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一中等十六所所外地中学被取消三年在邯郸招生资格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招生行为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招生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12.09•【字号】邯教〔2018〕962号•【施行日期】2018.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邯教〔2018〕962号、邯郸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招生行为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直民办学校:为切实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秩序,净化教育环境,现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暨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坚决纠正违规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近年来,国家、省、市三令五申,严禁各中小学校提前组织招生,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但仍有个别民办学校顶风违纪,出现提前组织“幼升小”“小升初”招生考试的苗头,甚至出现个别校外培训机构公开承诺通过缴纳“保证金”“定金”“印制假通知书”等形式进入指定学校就读的诈骗行为。
民办学校提前招生、考试招生、违规招生的行为和个别校外培训机构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行为,甚至恶劣诈骗行径极大的损害了邯郸教育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此,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坚决遏制、抵制、纠正各种违规招生行为,将规范招生作为办好人民群众满意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重要举措做好落实。
二、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的纪律要求,深化民办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提出我市民办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招生行为八严禁和六不准:各民办学校要做到“八严禁”:(一)严禁在全市正式安排部署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之前,任何中小学校以任何方式开展提前招生行为。
(二)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违规跨区域组织招生。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校及培训机构违规组织提前招生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校及培训机构违规组织提前招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1.16•【字号】•【施行日期】2020.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校及培训机构违规组织提前招生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学校:近日,通过舆情监控、群众举报或反映,我市个别民办学校打着“提前招生”、预留学位的旗号,个别校外培训机构以为优质民办学校招生的幌子,组织所谓招生考试、测试、推荐等活动,并作出能够确保被学校“录取”等承诺。
以上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省、市中小学招生行为的有关规定、扰乱了中小学招生工作秩序,在社会、学校、群众中造成了恶劣负面影响。
为切实规范中小学生招生行为,前期,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通过“公开信”、专项通知和随机检查、抽查等方式,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政策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市教育局再次重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近日,省教育厅将出台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办法,市教育局也正在就全市民办中小学校电脑派位招生办法进行研究、安排、部署。
为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招生主体责任,现就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签订招生承诺书。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校签订《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承诺书》,并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加大政策宣传。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和家长微信群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招生政策法规,使广大家长和学生全面知晓。
邯郸市202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邯郸市202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5.13•【字号】邯教〔2020〕121号•【施行日期】2020.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202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邯教〔2020〕121号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初高中学校:根据国家、省和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确保2020年全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安全、平稳、顺利举行,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明电〔2020〕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今年我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一、切实做好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工作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
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部分组成,分开举行。
(一)毕业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组织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含民族团结教育)、历史、地理、体育。
生物、地理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的命题、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
各科考试成绩的呈现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级制。
毕业考试时间由各地根据延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情况和正式开学后的教学进度,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自主确定。
(二)升学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组织考试科目为5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两门学科),总分600分。
衡水志华高中学籍问题

衡水志华高中学籍问题人在教室里努力打拼着,临到高考学校却跟你说“对不起,你没有学籍,不能参加高考”,会是怎样一种感觉?相信很多人都会认为这不可能,既然学校招收了我,能够正常上课,不至于连学籍都没有吧。
然而这样看似荒诞的事情,却在现实中真实存在。
200多名学生无学籍,或不能参加高考事情发生在衡水第一中学邯郸分校,据学生家长爆料,邯郸分校两个校区有240多名高中学生入学2年却仍无学籍,学籍信息仍显示“初中毕业”状态。
这些学生都是参与学校的自主招生进来的,当初入学时,学校跟家长说会给孩子办理学籍,但一直没有落实,也没有告知家长事情的进展。
眼看着就要进行河北省艺术类专业考试了,家长才知道孩子竟然没有学籍。
这意味着孩子很可能不能参加高考,家长一怒之下向教育部门举报,并诉诸媒体。
教育局回应:系学校违规招生导致,正在协调解决在家长反映之后,近日邯郸教育主管部门作出回应:经过调查,衡水第一中学邯郸分校两个校区240多名高中学生无学籍,系学校违规招生导致,正在协调解决,并表示将开放注册通道,不出意外,最迟在5月底事情将得到完满解决。
教育主管部门都这么说了,相信此事应该有一个比较完满的结果,不会影响到学生们的高考大事。
说到底,出这样的事情还是民办学校无序扩张惹的祸。
一听校名就知道,衡水第一中学邯郸分校是“衡水系”的成员,衡水第一中学不用说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背后是鼎鼎大名的衡水中学,虽然一所民办、一所公办,但双方从管理团队到师资再到教学模式,都保持着同步,创造了“公参民”办学的神话。
于是“衡水系”学校在各地拔地而起,这些学校由衡水中学负责出品牌、出资源,自己则负责招生,全省掐尖,疯狂抢夺各地的优质师资和生源。
衡水第一中学邯郸分校也不例外,所谓的自主招生,说白了就是掐尖抢生源。
对于学生和家长来说,“衡水系”就是升学的保证,自然趋之若鹜。
对于学校来说,生源就是“财源”,多招几个学生就意味着更多的利润。
按照“衡水系”学校的收费标准,这200多名无学籍学生每年收费30000元左右,十分可观。
“掐尖招生”再梳理

“掐尖招生”再梳理作者:宋亮来源:《教育·综合视线》2018年第07期早在2017年,衡水中学、衡水一中不规范甚至违规办学招生被查实,河北省教育厅要求限期整改。
衡水中学平湖分校也被浙江省教育厅责令整改。
在教育部要求下,更多违规招生的学校被禁止违规招生。
近年来,衡水中学在云南、山西、浙江等地,均开办了分校,其重金掐尖的招生模式,在各地引起争议。
衡水中学事件回顾2017年3月26日,衡水第一中学平湖学校在浙江省平湖市揭牌,成為衡水一中在国内的又一家分校。
而该校发布的2017年招生简章中,首批录取新生到校报到时间为4月15日,较浙江中考提前了两个月。
衡水一中平湖学校此举,引发来自教育界内外的争议,并遭到包括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方红峰在内的“业内人士”批评。
平湖市教育局称,已发文要求校方整改。
而衡水一中平湖学校一名招生负责人表示,在收到教育主管部门发文后,学校已经修改新生报到时间。
为争夺优质生源,平湖学校公开提出,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性、省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的学生每次分别给予5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奖励;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方红峰通过媒体公开表明,衡水中学模式,与“浙江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理念不符合”,进而提出“浙江不需要(平湖分校)”。
而平湖学校的“抢跑”,则再次将这所新设立学校推上风口浪尖。
方红峰对媒体提出质疑:“4月15日开学肯定是不对的,什么时候允许他这么早招生的?”平湖学校法人代表、执行董事肖家兴解释称,报到并不是开学,只是为新生适应高中课程做准备,“做一个初高中课程的衔接,还有提前在校园里做拓展训练。
”对此,平湖市教育局面向全市范围内的初中发布文件,要求“确保每个初中生中考前均在校”。
而在衡水一中平湖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中,明确提出提前“报到”一事,平湖市教育局则于4月7日,向其发出书面规范文件,要求其整改。
2017年6月16日,衡水第一中学董事会发表声明宣称,自2014年9月19日23时40分民办衡水第一中学公章被河北衡水中学校长张文茂强行取走后,衡水第一中学董事会从未授权个人和团体合作成立分校等事宜。
【推荐下载】教育部回应衡水中学涉违规招生

[键入文字]
教育部回应衡水中学涉违规招生
:《云南教育·视界(综合)》
对于衡水第一中学在浙江平湖举办分校引发的持续争议,教育部近日回应记者,已特别要求有关地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衡水中学、衡水第一中学等同类学校的办学和招生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自4 月以来,中国教育界对河北衡水中学办学模式的争议继续发酵。
衡水中学在全国开办的第18 家民办学校“分号”——衡水第一中学平湖学校于3 月底落户浙江,不但引发浙江省教育厅官员叫板,由其办学模式引发的“教育公平”论战也持日未消。
5 月5 日,由民间教育研究机构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发起的一份名为《关于对衡水中学等超级中学涉嫌违规办学开展督查的建议》(下称《建议》)的网络倡议在教育界人士圈内广为流传。
该倡议呼吁,教育部对衡水中学“以民办学校在全省招生”“超大规模办学”
等行为开展专项督查,并要求地方政府对此依法整改。
教育部对此回应,希望有关地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中学校招生、清理规范改制学校的政策规定,并认真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办法。
2011 年,为加强对普通高中办学的规范管理,教育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
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办普通高中参与举办的不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办学要求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提出了清理规范要求。
1。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邯教〔2016〕245号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正文:----------------------------------------------------------------------------------------------------------------------------------------------------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邯教〔2016〕245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初中学校: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规定的通知》,为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控制无序流动,实现招生秩序更加规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通知如下:一、严格实行普通高中计划管理我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经省教育厅备案的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
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招生录取各高中学校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时间内,依据学生的中考志愿、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录取。
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提前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取消录取资格,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我市10所自主招生的公办高中按照批准的试点方案进行录取。
三、严格执行跨区域招生备案制度要严格执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规定的通知》(冀教基[2016]13号)的规定,执行跨区域招生备案制度。
一是外地民办高中要将招生办法(招生简章)、招生总规模和在生源地招生人数到我市教育局进行备案。
河北衡水:一所中学引发的改革

河北衡水:一所中学引发的改革作者:来源:《教育》2013年第16期政策解读河北省衡水市指标到校的中招改革,发端于衡水示范性高中。
衡水中学是省级中学,招生范围为桃城区。
上世纪90年代末,桃城区的人口大约40万,城区和农村人口各占一半。
然而,进入衡水中学的学生中,城区生源占了97%以上,农村生源少之又少。
但是,少数农村学生进入衡水中学后学习进步幅度却远大于城区的一些高分学生。
这一现象引起了办学者的思考: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差,师资力量薄弱,如果全区用同一个分数线统一录取,可能会埋没不少农村学校的孩子。
于是,时任衡水中学校长李金池提出,单独拿出一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给农村初中学校,降分录取成绩比较优秀的农村学生。
在得到市教育局的同意后,1998年,衡水中学将招生指标的20%分配到桃城区农村初中。
后来的几年,衡水中学对这一政策不断调整,由把招生指标只分配到农村初中,发展到分配给区域内城乡所有初中,分配比例也逐年提高,到2004年,衡水中学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比例达50%。
这些可以降分录取的学生被称为公助生。
从2005年起,衡水市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深度试水”:将全市11所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公助生指标,百分之百地分配到所有的初中学校。
具体分配办法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分配方案及结果要报市教育局备案。
在招生过程中,各县(市、区)要按照招生计划和分配指标划定各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示范高中基准录取分数线基础上下降30分,在全部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截取确定。
如下降30分后学校指标仍有剩余,剩余指标从全县(市、区)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
指标图示实例点评枣强二中是衡水市枣强县最好的初中学校。
2004年以前,学校人满为患,平均班额100人,最大的班有126名学生。
考虑到未来的发展,学校采用社会化的办法筹资200多万元新建了2000多平方米的学生宿舍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衡水一中等十六所所外地中学被取消三年在邯郸
招生资格
衡水一中等十六所所外地中学被取消三年在邯郸招生资格
继河北6个地级市对衡水第一中学(以下简称“衡水一中”)等民办学校“限招”后,邯郸市又于近日发布了对其违规招生的处理意见。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部分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违规招生处理意见的公告》截图
7月26日,邯郸市教育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邯郸市教育局关于部分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违规招生处理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上述《公告》称,“近一时期以来,发现部分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未按省教育厅明确提出的‘由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和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商,纳入生源地招生入学工作整体部署’要求,擅自在我市违规招生。
其招生的目的、行为和手段严重影响到我市高中教育乃至初中教育的良好发展。
”
邯郸市教育局在《公告》中表示,为进一步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冀教明电[2017]22号)的文件精神,维护邯郸市教育的正常发展,保证邯郸市有一个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对部分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邯郸市违规招生作出相关处理。
《公告》称,取消衡水市第一中学、衡水志臻中学、衡水志臻实验中学、衡水阳光学校、衡水志华实验学校、衡水旭博中学、武邑宏达实验学校、冀州市富宁学校、冀州市信都学校、冀州市第一中学、枣强县董子学校、景县龙翔中学、石家庄二中实验学校、石家庄精英中学、石家庄一中实验学校、南宫一中在邯郸市三年内的招生资格。
《公告》强调,对于违规招收的学生邯郸市将不予认可,一律不予办理初中学籍档案转移手续,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此外,邯郸市教育局还要求邯郸市各初中学校要利用各种渠道和通讯工具通知到学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
并再次提醒邯郸广大
学生和家长要理性对待子女入学,选择家门口适合学生的学校,不
要盲目跟风择校,以免因违反招生政策影响学生正常升学。
稍早前,石家庄、承德、廊坊、张家口、沧州、邢台等地教育局曾相继发布对衡水一中等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处理意见。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邯郸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中对衡水一中等民办学校“限招”的处理意见与承德和张家口教育局意见
较为相似,都是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取消衡水一中等民
办学校在当地三年的招生资格。
而石家庄、廊坊、邢台市教育局则将衡水一中等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进行核减,沧州教育局则决定,对与招生计划不符的进行核减,对拒之不理违规招生的将取消招生资格。
澎湃新闻曾报道,6月23日,河北省教育厅向省内各地教育行
政部门发布了《关于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通知要求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
自招生、对违反规定进行招生的学校,其教育主管部门要责令整改,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