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加工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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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粮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粮仓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粮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粮仓所有区域,包括粮仓、仓库、加工车间、办公区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粮仓消防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粮仓消防安全管理实行“一把手”责任制,由粮仓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粮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成立粮仓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粮仓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粮仓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2. 制定粮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3.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 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5. 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6. 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7. 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1. 仓储部:负责粮仓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粮仓内储存的粮食安全;2. 安全生产部:负责粮仓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3. 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4. 加工车间:负责加工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5. 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粮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八条粮仓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制,各级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九条各级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1.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粮仓消防安全;2.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3. 员工: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及时报告火警。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十条粮仓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粮食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粮食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粮食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工作方针1.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 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2. 各粮食企业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消防安全工作。

3. 各级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自救能力。

五、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1. 粮食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2. 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正常使用。

3. 禁止擅自移动、损坏、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六、用火用电管理1. 严格控制用火用电,严禁在粮食储存、加工、运输等场所使用明火。

2. 严格执行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确保安全可靠。

3.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非标准电器设备。

七、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1. 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3. 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八、火灾事故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火灾。

2. 保护火灾现场,确保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顺利进行。

3. 对火灾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进行追责。

九、监督检查1. 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级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粮食企业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3.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粮库_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粮库_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为加强粮库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粮库内工作人员及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粮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粮库内所有粮食储存、加工、运输、装卸等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粮库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粮库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粮库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 各部门、班组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预防措施1. 粮库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 粮库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3. 粮库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4. 粮库应加强电气线路、设备的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 粮库应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实行分类存放、隔离存放。

6. 粮库应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五、火灾应急处理1. 火灾发生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报警,并采取以下措施:(1)启动消防设施,扑救初期火灾;(2)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3)切断电源、水源,防止火势蔓延;(4)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扑救。

2. 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灭火救援。

3. 灭火救援过程中,应确保人员安全,防止火势蔓延。

4. 火灾扑灭后,应进行现场清理,防止复燃。

六、善后处理1. 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2. 粮库应总结火灾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火灾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七、附则1. 本预案由粮库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粮库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粮食库房消防管理制度

粮食库房消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粮食库房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粮食库房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粮食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粮食库房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粮食库房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2. 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班组及员工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库房建设(1)库房建设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选用防火、防爆材料,确保库房结构安全。

(2)库房内部布局合理,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全。

2. 消防设施(1)库房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泵等,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2)库房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用火用电管理(1)库房内禁止使用明火,如需用火,必须经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2)库房内电气线路应符合国家规范,定期检查、维护,防止电气火灾。

4. 火源、火种管理(1)库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柴油等。

(2)库房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

5. 储存管理(1)粮食储存应按照规定分类、分堆,避免不同种类粮食混合储存。

(2)粮食储存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霉变、虫害等。

6. 人员培训(1)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7. 消防安全检查(1)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8. 应急处置(1)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疏散、救援等程序。

(2)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粮食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粮食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粮食仓库安全管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防止粮食损失浪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仓库所有粮食储存、加工、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粮食仓库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粮食仓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第五条粮食仓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粮食安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组织制定和修订粮食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三)监督、检查粮食仓库安全管理工作;(四)组织协调粮食仓库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五)对粮食仓库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六条粮食仓库安全管理员职责:(一)负责粮食仓库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二)负责粮食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和执行;(三)负责粮食仓库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更新;(四)负责粮食仓库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五)负责粮食仓库安全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粮食仓库应具备以下安全生产条件:(一)仓库建筑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二)仓库内设施设备齐全,符合安全要求;(三)仓库内通风、排水、照明等设施良好;(四)仓库内防火、防爆、防雷、防潮、防鼠、防虫等设施齐全有效。

第八条粮食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粮食仓库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十条粮食仓库应加强电气安全管理,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粮食仓库应加强粮食储存管理,防止粮食霉变、虫害、鼠害等损失。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教育第十二条粮食仓库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雷、防潮、防鼠、防虫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第十三条员工应参加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粮食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粮食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粮食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粮食生产企业是经营粮食加工、储存和销售等业务的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是确保企业的生产、员工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粮食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1. 生产质量保证:粮食生产企业是食品生产行业的一种,消防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生产质量的安全性。

一旦发生火灾,将对企业的生产设备、物资和人员造成严重破坏和伤害。

2.员工安全保障:粮食生产企业的员工往往需要长时间在生产现场工作,如果没有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火灾一旦发生,将对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3.企业形象和信誉:消防安全事故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和声誉损失,影响企业的形象和信誉。

二、粮食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1.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流程和措施,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消防设备的配置和维护:粮食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置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自动报警系统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3.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组织员工进行相关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熟悉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4.消防巡查和隐患整改: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确保消防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任务和职责,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6.物资储存和防火隔离:粮食因其易燃性质,在储存时应特别注意防火隔离措施,如保持库房通风,防止粮食自燃等。

7.防火防雷措施的完善:在粮食生产企业中,应加强防火防雷措施的落实,包括建立并落实扑救火灾和防雷设施等。

三、消防安全管理的难点和对策1.技术力量薄弱:粮食生产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技术力量相对较弱。

解决方法是加强技术培训,引入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水平。

2.员工安全意识不足:企业应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粮食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粮食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粮食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粮食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粮食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粮食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2. 各粮食储备库、加工企业、销售单位等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消防安全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4)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5)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6)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

三、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消防安全设施(1)粮食储备库、加工企业、销售单位等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池、消防水泵等;(2)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3)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2. 消防安全检查(1)消防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至少每季度一次;(2)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是否合规、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规定等;(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3. 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1)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2)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干部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4.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粮食系统应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四、奖惩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粮食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进一步加强粮食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粮食系统的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粮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粮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粮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粮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粮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仓储、加工、运输、装卸等环节。

第三条粮库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粮库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粮库消防安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由粮库法定代表人担任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粮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粮库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粮库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粮库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七条粮库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1. 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2. 制定和修订粮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4. 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5. 督促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6. 组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八条粮库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粮库消防安全。

第九条粮库建筑应符合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 仓库内部布局合理,防火分区明确;3. 仓库内通风、采光、排水设施完善;4. 仓库内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条粮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吸烟。

第十一条粮库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1. 消防水池、消防砂池等消防水源;2. 消防泵、消防喷淋系统、灭火器等灭火设施;3. 消防通讯、报警系统;4. 防火隔离设施。

第十二条粮库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2. 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 火源、电源管理是否到位;4. 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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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加工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QB 恒大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企业标准QBLSJG-SP-003-2015 粮食加工管理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2015-01-19发布2015-01-19实施恒大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发目录前言消防安全是粮油加工企业的重中之重,为规范恒大粮油粮食加工管理中心各米厂防火安全管理,控制火灾事故风险,特制定此标准。

本标准为指导性文件,各工厂可根据本制度细化、完善工厂防火安全管理标准。

本标准由恒大粮油粮食加工管理中心提出、解释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负责起草工厂:恒大粮油粮食加工管理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张华杰、王位审核人:刘树超审批人:邱然本标准2015年1月19日首次发布并实施。

粮食加工管理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恒大粮油粮食加工管理中心下属米厂消防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或文件GB50016-2014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LS/T1211粮油储藏技术规范GB17440-2008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QBLSJG-SP-001-2014粮食加工管理中心安全管理暂行办法QBLSJG-SP-002-2014粮食加工管理中心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汇编(试行)3基本要求粮食加工管理中心及各米厂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安全。

各米厂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体系,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并完善各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米厂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确定本米厂的消防安全主管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本级、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

各米厂应当按照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求,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工厂或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工厂,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各米厂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工厂生产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生产发展相适应。

中心、各米厂和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

4消防安全责任各工厂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工厂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消防档案、消防应急预案和兼职消防员训练方案等。

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道路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消防隐患。

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本规定条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实施本工厂的消防安全管理。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对员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各工厂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消防法律、法规和中心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负责工厂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消防工作要求。

研究解决消防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和因违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和个人做出奖罚决定。

组织专职、志愿消防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发生火灾时迅速成立灭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现场扑救工作,追查火灾原因,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确定工厂消防安全主管理领导、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消防管理人员。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各工厂厂长是本工厂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消防法律、法规及中心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工厂消防安全情况。

将消防工作与本工厂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提供消防安全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消防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

组织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主管领导职责各工厂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厂长是本工厂消防安全主管领导。

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编制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消防隐患整改。

组织实施本工厂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组织火灾、爆炸事故调查、处理。

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管理人员职责各工厂安全专员是本工厂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主管领导抓好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起草消防工作报告及消防隐患整改报告。

制订消防工作计划和资金投入方案。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组织消防应急预案的制订与演练。

组织日常防火检查和消防考核,发现消防隐患及时督促改正,并及时向工厂主管领导汇报。

编制消防设施、器材购置、维修计划,及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完整好用。

负责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项目消防“三同时”管理工作。

组织火灾事故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

负责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核定,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在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要求承包、承租或者委托的经营、管理单位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时的消防安全责任时,各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对消防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装置、筒仓区和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工程监理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

5消防安全制度要求各工厂应建立完善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但是不限于:(1)消防设施、器材巡查及维护管理要求;(2)防火巡查、检查及消防隐患整改要求;(3)消防应急预案;(4)易燃易爆化学品、粮食粉尘区域和场所防火防爆检查表;(5)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6)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等。

6消防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各工厂厂区内全面禁烟,有条件的工厂可以设置吸烟室。

各工厂应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本工厂总体规划,落实消防经费,专款专用。

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对作业过程可能产生易燃易爆粉尘和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和区域,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消防“三同时”制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等手续。

对手续不齐全的,禁止施工或投入使用。

对消防设施、消防产品等装备器材的采购招标和验收,中心或工厂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参加,严把技术质量关。

举办大型活动,承办工厂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相关管理要求参照《恒大粮油粮食加工管理中心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汇编(试行)》(QBLSJG-SP-002-2014)执行。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禁止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工厂每年3月份和每年9月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每月至少进行1次消防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的主要内容:(1)消防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员工消防知识掌握及灭火器、消防栓正确使用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10)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应当进行防火巡查,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记录。

巡查的主要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消防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7考核标准中心督查发现各工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依照《恒大粮油粮食加工管理中心安全管理暂行办法》(QBLSJG-SP-001-2014)对米厂厂长进行考核。

工厂内部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依据以下条款进行考核:(1)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罚款100元/次。

(2)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罚款100元/次。

(3)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罚款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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