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师制图标准
建筑方案平面制图标准

建筑方案平面制图标准建筑方案平面制图是将建筑方案通过图纸的形式呈现出来的过程,包括各种平面图、立面图等。
制图标准是指制图过程中所需遵循的规范和要求,以保证制图的准确性、易读性和一致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建筑方案平面制图的标准。
首先,建筑方案平面制图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规范和标准,如《建筑设计图集编制标准》、《建筑平面布置图制图规范》等。
这些标准规定了图纸的格式、比例、线条粗细、文字大小等具体要求,制图人员应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进行制图。
其次,建筑方案平面制图应具有准确性。
图纸上的尺寸应准确无误,建筑物的各个部分应按比例绘制,尺度应选择合适的比例,以方便读者理解和测量。
同时,制图中的文字、符号和线条应清晰、精确,以避免歧义和误解。
第三,建筑方案平面制图应易读易懂。
图纸上的内容应清晰明了,不得有模糊和混乱的情况。
建筑物的平面布局应按照功能和空间组织合理排布,标明主要房间名称和面积。
各种构造和设备装置应准确标注,并配以图例和注释,以帮助读者理解。
同时,制图中的文字应简练明了,不得出现错误、遗漏等问题。
此外,建筑方案平面制图应一致性。
即在一个建筑方案的多个图纸之间,线条粗细、字体大小、符号等要保持一致。
各个图纸之间应标明编号和名称,以便快速查找和对照。
建筑方案的各个平面图和立面图也应相互协调一致,以确保整体设计的连贯性和统一性。
最后,建筑方案平面制图应符合工艺要求。
图纸的材料和绘画工具应选择合适的,以保证图纸的质量和耐久性。
绘图时应注重细节,保证线条的平滑和连续性,不得有断线、重影等问题。
完成后的图纸应进行质量检查,并经过审查和盖章,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建筑方案平面制图标准对于建筑设计至关重要。
制图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制图,以保证制图的准确性、易读性、一致性和符合工艺要求。
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理想的图纸效果,为建筑方案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房屋建筑制图标准

房屋建筑制图标准
房屋建筑制图标准是指在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于建筑制
图所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这些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建筑设
计和施工的质量,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实用性和美观性。
在房屋
建筑制图标准中,涉及到了建筑图纸的规范、符号标注、尺寸标注、图样线型和字体规范等内容。
首先,建筑图纸的规范是房屋建筑制图标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建筑图纸是建筑设计师和施工人员沟通的重要工具,因此其规范化
对于保证设计意图的准确传达至关重要。
建筑图纸的规范包括了图
幅大小、图纸折叠方式、图幅边框标注、图幅编号等内容,这些规
范的遵循可以有效地提高建筑图纸的可读性和传达性。
其次,符号标注和尺寸标注也是房屋建筑制图标准中需要严格
遵循的内容。
在建筑图纸中,各种构件、设备和材料都需要通过符
号标注的方式来表示,这些符号的使用需要符合统一的标准,以确
保施工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图纸意图。
同时,尺寸标注也需要按照标
准规范进行,以确保建筑物各个部位的尺寸精准可靠。
此外,图样线型和字体规范也是房屋建筑制图标准中的重要内
容。
在建筑图纸中,线型的使用需要符合一定的规范,以区分不同构件和材料的表示。
而字体的规范则是为了保证文字的清晰可读,避免因为字体模糊或者不规范而导致的误解和错误。
总的来说,房屋建筑制图标准是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规范和标准。
其规范化的制定和遵循,可以有效地提高建筑设计和施工的质量,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美观性。
因此,设计师和施工人员都需要严格遵循这些标准,确保建筑制图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建筑制图标准

建筑制图标准建筑制图是建筑设计过程中比较重要的一环。
它是把建筑设计思想和设计内容易于理解图形化呈现,对建筑设计技术和施工质量负责的专业活动。
建筑制图标准是指根据建造行业有关法规、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实际施工要求,将建筑设计内容表达清晰、图纸精确、装备更新、规格统一的标准。
建筑制图标准的宗旨是把建筑设计内容易于理解图形化表达,保证图形规范、精细、清晰,让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根据完整精确的图纸进行施工。
第二部分定标准建筑制图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领域的实际情况和施工要求来制定。
其中,建筑制图标准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1)图纸的尺寸标准;(2)图纸中体现的建筑物的尺寸,及其他技术要求;(3)图纸的形式、构图以及示意图;(4)图纸的编号和标注;(5)图纸的施工和审核;(6)图纸的变更、追加和存档。
第三部分响因素建筑制图标准具有多种影响因素,既受到建设项目的性质,期限,设计方式,工程量及其他影响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当地实际施工能力,建筑施工管理制度及建筑质量把控措施的影响。
根据受影响因素的不同,建筑制图标准的制定须从多个方面考虑,以明确建筑设计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制图、可行性分析、施工准备以及文件批准,以保证建筑质量的控制。
第四部分体要求(1)图纸尺寸标准:根据建筑物的层数、形状和尺寸确定图纸的尺寸、比例尺及偏心系数,以清晰表现建筑物图形,满足施工需要。
(2)建筑物尺寸:在制图标准中,应明确确定建筑物尺寸,如墙厚、墙高、地板厚度及每层的高度等,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提供相应的尺寸参考。
(3)图纸形式和构图:建筑制图标准应列出各种建筑图纸的绘制形式,如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以及图纸所应具备的内容,并分类清晰、清楚地表达出建筑物的结构、构造、装饰等特征。
(4)图纸编号及标注:建筑制图标准应规定图纸的编号规则,并明确编号中各部分的含义。
另外,在图纸上应标明建筑物的尺寸、容积以及一些重要的施工或材料要求,以帮助施工人员完成工作。
建筑制图规范及标准

需要转折的剖切位置线,应在转角的外侧加注与该符号相同的编 号。
建构筑物剖面图的剖切符号宜注在±0.00标高的平面图上。
3.2剖面图线型
3.3标高与标注
4 总平面图的绘制 建筑物与周边环境
4.1指北针
指北针的形状宜如图所示,其圆的直径宜为24mm,用细实线绘制; 指针尾部的宽度宜为3mm, 指针头部应注“北”或“N”字。
比例的符号为“:”,比例应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 1:1 1:2 1:100
比例注写在图名的右侧
2 立面图的绘制
2.1图线
地坪线、外轮廓线、主要建筑体块轮廓、其他图线
2.1图线
地坪线、外轮廓线、主要高符号应以等腰直角三角形表示,按图所示形式用细实线绘制, 如标注位置不够,也可以按如所示形式绘制
尺寸线
尺寸线应用细实线绘制,应与被注长度平行。图样本身的任何图 线均不得用作尺寸线。
尺寸起止符号
尺寸起止符号一般用中粗斜短线绘制,其倾斜方向应与尺寸界线 成顺时针45度角,长度宜为2-3mm。
直径、半径、角度、弧长的尺寸起止符号,宜用箭头表示。
1.2.2尺寸数字
图样上的尺寸,应以尺寸数字为准,不得从图上直接量取。
图样上的尺寸单位,除标高及总平面以米为单位意外,其他必须 以毫米为单位。
尺寸数字标注规定
其他尺寸数字的方向应按图(a)的规定注写。若尺寸数字在30度 倾斜区内,宜按图(b)的形式注写。
尺寸数字
尺寸数字一般应依据其方向注写在靠近尺寸线的上方中部,如没
有足够的注写位置,最外边的尺寸数字可注写在尺寸界线的外侧, 中间相邻的尺寸数字可错开注写。
安全网、挽留生命的网。21.2.1912:36: 3112:3 6Feb-2 119-Feb -21
建筑工程制图标准

建筑工程制图标准建筑工程制图是建筑设计的重要环节,其准确性和规范性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建筑工程制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工程制图标准主要包括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结构图、设备图等内容,下面将分别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建筑平面图是建筑设计中最基本的图纸之一,它直观地表现了建筑物的布局和空间分配。
在绘制建筑平面图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包括图纸比例、符号标注、尺寸标注等。
平面图应清晰明了,标注准确,符号规范,以便于施工人员按图施工,保证建筑物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其次,立面图是建筑物外立面的图纸,它展现了建筑物的立面形象和外观特征。
在制作立面图时,需要考虑建筑物的比例、材料表现、窗户、门的位置等因素,保证立面图的真实性和美观性。
立面图的绘制要符合相关的标准,确保建筑物的外观符合设计要求。
接着,剖面图是建筑物结构的纵向切面图,它展现了建筑物的内部结构和构造特点。
在绘制剖面图时,需要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形式、构造材料、尺寸标注等因素,确保剖面图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剖面图的标准制定对于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施工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结构图是建筑物的结构计算和构造图纸,它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承重性能和安全性能。
在绘制结构图时,需要遵循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包括结构形式、材料规格、节点连接等内容,以确保建筑物的结构稳定和安全。
最后,设备图是建筑物内部设备和管道的布置图纸,它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舒适性。
在绘制设备图时,需要考虑设备的布置位置、管道的连接方式、通风、给排水等因素,保证设备图的合理性和实用性。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制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建筑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结构图、设备图等图纸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我们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确保建筑工程制图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为建筑工程的顺利施工和运营提供可靠保障。
建筑制图标准

目次1总则2一般规定3图例4图样画法本标准用词说明1总则1.0.1为了使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1手工制图;2计算机制图。
1.0.3本标准适用于建筑专业和室内设计专业下列的工程制图: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2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实测图;3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4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一般规定2.1图线2.1.1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样的复杂程度和比例,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中(图线)的规定选用(图2.1.1/1~图2.1.1/3)。
绘制较简单的图样时,可采用两种线宽的线宽组,其线宽比宜为b∶0.25b。
2.1.2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采用的各种图线,应符合表2.1.2的规定。
2.2比例2.2.1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选用的比例,宜符合表2.2.1的规定。
3图例3.1构造及配件3.1.1构造及配件图例及说明见表3.1.1。
3.2水平及垂直运输装置3.2.1水平及垂直运输装置图例及说明见表3.2.1。
4图样画法4.1平面图4.1.1平面图的方向宜与总图方向一致。
平面图的长边宜与横式幅面图纸的长边一致。
4.1.2在同一张图纸上绘制多于一层的平面图时,各层平面图宜按层数由低向高的顺序从左至右或从下至上布置。
4.1.3除顶棚平面图外,各种平面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
4.1.4建筑物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门窗洞口处水平剖切俯视(屋顶平面图应在屋面以上俯视),图内应包括剖切面及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构造以及必要的尺寸、标高等,如需表示高窗、洞口、通气孔、槽、地沟及起重机等不可见部分,则应以虚线绘制。
房屋建筑制图标准

房屋建筑制图标准在房屋建筑领域,建筑制图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它不仅是建筑设计的基础,也是施工的指南。
因此,建筑制图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于整个建筑工程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房屋建筑制图的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包括相关的规范要求和注意事项。
首先,房屋建筑制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在中国,建筑制图的编制应当遵循《建筑设计文件编制规范》(GB 50009-2012)的要求,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此外,还需要根据具体的建筑类型和功能要求,参照相关的行业标准进行制图。
其次,房屋建筑制图应当包括完整的图纸内容。
这包括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构造图、设备图等多个方面。
各个图纸之间需要有明确的对应关系,确保整个建筑的各个部分都得到充分的展现和表达。
此外,对于特殊部位或者重点部位,还需要进行放大处理,以确保细节的清晰和准确。
另外,房屋建筑制图的标注和图例也是非常重要的。
标注应当清晰明了,包括尺寸标注、文字标注、符号标注等。
图例应当准确规范,确保各种图形符号的使用统一规范,避免混淆和歧义。
同时,对于图纸的比例和图幅也需要进行规范,确保图纸的可读性和工程实用性。
此外,建筑制图还需要考虑建筑的施工和使用要求。
在制图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施工的可行性和实际操作的便利性,避免出现不合理的设计和施工难题。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建筑的使用功能和人员流线,确保建筑的实用性和舒适性。
最后,房屋建筑制图的审查和修改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在制图完成后,需要进行专业的审查和评审,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同时,对于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需要修改的地方,也需要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直至达到要求的标准。
总的来说,房屋建筑制图标准是建筑设计和施工的重要基础,对于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有着直接的影响。
因此,在制图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建筑的实际使用和施工要求,确保图纸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建筑工程制图标准

建筑工程制图标准
建筑工程制图是建筑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建筑设计师将
设计理念转化为具体施工图纸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筑施工的重要依据。
建筑工程制图标准的制定和遵循对于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
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建筑工程制图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建筑工程制图标准的制定应当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合法合规。
其次,建筑工程制图标准应当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
制图标准
应当符合建筑工程的实际需要,保证图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
出现设计错误或施工难题。
此外,建筑工程制图标准应当注重规范性和统一性。
制图标准
应当统一规范图纸的格式、符号、线型、字体等要素,确保图纸的
统一性,减少因为图纸差异带来的误解和错误。
另外,建筑工程制图标准应当注重细节和精度。
图纸中的尺寸、标注、符号等细节应当准确无误,保证图纸的精度和可读性,避免
因为图纸错误带来的施工问题。
最后,建筑工程制图标准应当注重更新和适应性。
随着建筑技
术和规范的不断更新,制图标准也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图纸符合最
新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标准,适应建筑工程的发展需求。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制图标准的制定和遵循对于保障建筑工程
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建筑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
关标准要求进行制图和审图,确保图纸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统一性、精度和更新性,为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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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制图标准Standard for architectural drawingsGB/T 50104-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 年3 月1 日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01]220 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标准进行修订,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50105-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2001 和《暖通调制图标准》GB/T 50114-2001 为国家标准,自2002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 1-86、《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建筑制图标准》GBJ 104-87、《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J 105-87、《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J 106-87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J 114-88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组对《建筑制图标准》(GBJ 103-87)进行了修编。
编制组首先参照1990 年收集到的反馈意见提出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随后提出了送审稿,再经函审和专家审查通过,使之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本标准的修编目的是:一、与1990年以来发布实施的《技术制图》中相关的国家标准(包括ISO TC/10 的相关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协调一致。
1 ----------------------- 页面2-----------------------二、充分考虑手工制图与计算机制图的各自特点,兼顾二者的需要和新的要求。
三、对不适合当前使用的或过时的图例、表达方式和制图规则进行了修改、删除或增补,使之更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本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该所(北京西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编100044),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参编单位: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院主要起草人:顾均曹声飞2 一般规定2.1 图线2.1.1 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样的复杂程度和比例,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中(图线)的规定选用(图2.1.1-1~图2.1.1-3)。
绘制较简单的图样时,可采用两种线宽的线宽组,其线宽比宜为b:0.25b。
2 ----------------------- 页面3-----------------------2.1.2 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采用的各种图线,应符合表2.1.2 的规3----------------------- 页面4-----------------------定。
4----------------------- 页面5-----------------------2.2 比例2.2.1 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选用的比例,宜符合表2.2.1 的规定。
3 图例3.1 构造及配件3.1.1 构造及配件图例及说明见表3.1.1。
5 ----------------------- 页面6-----------------------6 ----------------------- 页面7-----------------------7 ----------------------- 页面8-----------------------8 ----------------------- 页面9-----------------------9 ----------------------- 页面10-----------------------10 ----------------------- 页面11-----------------------3.2 水平及垂直运输装置3.2.1 水平及垂直运输装置图例及说明见表3.2.1。
11 ----------------------- 页面12-----------------------12 ----------------------- 页面13-----------------------4 图样画法4.1 平面图4.1.1 平面图的方向宜与总图方向一致。
平面图的长边宜与横式幅面图纸的长边一致。
4.1.2 在同一张图纸上绘制多于一层的平面图时,各层平面图宜按层数由低向高的顺序从左至右或从下至上布置。
4.1.3 除顶棚平面图外,各种平面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
4.1.4 建筑物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门窗洞口处水平剖切俯视(屋顶平面图应在屋面以上俯视),图内应包括剖切面及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构造以及必要的尺寸、标高等,如需表示高窗、洞口、通气孔、槽、地沟及起重机等不可见部分,则应以虚线绘制。
13 ----------------------- 页面14-----------------------4.1.5 建筑物平面图应注写房间的名称或编号。
编号注写在直径为6mm 细实线绘制的圆圈内,并在同张图纸上列出房间名称表。
4.1.6 平面较大的建筑物,可分区绘制平面图,但每张平面图均应绘制组合示意图。
各区应分别用大写拉丁字母编号。
在组合示意图中要提示的分区,应采用阴影线或填充的方式表示。
4.1.7 顶棚平面图宜用镜像投影法绘制。
4.1.8 为表示室内立面在平面图上的位置,应在平面图上用内视符号注明视点位置、方向及立面编号(图4.1.8)。
符号中的圆圈应用细实线绘制,根据图面比例圆圈直径可选择8~12mm。
立面编号宜用拉丁字母或阿拉伯数字。
内视符号如下所示:4.2 立面图4.2.1 各种立面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
4.2.2 建筑立面图应包括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外轮廓线和墙面线脚、构配件、墙面做法及必要的尺寸和标高等。
4.2.3 室内立面图应包括投影方向可见的室内轮廓线和装修构造、门窗、构配件、墙面做法、固定家具、灯具、必要的尺寸和标高及需要表达的非固定家具、灯具、装饰物件等(室内立面图的顶棚轮廓线,可根据具体情况只表达吊平顶或同时表达吊平顶及结构顶棚)。
14 ----------------------- 页面15-----------------------4.2.4 平面形状曲折的建筑物,可绘制展开立面图、展开室内立面图。
圆形或多边形平面的建筑物,可分段展开绘制立面图、室内立面图,但均应在图名后加注“展开”二字。
4.2.5 较简单的对称式建筑物或对称的构配件等,在不影响构造处理和施工的情况下,立面图可绘制一半,并在对称轴线处画对称符号。
4.2.6 在建筑物立面图上,相同的门窗、阳台、外檐装修、构造做法等可在局部重点表示,绘出其完整图形,其余部分只画轮廓线。
4.2.7 在建筑物立面图上,外墙表面分格线应表示清楚。
应用文字说明各部位所用面材及色彩。
4.2.8 有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宜根据两端定位轴线号编注立面图名称(如:①~⑩立面图、(A)~(F)立面图)。
无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可按平面图各面的朝向确定名称。
4.2.9 建筑物室内立面图的名称,应根据平面图中内视符号的编号或字母确定(如:①立面图、(A)立面图)。
4.3 剖面图4.3.1 剖面图的剖切部位,应根据图纸的用途或设计深度,在平面图上选择能反映全貌、构造特征以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剖切。
4.3.2 各种剖面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
4.3.3 建筑剖面图内应包括剖切面和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构造、构配件以及必要的尺寸、标高等。
4.3.4 剖切符号可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拉丁字母编号(图4.3.4)。
4.3.5 画室内立面时,相应部位的墙体、楼地面的剖切面宜有所表示。
必要15 ----------------------- 页面16-----------------------时,占空间较大的设备管线、灯具等的剖切面,应在图纸上绘出。
4.4 其他规定4.4.1 指北针应绘制在建筑物±0.00 标高的平面图上,并放在明显位置,所指的方向应与总图一致。
4.4.2 零配件详图与构造详图,宜按直接正投影法绘制。
4.4.3 零配件外形或局部构造的立体图,宜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中(轴测图)的有关规定绘制。
4.4.4 不同比例的平面图、剖面图,其抹灰层、楼地面、材料图例的省略画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比例大于1:50 的平面图、剖面图,应画出抹灰层与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并宜画出材料图例;2 比例等于1:50 的平面图、剖面图,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抹灰层的面层线应根据需要而定;3 比例小于1:50 的平面图、剖面图,可不画出抹灰层,但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4 比例为1:100~1:200 的平面图、剖面图,可画简化的材料图例(如砌体墙涂红、钢筋混凝土涂黑等),但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5 比例小于1:200 的平面图、剖面图,可不画材料图例,剖面图的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可不画出。
4.4.5 相邻的立面图或剖面图,宜绘制在同一水平线上,图内相互有关的尺寸及标高,宜标注在同一竖线上(图4.4.5)。
16 ----------------------- 页面17-----------------------4.5 尺寸标注4.5.1 尺寸分为总尺寸、定位尺寸、细部尺寸三种。
绘图时,应根据设计深度和图纸用途确定所需注写的尺寸。
4.5.2 建筑物平面、立面、剖面图,宜标注室内外地坪、楼地面、地下层地面、阳台、平台、檐口、屋脊、女儿墙、雨棚、门、窗、台阶等处的标高。
平屋面等不易标明建筑标高的部位可标注结构标高,并予以说明。
结构找坡的平屋面,屋面标高可标注在结构板面最低点,并注明找坡坡度。
有屋架的屋面,应标注屋架下弦搁置点或柱顶标高。
有起重机的厂房剖面图应标注轨顶标高、屋架下弦杆件下边缘或屋面梁底、板底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