论为基础,进行了持久的理论探讨,形成了不同的学派。
公元1世纪上半叶,形成了两个相互对立的学派,一派以拉比沃为创始人,拉比沃的得意门生是普罗库尔,该学派得名为普罗库尔学派;一派以卡皮托为创始人,卡皮托的得意门生是萨比努斯,该学派名为萨比努斯学派。
这两大法学派别相互争鸣,相互促进,客观上推动了罗马法学走向繁荣,使西方法学第一次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公元2-3世纪,罗马帝国出现了著名的“五大法学家”即:盖尤斯、伯比尼安、乌尔比安、保罗士和莫迪斯蒂努斯。
公元4世纪到7世纪,罗马统治者将罗马法学家的学说直接用于法制建设。
罗马法学家的工作极大的推动了罗马法的发展,以至于古罗马有一名谚语说:“法学家创造了罗马法。
”随着君主专制制度的确立,皇权的逐步加强,皇帝成为实际上的立法者,颁布的敕令成为罗马法的法律渊源,其他各种形式的立法逐渐消失。
皇帝的敕令共有四种:“敕谕”、“敕裁”、“敕示”、“敕答”。
“敕谕”是对全体人民所发的通令,效力及于全国;“敕裁”是关于非常诉讼案件,初审或再审中皇帝所作的裁判;“敕示”是皇帝在官吏就职时所作的指示;“敕答”是皇帝对于人民或官吏法律疑问所作的答复。
其中,敕谕最为重要,是帝国中后期主要的法律渊源。
(四)、罗马帝国衰落至查士丁尼编纂罗马法公元3世纪以后,罗马帝国开始走向衰落,奴隶制出现危机,罗马法的“古典时代”也趋于消逝,罗马法和罗马法学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即全面整理和系统编纂时期。
从公元528年到534年,先后完成发三部法律汇编。
1、《优士丁尼法典》,这是一部罗马历代皇帝的敕令大全。
由特里波尼亚主编,从公元528年开始将历代罗马皇帝的敕令进行整理、审订和汇编而成,于次年颁行。
法典共10卷,修订本为12卷,所载敕令一律按年月日顺序编排,并标出分布各项敕令的皇帝的名字;2、《优士丁尼法学总论》,又名《法学阶梯》,于公元533年颁布。
它是以法学家盖尤斯的同名蓍作为蓝本改编而成,共4卷。
这是一部阐述罗马法原理的法律简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它本身具有法律效力;3、《优士丁尼学说汇纂》,又名《法学汇纂》,于公元533年颁布。
从公元530年开始,由以特里波尼亚为首的16人法典编纂委员会编纂而成,《法学汇纂》将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和法律解答分门别类地汇集、整理,进行摘录,还略加注释和评论,凡收入的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
这是一部法学著作的汇编,全书共50卷。
这三部法律汇编之后,优士丁尼又颁布敕令168条,在他死后,法学家们将这些敕令汇编成册,于公元565年出版了《查士丁尼新律》(简称《新律》)。
以上四部法律汇编,被统称为《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
这是历史上最完备的奴隶制成文法典,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以致“一切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
二、罗马法精神及其现实意义罗马法作为人类古代最发达的法律体系,其原因主要在于从罗马法中体现出来的统帅整个罗马法律制度的灵魂性内核——罗马法精神。
一般而言,法的精神是支配法律现象和法律文化体系的价值信念系统,是时代精神在社会法律领域的贯彻,是时代法律文化的内在精神特质。
1依上述界定,罗马法精神是指适应罗马社会商品经济交易,反映罗马时代文化特质与政治结构的抽象的观念性原则,是为世界公认的、罗马法本身蕴含的最有价值的思想和学说,它们包括自然法精神、私法精神和理性精神,此三者影响了现代社会人们对法律的观点和对法律的研究方法,并且激发了当代人的社会主体意识。
2自然法思想是罗马法学思想的核心,是罗马法学家构筑罗马法的基石。
西塞罗说:“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是不变雨永恒的。
罗马的法和雅典的法律并不会不同,今天的法律和明天的法律也不会不同,这是因为有的只是一种永恒不变的法律,任何时候任何民族都必须遵守它;再者,人类只有一个统治者,这就是上帝,因为他是这一法律的制定者、颁布者和执行者”。
罗马法学家都承认在人定法之外有自然法。
自然法对于罗马法的贡献,“并不在于它们提供给罗马法的特殊论点的数量,而在于它们给予它的单一基本假设” 3。
这个基本假设被后人冠以不言而喻的真理,即:人是生而平等的,每个人都有追求生命、自由、财产和幸福的自然权利----法律的一切规定都必须以此为最高原则。
4“罗马法的救令和解答,无论是单个的或整体的,都构成了在罗马法学家自己心目中绝没有构成的一种书面自然法,一种书面理性,他们将罗马法连同《圣经》、教父著述以及教会的法律一起视为神圣的典籍。
5罗马罗马法的理性主要表现为:法律推理与研究的方法、模范的法律制度、法律的分类模式和法典化倾向及成就。
1刘旺洪:现代市场经济的法的精神「A].法制现代化研究(第1卷)[C].南京:南京帅范大学出版社,1995.2付建平.罗马法精神及其现代意义[[J].南昌师专学报,2001,(2)3[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4谭建华.自然法思想与罗马法的发展[J]云南社会科学,2005,(1)5l美]伯尔曼.法律与革命「M].贺卫力,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1992.模范的法律制度是罗马人值得骄傲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