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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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会诊管理制度

院内会诊管理制度

院内会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院内会诊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减轻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科室对患者进行会诊的管理。

第三条院内会诊是指医院内部不同科室之间对患者的病情诊疗及治疗方案进行讨论和交流。

第四条会诊医师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资格和经验,会诊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

第五条院内会诊应本着谦虚、尊重、独立、客观的原则,充分考虑患者利益,共同制定最优化的治疗方案。

第六条医院各科室应建立健全会诊档案,并定期审核、总结、评价会诊质量,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第七条医院应当提供完善的信息技术支持,便利会诊医师进行线上会诊。

第八条医院应为会诊医师提供必要的培训,不断提高其诊疗水平和会诊技能。

第二章会诊管理第九条医院内会诊分为会诊申请、会诊实施、会诊意见反馈及会诊后续处理四个环节。

第十条患者若需要进行会诊,医护人员应向院内会诊部门提交会诊申请,包括患者基本情况、主要症状、初步诊断及需要会诊的科室等信息。

第十一条院内会诊部门接到申请后,安排专业医师进行会诊,根据会诊医师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负荷,合理安排会诊时间。

第十二条会诊医师应严格遵守会诊时间,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会诊,应提前告知院内会诊部门,并安排其他医师进行会诊。

第十三条会诊医师应认真审阅病历、检查资料,并充分了解患者病情,进行会诊诊断及治疗方案拟定。

第十四条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及时书面提交给申请科室,明确建议及回复会诊申请。

第十五条申请科室应及时将会诊意见纳入患者病历,作为制定治疗方案的参考。

第十六条会诊医师应在会诊后及时参与会诊意见执行的督导和反馈。

第三章会诊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会诊质量管理制度,对会诊医师、会诊申请科室、会诊过程及结果进行全面监督、评价和管理。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建立会诊质量数据分析和评价制度,对会诊医师的意见一致性、专业性、时效性等进行统计分析,并定期对会诊质量进行评估。

内科会诊制度

内科会诊制度
4.会诊信息的利用应遵循医学伦理,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九、内科会诊的时效性
1.会诊应在患者病情需要时及时组织,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2.会诊专家应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尽快安排时间,参加会诊;
3.会诊组织者应确保会诊记录及时归档,便于患者病历的整理和归档。
十、内科会诊的激励机制
1.医院应建立健全会诊激励机制,鼓励专家积极参与会诊;
十五、内科会诊的持续改进
1.医院应定期对内科会诊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会诊专家和医务人员应积极参与会诊改进工作,为提高会诊质量献言献策;
3.医务部门应跟踪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确保会诊工作持续改进;
4.通过持续改进,提高内科会诊的效率、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十六、内科会诊的跨学科合作
2.会诊专家由相关内科专业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3.会诊组织者需提前向会诊专家提供患者的病历资料,以便会诊专家提前了解患者病情;
4.会诊组织者负责安排会诊时间、地点,并通知相关人员。
三、内科会诊流程
1.会诊开始前,由患者所在科室的医生向会诊专家汇报患者病情;
2.会诊专家针对患者病情进行讨论,提出诊断和治疗方案;
1.针对涉及多个学科的复杂病例,内科会诊应积极与其他学科开展跨学科合作;
2.跨学科会诊应由会诊组织者协调相关学科专家,共同制定诊疗方案;
3.跨学科会诊有助于提高诊疗水平,为患者提供全面、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4.医院应鼓励跨学科合作,促进各学科间的交流与发展。
十七、内科会诊的紧急情况处理
1.对于病情危重、需要紧急会诊的患者,会诊组织者应立即启动紧急会诊程序;
1.医院应制定内科会诊的标准化流程,确保会诊活动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5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5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一)院内科间会诊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状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

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

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能够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____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

院区内急会诊务必在____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能够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

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

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

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推荐,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职责由转入科室负贡。

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

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标准版本(4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标准版本(4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会诊制度1、当临床医生在诊断、治疗过程中,遇到以下状况时应请会诊:(1)病人病情不属自己职权允许的;(2)病人病情危重、复杂,不是自己潜力能够解决的;(3)受各种原因限制,本科、本院不能解决的状况时。

2、会诊批准权限:请院内会诊,主管医生报科室主任批准;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报医务科、分管院长批准。

院内会诊要求在____小时内完成。

3、会诊医生资格:例行会诊、急会诊应请相应科室主任,或相应专业医生;在科主任不在时,能够请值班医生。

会诊医生在会诊过程中,技术潜力不足时,应请所在科室上级医生、科主任会诊。

4、例行会诊:病人病情不属急、危、重症的,属例行会诊。

例行会诊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单准备会诊资料,汇报病史,记录会诊意见,执行上级医师指示。

5、急会诊:病人病情危急,需要本科和他科立即会诊时(不允许按例行会诊手续进行会诊时),应当紧急会诊。

请急会诊科室科主任在班,由科主任决定。

科主任不在时,由上级医生或值班医生决定。

可用会诊通知单通知,也可用电话通知,会诊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立即应诊。

因特殊状况不能前往时,也要派相应医师前往。

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在场,配合会诊和抢救。

手术中出现意外状况,需请会诊,属急会诊,术中会诊包括术中变更术式或变更手术范围,术中状况不能处理,低年资医师请高年资医师或科主任、院长、院外会诊。

6、急会诊病人的会诊须坚持边抢救,边会诊的原则。

7、会诊医生在会诊完毕后,务必填写会诊意见。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二)一、医疗会诊包括: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院内会诊分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大会诊、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等。

二、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申请会诊。

普通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____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
院内科间会诊是指院内不同科室之间的医生对患者病情进行讨论、协商,共同制定治疗方案的一种医疗协作方式。

科间会诊对于提高患者的诊疗质量、减少误诊漏诊、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院内科间会诊的管理,以下是一个参考的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
1. 会诊范围:规定院内哪些科室之间需要进行会诊,例如内科和外科之间的会诊、放射科和内科之间的会诊等。

2. 会诊程序:明确会诊的请求和安排流程,包括会诊请求的书面提交、会诊科室的选择、会诊时间的协商等。

3. 会诊要求:明确会诊请求中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病历材料,以便会诊科室了解患者的病情。

4. 会诊结果与意见:规定会诊科室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的会诊结果和意见,包括对病情的评估、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等。

5. 会诊记录:会诊记录应当做好书面记录,包括会诊请求、会诊与讨论的内容、会诊结果和意见等,便于后续查阅和分析。

6. 会诊管理:明确会诊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包括科主任、会诊管理员等,负责会诊的统筹和协调工作。

7. 会诊沟通与反馈:规定会诊结果和意见应及时反馈给会诊请求科室,以便继续进行治疗和护理工作。

8. 会诊质量控制:建立会诊质量控制机制,对会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保证会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的参考内容,具体还需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院内会诊管理规定

院内会诊管理规定

院内会诊管理规定院内会诊管理规定会诊是解决疑难、复杂病例问题的一种重要诊疗方式,通过会诊可以充分发挥综合性医院多学科的整体优势,集思广益解决诊疗难题。

为维护我院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制定院内会诊管理制度。

一、会诊分类:按范围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和全院大会诊。

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

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不超过48小时完成。

二、会诊人员资质:急会诊和普通会诊一般由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参加,全院大会诊一般由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参加。

三、会诊流程(一)科内会诊对三天未确诊、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或其指定人员主持召集科内有关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二)科间会诊(普通会诊,包括南北院区会诊)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同意签名。

应邀医师应在48小时内完成会诊,并写好会诊记录。

1、门诊会诊: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需经本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并在门诊病历中注明所需会诊或转诊的科室,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室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根据病情48小时内完成会诊。

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

会诊医师应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做出诊疗方案,提出具体意见,供邀请科室参考。

医院院内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院内会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医疗协作,提高诊疗水平,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之间及与院外相关医疗机构的会诊工作。

第三条会诊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以病人为中心,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目标。

第二章会诊分类及要求第四条会诊分为以下几类:1. 科内会诊:指本科室内部对疑难、复杂病例的讨论和诊断;2. 科间会诊:指不同科室之间对疑难、复杂病例的讨论和诊断;3. 院内会诊:指全院范围内对疑难、复杂病例的讨论和诊断;4. 院外会诊:指我院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对疑难、复杂病例的讨论和诊断。

第五条会诊要求:1. 会诊申请应由申请科室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提出,填写会诊申请单,详细描述病人病情及诊疗状况;2. 会诊时间应尽可能在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3. 会诊医师应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4. 会诊医师应亲自查看病人,必要时可进行辅助检查;5. 会诊医师应结合病人病情,提出诊断意见和治疗方案,并签署会诊意见。

第三章会诊流程第六条会诊流程如下:1. 申请科室填写会诊申请单,经主治医师审核后,报送医务科;2. 医务科根据会诊类别,安排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3. 会诊医师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4. 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填写会诊意见单,并签字;5. 申请科室根据会诊意见,调整诊疗方案,并向病人及家属进行告知。

第四章质量控制与考核第七条医院应加强对会诊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会诊质量:1. 定期对会诊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2. 对会诊医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会诊质量、会诊态度、会诊效率等;3. 对会诊医师进行培训,提高会诊水平。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三篇)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三篇)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二、会诊组织机构三、会诊流程3.1 申请会诊3.2 审核会诊3.3 安排会诊3.4 实施会诊3.5 编写会诊意见3.6 反馈会诊意见3.7 会诊结果整理四、会诊标准五、会诊质量控制5.1 质量控制目标5.2 质量控制方法六、会诊档案管理6.1 会诊报告管理6.2 会诊申请单管理6.3 会诊意见管理七、会诊信息化建设7.1 会诊系统7.2 会诊数据安全保密八、违规处理九、附则一、总则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得到最佳的诊疗方案和治疗效果,我院制定了本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订和执行,遵循以下原则:1. 依据法律法规和医疗服务标准,重视患者的利益和权益,保证会诊的公正、准确、及时。

2. 科室之间应积极配合,共同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问题,提高医疗水平。

3. 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会诊流程的效率和质量。

二、会诊组织机构1. 会诊组成院内科间会诊组由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医生组成。

每个科室负责推派1-2名医生,作为会诊组成员。

2. 会诊组领导院内科间会诊组的领导为本院医务科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指导会诊工作。

3. 会诊组职责会诊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科室之间的会诊工作,确定会诊标准和流程,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疑难病例,提出会诊意见。

三、会诊流程3.1 申请会诊1. 医生提交会诊申请。

患者的主治医师根据病情需要,提出会诊申请,并填写会诊申请单。

会诊申请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摘要、诊断和治疗计划等内容。

2. 审核会诊申请。

医务科负责人对会诊申请进行审核,核定会诊的必要性和紧急程度。

3.2 安排会诊1. 确定会诊医师。

医务科根据会诊申请的内容,选择合适的会诊医师参与会诊工作。

2. 安排会诊时间。

会诊医师根据各科室的工作安排,确定会诊时间。

3.3 实施会诊1. 召开会诊讨论会。

会诊医师根据会诊申请单中的病情摘要,召集会诊讨论会,对病情进行讨论和分析。

2. 讨论病情及诊疗方案。

会诊讨论会按照科学严谨的方法对病情进行讨论,提出诊疗方案,确定会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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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
各临床科室:
我院的会诊制度开展得非常好,希望大家继续落实好这一核心制度,但我院在会诊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由此曾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例如因会诊而导致科室与科室间医生不满事件,甚至引起医患矛盾导致医疗投诉和纠纷,因此,我们必须规范管理,故特制定此制度。

1、门诊会诊管理制度
门诊病人需要在门诊进行科室间会诊时,首诊医生必须写好门诊病历并注明请相应科室会诊,然后告知病人前往被邀会诊科室或专业会诊。

不属于本科的检查治疗收费,医生不能开具检查治疗单(即不能跨科室开具检查治疗单)。

被邀科室接到会诊病人时,不能让病人因同一疾病就诊而再次挂号(即实施一病一号制,而不是一科一号制)。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回首诊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门诊会诊不能收取患者的会诊费用。

2、病房会诊管理制度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

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

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

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申请会诊科室的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

会诊医师应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

会诊医生的会诊意见必须回到医生办公室后才能表达,在病房只许询问病情及体格检查。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会诊流程:
受邀者在医生办公室查阅病历资料及听取管床医生的汇报→在科室医生(最好管床医生)的陪同下去病房查看病人→回医生办公室避开病人和家属后再表达会诊意见→医生间沟通→受邀者书写会诊意见→由管床医生去和患者及家属沟通(告知会诊意见和处理意见)。

3、急诊会诊管理制度
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

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

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4、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

禁止会诊医生当面向病人家属直接告知会诊意见。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5、会诊报酬
凡参与会诊的医生,医院给予适当报酬(门诊除外)。

中级职称医生会诊5元/人次,高级职称医生会诊10元/人次。

6、罚则
凡违背以上管理制度者,处50元/人次罚款,若导致医疗投诉或科室间不满者,处100元/人次罚款。

建议我院计算机中心利用信息化平台创建医院专家会诊管理系统
会诊管理:会诊登记、继续会诊、已结束会诊、未结束会诊等相关内容。

会诊登记:在这里录入会诊登记的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会诊编号、会诊日期、会诊主题、会诊状态、记录人、患者姓名、性别、住院科室、病历编号、简要病历、专家姓名、类别、职务、会诊记录、会诊结论等相关内容。

功能操作说明:
在面板中单击“会诊登记”按钮或双击表格界面打开录入窗口。

增加:单击录入窗口最下方工具栏的"增加"或者"+"按钮,即可新增一条会诊登记记录,然后输入会诊登记信息,完成后点"√"号保存。

修改:单击录入窗口工具栏上的"▲"可以编辑一条现有的会诊登记记录。

修改完毕后点"√"保存。

删除:单击记录移动按钮,移动到要删除的会诊登记记录上,单击"-"按钮,即可删除当前会诊登记记录。

单击录入窗口上的“打印预览”按钮或在主窗口工具栏上单击“利用报表显示打印信息”按钮,即可打开报表预览。

若想打印此报表可在打开的报表页面中单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此报表。

继续会诊:在这里录入未完成的会诊登记的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会诊编号、会诊日期、会诊主题、会诊状态、记录人、患者姓名、性别、住院科室、病历编号、简要病历、专家姓名、类别、职务、会诊记录、会诊结论等相关内容。

功能操作说明:
在面板中单击“继续会诊”按钮或双击表格界面打开录入窗口。

修改:单击录入窗口工具栏上的"▲"可以编辑一条现有的会诊登记记录。

修改完毕后点"√"保存。

删除:单击记录移动按钮,移动到要删除的会诊登记记录上,单击"-"按钮,即可删除当前会诊登记记录。

单击录入窗口上的“打印预览”按钮或在主窗口工具栏上单击“利用报表显示打印信息”按钮,即可打开报表预览。

若想打印此报表可在打开的报表页面中单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此报表。

已结束会诊:在这里显示已结束的会诊登记记录。

未结束会诊:在这里显示未结束的会诊登记记录。

此窗口为跳转窗口,双击表格界面,点击“继续会诊”按钮,可跳转到继续会诊窗口,完整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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