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区别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一、行政执法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执法的概念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
具体地说,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以及依法取得行政权的其他组织依照法律,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影响其权利义务,以及对行政相对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三个方面理解:1、行政执法的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同时还包括一些非行政机关的组织。
2、行政执法不仅包括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执法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
(二)行政执法的特征1.行政性和强制性2.职权性和单方性3.广泛性和多样性4.程序性和效率性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二) 合理行政原则公平、公正原则符合比例原则(三)正当程序原则(四)高效便民原则(五)权责统一原则(六)以人为本原则(七)社会监督原则三、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责任的概念行政执法责任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侵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表现:(1)超越、滥用法定职权(2)行政不作为(3)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4)适用法律错误(5)行政裁量明显不当(6)违反法定程序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方式(对外)1 金钱赔偿2 返还财产3 恢复原状行政执法主体一、行政执法主体的概念(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含义和特征行政执法主体是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或实施者。
具体地说,它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执法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的组织。
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能否独立承担行政执法产生的法律后果,是衡量一个组织是否属于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的重要条件。
基本特征:1,行政执法主体是一个组织2,行政执法主体依法享有行政执法权3,行政执法主体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4 ,行政执法主体直接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相关概念的区别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依据的种类和效力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规章7,国际条约二、行政执法依据的适用原则(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原则(二)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原则(三)后法优于前法原则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是指同一机关就同一问题制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执法依据,如果有矛盾,就应该执行颁布时间在后的新的依据(四)就高不就低原则就高不就低原则是指当不同效力层次的执法依据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一致时,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执行效力层次较高的执法依据,而不能按照效力层次较低的依据执行。
海事行政执法的概念与特征

海事行政执法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执法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执法是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依法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活动。
通常情况下,行政执法相对于行政立法而言,是常见的行政行为的表现,也是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
行政执法具有以下特征:执法主体的法定性和国家代表性、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意志性、执法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性。
行政执法的功能有:实施法律的功能、实现政府管理的职能、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
行政执法要坚持的基本原则有: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效率原则、责任原则。
行政执法的生效要件:行政执法行为必须是依法组成的并享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范围内采取的,执法内容必须合法;在行政执法中,管理相对人必须具有法定的权利和行为能力;行政执法的标的物必须是依法能作为该执法行为的物品;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
行政执法的程序,因具体的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行政执法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受理与立案,调查与取证,决定与处罚,告知与通告,申述与执行。
2.1.2 行政执法的种类与形式行政执法的种类,一般表现为各种具体的行政决定,包括行政命令、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行政执法也可以分为羁束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行为因受法律拘束的程度不同而分为羁束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行政执法。
羁束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对需执行的事项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执法者必须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无权自由处置的执法行为;自由裁量行政执法在法律法规规定中,执法者可在范围、方式、数额等方面有一定的选择余地的执法行为。
羁束与自由裁量是相对的。
行政执法在多数情况下都属自由裁量。
自由裁量也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和在法定的幅度以内进行。
动与海洋资源开发管理活动。
海事行政执法的业务范围是特定的,独立存在的,不同于其他领域的行政执法范围。
3.海事行政执法的依据是海事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与规章。
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流程与程序

01
02
制定规章制度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 情况,制定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
03
组织实施
按照规章制度和管理计划,组织人力 、物力、财力等资源,实施行政管理 。
05
04
监督检查
对行政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行政执法程序
立案调查
发现违法行为后,依法立案调查 ,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双方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行政 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高效。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提高行政管理 与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06
总结与展望
当前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
当前行政执法过程中,程序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依然存 在,如执法依据不明确、执法程序不公开等,导致执法的 公正性和权威性受到质疑。
评估反馈
对行政管理效果进行评估,总 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为下一轮管理活动提供参考。
行政执法流程
立案
根据举报、投诉或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进 行初步核实并立案。
调查取证
对立案事项进行深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材 料。
审查决定
对调查取证结果进行审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 其他处理决定。
告知听证
将处理决定告知当事人,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和 申请听证的权利。
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部分执法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执法过程 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 的公信力和效果。
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
目前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尚不完善,存在监督不力、监 督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和惩 处。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依照《省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办法》第八条: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持证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的规定。
我们组织了这次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培训。
下面分十个部分讲解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第一节行政法律基本常识《中华人民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制定的基础,在我国,依照宪法的规定制定的法律,有80﹪以上都是由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行政机关担负的管理职责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和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以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首要条件。
(一)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依照立法法的规定,由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颁布的,涉及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使用的法律规。
无立法权的各级人民政府和所属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发布的,涉及或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性文件(规定、办法、规则、实施细则、决定、命令、通告、布告等)也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二)有权制定法律规的机关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法律;一般冠以《中华人民国××法》。
2、国务院:依法制定行政法规;一般冠以《中华人民国××条例》。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会所在城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一般冠以《××省、××自治区、××市××条例》。
4、国务院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依法制定部门规章;一般冠以《××办法》。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省会所在的城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政府规章。
一般冠以《××省、××自治区、××市××办法》。
6、中央军委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
四个组成部分:
执法监督
执法纠正
执法惩戒
执法防范。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中的 主要法律制度
一.告知制度
一、作出决定前的告知:即行政机关作出 对相对方、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 时,应当事先告知相对方、利害关系人, 告知的内容包括作出行政决定的主体、 依据、事实、理由、时间等;
二、作出决定后的告知:即行政决定作出 后,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相对方有权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表现:
(1) 超越、滥用法定职权 (2) 行政不作为 (3)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4) 适用法律错误 (5) 行政裁量明显不当 (6) 违反法定程序
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方式 (对外)
1 金钱赔偿 2 返还财产 3 恢复原状
行政执法主体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概念
(一) 行政执法主体的含义和特征
行政执法主体是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或 实施者。具体地说,它是指享有国家行政 执法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 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的组织。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 活动,能否独立承担行政执法产生的法律 后果,是衡量一个组织是否属于独立的行 政执法主体的重要条件。
基本特征:
二、行政执法依据的适用原 则
(一)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原则
(二) 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原则
(三) 后法优于前法原则
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是指同一机 关就同一问题制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 执法依据,如果有矛盾,就应该执行 颁布时间在后的新的依据
(四) 就高不就低原则
就高不就低原则是指当不同 效力层次的执法依据对同一问题 的规定不一致时,行政执法主体 和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 执行效力层次较高的执法依据, 而不能按照效力层次较低的依据 执行。
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区别

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关系是互补的关系:1、行政执法是指国家机关为了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的内容十分丰富,方式多样,按照法定分类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监察、行政裁决等。
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行为中的重要方面,它有广义的行政执法和狭义的行政执法之分.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所有的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的一切活动中遵守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它可以发生在抽象和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中.如:浙江省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和发布《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旨在对商品条码实施规范管理,这就属于广义行政执法中采取的抽象行政行为,该行为的指向不是特定的具体对象。
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具体对象或案件的活动,它一般只能发生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
如,县工商局对某企业生产的假冒服装依法检查并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这就属于狭义行政执法中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的指向必须是特定的具体对象或案件。
根据我国行政法的要求,无论是广义的行政执法,还是狭义的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的主体、内容和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特点是:(1)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具有国家强制性.(2)行政执法是执行法律、法规的活动,也是立法工作的延续,是行政管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3)行政执法是对特定人或特定事项采取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没有普遍的约束力,不是针对一般人和一般的事的,而是特定人和特定事。
就是说,在行政执法中,相对人一般来说是确定的,因此,行政执法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直接同相对人之间形成法律关系的行为。
公务员考试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申论写作区别

公务员考试中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在申论考试的文章写作上有什么区别?对于这一广大公务员考试考生关注的问题,华图公务员考试申论辅导专家郑老师从《2010年度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中关于这两类职位的申论要求入手,从三方面进行了解答。
公务员考试中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的文章写作区别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把握:第一、《2010年度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关于综合管理类职位的申论考试要求——“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它所对应考察的正是策论文章:所谓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即指出该问题存在的不足及其该问题的正面宏观意义等,需要高度重视、加以解决,然后提出对策方案。
作为综合管理类的考生,其策论文章,一般需要通过材料中的具体问题,把握一个宏观深入的角度切入,如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需要从产业结构升级和粮食生产两个具体问题之上把握一个更宏观的视野,即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问题,强调文章中社会问题切入的宏观性、全局性,文章中的对策既要充分利用材料,从而确保针对性、具体性,又不能单纯拘泥于材料,需要对材料加以提炼、升华和拓展,体现出一定的全局高度和思想深度,正如考试大纲中所说,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提出方案措施,这种实践经验和生活体验,可以理解为郑老师在课堂上分析总结出的中国社会转型和经济改革的六大理论角度。
第二、《2010年度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行政执法类职位的申论考试要求——“解决问题能力——要求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
”行政执法类职位的申论依然需要考察策论文章,它和概述题一起构成了2+X结构中申论的两大稳定主干题型和命题规律所在,只不过和综管类文章相比,要求有所不同、难度有所下降而已,没有特别要求你“视野开阔、见解深刻”,它可以选择材料中某个较大的具体问题切入,思路上中观即可,而不必像综合管理类那样必须扩展升华到很宏观深刻的角度上,没有将宏观性、深刻性作为阅卷的必备要求,最多只是作为参考,要求较松、难度较低,如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只需就材料中的产业结构问题或粮食安全问题当中的任何一个作为文章切入点即可,做到“见解比较深刻”;而综合管理类在题干中则要求考生“视野开阔、见解深刻”,需要把产业结构升级和粮食安全问题放到一个更为宏观、深刻的背景下作统筹考虑,即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或者说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这构成了综管类文章的必须的阅卷标准之一,缺乏这种宏观性和深刻性,文章很难进入优秀卷的序列。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讲座PPT

行政执法效力
4
(1)、公定力(先定力) 一经依法作出,推定合法有效,并应执行,非经有权机关法定程
①、宪法:一切法律规范的渊源,即母法。 ②、法律:基本法律(人大)、一般法律(人大常委会) ③、行政法规 ④、地方性法规 ⑤、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⑥、行政规章: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规章。 ⑦、法律解释:分为非正式解释(没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主要 为理论研究等)和正式解释(有权机关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包括 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地方人大常委会界限和补充规定解释,行政解 释,司法解释)。 ⑧、国际条约:我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多边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 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
填写预定格式的《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 事人 收缴罚款
制作《当场处 罚决定书》的
要求
编号规则为年份+执法机构编 号+文书发出月日+顺序号
如实填写违法行为的时间、地
点、违法行为
○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填写姓名, 是法人的填写机构名称
○ 两名执法队员签名,当事人签 名,如当事人拒签可由执法队 员注明。
Annual Work Summary Report
#2022
行政执法基 本知识讲座
汇报人姓名 汇报时间:12月20日
O1
行政执法基 本知识
目录
C ATA L O G U E
O2
行政执法基 本程序
O3
行政执法常 见问题
O4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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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关系是互补的关系:
1、行政执法是指国家机关为了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的内容十分丰富,方式多样,按照法定分类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监察、行政裁决等。
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行为中的重要方面,它有广义的行政执法和狭义的行政执法之分。
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所有的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的一切活动中遵守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它可以发生在抽象和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中。
如:浙江省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和发布《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旨在对商品条码实施规范管理,这就属于广义行政执法中采取的抽象行政行为,该行为的指向不是特定的具体对象。
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具体对象或案件的活动,它一般只能发生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
如,县工商局对某企业生产的假冒服装依法检查并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这就属于狭义行政执法中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的指向必须是特定的具体对象或案件。
根据我国行政法的要求,无论是广义的行政执法,还是狭义的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的主体、内容和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特点是:
(1)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执法行为,具有国家强制性。
(2)行政执法是执行法律、法规的活动,也是立法工作的延续,是行政管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3)行政执法是对特定人或特定事项采取的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没有普遍的约束力,不是针对一般人和一般的事的,而是特定人和特定事。
就是说,在行政执法中,相对人一般来说是确定的,因此,行政执法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直接同相对人之间形成法律关系的行为。
行政管理法规的制定和发布,并不能直接、立即使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发生行政法律关系。
只有行政机关主动、积极地对行政管理法规加以实施,才能使行政法律关系得以形成。
2、行政管理是政府行政组织为了公共的利益和目的,以公共权力和法律为基础,对社会公
共事务和政府自身内部事物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
行政管理的主要目的与动机在于谋求社会的公共利益,政府行政措施都要顾及全局长期,公平,公正与公开,为全体公民提供公共服务,而不是谋求行政机关或公务人员的特殊利益。
行政管理(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
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
它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
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
现代行政管理多应用系统工程思想和方法,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企业行政管理的特点是:
1、权威性。
企业行政管理的有效形式建立在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上级权利与权威基础上的,上级行政机构没有相应的权利和权威就不能下达命令、指示或规定等。
但是,还要指出的事,现代企业行政管理的有效性还要取决于上级权力是否运用得当和下级的是否服从等诸因素。
2、及时性。
由于企业行政管理使用命令、指示等来调整人、财、物、产、供、销等生产经营活动,鼓起手段和方式直接具体,而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同时又配以对违抗管理的惩罚措施,因而能迅速发挥作用;而通过经济手段进行管理或通过思想政治工作达到管理目的时,则必须由执行——回馈——调整——执行的操作过程,因而常发生滞后。
因此,在企业大量性日常性经营活动处理及人事处理中,或企业遇到突发事件及企业环境不稳定时,行政管理就能发挥重大作用。
3、纵向性。
因为企业行政管理主要是通过企业行政组织内部的行政关系进行自上而下的指挥和协调,往往是企业上级行政机构对下级的指令性要求,因此主要是纵向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