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专题-配额制保障新能源消纳,绿证推动电力交易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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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新能源消纳的电力市场机制及政策优化模型

促进新能源消纳的电力市场机制及政策优化模型

促进新能源消纳的电力市场机制及政策优化模型随着能源资源的枯竭和环境污染问题的加剧,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成为了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

为了促进新能源的消纳,各国纷纷推出了一系列的电力市场机制和政策优化模型。

一、电力市场机制1.确立优先消纳机制:为了优先消纳新能源电力,各国可以制定政策,规定在电力市场中,新能源电力具有优先发电和优先出售的权利。

这样一来,新能源发电企业可以获得更高的补贴和溢价,鼓励其增加新能源发电产能。

2.推行竞争性购买机制:为了引入更多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各国可以建立竞争性购买机制,设定一定比例的新能源购电指标,并通过竞拍或招标的方式,向新能源发电企业购买电力。

通过竞争,可以降低新能源电力的购买成本,提高市场的活力。

3.建立电力交易市场:为了促进新能源的消纳,各国可以建立电力交易市场,使电力市场更加透明、公平、公正。

通过电力交易市场,可以实现新能源电力和传统能源电力的统一交易,提高电力资源的配置效率。

1.制定绿色电力标准:为了推动新能源的消纳,各国可以制定绿色电力标准。

通过对发电企业的环境影响、资源利用和排放情况等指标进行评估,分级划定电力的绿色标准,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电力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其增加生产。

2.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促进新能源的消纳,各国可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发电企业,给予减免税收、免征进口关税等优惠,降低其发电成本,促进其发展壮大。

3.建立奖补机制:为了鼓励新能源的发展,各国可以建立奖补机制。

对于新能源发电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鼓励其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

同时,对于传统能源发电企业,加大环境排污税的征收力度,促使其逐步转型发展新能源。

新能源的消纳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发电企业、电力市场等各方共同努力。

通过以上的电力市场机制和政策优化模型,可以提高新能源的消纳效率,推动新能源的全面发展。

《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4.06.04•【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确保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保持合理利用水平,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以下简称《通知》)。

现从三个方面对《通知》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近年来,国家能源局持续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大力推进跨省区输电通道、坚强主干网架及配电网建设,不断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扩大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推动新能源快速发展、高效利用。

2023年,全国风电利用率97.3%、光伏发电利用率98%,保持了较高水平。

近两年,新能源发展进一步提速,截至2024年4月底,全国风电、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超过11亿千瓦,同比增长约38%,消纳需求大幅增加。

为适应新能源高速增长形势,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需要优化完善新能源消纳政策措施,夯实基础、巩固成果、改革创新,以高质量消纳工作促进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

《通知》针对网源协调发展、调节能力提升、电网资源配置、新能源利用率目标优化等各方关注、亟待完善的重点方向,提出做好消纳工作的举措,对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重点任务《通知》提出4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

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并网,配套电网建设需求大幅上升,需要加快配套电网规划、建设工作,优化接网流程。

《通知》提出加强规划管理,分别对500千伏及以上、500千伏以下配套电网项目及配电网的规划管理工作提出改进要求。

其中,明确为国家布局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等重点项目开辟纳规“绿色通道”。

国外绿证交易政策

国外绿证交易政策

国外绿证交易政策
绿证交易制度是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配套政策,旨在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给予生产清洁能源的发电企业必要的经济补偿,以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在国外,绿证交易政策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例如,荷兰在2001年率先开展了绿证交易,国际上的成功经验表明,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是可再生能源产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这些政策措施的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以及减缓环境压力。

在实施过程中,各国政府通过制定配额制,要求电力供应商必须提供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否则将面临罚款。

同时,为了保障政策的实施效果,各国政府还建立了绿证交易市场,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价值和利益分配。

除了配额制和绿证交易外,一些国家还采取了其他的政策措施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例如,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担保等财政支持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加强可再生能源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等。

总之,国外的绿证交易政策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这些政策措施对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减缓环境压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

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

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摘要:一、背景分析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的重要性三、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策略四、全覆盖工作的意义与展望正文: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已经成为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为此,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背景分析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迅速,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消纳困难、市场竞争激烈等。

为了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市场份额,我国政府决定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的重要性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是证明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和消费的凭证,是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官方认可。

实施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有利于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市场认可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同时,绿色电力证书的全覆盖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策略1.完善政策法规:制定和完善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相关的政策法规,为全覆盖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2.加强宣传推广: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绿色电力证书的认识和认可。

3.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的监管,确保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公平性。

4.创新市场化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如碳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等,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市场竞争力和价格优势。

5.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推广绿色用电,逐步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四、全覆盖工作的意义与展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市场份额,促进能源消费革命。

从长远来看,全覆盖工作有助于实现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降低能源对外依赖程度,有利于我国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

绿证交易发售电配额制与可再生能源财税减负效应

绿证交易发售电配额制与可再生能源财税减负效应

绿证交易发售电配额制与可再生能源财税减负效应
绿证交易发售及电配额制度是一种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其核心理念是以市场机制调节电力市场,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

该制度对可再生能源的财税减负效应具有重要意义。

绿证交易发售能够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根据绿证交易制度,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每发电一定量的绿色电力就可以获得相应数量的绿证,这些绿证可以交易给发电企业。

因为绿证交易发售的独特性,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以通过绿证交易获得经济收益,从而提高其经济效益,激励企业更多地投资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绿证交易发售能够减轻可再生能源财税负担。

根据绿证交易制度,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获得的绿证可以在发电企业之间进行交易,市场上存在绿证的买卖,从而提高了市场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

增加了市场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就会提高可再生能源价格,从而增加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收入。

由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具有零排放和环保的优势,政府可以通过减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税负,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进一步激励可再生能源发展。

绿证交易发售及电配额制度是一种能够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

通过绿证交易发售,可以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减轻可再生能源财税负担,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实现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目标。

这一制度对于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提高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积极作用。

发改委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发改委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发改委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7 月19 日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将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纳入电力市场化范畴,并且通过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清洁能源的使用,以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其中清洁能源的配额完成情况成为重中之重。

《通知》指出各地要取消市场主体参与跨省区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限制,鼓励电网企业根据供需状况、清洁能源配额完成情况参与跨省区电力交易,首先鼓励跨省区网对网、网对点的直接交易,对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支持点对网、点对点直接交易,促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和清洁能源消纳。

同时,为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支持电力用户与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企业开展市场化交易。

抓紧建立清洁能源配额制,地方政府承担配额制落实主体责任,电网企业承担配额制实施的组织责任,参与市场的电力用户与其他电力用户均应按要求承担配额的消纳责任,履行清洁能源消纳义务。

《通知》明确提出,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完善和创新交易规则,推进规划内的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在保障利用小时数之外参与直接交易、替代火电发电权交易及跨省跨区现货交易试点等,通过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增加上网电量,促进消纳。

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可再生能源保障利用小时数,做好优先发电保障和市场化消纳的衔接。

在确保电网安全、妥善处理交叉补贴和公平承担清洁能源配额的前提。

绿证交易发售电配额制与可再生能源财税减负效应

绿证交易发售电配额制与可再生能源财税减负效应

绿证交易发售电配额制与可再生能源财税减负效应【摘要】可再生能源是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方向之一,绿证交易发售电配额制和可再生能源财税减负政策是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手段。

本文通过对绿证交易发售电配额制的基本原理和可再生能源财税减负效应的机制分析,探讨了这两个政策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作用和推动效果。

结合实施情况对这两项政策的双重促进作用进行评估,提出了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建议和展望。

本文旨在深入解析绿证交易发售电配额制和财税减负政策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重要性,并为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关键词:绿证交易,发售电配额制,可再生能源,财税减负,效应,机制分析,作用,推动效果,政策实施情况,双重促进作用,建议,展望。

1. 引言1.1 绿证交易发售电配额制与可再生能源财税减负效应绿证交易发售电配额制和可再生能源财税减负政策是当前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绿证交易发售电配额制通过建立电力市场化交易平台,将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进行定量发售,引导电力企业购买和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而财税减负政策则是通过开展税收优惠、财政奖励等措施,减轻可再生能源企业的财务负担,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行业竞争力。

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构建了一个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制度体系。

绿证交易发售电配额制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发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生产积极性,同时也为可再生能源企业创造了更多的经济收益空间。

财税减负政策则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财务压力,促进了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本文将对绿证交易发售电配额制和财税减负政策进行深入解析,探讨其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作用和影响,为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2. 正文2.1 绿证交易发售电配额制的基本原理绿证交易发售电配额制是一种通过市场机制来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

其基本原理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点:绿证交易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者发放一定数量的绿色证书,即绿证,来证明其生产的电力是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所产生的。

国家发改委: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 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国家发改委: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 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国家发改委: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复函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推动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

为什么要推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绿色电力交易如何组织实施?记者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在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后,推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的背景和出发点是什么?答: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必须要采取有力举措大力发展新能源。

由于新能源发电出力不稳定等技术特点,电力系统消纳和运行成本将明显上升。

要同时实现电力低碳转型、安全可靠、经济可承受等多重目标,必须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在体制机制和市场建设上做出探索创新。

通过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将有意愿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用户区分出来,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直接交易,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绿色电力消费,体现出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产生的绿电收益将用于支持绿色电力发展和消纳,更好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问:开展绿色电力交易的条件是否已经成熟,在技术上是否做好准备工作?答:在设计研究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能源局、相关企业、专家学者等进行了深入调研,认为开展绿色电力市场的条件已经成熟。

一是企业有需求。

许多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有较强意愿,不少企业表示愿意为绿色电力的环境属性支付额外费用,未来随着更多有意愿的企业参与交易,交易规模将不断扩大。

二是地方有意愿。

一些地区已经就绿色电力交易开展了深入研究和基础性工作,对于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有很高积极性,同时也希望从国家层面进行总体设计,明确基本标准和规则。

三是技术可实现。

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可以全面记录绿色电力生产、交易、消费等各环节信息,保证不可篡改,实现绿色电力全生命周期追踪。

目前,国家电网已将基于区块链的绿色证书交易系统申请专利。

四是交易可组织。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进行了大量研究工作,目前交易平台已实现价格形成、合同签订、优先执行(出清)、优先结算等满足绿色电力交易需求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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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假设风险
绿证价格机制不明确,配额制落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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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配额制再征意见,新能源发展大势所趋........................... 7
1.1 新能源消纳成行业瓶颈,市场体制急需变革...........................................7 1.2 配额制海外经验已经成熟,国内政策有望加速落地..............................8 1.3 多重机制共同作用,打出政策组合拳......................................................12
3.绿证约束性交易或将开启,发电企业迎重磅利好...........23
3.1 美国绿证制度成效显著,政策经验可供借鉴.........................................23 3.2 绿证等额替代补贴,发电企业现金流有望改善.....................................26 3.3 绿证自愿认购市场暂时低迷,未来前景可期.........................................28
4. 重点推荐........................................................................32
4.1 金风科技(002202.HK) ..............................................32 4.2 龙源电力(00916.HK)...............................................................................32 4.3 新天绿色能源(00956.HK)......................................................................33 4.4 华能新能源(00958.HK) ..........................................................................34 4.5 大唐新能源(01798.HK) ..........................................................................35 4.6 节能风电(601016.SH) ............................................................................35 4.7 福能股份(600483.SH) ............................................................................36 4.8 太阳能(000591.SZ).................................................................................37 4.9 京运通(601908.SH).................................................................................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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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目录
图 1:2018H1 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分布(单位:%)................................................. 7 图 2:2018H1 全国发电量分布(单位:%)........................................................... 7 图 3:2015-2018 国内弃风率及弃光率数据(单位:%)........................................ 7 图 4:配额制主要参与者职能图..........................................................................12 图 5:配额指标制定流程图.................................................................................13 图 6:省级行政区配额指标核算方法...................................................................14 图 7:配额制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逻辑........................................................15 图 8: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问题逻辑图...............................................................17 图 9: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双重属性......................................................................23 图 10:一般绿色证书交易系统示意图.................................................................25 图 11: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获取证书途径..........................................................26 图 12:自愿认购绿证核准发放及交易流程..........................................................29 图 13:截至 2018/9/21 风电绿证核发数(单位:万个).....................................30 图 14:截至 2018/9/21 光伏绿证核发数(单位:万个).....................................30 图 15:截至 2018/9/21 风电绿证认购数(单位:个) ........................................30 图 16:截至 2018/9/21 光伏绿证认购数(单位:个) ........................................30 图 17:2013-2018 H1 公司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单位:百万元,%) ....................32 图 18:2013-2018 H1 公司归母净利润及增长率(单位:百万元,%).................32 图 19:2013-2018H1 公司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单位:百万元,%)......................33 图 20:2013-2018H1 公司归母净利润及增长率(单位:百万元,%)...................33 图 21:2013-2018 H1 公司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单位:百万元,%) ....................33 图 22:2013-2018 H1 公司归母净利润及增长率(单位:百万元,%).................33 图 23:2013-2018H1 公司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单位:百万元,%)......................34 图 24:2013-2018H1 公司归母净利润及增长率(单位:百万元,%)...................34 图 25:2013-2018 H1 公司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单位:百万元,%) ....................35 图 26:2013-2018 H1 公司归母净利润及增长率(单位:百万元,%).................35 图 27:2013-2018 H1 公司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单位:百万元,%) ....................35 图 28:2013-2018 H1 公司归母净利润及增长率(单位:百万元,%).................35
行业深度
投资案件
关键假设点
2018-2020 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 25GW、30GW、35GW; 2018-2020 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 40GW、30GW、30GW;
有别于大众的认识
市场普遍认为配额制机制复杂,可行性低,很难实施,我们认为通过近 10 年的发 展,我们形成了以用电端为考核主体的配额制框架,可行性强。《办法》明确了六类配 额主体:省级电力公司、地方电网企业、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独立售电公司、 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并对各类主体采用不同的配额指 标。对不达标主体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包括暂停下达或减少该地区化石能源发电项目 建设规模;征收配额补偿金;限制后续电力项目投资经营行为等。明确的责任划分及惩 罚机制有利于全面激发各主体积极性,配额制政策有望加速落地。
2.新能源发电装机仍有缺口,配额制保障消纳..................16
2.1 配额制促新能源消纳,利好新能源电站运营.........................................16 2.2 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尚存缺口..........................................................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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