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001税务登记表
DJ001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单位纳税人)

DJ001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管理代码□□□□□□□□□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单位纳税人)纳税人名称:填表时间年月日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印制————————————————————————————以下由纳税人填写————————————————————————————————————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税务登记管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第十九条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
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和换证手续。
税务登记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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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类别: 类别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负责人、业主照片组织机构 统一代码注册类型及代码工商注册号码: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英文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所在 行政区域及代码 邮政编码Email 地址:实际经营 地址坐落地类别:1城市2县城或镇 3乡村所在行政区域代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负责人、业主姓名 国籍 代码手机 号码身份证或护照号码经营者住址(个体户填写)邮政编码财务负责人:电话: 办税员:电话:隶属关系 核算形式所属行业代码代码 代码经营、业务范围:与以下执业证件、批文核准的经营、业务范围相同 类别批准机关 执业证件名称或文件题目证件号码 或批准文号批准(发证) 日期 有效期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册资本(单位:万元) 投资方名称或姓名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或个人身份号码注册类型地址国籍 代码投资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所占比例(%)主管部门名称: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联系电话总机构(分支机构填写)名称: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联系电话委托税务代理公司名称:织机构统一代码联系电话账号类别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币种是否跨国公司□是否上市股份公司□是否集团公司□关联企业名称地址关联原因经营、业务场所情况自有(01)承租(02)面积原值面积(M²)租金出租方名称联系电话建账方式:○自建复式帐;○自建简易帐;○委托代建复式帐;○委托代建简易帐;○无建帐。
个体、私营纳税人必填此栏,其他类型纳税人不限。
声明:本单位(人)申报填列上述内容是真实可靠的,如有假报、瞒报,愿受依法处理,现申报办理税务(扣缴税款)登记。
(单位盖章)填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章:填报日期:年月日本框内容由税务登记机关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码纳税人编码管理机关及代码社保级别:纳税人分类码:统计分类□是否属集贸市场□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营利性医疗机构特殊企业:1省级□2市级□3十大特定企业□特殊企业码:税务登记机关(盖章)受理人签章:年月日前台审核录入人员签章后台录入人员签章发证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117号)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业户”)应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企业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5.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6.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7.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8.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9.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还应提供:——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应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应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应提供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首席代表(负责人)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企业设立代表机构的相关决议文件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其他代表机构名单(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首席代表姓名等)。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六、本表一式一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二份)。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名称: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市税务局制纳税人名称主管部门经营地址经济性质居住地址(个体户适用)预算级次职工人数核算形式电话号码所属行业注册资金固定资金元流动资金元批准开业部门开户银行营业执照执照名称帐号执照号码字第有关人员姓名职务法定代表人有效限期(负责人)发证机关财务负责人发照日期年月日办税人员经营方式经营场所占地合计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占用营业占用仓库占用其他面积(m2)所属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或联营机构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码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申请登记单位(人)申请单位:(公章)负责人:(签章)填表日期:年月日基层税务机关审核意见税务登记集中由分(县)局办理的,此栏可空置不填基层税务机关(盖章)负责人:(签章)调查人:(审核日期:年月日)发证
税务机关意见发证机关(盖章)负责人:经办人:(日期:年月日)核发税务登记证(卡)情况税务登记证(卡)类别号码发证日期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备注注:1.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和交纳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的单位的登记也用此表。
2.此表要求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一式四份交税务机关。
DJ001税务登记表

DJ001税务登记表电脑编码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经营)纳税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须知一、本表适用于缴纳地点税收的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填用;二、报送本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2.核准开业通知书;3.住宅、经营场所证明;4.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照片;5.纳税事项登记附表及地点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本表1式3份,主管和发证地点税务机关各存1份,退纳税人1份;四、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填表说明一、纳税人名称:应按照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二、身份证件名称:指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三、经营方式、登记注册类型、行业:应按照相应代码内容填写;四、生产经营期限:系工商登记证件登填的有效期限;五、注册资本:系填写登记单位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六、开业日期:系按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填写,尚未投产经营的可按打算日期填写,并予以注明;七、生产经营地址:个体工商业户经营地的地址;八、联系:个体工商业户经营地的;九、业主姓名:填写经营者姓名;十、业主住宅:填写经营者家庭住址;十一、业主照片:贴经营者照片;十二、合伙人情形:1.姓名:填写合伙者姓名;2.身份证号:填写合伙者居民身份证号码;3.住宅:填写合伙经营者家庭住址。
十三、生产经营范畴:按营业执照经营范畴填写;十四、注册资本:填写工商行政部门确认的资金;十五、税务登记有效期限:工商登记核发临时营业执照的,填写工商登记核准的期限,其余的填长期。
此表格仅供纳税人下载阅览

此表格仅供纳税人下载阅览DJ01税务登记证件号码运算机代码税务登记表纳税人名称:河北省地点税务局监制合伙人情形(本栏内容由合伙企业填写)分支机构情形(本栏内容由总机构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纳税人(公章)填表日期:年月日以下内容由税务登记机关填写:填表须知1.本表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设置。
2.适用范畴:以下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使用。
(1)内资企业;(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3.填报本表应视不同情形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批准开业的执业证照;(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进出口经营权批文或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其他许可证;(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5)房地产证明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6)关联企业的名单、相互关系及地址;(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4.填表说明:(1)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在办理开业登记时税务机关为其编制的唯独代码(由税务机关填写);(2)运算机代码:为了便于实行运算机治理而为纳税人编制的号码(由税务机关填写);(3)纳税人名称:纳税人的全称;(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9位国标码;(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的名称;(6)身份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7)财务负责人:企业的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8)办税员:纳税人指定的专职或兼职从事办理涉税事宜的人员;(9)注册地址:工商行政治理机关核发营业执照的,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不核发营业执照的,为财务核算地址;(10)生产经营地址:实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11)生产经营范畴、生产经营期限、核算方式、隶属关系、行业、经营方式、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登记注册类型、从业人数等按照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登记内容填写;(12)批准开业部门:A.名称:批准开业的主管机关的全称,有多个批准机关的填写第一个批准机关的名称;B.批准文(证)号、批准日期:批准开业文件或证件的号码及批准时刻。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临时登记)

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填用。
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3.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应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3.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六、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
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办设立税务登记时填用。
二、适用会计制度:由单位性质的纳税人填写,填写本单位根据财政部要求所采用的会计制度。
三、核算方式:纳税人根据其会计核算方式进行填写。
独立核算是指有独立经济的自主权,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办理各项收支结算业务;单独编制预算和计算盈亏。
四、从业人数:是指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在内的所有
从业人数;外籍人数是指非中国国籍的人员数量,包括港澳台同胞。
五、实际经营地址:在与工商营业执照、执业证件、批准设立文
件上所列明的地址不一致时填写,若一致则无需填写本栏。
六、实际经营范围:工商营业执照、执业证件、批准设立文件等
列明的经营范围不具体或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相符的纳税人填写,若一
致则无需填写本栏。
七、本表以A4纸印制,一式二份。
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
税人一份;
八、填写本表请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签字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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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001税务登记表
电脑编码
税务登记表
(适用于个体经营)
纳税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适用于缴纳地点税收的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填用;
二、报送本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
2.核准开业通知书;
3.住宅、经营场所证明;
4.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照片;
5.纳税事项登记附表及地点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本表1式3份,主管和发证地点税务机关各存1份,退纳税人1份;
四、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填表讲明
一、纳税人名称:应按照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
二、身份证件名称:指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三、经营方式、登记注册类型、行业:应按照相应代码内容填写;
四、生产经营期限:系工商登记证件登填的有效期限;
五、注册资本:系填写登记单位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
六、开业日期:系按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填写,尚未投产经营的可按打算日期填写,并予以注明;
七、生产经营地址:个体工商业户经营地的地址;
八、联系电话:个体工商业户经营地的电话;
九、业主姓名:填写经营者姓名;
十、业主住宅:填写经营者家庭住址;
十一、业主照片:贴经营者照片;
十二、合伙人情形:
1.姓名:填写合伙者姓名;
2.身份证号:填写合伙者居民身份证号码;
3.住宅:填写合伙经营者家庭住址。
十三、生产经营范畴:按营业执照经营范畴填写;
十四、注册资本:填写工商行政部门确认的资金;
十五、税务登记有效期限:工商登记核发临时营业执照的,填写工商登记核准的期限,其余的填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