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南部新城及斗余片区
烟台市总体规划(2006-2020)

第1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促进烟台市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编制《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3)《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1996-2010年)》;(4)《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2005年);(5)《山东省海岸带规划》(2005年);(6)《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年)》;(7)国家、省、市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第3条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五个统筹”的基本原则,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烟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第4条规划重点(1)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2)科学合理地调整市域城镇体系结构,统筹城乡健康发展。
(3)调整、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培育区域性中心城市。
(4)明确城市绿地系统、结构和布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5)做好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和综合防灾规划。
(6)统筹规划社会服务设施,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7)发展高效便捷的城市交通体系。
(8)塑造城市特色。
第5条城市规划区烟台城市规划区的范围为:烟台市五区(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福山区、开发区)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和桃村镇,总面积约为3002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期限本规划的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6-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0年以后。
第7条强制性内容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2章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第8条城市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把烟台建设成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港口城市和富有历史、人文、山海特色的滨海旅游城市。
到2010年,烟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预计全市生产总值达到4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3%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000美元左右,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经济增长方式明显转变,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城镇化水平达到60%,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和谐社会初见成效。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27•【字号】烟政办字〔2024〕36号•【施行日期】2024.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24〕3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烟台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27日烟台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建发〔2023〕3号),全面推进我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着力提高住房品质,推动住宅从“规模型”向“品质型”、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助力房地产业向高品质、可持续发展新模式转型,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为目标,从“质量安全、绿色低碳、功能复合、美好宜居、智慧科技、烟台特色”六个维度不断探索“好房子·烟台造”样板经验,实现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进而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打造全国高品质住宅先进城市示范样板。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政策机制,丰富激励措施,做好投融资渠道、土地供应、项目审批等服务保障。
注重激发市场主体的投资活力和创新活力,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由传统住宅开发向集约复合的高品质住宅开发转变。
(二)聚焦需求,分类施策。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的高品质住宅推进机制,明确高品质住宅标准,打造包括保障房、刚需房、人才定制房、改善类住房等不同类型的高品质住宅项目。
(三)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按照“试点探索、形成经验、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典型引领作用,支持示范项目申报国家级奖项,加强高品质住宅相关技术推广应用。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29•【字号】烟政办字〔2021〕26号•【施行日期】2021.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字〔2021〕2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培育壮大新型产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建设用地有效供给的若干意见》(鲁国土资规〔2016〕5号)、《关于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自然资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烟台开发区)开展为期3年的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基础,从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出发,探索建立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机制。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引领作用,优化空间和资源要素布局,突出规模示范效应。
以扶持新型产业创新发展为前提,在供地模式、土地价格和后期履约管理等方面,通过制度创新,更加合理配置土地要素,严格政策约束避免房地产倾向,为烟台开发区乃至全市提供制度保障和可复制经验。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烟台开发区区域内新型产业用地。
本意见所称新型产业用地是指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配套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
新型产业用地项目用房包括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
本意见所称产业用房指可用于无污染生产、研发设计、勘察、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等功能用途的用房;配套用房指企业行政办公、小型商业、配套宿舍等,不包括大型商场、商品住宅。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创建世界“设计之都”工作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创建世界“设计之都”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23•【字号】烟政办字〔2021〕47号•【施行日期】2021.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创建世界“设计之都”工作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21〕4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烟台市创建世界“设计之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23日烟台市创建世界“设计之都”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加强我市与全球创新城市开展科技、设计、文化、产业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引进落户国内外先进创新资源,推动创新软实力向国际先进水平发展,打造新时期烟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将时尚、文化、创意、创新、创业与城市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融为一体,以设计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各相关产业发展,助推城市的产业升级改造,利用三年时间,将我市创建成为设计领航、魅力四射的世界“设计之都”。
二、实施路径(一)高标准规划建设马山寨世界设计公园、烟台国际设计小镇。
集聚国家智能制造工业设计研究院、中国工业设计联合创新学院、世界设计产业组织总部、国际大师工作室等创新机构平台,打造世界一流的国际工业设计人文生态、环境生态和创新生态示范区。
(二)争取在烟台持续举办世界工业设计大会、国家工业设计奖颁奖。
在连续成功举办2019、2020年两届世界工业设计大会以及2020国家工业设计奖颁奖的基础上,全力争取2个重量级活动持续在烟台举办,促进世界各国在大会平台上开展多元化合作,集中展示全球工业设计发展最高水平和最新成果,打造工业设计国际顶级会展品牌。
(三)创建国家智能制造工业设计研究院。
积极争取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支持,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国家智能制造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升级工作,抢占智能制造时代全球工业设计发展的制高点,为烟台建设制造业强市战略打造新动能、构建新平台。
烟台六区打造四个高地

中心城市勇当"蓝色航母"烟台六区打造"四个高地"水母网1月15日讯作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内规划的重要“一核”,烟台蓝色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在哪里?有谁来担当动力源,引领蓝色产业乘风破浪?YMG记者昨天从《烟台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试行)》中了解到,烟台蓝色经济区将中心城市确定为核心区和动力源,以建设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为引领,打造海洋科技研发应用、高端产业集聚辐射和物流商务服务、生态环保示范四个高地。
烟台中心城市由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区组成,面积2722平方公里,人口180万。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六区蓝色产业根基深厚,智力资源聚集,区位优势明显,完全有能力担当起“动力航母”的角色。
根据各区的特色和优势,发展各有侧重。
高新区、莱山区:海洋科技研发应用高地发挥高新区和莱山区创新要素密集优势,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集聚海内外创新资源,加快产学研结合和产业化应用,为全市蓝色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教育、人才和产业化支撑。
高新区——充分发挥中国亚太经合组织科技工业园、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合作示范基地、科技商务中心区等平台作用,培育创业大厦、科技广场、创意园区、总部基地、孵化器等创新载体,打造以海洋高技术和高端服务业为主导、以产学研合作示范为特色的科技创新支撑区,成为烟台乃至半岛蓝色经济科技创新新引擎。
重点围绕中集海工研究院、绿叶科技园和国际生物科技园、中电投烟台核电基地、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山东航天电子研究所等,搭建海工和核电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等高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平台,突破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
莱山区——支持高校、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瞄准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海洋科学和高技术应用,培养、聚集创新型、实用型人才,完善产学研结合和成果转化机制,为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成果支持。
发挥中科院海岸带研究所、烟大海洋研究院等骨干带动作用,建设全市海洋科研中心。
福山区村庄布点规划

福山区村庄布点规划1、布点规划总体情况规划总行政村为231个,其中中心村4个、基层村85个,共撤并行政村148个,其中“村改居”82个,并入集镇所在地39个,并入中心村20个,行政撤消的弱小村7个。
规划中心村共4个,其中高疃镇2个,回里镇1个,张格庄镇1个。
规划基层村共85个,其中清洋街道办事处4个,福新街道办事处1个,门楼镇14个,回里镇9个,张格庄镇11个,高疃镇46个。
规划弱小村7个,其中回里镇2个,高疃镇5个。
经集聚发展及老岚水库建设迁移后,最终保留基层村61个,其中福新街道办事处1个、门楼镇14个,回里镇6个,张格庄镇7个,高疃镇33个。
2、布点规划分区情况(1)中心城区:依据福山分区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北至同三高速路,南至门楼水库,东至外夹河,西至绕城高速路以东,规划总用地面积65平方公里。
包括清洋街道办事处全部,福新街道办事处大部,高新技术产业区全部,门楼镇、高疃镇部分。
现状行政村75个,人口66876人。
根据福山分区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划分,属居住用地内的村庄将按规划整体改造,改善村民居住条件的同时,保证拟迁移村庄的安置;属工业用地及其他用地内的村庄,将在保证不降低生活水准的前提下,按规划整体迁移安置,从而一步到位实现“居住楼房化,管理社会化,资产经营股份化和公共服务城市化”,纳入城市管理。
(2)清洋街道办事处:辖区总面积30.2平方公里,30个居委会,人口25368人;5个社区居委会,人口46570人。
除部分村庄外,全部包容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
东黄埠、西黄埠、包家沟、钟家庄四个居委会,因位于中心城区边缘,一步到位,纳入城市管理,实施整体改造。
(3)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辖区总面积约8平方公里,6个居委会,人口10605人,全部包容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
按福山分区总体规划用地性质划分,均在居住用地内,按规划实施改造。
(4)福新街道办事处:辖区总面积21.47平方公里,16个居委会,人口9633人,大部分用地包容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31•【字号】鲁政字〔2023〕192号•【施行日期】2023.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鲁政字〔2023〕192号烟台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呈批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烟政呈〔2023〕42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烟台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海洋经济大市与制造业强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城市、宜业宜居宜游的品质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烟台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23.0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9.1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000.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469.13平方千米以内。
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1.42亿立方米;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38%。
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烟台市福山区上夼拆迁公告报纸版

烟台市福山区上夼拆迁公告报纸版一、引言烟台市福山区上夼拆迁公告报纸版,是近期备受关注的话题之一。
该拆迁公告报纸版所涉及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一块土地的开发利用,更是城市更新、民生改善和社会进步的缩影。
本文将就烟台市福山区上夼拆迁公告报纸版作深度和广度兼具的全面评估,以期为读者带来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和观点。
二、烟台市福山区上夼拆迁公告报纸版的背景1. 地理位置和历史沿革烟台市福山区上夼位于烟台市南部,地处胶东地区蓬莱湾沿岸。
作为烟台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夼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地理优势。
历史上,上夼曾是渔村,发展较为缓慢,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上夼的发展潜力愈发凸显。
2. 拆迁公告内容根据烟台市政府部门发布的拆迁公告,上夼将进行城中村拆迁工作,原址将建设为新的城市综合体。
据悉,拆迁范围涉及上夼辖区内的数十处房屋,数百名居民将受到影响。
而拆迁方案的制定、补偿标准的确定以及居民安置等问题,也成为了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
3. 社会影响和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中村改造成为了各地普遍面临的问题。
上夼拆迁公告报纸版的发布,不仅仅是为了推进上夼地区的发展,更是为了改善上夼地区的居民生活环境,推动城市更新工作。
此举对于促进烟台市的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拆迁公告对城市更新的启示1. 着眼长远,平衡发展城市更新涉及的不仅仅是单一区域的改造,更需要全局性的考量。
在实施城市更新工作时,政府部门需要综合考虑区域内的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社会结构等因素,尊重居民意愿,确保城市更新工作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2. 政府规划,公开透明拆迁公告报纸版的发布是政府部门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重要一环。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拆迁公告制度,实行公开透明的决策机制,确保拆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让广大市民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参与决策。
3. 居民利益,保障到位城市更新工作的推进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当给予居民合理的补偿,并妥善安置受影响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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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南部新城及斗余片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征集合同
烟台市规划局
二O一三年月
甲方:烟台市规划局
乙方:
按照烟台市规划局年度规划项目编制计划,拟进行烟台市福山区南部新城及斗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征集工作,经综合比选,现邀请乙方作为设计单位之一参加本次规划征集活动,工作内容详见《烟台市福山区南部新城及斗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任务书》。
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在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保设计高水平,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烟台市福山区南部新城及斗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任务书》要求进行设计,设计内容、深度、成果提交时间必须符合任务书及本协议的要求。
二、现场踏勘:受烟台市规划局的委托,烟台市城市规划编研中心为本规划项目的主要责任单位和组织单位,烟台市城市规划编研中心将邀请乙方于2013年月日踏勘现场,并同时提供设计资料,进行任务书答疑。
三、工作时间和设计阶段:本此征集活动开始时间自乙方勘查现场之日算起,其后为乙方工作时间。
整个设计分为六个阶段:(一)乙方勘查现场后60日内(2013年月日前),应向甲方提供初步方案,届时甲方将组织项目初步审查会对方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案方可进行下一轮评审。
(二)如乙方方案初审合格,乙方应根据初审会意见在15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并等待向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委员会汇报,专家评审委员会将推选出中标方案。
(三)如乙方方案中标,乙方应根据专家会和甲方的意见在15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并等待甲方安排向烟台市规划局项目审定会进行汇报。
(四)方案经市规划局项目审定会通过后,乙方应根据项审会和甲方的意见在15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并等待甲方安排向烟台市城市规划项目审批会进行汇报。
(五)方案经烟台市城市规划项目审批会通过后,乙方应根据审批会和甲方的意见在15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并等待甲方安排向烟台市规划委员会进行汇报。
(六)方案经烟台市规划委员会通过后,乙方应根据规委会和甲方的意见修改完善,在30日内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完成最终方案成果并提交给甲方。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在向初审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市规划局项目审定委员会汇报时,主要项目负责人(、)亲自到会汇报,如有一次无法满足本要求,则甲方有权视情况扣除规划设计费的20%~50%,直至取消乙方设计资格。
四、有关费用
按照双方约定,烟台市福山区南部新城及斗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面积约为10.4平方公里,规划设计费为人民币万元整(万元)。
(一)成本费: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符合任务书及本合同要求,无论获胜与否,皆由甲方在15日后支付乙
方成本费人民币万元( 万元)。
(二)后续服务费:如乙方方案被评为中标方案,则乙方有义务按照设计阶段(三)至设计阶段(六)的要求进行修改完善报批,直至完成最终方案成果样本为止,届时将由甲方在15日后支付乙方后续服务费人民币万元( 万元)。
(三)优胜奖:如乙方方案中标,且配合完成了各设计阶段工作,则乙方有义务按照任务书及甲方的要求,尽快完成最终方案成果并提交给甲方。
经甲方审查无误后,甲方将在乙方提交最终方案成果15日后,支付乙方优胜奖人民币万元(万元)。
五、以上费用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的收款发票正本后方可付费。
乙方开户行:
乙方开户行地址:
乙方帐号:
六、有关责任:
(一)甲方有责任向乙方及时提交设计所依据的资料和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甲方有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相关的设计费用。
(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三)在各个设计阶段,乙方多次(三次及其以上)提报的设计方案不能使甲方满意,甲方有权决定不采纳乙方的方案,另选新的设计单位重新设计。
甲、乙双方终止设计合同。
七、本次规划项目乙方的调研费、差旅费等自理。
八、附则:
(一)本规划项目署名权归乙方所有,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有权在所需要的场合,通过相关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规划成果。
(二)本项规划正式成果提交前,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对外展示。
(三)在各阶段乙方的方案提交后,甲方不予退回。
(四)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九、甲乙双方若有争议,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由烟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烟台市规划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分管局长:
编研中心主任:联系人: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2号邮编:264003 电话:传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协议签订日期:2013年月日附:《烟台市莱山区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