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
公司搬迁怎么赔偿标准答案劳动法公司搬迁赔偿

公司搬迁怎么赔偿标准答案劳动法公司搬迁赔偿一、公司搬迁赔偿金怎么计算法律常识:公司搬迁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如果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2、如果员工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的补偿标准如下: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但是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较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国家对公司搬迁补偿标准一、国家对公司搬迁补偿标准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公司搬迁补偿包括哪些

企业搬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搬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三是搬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四是基于搬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搬迁奖励费等。
二、企业搬迁员工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如果你在该公司没有满一年的话,也会算作一年来由此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赔偿金,并且公司有义务在搬迁前一个月通知工作人员,让他们做好心理准备,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那么工作人员可以向公司提起双倍的工资赔偿金。
对于公司搬迁,如果公司搬迁的新地址是你们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所规定的地理范围之内或者当初公司明确说了要搬迁到哪里,这种情况工作人员应该遵从公司的搬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没有出现前两者的情况,并且由于公司搬迁的新地址,对其工作人员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时候公司就应该与工作人员进行协商,确定可以去新地址工作的,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够去的,则解除劳动合同。
并且对于不能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来说,也是需要提前30天向公司进行书面的申请,如果你是属于公司马上搬迁,你却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话,那么你则需要向公司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并且如果你是提前了30天进行申请的话,当你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之后,该公司应当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补偿金。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企业拆迁补偿方案

企业拆迁补偿方案在城市化进程中,往往需要将一些企业进行拆迁,以便进行城市规划和重建。
在此过程中,应该给予被拆迁企业应有的补偿,以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本文将介绍企业拆迁补偿方案的相关内容。
补偿主体在进行企业拆迁补偿的时候,需要确定补偿的主体。
一般来说,主体包括:被拆迁企业被拆迁企业是拆迁补偿的主体之一,需按照法律规定获得补偿。
劳动者拆迁补偿方案中的劳动者包括企业员工以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在拆迁过程中,应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给予相应的工资补偿和失业补助。
投资人被拆迁企业的投资人也应该作为拆迁补偿的主体之一。
投资人的补偿主要包括资本金、利润和其他收益。
补偿标准企业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被拆迁企业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
一般包括以下方面:赔偿土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当地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为被拆迁企业安排新的用地。
在支付土地补偿款时,应根据国家规定的土地补偿标准进行支付。
赔偿建筑物被拆迁企业的建筑物和固定资产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偿。
在支付补偿款时,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计算。
业务补偿被拆迁企业由于拆迁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需要得到相应的补偿。
业务补偿根据被拆迁企业的行业、产业和经营特点进行计算确定。
人身保障补偿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需要得到相关的人身保障补偿,包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和就业安置等方面。
补偿流程企业拆迁的补偿流程可分为如下几个步骤:拆迁合法性审核政府部门在拆迁前需要对所拆迁的企业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拆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拆迁补偿协商在确定拆迁的合法性后,被拆迁企业和政府部门需要进行补偿协商,确定具体的补偿内容和补偿标准。
补偿款支付在协商完成后,政府部门需要按照补偿标准向被拆迁企业支付相应的补偿款项。
建设安置对于需要安置的企业,政府需要及时为其安排新的用地,协助其进行建设迁移。
总结企业拆迁补偿方案是在企业拆迁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确保被拆迁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的通知-昌政发〔2017〕14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的通知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的通知昌政发〔2017〕1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现将《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17年4月7日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第一条为严格拆迁管理工作,维护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全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顺利实施,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4号)和《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京国土房管征〔2003〕60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昌平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本规定,做好本辖区内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积极配合,做好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工作。
第三条在本行政区域内因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补助、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补助、安置的,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征地拆迁宅基地以外房屋的,按照北京市及昌平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
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按照拆迁地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40%给予补偿。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1]27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1]27号)](https://img.taocdn.com/s3/m/9f342c7a5727a5e9856a61b8.png)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1〕2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为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
房屋征收部门或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根据需要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完成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涉及的测绘、评估、房屋拆除、法律服务等专业性工作。
三、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提出征收申请,并提交项目批准文件、规划意见、土地预审意见等文件。
收到申请后,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房屋征收条件。
四、对符合房屋征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自收到区县人民政府的确认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在征收范围内发布暂停公告,告知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变更房屋权属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规划、工商、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工厂搬迁赔偿明细

工厂搬迁赔偿明细
近年来,我国的工厂搬迁频繁,为了满足新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工厂搬迁给周边社区和与之相关的社会经济带来了一些影响。
当前立法机构对搬迁决定做出了一系列规定,规定受到影响的社会经济需要得到赔偿,具体的赔偿政策也需要按照当前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规定。
工厂搬迁赔偿明细一般包括:一、劳动收入丧失补偿。
搬迁影响的社会经济,如原有的就业人员由于搬迁而失业,或者因为搬迁而受到的收入丧失等,应该由发起搬迁的企业支付劳动收入丧失补偿。
二、土地和房屋补偿。
受搬迁影响的社会经济,如私人土地和房屋的拆迁赔偿,应由发起搬迁的企业支付土地和房屋补偿。
三、搬迁补助金。
搬迁影响的社会经济,如由于搬迁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或收入受损,应支付搬迁补助金。
四、文化生活损失补偿。
受搬迁影响的社会经济,如文化生活损失方面,应由发起搬迁的企业提供文化生活损失补偿,以弥补搬迁带来的损失。
此外,发起搬迁的企业还应支付环境治理费用,如处理搬迁后的水土保持建设,相关费用应该支付给当地水土保持部门,以防止当地水土保持环境受到更大的影响。
受搬迁影响的社会经济是多方面的,各项赔偿项目也是多种多样的,所有赔偿项目需按照当前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规定,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当地经济实力确定。
在工厂搬迁的整个过程中,应合理保护居民的利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尽力减少搬迁对周边社区和人民带来的不便和影响,保
障社会的和谐发展。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安置规定的通知-顺政发[2006]12号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安置规定的通知-顺政发[2006]12号](https://img.taocdn.com/s3/m/f5595265a36925c52cc58bd63186bceb19e8edae.png)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安置规定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安置规定的通知(顺政发〔2006〕12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区建委研究制订的《顺义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安置规定》已经2006年第一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顺义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安置规定第一条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京国土房管征〔2003〕606号)以及《〈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京国土房管拆〔2003〕66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体土地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
第三条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第四条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略):(一)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标准:根据《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则(暂行)》(京国土房管拆字〔2001〕1234号)基准地价的划分,并结合我区各地区商品房价格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普通住宅指导价标准:一类地区:包括顺义城区减河以南、京承铁路以东、顺平路以北、潮白河以西,后沙峪镇城镇规划区,天竺镇天竺村、薛大人庄村普通住宅指导价标准为2300-3000元/m2。
二类地区:包括仁和镇、天竺镇、后沙峪镇除一类地区外的其他地区,南法信镇镇域范围内顺平路以南部分及城镇规划区,马坡镇、李桥镇的城镇规划区,普通住宅指导价标准为1900-2600元/m2。
北京拆迁补偿标准

北京拆迁补偿标准根据近期城市房屋拆迁情况,现就调整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作如下规定:一、将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其中,拆迁补贴面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拆迁补贴面积原建筑面积×拆迁补偿系数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政府参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区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确定,并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执行。
经市政府批准,纳入本市计划的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环境保护、污水管道和处理城市河湖、电力、邮政、电信等城市市政建设工程的房屋拆迁,拆迁补偿价格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范围内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水平确定;城区和近郊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远郊区、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区、县政府根据本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
拆迁补偿系数一般为0.7,本市近郊区和远郊、县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根据拆迁项目实际情况降低拆迁补偿系数;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经认定的特困户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决定增加拆迁补偿系数0.1至0.2。
根据前款规定计算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拆迁补贴面积仍不足15平方米的,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照15平方米计算拆迁补贴面积:在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长期居住人口在2人以上(含2人);不属于拆迁公告发布之日以前三年以内通过办理房屋租赁分户、析产、交换、赠与等手续新增的户;不属于原农民宅基地上房屋。
二、拆除原划拨土地上的成套住宅房屋,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补偿款中不含土地出让金。
具体标准参照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拆迁人以回迁房及其在1992年6月以前取得的划拨土地上自行开发建设或者作为出地方与有关单位联建、合建项目中分成的房屋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
为了城市规划或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不可避免的需要征用私人的房屋,为了贯彻公平原则,也为了被拆迁者没有怨言,故立法机关颁布了被拆迁者可以获得补偿的规定。
各省市的政府可以根据本省经济发展的现状而落实该补偿制度。
现在就和小编来一起了解下▲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吧。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
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
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
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
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
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
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
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
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
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
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
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
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我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
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律师维权的重中之重。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
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
▲三、拆迁补偿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
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
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
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北京市政府根据本市最近几年的拆迁现状和经济状况及其他实际情况,将企业拆迁补偿制度进行了调整,根据▲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克油看出该调整从根本上改变了补偿的计算方式,但显然相较于之前的补偿制度更为合理化了。
其他各方面的补偿制度跟调整之前,与其他省份的补偿制度并无本质上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