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访视及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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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与镇痛前病情评估相关制度

麻醉与镇痛前病情评估相关制度

麻醉与镇痛前病情评估相关制度 (2)麻醉前访视制度 (2)麻醉前风险评估制度 (2)麻醉前制定麻醉计划/方案制度 (3)高风险择期手术麻醉前讨论制度 (3)麻醉前谈话风险告知制度 (4)麻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制度 (4)麻醉意外并发症的预防控制制度 (4)麻醉与镇痛前病情评估实施流程 (6)麻醉与镇痛前病情评估相关制度麻醉前访视制度一、麻醉医生应在手术前一日对择期手术的患者进行麻醉前访视,全面了解患者的相关病史及重要器官脏器的功能情况;二、急诊手术只要有时间也应该在患者尚在急诊科或者病房时进行手术麻醉前的访视,尽可能全面了解患者的系统病史、相关检查和重要脏器的功能情况;三、访视内容1、了解手术的类型、大小、可能的持续时间、可能的出血量备血情况,必要时和手术医生做一定的沟通;2、检查病史中患者所作的实验室检查和各种特殊检查,如有遗漏,则和手术医生沟通,及时补充检查,如尚需作额外的各种检查,和手术医生沟通后可暂停手术,待检查补充完全后再进行评估;3、详细询问患者本人的相关病史,包括年龄、体重、手术史、过敏史、系统疾病及相关用药治疗史等,对患者的重要脏器功能心肺等做功能评估;4、对患者做麻醉相关的体检如张口度、颈部活动度、背部情况等,对插管条件、椎管内麻醉穿刺条件等进行评估;5、详细填写麻醉前访视记录单四、估计患者实施麻醉风险较大或者实施麻醉有技术上的困难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由上级医师或者科主任进行评估决策,考虑手术顺延或者补充治疗;可以进行手术者,在次日晨进行高风险患者麻醉前的讨论;五、麻醉前访视制度是预防控制麻醉相关并发症的重要制度,应严格执行,相关执行情况由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进行监控,每季度进行点评,列入麻醉科奖惩内容;麻醉前风险评估制度一、麻醉前对患者进行麻醉风险评估是保障患者手术麻醉安全减少控制麻醉意外和并发症的重要手段;二、必须明确ASA分级只是单纯的麻醉分级,并不能全面概括患者实施麻醉的风险情况;三、详细的风险评估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ASA分级2、气道分级3、脊柱穿刺条件评价4、创伤治疗手段如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条件评价5、手术类型、大小及可能的持续时间6、可能的术中失血估计四、可能的风险估计应该详细记录在麻醉前访视记录单上,并在麻醉前访视登记本上记录;麻醉前制定麻醉计划/方案制度一、麻醉前应制定详细的麻醉计划/方案,并有对麻醉风险和麻醉并发症的预防措施;二、详细的麻醉计划/方案应包括:1、麻醉方法的计划:椎管内麻醉、神经阻滞、全麻或者备选的全麻方案;2、初步实施麻醉方法计划失败后的备选方案3、需要特殊通气治疗的患者及时更换麻醉机4、需要特殊药物治疗的患者及时准备相关药物;5、特殊的有创监测手段6、术后镇痛治疗及相关并发症预防控制的方案7、可能的输血计划及自体血液回输得计划方案三、在麻醉前访视单及防视登记本上进行要点登记;四、对于高风险择期手术患者的麻醉由手术日晨科室讨论制定麻醉计划和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得擅作主张更改麻醉计划方案;高风险择期手术麻醉前讨论制度一、高风险择期手术应包括:1、ASA分级III级及以上的手术麻醉2、复杂手术的麻醉如长时间大量失血等的手术麻醉3、相对高风险如我院极少做的手术从而导致麻醉科相对麻醉经验不足或者由于我院麻醉科缺少相应硬件设备导致的麻醉高风险;二、麻醉前访视中,下级医生如发现病人符合以上高风险择期手术麻醉范围,应立即向上级主治医生汇报,上级医生向主任汇报,必要时由主任向医院管理部门汇报三、如尚有一定时间行术前准备,麻醉科应派出有经验的主治医师进行术前访视,协同手术专科医师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包括各种检查、治疗,必要时要进行麻醉科内的术前讨论,或者全院的术前病情讨论;四、如果决定手术日期不变,则手术当日再进行麻醉前的科内讨论,制定具体的麻醉实施计划和方案,制定手术中的风险防范措施;五、安排有经验并熟悉患者病情的麻醉医师负责手术麻醉,补充充足的助手,科主任应积极参与,制定的计划方案没有特殊必要不得随意更改;六、讨论内容应由相关工作人员如医干等进行详细的记录,事后整理归档;麻醉前谈话风险告知制度一、麻醉访视后签署知情同意书前,应向患者或者其授权委托人详细告知麻醉风险;二、风险告知内容应包括:1、临床麻醉操作技术可能导致的风险2、麻醉管理中特殊药物使用可能的风险3、术中输血输液的风险4、手术结束后手术创伤麻醉创伤导致的可能风险5、特殊治疗的风险如术后镇痛6、患者本身系统疾病有可能加重或者术中发作的风险三、具体谈话内容可参考麻醉前谈话单的内容,注意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同时尽可能采取患者或授权委托人能够理解的介绍语言;四、谈话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麻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制度一、签署知情同意书前应向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详细介绍麻醉风险;二、对采取的麻醉方案应作详细的介绍,如果有可以选择的麻醉方式,应对可选择的麻醉方式进行详细的介绍后提供患者备选,公平公正,不得诱导其采用自己希望的麻醉方式;三、对所有的需要自费负责的项目应进行详细的介绍,征得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在谈话单上注明使用的药物或材料,另外签字;四、签字对象是患者本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五、对于昏迷无法完成签字的患者,签字人可以是其直系家属,或者上报给医院总值班;六、紧急救治的患者而又无法快速完成签字时,以救治患者生命为重要,同时可上报医务科;麻醉意外并发症的预防控制制度麻醉并发症的预防控制是麻醉科质量管理的重点内容,重在预防,总结也是为了更好的做到尽可能的减少麻醉并发症的发生,为了这个目的,在日常的工作中应该做到以下方面:1、各级医师职责明确,主治医师责任制得到落实2、坚持麻醉前访视病人制度,有麻醉前对病人病情评估的记录3、有麻醉前与病人、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的制度4、对择期或限期手术麻醉前有麻醉计划5、对危重疑难病例,有麻醉前讨论或向上级医师咨询的制度6、麻醉记录认真、清晰,能反映手术主要步骤、病情变化及处理7、认真落实术后随诊制度,随诊记录真实可靠,麻醉并发症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8、有严重不良事件的讨论和报告制度包括向市质控中心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不报9、重视临界事故,及进组织讨论,从中吸取教训,提高麻醉质量,并及时向市质控中心报告,引起同行注意防范;10、认真执行麻醉科医师值班制度11、认真执行麻醉科交接制度12、认真执行麻醉医师司理麻醉时的职责和有关规定13、认真执行药品、输液、输血的核对制度14、认真执行麻醉器材的管理和消毒制度15、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16、执行常用麻醉方法的操作规范或有关的注意事项的规定,对麻醉并发症有登记17、主任应督促并定期检查主治医师责任制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科室应作出安排,每日有相应人员检查当日麻醉质量情况;每季度有对该时段内麻醉质量的回顾讨论,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改进措施,并作好记录;麻醉与镇痛前病情评估实施流程。

麻醉前讨论制度

麻醉前讨论制度

麻醉前讨论制度为了进一步落实麻醉科相关工作制度,提高麻醉质量,确保患者麻醉安全,现制定麻醉科术前讨论制度如下:1、麻醉科术前讨论为每日晨会常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7:45,参加人员为麻醉科全体医生及实习进修医生,地点为麻醉办公室,由科主任或科副主任主持。

2、术前讨论内容及程序1)由值班医生汇报值班期间麻醉情况,麻醉是否顺利,患者转归,有无特殊情况,并作具体说明。

如有特殊情况,由科主任主持全科讨论。

2)当日麻醉前讨论。

麻醉医生术前1 口访视病人,对以下患者病情需提请科室晨会讨论:a)新开展手术麻醉患者,或新业务、新技术对麻醉有特殊要求患者;b)手术科室申请会诊且有特殊病情或有全体麻醉医生应该重视麻醉相关问题患者;c)有重大麻醉风险或困难患者,危重抢救患者;d)麻醉用药或麻醉技术对提高全体麻醉医生素质或麻醉安全具有教育和指导意义患者;e)既往有麻醉并发症或和麻醉安全有关合并症患者;麻醉医生详细汇报患者年龄、身高、体重、手术方式、影像学检查、生化检查等情况及拟实施麻醉预案及注意事项;参会医生发言,全面分析讨论病例,科主任根据患者及手术情况对围麻醉期安全管理进行总结评价, 提出围麻醉期可能出现情况及相应措施,确保手术安全。

3)如麻醉医生执业能力不足以承担高风险麻醉,术前汇报科主任或上级医师。

科主任可及时更换麻醉医师或指派有相应权限麻醉医师作为上级医师指导麻醉。

3、麻醉前讨论内容由相关医师详细记录,必要时需向医疗主管部门报告备案。

麻醉风险评估及分级标准1、依据卫生部及医院病情评估制度,结合麻醉科专业特点,制定科室麻醉前访视和病情评估制度。

2、麻醉前或临床诊疗前麻醉医师应亲自访视病人,同时对病人依据专业病情评估标准进行评估。

我科现阶段病情评估以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临床麻醉指南》、中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疼痛诊疗技术规范》、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近年陆续公布26个临床麻醉诊疗指南和河北省麻醉质控专家委员会《临床麻醉质量控制标准》等专业标准或规范为基础,根据科室环境、设备、技术特点确定(详见:麻醉科病情评估技术标准)。

麻醉科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守则

麻醉科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守则

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一、依据卫生部及医院病情评估制度,结合麻醉科专业特点,制定科室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二、麻醉前或临床诊疗前麻醉医师应亲自访视病人,同时对病人依据专业病情评估标准进行评估。

我科现阶段病情评估以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临床麻醉指南》、中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疼痛诊疗技术规范》、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近年陆续公布的二六个临床麻醉诊疗指南和河北省麻醉质控专家委员会《临床麻醉质量控制标准》等专业标准或规范为基础,根据科室环境、设备、技术特点确定(详见:麻醉科病情评估技术标准)。

三、麻醉病情评估应当包括麻醉前、麻醉中和麻醉后三个环节。

麻醉前病情评估主要是病人合并症及其对麻醉诊疗活动医疗风险评估;麻醉中评估主要是对病情演变、麻醉诊疗操作及手术操作等对病人生理功能影响的评估;麻醉后评估主要是对麻醉诊疗效果与麻醉并发症风险的评估。

四、麻醉病情评估是以病人详细病史、系统查体和相关辅助检查资料为基础,以拟行手术、麻醉治疗操作、使用设备和自身技术水平为依据,对病人诊疗过程中病情演变、相关并发症等诱发病人生理功能改变且可能造成生理功能损害的风险及后果进行预测,所有预测结果及其防范措施应当记录于病历并有效地向病人或亲属(法定代理人)说明。

五、鉴于麻醉科临床工作特点,从病人安全与科室协调角度考虑,麻醉科医师在病情评估中缺乏必要的辅助检查资料应首先向主管医师说明,必要时可亲自下达医嘱补充相关资料。

若相关病情评估资料涉及病人安全应暂缓手术或诊疗操作,待评估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手术麻醉或诊疗。

六、手术麻醉病人麻醉前病情评估以 ASA病情评估为标准,ASA皿级及其以上者应当按要求适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科主任根据汇报情况,经与相关专业科室科主任沟通协商,确定麻醉前病历讨论或呈报医务部。

涉及公检法、新技术项目、临床教学和特殊危重手术或诊疗病人病情评估结果应当由科主任审核,必要时上报医务部和主管院长审核。

七、麻醉诊疗病人(包括无痛诊疗、危重病抢救和中心静脉置管术等)在实施诊疗操作前应当认真阅读主管医师完成病历资料,有效追述麻醉相关病史并重点查体;门诊患者则应当亲自病史询问与查体,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后有效评估患者心肺功能, 尤其是患者对麻醉诊疗耐受水平。

医院麻醉制度——麻醉访视、效果-、评估、分级授权管理-、转入、转出标准-、疼痛评估制度

医院麻醉制度——麻醉访视、效果-、评估、分级授权管理-、转入、转出标准-、疼痛评估制度

可编辑W O R D文档,欢迎下载医院制度大全——麻醉科、疼痛科工作制度制度目录1).麻醉访视制度2).麻醉效果评定规范3).麻醉风险评估制度4).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5).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转出标准6).疼痛评估制度麻醉访视制度一、麻醉前访视必须由有资质的麻醉医师完成。

(一)麻醉前全面了解患者的病史、查体及相关检查情况。

(二)了解手术对麻醉的特殊要求,与手术医师共同评估手术的麻醉风险。

(三)根据患者病情向手术医师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和会诊建议。

(四)与患方做好麻醉前沟通,并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

(五)认真填写麻醉前访视记录单。

(六)下级医师必须向上级医师沟通,汇报访视情况,上级医师应指导下级医师进一步完善麻醉前准备。

二、席醉后访视(一)一但术中或术后发生任何与麻醉有关的问题或病情不稳定或有特殊情况者必须随访。

(二)总在术后1-3天完成。

(三)由有资质的麻醉医师完成麻醉术后访视记录单的填写。

麻醉效果评定规范麻醉效果评定的规范:按照麻醉效果评级来评定麻醉效果。

一、全麻效果评级标准(一)气管插管全麻1.I 级:(1)麻醉诱导平稳、无躁动、无呛咳及血液动力学的变化,插管顺利无损伤。

(2)麻醉维持期深浅适度,既无明显的应急反应,又无呼吸循环的抑制,肌松良好,为手术提供良好的条件。

(3)麻醉结束,苏醒期平稳,既没有过早或过迟苏醒,呼吸和循环各项监测正常,肌松恢复良好,拔管恰当,无不良反应。

(4)无并发症。

2.II 级:(1)麻醉诱导时稍有呛咳和血液动力学的改变。

(2)麻醉维持期深度掌握不够熟练,血液动力学有改变,肌松尚可,配合手术欠理想。

(3)麻醉结束缝皮时病人略有躁动,血压和呼吸稍有不平稳。

(4)难以防止的轻度并发症。

3.III级:(1)麻醉诱导经过不平稳,插管有呛咳、躁动,血液动力学不稳定,应激反应强烈。

(2)麻醉维持期深浅掌握不熟练,致使应激反应激烈,呼吸和循环的抑制或很不稳定,肌松不良,配合手术勉强。

麻醉师术前访视制度

麻醉师术前访视制度

麻醉师术前访视制度术前访视是手术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过与患者沟通,麻醉师可以了解患者的病史、过敏史、手术需求等情况,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麻醉方案。

同时,也可以帮助患者减轻手术的紧张情绪,增加患者对手术的信心。

制度的实施步骤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确定访视时间。

一般来说,术前访视应在手术前一天或当天进行。

这样可以确保麻醉师对患者的身体状况和相关信息有一个较为准确的了解。

其次,了解患者的基本状况。

包括患者的年龄、性别、体重、身高、血压、心率等基本生理指标。

同时,还需要询问患者是否有慢性疾病、临床表现、手术前是否有过敏史等方面的信息。

然后,了解患者的麻醉史。

即患者是否曾经接受过麻醉,是否有不良反应等。

这对评估患者对麻醉的耐受性很有帮助。

接着,了解患者的药物史。

包括患者当前正在使用的药物,特别是对麻醉有潜在影响的药物,如抗凝药物、镇痛药物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麻醉师确定麻醉药物的选择和用量。

此外,还要询问患者是否存在过敏史。

因为过敏反应对麻醉的安全性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必须事先了解患者是否对一些药物或物质存在过敏反应。

最后,麻醉师还需要与患者进行交流,告知患者麻醉的流程和风险,并与患者协商制定最佳的麻醉方案。

同时,需要告知患者手术前的禁食禁水时间,以免术中出现胃内容物反流等问题。

总的来说,术前访视是为了确保手术麻醉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手术风险,并能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麻醉方案。

麻醉师应充分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病史等情况,并与患者进行沟通,最大限度地提供安全、高质量的麻醉服务。

通过术前访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麻醉的效果,减少麻醉风险,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麻醉前讨论制度

麻醉前讨论制度

麻醉前争辩制度为了进一步落实麻醉科相关工作制度,提高麻醉质量,确保患者麻醉安全,现制定麻醉科术前争辩制度如下:1、麻醉科术前争辩为每日晨会常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7:45,参与人员为麻醉科全体医生及实习进修医生,地点为麻醉办公室,由科主任或科副主任主持。

2、术前争辩内容及程序1)由值班医生汇报值班期间麻醉状况,麻醉是否顺当,患者转归,有无特别状况,并作具体说明。

如有特别状况,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争辩。

2)当日麻醉前争辩。

麻醉医生术前1 日访视病人,对以下患者病情需提请科室晨会争辩:a〕开展的手术麻醉患者,或业务、技术对麻醉有特别要求的患者;b〕手术科室申请会诊且有特别病情或有全体麻醉医生应当重视的麻醉相关问题的患者;c)有重大麻醉风险或困难的患者,危重抢救的患者;d)麻醉用药或麻醉技术对提高全体麻醉医生素养或麻醉安全具有教育和指导意义的患者;e)既往有麻醉并发症或与麻醉安全有关的合并症的患者;麻醉医生具体汇报患者年龄、身高、体重、手术方式、影像学检查、生化检查等状况及拟实施的麻醉预案及留意事项;参会医生发言,全面分析争辩病例,科主任依据患者及手术状况对围麻醉期安全治理进展总结评价,提出围麻醉期可能消灭的状况及相应措施,确保手术安全。

3)如麻醉医生的执业力量缺乏以担当高风险麻醉,术前汇报科主任或上级医师。

科主任可准时更换麻醉医师或指派有相应权限的麻醉医师作为上级医师指导麻醉。

3、麻醉前争辩内容由相关医师具体记录,必要时需向医疗主管部门报告备案。

麻醉风险评估及分级标准1、依据卫生部及医院病情评估制度,结合麻醉科专业特点,制定科室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2、麻醉前或临床诊疗前麻醉医师应亲自访视病人,同时对病人依据专业病情评估标准进展评估。

我科现阶段病情评估以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临床麻醉指南》、中华医学会苦痛学分会《苦痛诊疗技术标准》、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近年间续公布的26 个临床麻醉诊疗指南和河北省麻醉质控专家委员会《临床麻醉质量把握标准》等专业标准或标准为根底,根据科室环境、设备、技术特点确定〔详见:麻醉科病情评估技术标准〕。

麻醉科术前术后访视和讨论制度

麻醉科术前术后访视和讨论制度

麻醉科术前术后访视和讨论制度麻醉科术前术后访视和讨论制度是医疗机构中麻醉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确保患者在手术过程中的安全和麻醉效果的满意度。

术前术后访视和讨论制度主要包括术前访视、术前讨论、术后访视和术后总结四个环节。

下面将从这四个环节入手,详细介绍麻醉科术前术后访视和讨论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

一、术前访视术前访视是指麻醉医师在手术前一日对患者进行的一次全面评估和交流。

术前访视的主要目的是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病史、药物过敏史等,评估患者的心肺功能、神经系统状况等,解释麻醉方式及可能的风险,解答患者和家属的疑问,并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

术前访视的具体内容包括:1. 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如年龄、性别、体重、身高等。

2. 询问患者的病史,包括既往疾病、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

3. 评估患者的心肺功能,如心率、血压、呼吸等。

4. 评估患者的神经系统状况,如意识、肌力等。

5. 解释麻醉方式,包括全身麻醉、局部麻醉、椎管内麻醉等。

6. 告知患者和家属麻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并发症。

7. 解答患者和家属的疑问,并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

二、术前讨论术前讨论是指麻醉医师与外科医师、护士等相关人员对患者进行的一次全面评估和交流。

术前讨论的主要目的是制定麻醉方案,确保手术过程中的安全和麻醉效果的满意度。

术前讨论的具体内容包括:1. 分析患者的病情,确定手术类型和麻醉方式。

2. 讨论患者的心肺功能、神经系统状况等,制定相应的麻醉方案。

3. 评估患者的药物过敏史,避免使用过敏药物。

4. 讨论患者手术过程中的可能风险和并发症,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5. 确定患者的术前准备和术后恢复方案。

6. 确保麻醉医师、外科医师、护士等相关人员熟悉患者的病情和麻醉方案。

三、术后访视术后访视是指麻醉医师在患者术后一定时间内对患者进行的一次全面评估和交流。

术后访视的主要目的是了解患者的术后恢复情况,评估麻醉效果,解答患者和家属的疑问,并提供相应的术后指导。

麻醉前访视、讨论制度

麻醉前访视、讨论制度

麻醉前访视、讨论制度(一)麻醉前或临床诊疗前麻醉医师应亲自访视患者,同时依据专业病情评估标准对患者进行评估。

我科现阶段病情评估以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临床麻醉指南》、中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疼痛诊疗技术规范》、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近年陆续公布的26个临床麻醉诊疗指南和省麻醉质控专家委员会《临床麻醉质量控制标准》等专业标准或规范为基础,根据科室环境、设备、技术特点确定。

(二)麻醉前病情评估是以患者详细病史、系统查体和相关辅助检查资料为基础,以拟行手术、麻醉治疗操作、使用设备和自身技术水平为依据,对患者诊疗过程中病变演变、相关并发症等诱发患者生理功能改变且可能造成生理功能损害的风险及后果进行预测,所有预测结果及其防范措施应当记录与病例并有效地向患者或亲属说明。

完成访视后,患者和(或)家属,以及主管麻醉医师应在“麻醉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三)鉴于麻醉科临床工作特点,从患者安全与科室协调角度考虑,麻醉科医师在病情评估中若发现缺乏必要的辅助检查内容,应首先向主管医师说明,必要时可亲自下达医嘱补充相关检查。

若相关病情评估资料涉及患者安全应暂缓手术或诊疗操作,待评估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手术麻醉或诊疗。

(四)在每日麻醉前早交班会上,责任麻醉医师向全科报告患者的情况和拟麻醉方案。

手术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以ASA病情评估为标准,遇上ASA三级以上的疑难危重重患者时,应做重点讨论,并将讨论情况记录在册,必要时向医务处报告备案。

涉及公检法、新技术项目、临床教学患者病情评估结果应当由科主任审核,必要时上报医务部和主管院长审核。

(五)麻醉诊疗患者(包括无痛诊疗、危重抢救和中心静脉置管术等)在实施诊疗前应当认真阅读主管护师完成的病例资料,有效追述麻醉相关病史并重点查体;门诊患者则应当亲自询问病史与查体,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后有效评估患者心肺功能,尤其是患者对麻醉诊疗耐受水平。

高风险麻醉诊疗应当有效与患者及亲属、相关诊疗医师沟通协调,有效降低麻醉诊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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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访视及讨论制度
一、麻醉前访视制度:
1、麻醉科接到手术通知单后,由科主任根据手术种类,难易程度,病人状况,按麻醉医师麻醉权限及技术水平予以安排。

2、麻醉科医师于术前一天访视病人,依病历资料,既往史,全面体检结果,评估病人对麻醉和手术的耐受力,评估其ASA分级,分析麻醉和手术期可能发生的问题和防治方法,进行麻醉风险评估,制定合理的麻醉计划。

3、术前访视如发现术前准备不充分或缺少重要检查项目应复查或补查,麻醉医师应向手术医师提出需补充的术前准备。

为了病人的安全,麻醉医师有责任共同决定最佳手术麻醉时机。

对确有违背麻醉原则而增加麻醉手术风险,增加并发症与病死率的手术,麻醉医师向科主任汇报
后,有权建议延期手术。

4、麻醉医师在术前访视病人后应向上级医师汇报
病人情况,讨论麻醉方案与管理应注意的事项。

5、麻醉医师与病人或亲属做麻醉前谈话,内容包括麻醉选择,可能发生的麻醉并发症,药物不良反应,麻醉意外以及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自费用品与药物,征得病人或被授权的亲属理解支持后,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

二、麻醉讨论制度
1、麻醉科术前讨论为每日晨会常规,时间为工作日早8点,参与人员为麻醉科全体工作人员,地点为麻醉科办公室,由科主任或科室副主任主持
2、由前一日值班医师汇报
值班期间手术情况,手术与麻醉方式,是否顺利,患者转归,有无特殊情况,并作具体说明。

如有特殊情况,由科主任主持全科讨论。

3、当日手术术前讨论。

麻醉医师术前一日访视病人,患者高龄合并高血压、糖尿病、冠状动脉性心脏病、肝肾功能不全、呼吸系统疾病等ASA分级2级或上的患者,重大手术麻醉如心脏手术、大血管手术、食道癌根治术、肺叶切除术等,手术创伤较大,出血较多,对患者生命体征影响较大的手术,新开展手术的麻醉等。

麻醉医师详细汇报
患者年龄、身高、体重,手术方式,影像学检查、生化检查等情况,并介绍拟麻醉方案说明理由及术中注意事项。

科主任或科室副主任主持讨论,根据患者及手术情况对麻醉方式做出评价,对麻醉手术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具体应急措施和处理意见,确保手术安全。

4、对特殊疑难和危重手术病例,手术科室应提前数日请麻醉科会诊或共同做术前讨论。

会诊一般由科主任或科室副主任按时完成,填写会诊意见和建议。

对危险性极大的或麻醉处理分复杂
的病例,麻醉科主任应于术前向医务科报告,或由医务科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术前讨论。

三、麻醉后访视制度
1、麻醉后随访病人1—3天,观察72小时恢复情况。

2、及时发现麻醉后并发症,并予积极处理;发生麻醉并发症者应继续随访,记录有关资料,直至病人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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