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评价评估业务拓展工作指引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5.14•【文号】发改数据〔2024〕660号•【施行日期】2024.05.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发改数据〔2024〕6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城市是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综合载体,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智慧化发展,是面向未来构筑城市竞争新优势的关键之举,也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数据融通、开发利用贯穿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建设始终,更好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支撑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整体性重塑智慧城市技术架构、系统性变革城市管理流程、一体化推动产城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动力。
到2027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有力支撑数字中国建设。
到2030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
二、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一)建立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
2024年业务员个人工作计划范文(五篇)

2024年业务员个人工作计划范文一、工作职责1. 进行市场研究,基于市场潜力与个人能力,制定出公正、合理的销售目标。
暂定年度目标为:实现____万元的销售额。
2. 定期制定工作计划,包括月度和周度计划。
同时,定期与业务团队进行沟通会议,以确保各业务负责人的跟进工作得以及时进行。
3. 强调绩效管理,全面关注并追踪绩效计划、执行及评估的全过程。
4. 确定目标市场定位,区别对待大客户与普通客户,强化与大客户的沟通与协作,以最短的时间争取最大的市场份额。
5. 持续学习行业新知识和新产品,为客户提供实用信息,提升服务品质。
同时,建立广泛的弱电行业优秀供应商网络,以便在工程商需要时能迅速配合项目,与同行共享行业资源和项目信息,实现共赢。
二、销售任务量化指标1. 制定月度、周度及每日工作计划,确保每日至少拨打____个电话,每周至少访问____位客户,以推动潜在客户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变。
上午重点进行电话回访和客户预约,下午则可安排客户拜访。
考虑到北京地区地域广阔和交通状况,预约时应选择客户位置相近或相同的地点。
2. 在拜访客户前,深入了解客户的主营业务和潜在需求,了解决策者的个人兴趣,准备相关话题,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
3. 通过各种渠道收集项目信息,为工程商的投标决策提供参考,并协助处理技术和商务层面的项目操作。
4. 每天记录工作内容,以防遗漏重要事项,并突出未完成的重要任务。
5. 填写项目跟踪表,根据项目进度(如设计、投标、深化设计、执行、验收等)进行跟进,确保各阶段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平衡工作与生活,愉快地工作定期组织行业沙龙活动,促进同行间的友谊与交流。
尽管客户和同行之间存在竞争,但同样需要相互学习和交流。
通过以往的经验和客户反馈,此类活动受到欢迎,不存在冲突。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在工作之余享受生活,让沙龙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使工作在更为愉快的环境中进行。
2024年业务员个人工作计划范文(二)正如谚语所述,火车的快速行驶依赖于车头的引导。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06.02•【文号】自然资办函〔2020〕962号•【施行日期】2020.06.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9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已经部领导审定,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0年6月2日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的要求和国家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和2020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自然资源管理的深度融合,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推进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基础测绘成果,以数字高程模型(DEM)等三维测绘成果为基底,以遥感影像为背景,集成整合地下空间、地表基质、地表覆盖、业务管理等各类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数据,按照统一的标准,构建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全面真实地反映自然资源现实状况和自然地理格局,为核实、检验各类调查成果和上报数据的真实性提供基础,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督察执法、审批监管等自然资源管理和决策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1.04.08•【字号】皖自然资函〔2021〕67号•【施行日期】2021.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安徽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4月8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
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决策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履行“两统一”职责,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自然资源保障。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政治“三力”(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认真分解落实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中涉及自然资源重点任务,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组织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深入学习贯彻运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的重大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
(三)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3.09.19•【文号】环环评〔2023〕52号•【施行日期】2023.09.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要素保障,持续释放改革效能,以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环评制度衔接联动、优化环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及时推广,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排污许可、执法监督闭环环境管理体系,发挥制度合力,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工作原则加强联动、提升效能。
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排污许可制度高效联动,发挥制度合力,拓展改革空间,优化环评管理,提升源头预防效能。
完善流程、保障发展。
统筹从宏观到微观、从源头到过程各项管理要求,优化管理流程,强化环评保障,提升环评效率和质量,服务高质量发展。
绿色引领、守牢底线。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理念,加强宏观管控,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引领、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守牢生态环保底线。
严格监管、注重实效。
加强与生态环境执法监督联动,严格监督管理,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制度执行到位、生态环保要求落实到位。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总体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排污许可、执法监督等制度衔接更加顺畅,基层审批、评估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支撑水平显著增强,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和企业落实环评责任意识持续提升,环评工作进一步优化。
风险和机遇评估分析表

1、维护现有客户的服务质量,确保满足客户 需求 2、发展新客户
1、确保并提高服务和产品质量 2、积极发展新客户
1、对业务合同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评审会 议,分析制定各部门具体的责任及完成时 间,形成会议记录,确保满足客户要求
1、确保并提高服务和产品质量 2、积极发展新客户
1、做好供应商能力评估,每月对质量、交期 做好采购检验工作,确保产品
风险及机遇评估分析表风险应对措施Fra bibliotek控制措施
规避措施
1、加强责任意识; 2、加强监督检查; 2、与面试官充分沟通,减少误判率; 3、合理安排面试时间;4、提高沟通技巧
制定完善的聘用制度,并严格 执行
1、 防止竞争对手恶意挖人
关注员工诉求,增强员工归属 感
1、加强相关人员责任意识; 工作时间;
2、合理安排
定期监督检查
1、加强相关人员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
高法律意识。
按照《劳动法》执行,与员工
2、管理人员做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 签订劳动合同并维护
正,并将相应指标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之中。
1、充分了解受训部门/人员的工作实际情 况,避免在生产或业务繁忙时段安排培训;
2、培训时间安排应提前与受训部门/人员 进行沟通,获得支持,达成一致
完成
持续跟进
持续跟进 持续跟进 持续跟进 持续跟进 持续跟进 持续跟进 持续跟进 持续跟进
持续跟进
持续跟进 持续跟进 持续跟进 持续跟进
1、提供适宜的办公环境 2、配置藿香正气水等药品 3、增加员工高温补贴等福利 1、生活废水规范排放 2.节约用水 3茶水等倾倒在规定位置 1、严禁堆积易燃物体 2、严禁在办公室抽烟,动用明火 3.配置灭火器的等消防设施 垃圾分类排放,加强日常的管理 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巡检,严禁非电工人员 接线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自然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自然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1.03.09•【字号】鄂自然资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自然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1〕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21年湖北省自然资源工作要点》已经厅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3月9日2021年湖北省自然资源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自然资源部部署安排,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严守底线红线之“稳”为前提基础,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之“进”为方向目标,以思想破冰、担当善为开拓自然资源新局面,助力全省经济发展加快补回来、追回来,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全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一)规划引领推动区域发展布局破题开篇。
研究制定自然资源服务“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政策措施,增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服务和基础性功能。
深入开展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宜荆荆恩和襄十随神一体化区域空间格局研究,支持中心城市、都市圈、城市群等优势地区拓展发展空间,引领和辐射带动全域高质量协同发展。
(二)加快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
围绕保持经济合理增长和熨平经济周期,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要素引着项目落”。
统筹新增计划、增减挂钩、增存挂钩指标使用,资源要素配置向实体经济倾斜,新增用地计划优先向开发区、自贸区配置,优先保障稳链、补链、强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
开展“全链条跟进、全流程提速、全方位服务”用地保障。
重大项目确实难以落实耕地占补的,实行省级统筹。
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省自然资源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省自然资源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1.03.19•【字号】浙自然资厅函〔2021〕182号•【施行日期】2021.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省自然资源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省地勘局、省林业局,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现将《全省自然资源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3月19日全省自然资源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构建以数字化改革推动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的体制机制,现就加快推进自然资源数字化改革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聚焦精准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精准支撑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履行两大目标,紧扣一体化、全方位、制度重塑、数字赋能和现代化五大关键,坚持“一码管一空间”理念,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作为串联全域全要素全生命周期国土空间治理的“核心码”,全面加强数据集成、流程再造、业务场景协同,迭代升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全方位、系统性推进方式流程、手段工具重构和体制机制、组织架构重塑,全力打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内外联通的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架构——“数字国土空间”,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行政管理部门高效履职、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强劲服务保障,助力推动全省域整体智治、高效协同,努力打造“重要窗口”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二、主要任务围绕迭代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核心业务流程再造、多场景协同应用,以数字化重塑自然资源全域全要素治理“数字空间”,协同支撑全省数字化改革“152”工作体系,重点落实以下五大任务:——数据大归集。
聚焦自然资源涉密涉敏数据归集应用,建立健全脱密脱敏应用技术规范和数据安全管理举措,重点破解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空间规划、国土三调、三线三区、地质地勘、海域海岛、不动产登记等基底数据的应用问题,推进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建设,确保在安全前提下最大程度共享应用数据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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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评价评估业务拓展工作指引河北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出台,为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指明了方向。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我会编写了《自然资源评价评估业务拓展工作指引》,为会员单位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提供参考。
本行业应开展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中列示的内容,具体项目根据工作任务内容归集行业领域。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原则上凡是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涉及的评价评估技术性工作和其他部门、机构及个人委托的受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管的评价评估业务均可列入本行业的业务范围。
总体上将业务拓展分为:评估、评价和咨询三类。
其中评估评价类包含数量、质量、价格三个方面;咨询类包含前期可研、后期报告等咨询活动。
现将不同来源的业务类项与基本内涵连同常用文件依据列示如下,供业内参考。
本《自然资源评价评估业务拓展工作指引》,非行业规定,仅作为我会会员学习使用,如与其他行业规定冲突,依从行业规定开展业务活动。
第一部分业务类项来源与基本内涵一、评估类业务(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业务1.城镇基准地价评估:以城镇整体为单位,针对城镇内以土地级别或均质区域为基础的不同区域,按不同用途评估出市场平均地价,并在基准地价基础上分用途、分区域建立宗地地价修正体系。
2.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县(市)政府根据需要针对农用地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按照不同利用类型(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分别评估某一估价期日的平均价格,并建立宗地地价修正体系。
3.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以土地级别(或均值区片)为基础,测算不同类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并建立宗地价修正体系。
4.海域使用权基准价评估:对海域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的评估。
5.标定地价评估:选定均质区域内标准宗地,测定其规定内涵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并标定公示。
6.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依据评估准则,对特定目的和内涵条件下的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估算。
7.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可以根据征地需要和实际情况扩展到更大范围),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对其中的集体土地划分区片并测算征地综合补偿价格标准。
8.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根据城市土地利用特点,设立地价监测点,对城市地价状况进行调查、测算和评价。
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基于当地市场情况,对拟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或应当补缴的地价款进行评估。
1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地价评估:国家将一定年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到企业,评估其计作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的资产量。
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授权经营地价评估:国家将一定年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特定企业进行经营管理,评估授权经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1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评估:为维护公共利益,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拟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价格进行的评估。
13.国有划拨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对以划拨方式取得或划拨出的、无年期限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评估。
14.调整规划条件的地价评估:因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条件调整而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或应当补缴的地价款进行的评估。
15.海域使用权评估:按照一定原则、程序和方法,对特定宗海的使用权价格进行的评估。
16.生态补偿金评估:对个人或组织在森林营造、自然保护、水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活动中造成的利他影响或本区域的发展损失,由国家或其他受益者应付的价值或价格赔偿金评估。
(二)司法部门委托业务1.司法仲裁及司法纠纷涉及的地价评估:受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等司法部门委托的司法仲裁及司法纠纷涉及的地价评估。
2.灾害损毁土地评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由于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破坏导致的价值损失评估。
(三)金融部门委托业务1. 土地抵押价格评估:以抵押方式将土地作为债权担保而设定抵押权时,需要进行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2.土地偿债价格评估:企业或个人在债务到期且未能清偿贷款,需要处置土地使用权使抵押权人受偿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的评估。
3.债转股地价评估: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由土地抵押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使用机构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时进行的地价评估。
(四)其他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委托业务1.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评估:对土地使用权出租或承租价格的评估。
2.农用地宗地价格评估:对某一宗农用地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特定期日价格的评估。
3.土地转让价格评估:对某一宗地在正常市场条件下转让承包权或使用权价格的评估。
4.课税地价评估:政府对征收有关土地税收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
5.清产核资土地评估:企业在全面的资产清查和盘点时,针对土地进行的价格评估。
6.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价格评估:对由集体所有,个人或企业承包经营的集体土地进行的价格评估。
7.农村宅基地评估: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发放、使用或流转进行的价格评估。
二、评价类业务(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业务1.城镇土地分等:通过对影响城镇土地质量的经济、社会、自然等各项因素的综合分析,揭示城镇之间土地质量的地域差异,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城镇土地质量进行分类排队,评定城镇土地等别。
2.城镇土地定级:根据城镇土地的经济、自然两方面属性及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对城镇土地使用价值进行综合分析,揭示城镇内部土地质量的地域差异,评定城镇土地级别。
3.农用地质量分等:根据标准耕作制度、光温潜力、产量比折算、土地土壤条件、利用水平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对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划分出农用地质量等别。
4.农用地定级:根据构成土地质量的自然属性、社会经济状况和区位条件,对农用地质量综合定量评定,划分出农用地级别。
5.海域分等:根据对影响海域使用效益的经济、社会、自然等各项因素的综合分析,揭示海域使用价值的地域差异,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海域的综合质量水平划分等别。
6.海域定级:在沿海县级行政区海洋功能区划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海域区位、自然条件、资源丰度、环境质量及周边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对县级行政区所辖各使用类型海域使用价值进行综合评定,并划分级别。
7.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对城镇建设用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测算集约利用潜力,提出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对策建议。
8.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对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测算土地集约利用潜力。
9.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依据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调查、分析建设项目规划或现状土地利用状况,评价项目预期节地效果,测算项目优化用地规模。
10.区域自然资源调查评价:按照一定的评价原则或依据,对一个区域的自然资源数量、质量、地域组合、空间分布、开发利用、治理保护等进行调查、监测,及开展定量或定性的评价。
11.区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针对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等涉及空间利用的规划,对其实施现状、完成指标、存在问题进行评价,并提出规划编制或修改调整建议。
12.区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现状评估:分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的现实状况、趋势变化、结构布局、空间效益,总结特点和问题。
评估各类国土空间性规划的实施成效和问题,提出优化完善建议。
13.区域资源环境与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区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研判气候变化、生态安全、粮食安全、水安全、地质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为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提出对策。
14.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查清耕地后备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和分布,分析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的可能性及其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整治开发的措施,为进一步开展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提供基础信息,同时为制定各级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和项目评估提供依据。
15.耕地损毁评价:对因地面硬化、塌陷、挖损、压占和污染等对耕地地力、环境条件和田间基础设施等造成的损毁程度进行评价,为土地复垦提供依据。
16.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本底条件的综合评价,反映国土空间在城镇开发、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功能指向下的承载能力等级。
17.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前提,对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适应性程度的综合评价,是合理划分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重要依据。
18.土地整理项目的质量分等重估:根据原农用地分等成果,在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后,对项目区内农用地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质量优劣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评定的结果重新确定项目区内的农用地等级。
19.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状况动态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国土空间规划提出动态调整建议。
20.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通过采集、存储、分析海洋经济信息,对海洋经济发展和运行状态的评估。
(二)其他政府部门委托1.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以资产核算账户的形式,对某一地区主要自然资源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化进行分类核算,以客观地评估当期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的变化,摸清某一时点上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准确把握经济主体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占有、使用、消耗、恢复和增值活动情况,全面反映经济发展的资源消耗、环境代价和生态效益。
2.水资源调查评价:对某一地区或流域水资源的数量、质量、时空分布特征、开发利用条件、开发利用现状和供需发展趋势作出的综合评价,并提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水资源的建议。
3.生态修复评价:为解决生态环境破坏和退化等问题,通过调查分析生物多样性指标、水土保持功能指标、水源涵养指标等,对生态系统的结构、过程、服务以及修复后的功能和综合效益进行评价。
4.生态损毁价值评定:对水土流失、沙漠化、荒漠化、森林锐减、土地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结构和功能恶化现象进行调查,对其造成的社会、经济、生态价值进行综合评定。
三、咨询类业务(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业务1.土地开发方案编制:为整体或分宗土地开发实施、监管而开展的土地开发项目规划图的绘制、可行性报告书的编制、项目投资估算书的编制等工作。
2.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在土地整治项目决策之前,通过对经济和环境等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各种工程建设方案的可行性,并对项目完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
3.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区域水土资源平衡的前提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为实现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数量、保障粮食安全等规划目标,形成集聚规模效益,落实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内的特定目标任务所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