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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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充分发挥项目实施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以项目形式实施。

按照“自愿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公正立项,科学运作。

第二章项目内容第三条大创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级别,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类项目。

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通过训练,学生可获得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工程实训、社会实践的训练机会,达到“转变学习方式、增强实践能力、发挥个人潜质”的训练目的。

2.创业训练类项目。

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开展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通过训练,学生可掌握创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创业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了解创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达到“激发创业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提高创业能力”的训练目的。

3.创业实践类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通过实践,学生可就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进行创业实践,真实创办企业并实现有效运行。

第四条学校每年资助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并遴选校级项目进行培育,同时,各学院可根据学校管理办法,自筹经费自主设立培育项目,建立长效机制,带动全校学生开展自主研究,形成良好的校园创新氛围,使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得到持续增强,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结合《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实现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国家"本科教学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完善以问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深化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构建大学生创业训练教育体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

第三条实施原则:兴趣驱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团队合作、求实创新、培养能力。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科研院、社会科学处、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组员。

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宏观管理,包括制定政策、协调资源、组织评审、监督实施过程、管理经费、验收成果、实施奖励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院成立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小组成员由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室、学生工作的领导和部分工作人员担任。

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负责本学院计划项目的具体实施与管理,包括组织项目申报、管理项目实施、提供实验条件、验收项目结果、管理经费、项目安全管理等工作。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实施该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保障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项目级别分为级、省级、校级三级项目管理,分别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XX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XX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简称“国创项目”、“省创项目”、"校级SRTP项目”。

按项目内容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开展创业训练活动。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成立校、院两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相关部处领导和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为成员的“XX大学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协调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开展。

各成员的主要职责是:教务处总体协调,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和管理,包括项目的申报、评审、日常管理、结题验收;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负责校内创新创业氛围的营造,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创新创业相关活动;招生就业处负责为学生提供创业政策咨询、指导服务等,为学生创业提供指导和支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为学生提供创业实习场地及实验仪器设备保障;计划财务处负责提供经费保障;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负责科研成果转化和专利申请;科技园负责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的培训、指导及后续推广、孵化等相关工作。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

大学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推动创新人才培养,保证创新创业项目顺利开展和长足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旨在鼓励和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强调以激发创新创业兴趣为导向,以训练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为目标,引导学生在实践探索中体验创新,砥砺创业能力,形成良好的校创新创业文化氛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为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顺利实施,由学校就业指导处(“双创办”)负责全面统筹、督导和考核工作,各学院具体实施本部门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推进、经费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项目立项及实施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第四条双创办、学院要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上好创新创业课程,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培养。

双创办、学院要做好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和储备。

鼓励职能处室积极参与项目立项。

就业处推荐参加创新创业省级项目,每年获奖不少于3项。

第三章项目的申报要求第五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团队成员一般应为本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学生人数不少于3人、不多于10人,指导教师不少于2人(至少一名专业导师和一名创业导师)、不多于5人。

通过师生自愿结合组成项目团队,共同推选确定第一指导教师及项目团队负责人(学生)。

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

第六条申请立项的范围包括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教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社会服务项目、文化创意项目、公益创业项目、非遗传承项目、健康扶贫项目等。

鼓励项目团队认真学习结合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要求,推出符合学校专业特色的、能够紧密切合当前时代发展热点课题的、具有良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系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目标:转变教育观念,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业热情,促进大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第三条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应遵循“鼓励创新、培养能力、突出重点、重在过程”的原则。

参与创新创业计划的学生应对创新创业、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的兴趣,并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申请、自主实施。

本计划的开展注重项目实施过程的训练,促进大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有效提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青年创业促进计划等创新创业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 XX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的整体规划管理:负责审定相关制度,负责研究、协调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系部创新创业培训由系部创新创业协会负责,且负责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制度建设、计划制定、经费分配、竞赛组织、活动安排、立项推荐、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工作。

第七条系部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在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全面组织和落实本院(系)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工作:设立专(兼)职大学生创新创业干事岗位(教职人员)并确定具体人员;负责制定本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细则;负责考核本部门创新创业项目指导老师的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所需条1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并组织开展创新创业交流活动;负责本系(部)创新创业项目的推荐、初审、中期检查等工作;负责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八条立项原则:坚持创新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和实用性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研究项目实效,充分利用各类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和创业实践基地等开展项目研究和实践。

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 号)和《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开展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的需要.第三条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行两级管理。

省教育厅负责确定项目的类别、数量和经费额度,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组织项目申报、立项和抽查验收;项目实施高校负责项目的经费配套、组织实施、结题验收等。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项目实施高校应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构建创新创业能力训练体系,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建立与本计划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第五条项目实施高校应以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为突破口,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第六条项目实施高校应通过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引导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进行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创业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正确理解创业与职业生涯发展的关系,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实现学业、就业、创业、事业的有机结合,建立“开拓创新、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勇担风险、容忍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第七条项目实施高校应与行业、企事业单位密切结合,建立“教学与科研互促、教师与学生互动、课内与课外渗透、自主与引导结合、创新与创业衔接、学校与企业对接、创业与就业统筹"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推进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第八条项目实施高校应从课程建设、学生选课、考试、学分认定、灵活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尤其要开设有助于开展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选修课程。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深入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工作,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加强国创计划的实施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创计划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的优秀项目,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国创计划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旨在通过资助大学生参加项目式训练,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第四条国创计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重点支持直接面向大学生的内容新颖、目标明确、具有一定创造性和探索性、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的训练和实践项目。

国创计划实行项目式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教育部是国创计划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国创计划实施的有关政策,编制发展规划,发布相关信息。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一、概述随着创新创业教育的逐步普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成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环节。

为了保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管理效果,本文制定一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二、项目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对项目的开发、执行和交付进行有效的管理。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项目在预算、时间和质量方面的顺利实现。

三、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启动阶段确定项目目标和范围明确项目目标,具体内容为实现什么、达到什么效果。

确定项目范围,具体内容为项目开展的课程,如创业基础、创业管理、创业法律等。

制定项目计划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时间安排、质量要求、资源需求、风险评估等。

2. 项目执行阶段组建项目团队根据项目计划,组建项目团队。

团队成员需要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分配任务根据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明确每个团队成员的任务分工和工作内容。

监督协调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和协调,及时纠正问题,防止延期和缺陷。

3. 项目交付阶段检查验收在项目计划结束时,对项目交付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如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并实施纠正措施。

项目总结对项目进行总结,汇报项目完成情况和效果。

同时总结项目成果以及团队成员的贡献和不足之处。

四、项目管理要点1. 项目管理的结果应该满足项目的预算、时间和质量目标。

2. 项目管理应该始终关注项目团队和项目利益相关者,并确保沟通渠道畅通。

3. 项目管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管理工具和方法,以达到最佳效果。

4. 项目管理应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纠正问题,防止导致项目失败。

五、总结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制定好项目管理办法对于项目实现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要按照流程和要点进行管理,一定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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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以创业带动就业,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实现新突破。

进一步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实习和孵化基地建设,加强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

结合共青团中央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精神,为加强创业指导工作,制定大学生创业管理办法。

第二章创业教育
第一条: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成立就业及创业指导教研室,将创业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中,在教务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各种形
式的创业教育。

第二条:编写适合我院大学生实际的创业指导教材,突出案例教学,优先选择我院学生创业成功的案例。

第三条:不定期地邀请社会上自主创业成功人士为学生开展创业教育讲座。

第四条:及时向学生发布国家及各级政府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鼓励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第三章创业协会
第五条招生就业办公室联合共青团XX职业学院委员会成立大学生
创业协会;学院各系设立创业协会分会,支持学院创业协会
开展工作。

第六条协会的宗旨是普及创业知识,增强创业意识,培育创业能力展现创业风采。

主要任务有:
1、定期举办“创业知识大讲堂”等系列讲座,在广大同学中
普及创业知识;
2、组织企业策划文案大赛、创业模拟大赛等比赛活动提升大
学生的创业能力;
3、紧密联系校外企业,为广大同学提供更多的创业、就业信
息,为广大同学接触社会提供便利,鼓励同学进行创业实
践,争取成为联系学生和社会的桥梁,行使创新“孵化器”
的功能;
4、通过普及知识,培养能力,增强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创
业热情,培养并发掘一批有创业潜质的人才。

第四章创业大赛
第七条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联合共青团XX职业学院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大学生创业大赛,以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激
发了大学生的创业激情和创新思维。

第八条创业大赛面向学院全体学生,由各系组织学生报名,每个系选拔3到5个项目参加。

创业项目最好与所学专业相关联。

第九条由分管大学生招生就业的校领导牵头,成立创业大赛评审小组,成员包括学院招生就业办主任、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
责就业的老师、各系就业办主任以及带队参加过省级、国
家级创业大赛的老师。

第十条创业大赛将评出一二三等三个奖项,一等奖可以空缺。

对于获得一等奖有投资价值的创业项目,招生就业办公室可
以从创业示范校专项基金中拨出部分资金以入股的形式参
与其中,所获收益扣除必要开支后再返回专项基金循环使
用。

第十一条所有获奖创业项目将以展板形式向全体师生展示,以营造良好的创业气氛,启迪大学生创业思维。

第十二条通过学院创业大赛选拔出的优秀项目可以推荐参加国家级的创业大赛。

成功的案例可以选入大学生创业指导教材。

第五章孵化基地
第十三条引进有意向的企业积极参与学院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督促各系对进入孵化基地的大学生进行
管理引导,促进大学生顺利创业。

第十四条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要配合各系开展实训商场、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方面的工作,完善管理制度,解决实际问题。

第六章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创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学院在2008年被评为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后,由上级拨款成立专项创业教育基金,专款专用。

不足部分由招生就业办公室和各系部从就业专项经费中
列支。

第十六条学院各系及学院团委、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应该积极配合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开展好大学生创
业工作。

XX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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