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与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区别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在建筑行业中常见的一种合同类型,用于规定工程业主与施工承包商之间的权责与义务关系。
而FIDIC(国际合同工程招标协会)合同则是一种国际通用的建设工程合同标准。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进行比较,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它们之间的异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双方的身份与联系方式:明确业主与承包商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沟通和协商。
2.工程范围与规格要求: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范围和技术要求,确保双方对于工程的理解一致。
3.工期与支付方式:约定工程项目的起止时间和支付方式,包括工程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时间节点。
4.质量保证和验收标准:明确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要求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预期。
5.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规定一方违约或引起争议时的责任和解决方式,通常包括争议解决机构的选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行业中常见的合同类型,它通常由双方共同商定和制定。
合同的设计和内容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FIDIC合同FIDIC合同是一种国际通用的建设工程合同标准。
FIDIC由国际合同工程招标协会制定,旨在提供一套公平、公正和可行的合同条款,以适用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建设工程项目。
FIDIC合同的特点包括:1.标准化:FIDIC合同采用了标准化的合同条款,以确保在不同项目和不同国家之间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
2.灵活性:FIDIC合同允许合同各方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适应不同的地理、法律和文化环境。
3.补充文件:FIDIC合同通常伴随着一系列的补充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等,以提供对工程项目的详细说明和要求。
4.风险分担:FIDIC合同明确了各方在工程项目中的风险分担责任,以确保公平和合理的合同执行。
5.争议解决:FIDIC合同通常规定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机构,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进行公正和有效的解决。
版FIDIC合同与我国施工合同的差异

FIDIC合同与我国施工合同的差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与《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对比我国1991年订立的《土木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正值我国监理制度处于雏形阶段。
按照FIDIC 的惯例,1999 年我国修订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以下称《示范文本》已弥补不少缺陷,正在逐步完善。
99 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它是在GF-91-0201 版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惯例,听取了各方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讨论,对其中部分内容和结构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和调整,突出了国际性、系统性、科学性等特点,更好地体现了《示范文本》具有完备性、平等性、合法性、协商性等原则。
《示范文本》的出台,已为在市场经济下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作出了自己巨大贡献。
而99 版FIDIC 《施工合同条件》(简称新“红皮书”)有50年历史,已经发展成熟,对我国的施工合同的制定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因此,我们要吸取新“红皮书”的精华,完善我国《示范文本》,并与国际工程管理接轨。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与99 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结构思想体系的对比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施工合同条件》99 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由3 部分组成: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
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均由20 条主要条款组成相互对应,互为补充的关系。
构成合同条件内容结构完整,思想体系一致的世界通用合同条件。
专用条件后附有一些附件,如争端裁决决议书,各类担保、投标函、合同协议书等标准格式。
《示范文本》在总体结构与FIDIC相一致,分3 部分: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1 大项,共47 条;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和新“红皮书”一样与通用条款对应;还有3 个附件: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在条款上借鉴了国际施工合同范本FIDIC 的。
FIDIC的epc合同与施工合同

FIDIC的EPC合同与施工合同FIDIC(国际工程承包商协会)发布的EPC(设计-采购-建造)合同条件和施工合同条件,是国际工程承包领域中广泛采用的标准合同文本。
这两种合同条件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工程项目和合同实施方式,具有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对FIDIC的EPC合同和施工合同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这两种合同条件。
一、EPC合同特点1. 集成化项目实施EPC合同是将设计、采购和建造三个环节整合在一起,由承包商承担项目实施的责任。
这种集成化的项目实施方式有利于提高项目实施效率,降低项目成本,加快工程进度。
2. 承包商承担设计责任在EPC合同中,承包商不仅要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还要负责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这就要求承包商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材料和设备的选用,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 固定总价合同EPC合同通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格在签订合同时已确定,不再因物价波动等因素进行调整。
这使得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控制成本。
4. 业主参与度较低EPC合同中,业主只需提供项目需求和标准,承包商则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因此,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参与度相对较低,有利于业主专注于其他核心业务。
二、施工合同特点1. 业主或工程师设计施工合同适用于业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项目。
工程师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理,确保项目按照设计要求顺利进行。
2. 主要用于单价合同施工合同通常采用单价合同,即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按照约定的单价计算合同价格。
这种合同形式有利于业主根据实际工程量控制成本,同时也有助于承包商合理报价。
3. 包含承包商设计的部分施工合同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构筑物的某些部分。
这使得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具有更大的自主权,有利于创新和优化项目设计。
4. 合同价格调整机制施工合同中通常包含价格调整机制,如物价波动、汇率变动等因素,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一、引言二、合同类型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业主与施工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了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工期、报酬等具体内容。
2.FIDIC合同:FIDIC合同分为多个版本,如红、黄、银、绿本,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
FIDIC合同是以国际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标准合同文本为基础,由业主与承包商根据具体项目进行修改和补充。
三、合同内容比较1.合同条款:2.工程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会具体规定工程的范围,包括工程的类型、规模、施工地点等。
而FIDIC合同一般会根据工程的特点进行修改,明确工程的范围和规模。
3.质量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会明确工程的质量要求,包括材料、工艺、施工标准等的具体要求。
FIDIC合同也会对质量进行规定,但对于国际工程项目来说,一般会参照国际标准。
4.工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会约定工程的工期,包括起始时间、竣工时间、工期延误等。
FIDIC合同也会规定工期,但对于国际工程项目来说,工期的约定会更加严格,并且通常会包含惩罚性条款。
5.付款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会约定付款的方式、金额、时间等具体条款。
FIDIC合同也会规定付款条款,但通常会在合同中注明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及支付的保证金、担保等。
四、附件1.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附件2:FIDIC合同范本(红、黄、银、绿本)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指由工程业主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合同,约定了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
2.FIDIC合同:国际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标准合同文本,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项目中。
六、全文结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比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比较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在建筑工程领域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用于规范施工方和业主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而FIDIC(国际工程咨询师联合会)的《施工合同条件》则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合同标准,被广泛用于全球建筑工程项目中。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施工合同条件》进行比较,探讨其异同之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由施工方和业主签订的一种合同形式,用于约定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价格、工期等事项。
该合同常常由业主根据自身需求和当地法律法规制定,具有一定的局部性和特殊性。
•项目的工作范围和详细描述;•工程价格和费用支付方式;•工期和交付日期;•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等。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制定较为灵活,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需求进行调整,因此在不同的工程项目中,其具体条款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FIDIC《施工合同条件》FIDIC《施工合同条件》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建筑工程合同标准,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
该合同条件由国际工程咨询师联合会(FIDIC)制定,以其公正、公平和合理的原则赢得了全球建筑界的广泛认可。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特点包括:•明确规定了施工方和业主之间的权益和责任;•提供了详细的工程规范和标准;•规定了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的程序;•强调了合同各方的合作和协调。
FIDIC《施工合同条件》被广泛采用的原因之一是其准确、明确和全面的条款,能够有效地规范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降低合同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比较1. 适用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适用于特定的项目,其合同条款和要求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需求进行调整,具有一定的局部性和灵活性。
而FIDIC《施工合同条件》适用范围更广,可用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建筑工程项目,其条款和规定相对统一和标准化。
2. 权益和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施工方和业主的权益和责任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由于其较为灵活的制定方式,可以更加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项目需求。
FIDIC与合同 示范文本区别

之一:雇主的资金安排义务FIDIC合同条件中规定了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的义务,以确保其完成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修补完属于由其负责的任何缺陷责任。
相应地,FIDIC合同条件中亦规定了雇主的资金安排义务,以确保雇主按照合同价款的支付规定完成其支付义务,此雇主的资金安排义务条款使得合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达到平衡,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效益得到整体提高。
建议新的示范文本中考虑通过适当方式设置雇主资金安排义务的有关内容。
之二:有关工程师的权利及其相关条款因为工程师的信誉、工作能力、公证性等已是承包商投标报价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而示范文本中仅规定了项目经理的撤换要经业主方的同意,未规定业主更换工程师要经承包商同意的条款。
建议示范文本中也增加对工程师权利制约,包括承包商对于业主更换工程师进行制约的条款。
之三:业主指定分包商的条款FIDIC合同条件规定有利于规范在业主指定分包商的情况下雇主、承包商、分包商三者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三方利益。
因此,建议修改示范文本,增加业主指定分包商的情况下的相应条款。
之四:承包商对雇主指定分包商的制约示范文本合同条件下承包商在业主指定分包商方面的权利远小于在FIDIC合同条件下的权利。
建议在示范文本中对此项内容进行修改。
之五:承包商的月度计划报告将承包商每月提供报告的规定写进工程施工合同,能有效促使承包商及时履行合同义务,防止出现雇主世纪支付工程款后,承包商怠工或挪用资金。
而示范文本中,即使在按月结算方式的情况下,也仅规定了承包商按月提交工程量报告。
建议新的示范文本增加此方面的内容。
之六:承包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义务FIDIC合同条件规定,承包商遵守质量保证体系的义务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任务、义务或职责。
建议新的示范文本中增加承包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方面的规定。
之七:关于通信交流的规定FIDIC所规定的一方给另一方送复印件的规定如“当另一方或工程师给一方通知时,亦应根据情况把复印件送给工程师或另一方”,不适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的要求,应将根据情况送给工程师或一方的文件规定为采用原件或原件副本形式。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我国施工合同范本的关系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我国施工合同范本的关系引言FIDIC(国际工程咨询工会,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énieurs-Conseils)是全球工程项目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国际组织之一,其施工合同条件在国际工程项目中被广泛使用。
尽管我国有自己的施工合同范本,但许多企业在国际工程项目中也选择了采用FIDIC合同条件。
本文将探讨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我国施工合同范本的关系,分析双方的异同,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更好地应对国际工程项目中的挑战。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特点FIDIC施工合同条件以其全面细致的规定而闻名,涵盖了合同订立、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各个方面。
它为各方签订合同提供了一个相对公平的基础,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合同文本权威性:FIDIC施工合同条件是由FIDIC组织编写和发布的,具有权威性和普适性。
2. 清楚而详细的规定:FIDIC合同条款以明确的措辞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了合同解释的模糊性。
3. 风险分摊的原则:FIDIC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了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担的风险,有助于双方在风险分担上进行合理的协商。
4. 强调协作与沟通:FIDIC合同条件鼓励各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有效的协作和沟通,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我国施工合同范本的特点我国针对国内工程项目制定了一系列的施工合同范本,包括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简称总承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等。
我国施工合同范本具有以下特点:1. 法律依据:我国施工合同范本是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法规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2. 适应国内特点:我国施工合同范本在制定过程中考虑了中国特色和实际情况,更适应国内的法律制度和工程管理实践。
3. 灵活性:我国施工合同范本相对于FIDIC合同条件来说,更具灵活性,能够更好地适应国内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FIDIC合同的比较(一)在建设项目中,施工合同是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进行合作的法律文件,合同的内容和规定对于双方的权益保护和风险承担具有重要意义。
而在一些国际性建设项目中,常常采用FIDIC(国际基础设施协会)合同作为参考和依据。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进行比较,介绍它们的异同,从而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首先,在合同类型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属于不同的分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的一种合同形式,用于规定双方在工程项目中的权益和责任。
而FIDIC合同是由国际基础设施协会制定的一种标准合同模板,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建设项目中。
由于FIDIC合同具有国际化的特点,它在合同内容和条款上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一些差异。
其次,在合同条款和内容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在结构和细节上有所不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包括工程的名称、地址、规模、标段划分、合同价款、工期、质量要求、付款方式、保证金、违约责任等内容。
而FIDIC合同则在这些基本内容上增加了更多的细节和规定,例如履约保函、争议解决机制、工程变更管理、划分工程风险等。
此外,FIDIC合同还根据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分为红、黄、银三本合同,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
再次,在风险分担方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也存在一些区别。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由发包方主导并提供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由承包方进行施工和管理。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承担了更多的工期和施工质量风险。
而FIDIC合同则更加平衡,通过明确划分项目的责任和权益,减少了风险的不确定性。
FIDIC合同中的风险分担原则更具灵活性,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达到更公平的结果。
最后,在合同管理和实施方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FIDIC合同也存在一些差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监理机构监督管理,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也以国家法律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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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论文FIDIC与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区别学生姓名学院名称专业名称指导教师年月日摘要建筑工程的合同不确定因素多,涉及面广, 这些原因构成和加剧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风险。
所以, 建筑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需要一个内容全面、过程详尽、文字严谨、权责分明、便于操作、适用及完备的合同条款, 促使双方按约定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与FIDIC合同条件就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订立于1991 年, 最新修订于1999 年, 我国的大多数工程均采用此合同范本。
而FIDIC施工合同条件是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标准文本, 已有40 多的历史, 已经发展成熟, 对我国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的制定有很大的借鉴与参考作用。
本文研究了两种合同条款的产生与发展,并对他们的异同点做了简单的分析比较,旨在对我国建筑行业合同的规范起到促进作用。
关键词FIDIC合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管理;借鉴发展1 绪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建筑业得到了蓬勃发展,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不断提高,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更是日益显著。
在建筑市场当中,合同是建设项目干系人之间的纽带,发挥着界定责权利、分配项目风险的作用。
建筑工程的合同涉及面广,不确定因素多,构成和加剧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风险。
于是一个内容全面、过程详尽、文字严谨、权责分明、便于操作、适用及完备的合同条款能促使建筑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约定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在全球化的今天,我国的工程施工合同日趋合理化和逐步走向规范化,国外资本不断涌入中国市场,引进外资和涉外工程承包项目增多,国内企业开始参与国外项目竞争。
但实践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弊病和缺点警示,我国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改进和完善还面临艰巨的任务和巨大的挑战。
特别在加入WTO后, 我国现阶段建筑业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也经受了极大冲击。
因此,分析和比较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FIDIC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以下简称《范本》)之间的异同有助于我们理解单价合同的原理。
2. FIDIC合同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产生和发展2.1 FIDIC合同的产生和发展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法文名称 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 énieurs-Conseils前5个字母。
其英文名称是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1]。
FIDIC是1913年由欧洲3个国家的独立的咨询工程师协会建立的,它代表了世界上大多数独立的咨询工程师,是最具权威的咨询工程师组织。
FIDIC自成立80多年以来,对国际上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促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极大地推动了建筑市场上高质量的工程项日咨询性业务的有序发展。
FDIC系列合同条件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
从其1957年颁布第—版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际)以来。
到1999年以前,该联台会共制定和颁布了《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电气和机械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客户/咨诲工程师(单位)服务协议书范本》(简称“白皮书”),《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工程旆工分包合同条件》等合同系列。
1999年FIDIC又将这些合同体系作了重大修改,以新的第一版的形式颁布了一套全新的标准合同条件,包括《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新黄皮书)、《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和适合于小规模项目的《简明合同格式》,而1998年的第3版《客户/咨询工程师服务协议书范本》将继续配套使用[2]。
直至目前为止,FIDIC 已出版了3种模式的国际合同条件和1种协议书:《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简称《红皮书》)、《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简称《黄皮书》)、《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简称《桔皮书》)、《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简称《白皮书》)[3]第三版白皮书由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和附录组成。
2.2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产生和发展在七八十年代, 我国几乎所有工程的全部过程都由政府直接进行管理, 1991 年后, 出台了一系列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
1999 年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GF- 91- 0201) 部分内容和结构又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和调整, 新版本基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
这也是我国最新的示范文本。
3 FIDIC合同与《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研究综述3.1 FIDIC合同与《范本》相同点综述清华大学刘芳、魏翀等人在《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比较分析》中提出FIDIC合同与《范本》总体结构一致[4]:FIDIC合同由3部分组成: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
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均由20 条主要条款组成,相互对应、互为补充,构成合同内容结构完整、思想体系一致的世界通用合同条件。
合同条件后附有一些附件,如争端裁决决议书、各类担保、投标函、合同协议书等标准格式。
《范本》也分为3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通用条款分11个部分,共47个条款,173个子款。
专用条款的内容、编号与通用条款相对应。
合同条件后有3个附件,分别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5]。
《示范文本》在条款上借鉴了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并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施工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设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如延用了FIDIC中的“工程师”的称谓及其职责,索赔程序、双向索赔制度等。
所以两者内容中的通用合同条件中涉及权利与义务的条款、费用管理的条款、工程进度控制的条款、质量控制的条款及法律性条款的的内容基本一致。
另外方面,两者都突出了项目管理的三大控制两者基本都是按照工程进度的过程展开:如进度控制条款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进度控制等,质量控制条款包括材料、设备、中间及隐蔽工程验收、试车、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质量控制等,投资控制条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变更工程付款、竣工结算、质量保修金等[4]。
此外,清单计价下的建设合同的应用前提与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两者都一致。
3.2 FIDIC合同与《范本》的差异综述3.2.1 作用的范围与效力的差异FIDIC 合同条件是国际土木工程施工的通则, 一般的国际项目合同均可以以它为依据。
但是, FIDIC 合同条件本身并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具有合同效力。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适用于国内大、中、小型工程。
它是针对我国土木工程施工特点制订, 它尚处于发展时期, 有待进一步完善, 尤其缺乏与我国现行监理制有效结合。
但是它与我国法律、法规紧密结合, 将有关法律、法规部分规则融于合同条款之中。
3.2.2 工程师的地位与作用的差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将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均称为工程师。
FIDIC 合同条件下“工程师”的概念是指与业主签订委托协议, 对某一工程项目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的工程师。
依照我国的现有法规与FIDIC 合同条件相比, 我国工程师权力不足。
由于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应具有的权力是出于合同管理的必然要求, 当合同中不能详细罗列工程师的各项权力时, 则有必要对工程师的权力作出概括性规定, 否则, 工程师的一些合理权力就不具备合法基础。
FIDIC 合同条件规定, 工程师可以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合同中必然隐含权力, 就使得工程师的一些未能明确规定的合理权力具有了合法基础, 而我国的法规及建设施工合同文本对此没有规定。
3.2.3工程分包的差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8 条与FIDIC4.4、4.5 款均对工程分包作了规定, 通过比较得出:业主控制分包是两者一致的约定, 两者均约定承包商不得肢解分包, 不得自行分包, 如承包商违反该义务则业主可以解除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还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别人, 但FIDIC 对此持的态度为发包方认可即可。
3.2.4 质量与检查的差异FIDIC 合同条件中的施工质量控制是以工程师起主导作用, 体现的是投资人的意志, 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要求的依据是由工程师根据业主意图编制的, 针对其单一工程的《技术规范说明书》, 它可以和质量标准不一致, 更多地体现投资人的个性要求; 而国内建筑行业还处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转型期, 不得不辅以计划经济的行政手段。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还是承包单位起着主导作用, 更多地需要其自律和国家及行业管理。
3.2.5 争议的解决的差异在FIDIC 合同条件下, 涉及工程量、支付、索赔处理等方面, 由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 在与双方磋商后予以决定。
如果承包商不同意工程师的决定, 在新版FIDIC 合同条件中引入了争端裁决委员会(DAB) 。
DAB 进行的实际上是一种履行过程中的动态解决方法, 大量的争议被消化在工程师决定和友好协商阶段。
而我国的争端解决方式单一, 仲裁程序规定缺乏灵活性, 我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 同时又缺乏与司法监督之间的良性机制。
若付诸于诉讼则耗时过长, 成本太大,现实中更倾向于采用非正式手段解决争端。
结论由以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国际的FIDIC合同存在着许许多多的不同之处。
虽然《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面临许多无法克服的困难急需改进, 但是在国内直接应用国际施工合同条件因不合我国特点, 会遇到许多障碍。
因此吸收借鉴FIDIC 合同条件来完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们当前急待解决的问题, 而且吸收借鉴国际施工合同条件,必须立足中国国情。
在实际中最具操作性的方式就是针对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借鉴国际的施工合同条件加以完善。
我们相信,国家未来的建筑业一定会因为大家的共同努力而更加规范。
致谢本论文是在吕成老师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完成的。
吕老师以其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高度的敬业精神、兢兢业业、孜孜以求的工作作风和大胆创新的进取精神对我产生重要影响。
他渊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和敏锐的思维给了我深深的启迪。
同时,在此次课程论文撰写的过程中我也学到了许多了关于合同管理方面的知识,实践能力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参考文献[1] 刘伊生.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 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 何官燕. 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的比较研究[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04. 25(2)[3] 王心宽. FIDIC概述[J]. 电力建设, 2002. 23(2): 65~69[5] 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S][4] 刘芳, 何本贵, 魏羽中.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比较分析[J]. 基建管理优化. 2008. 20(2):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