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美国橱柜反倾销反补贴预计调查时间表_CN_2019041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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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瓷砖反补贴调查初裁结果公布

美国对华瓷砖反补贴调查初裁结果公布

·193·有极好的处理效果。

但是该处理技术没有办法进行大范围使用,使用范围相对较小,且只能处理单一污染物。

二是物理处理技术,主要选用优选水质、节流的方式处理城市中的污水,适用于较大范围的污水处理,但是需要工作人员拥有较强的专业技术。

三是生物处理技术。

2.2 引进新工艺污水处理的工艺跟污水质量有着极大的关联。

随着污水处理技术的完善,污水处理工艺也在不断革新,出现一种新型工艺叫做厌氧好氧工艺法。

厌氧是一种污水处理阶段,主要用来将污水脱氧除麟。

好氧可去除污水中存在的有机物质。

该工艺主要污水处理手段为首先将污水置于曝气池,让污水在曝气池中产生充分的混合反应。

然后让混合污水自动流回提前防治在曝气池前面的厌氧池,使污水与回流污泥充分混合。

最后将污水进行脱氧和脱麟处理,处理过后只会剩余较少的污泥量,并且污泥沉降性能良好,给脱水提供了便利。

而且污水中含有的有机物可作为脱水的外滩源,减少了脱水工序。

跟传统工艺相比,污水处理效果明显更显著,能够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因此,该科技可广泛应用于污水处理。

2.3 生物技术处理技术生物技术是当前城市普遍应用的污水处理方式,能够优化生物处理技术,根据污水处理需求,使其更好适应不同污水的处理标准,减少污水内含的杂质,有效净化污水。

比如,在各大城市中,在进行污水处理工作时,一般都采用活性污泥法,该方式可细分为不同类型,像氧化构法等。

此种污水处理工艺类型应用较为普遍,但是此方式是一种极佳的生物处理方式,能够有效减少污泥剩余产量,各种污水都适合采用此种方式,而且该方式能够提高运行管理效率,从而实现污水整体处理效率的有效提升。

2.4 污水的回收利用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的规模在不断扩大,城市人口激增,因此城市污水的排放量也越来越多。

想要减少城市污水,实现保护城市环境,就要对污水加以利用,让其不断循环利用,解决我国水资源紧缺问题。

当前应用较广的环境工程污水回收利用技术是超滤膜过滤技术,能够实现跨区域的水回收,科学的处理城市下水道污水,过滤居民生活用水,以及地面的降水,减少城市污水对人体的危害,消灭污水微生物,使处理过后的污水符合水厂使用标准,实现污水的循环利用,最大化提高污水使用效率。

美国对我木制卧房家具反倾销案件的回顾和反思

美国对我木制卧房家具反倾销案件的回顾和反思

美国对我木制卧房家具反倾销案件的回顾和反思美国对我输美木制卧室家具的反倾销,是近年来国内涉案金额较大,涉案企业众多,受到国内各界广泛关注的一起国外反倾销案件。

中国家具协会组织业内涉案企业集体应诉,成为家具行业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一次成功实践。

虽然美方最终做出反倾销的裁定,使涉案企业蒙受了重大损失,但是在行业协会的组织下,全行业表现出空前团结,努力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增长了才干,积累了经验,这对家具行业乃至整个轻工行业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具有典型意义。

随着时间的推移,反倾销案目前已经进入五年后的日落复审程序,涉案企业将面临新一轮反倾销审查,在国际贸易壁垒全面升级的环境下,日落复审的结果备受社会关注。

目前,中国家具协会正在积极组织业内企业开展应诉工作,无论结果如何,都是对行业应对能力的又一次检验。

通过对反倾销案件过程的回顾,认真总结经验,有助于提升行业应对复杂国际贸易环境的能力。

一、案件回顾2003年10月31日,由14家美国家具生产商组成的家具生产商联盟正式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针对我国木制卧室家具的反倾销申请。

2004年1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裁定中国木制卧室家具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

同年6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木制卧室家具做出倾销的初步裁定,认定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从4.90%到198.08%不等。

7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倾销初步裁定进行了修改。

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做出倾销最终裁定,认定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从0.79%到198.08%不等。

12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裁定中国木制卧室家具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

美国的裁定造成我国部分家具企业产品积压,甚至停产,一些被征收惩罚性税率的企业难以继续出口美国市场,进而转移到越南、马来西亚等地。

该反倾销案持续至今,每年复审一次,每年重新确定税率。

2010年4月14日,美国商务部做出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认定倾销幅度0.79%~198.08%。

美国反倾销条例.docx

美国反倾销条例.docx

美国反倾销条例第一条范围本条例对根据经修正补充过的《1930年关税法》第七编之规定征收反倾销税时应遵守程序和实施细则作了补充和规定。

本条例还融合了根据《1984年贸易和关税法》第六编及《1986年税收改革法》第十八编第二部分第三章之规定而作出的修改条款。

第二条定义1.“关税法”系修正补充过的《1930年关税法》。

2.“委员会”系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3.“外国”系指某一外国国家或外国某一行政区,外国某一附属领土或外国某一占领。

4.“海关”系指美国财政部下属的美国海关总署。

5.“商务部”系指美国商务部。

6.“倾销差价和加权平均倾销幅度”。

(1)倾销差价系指某种产品的外国市场价值高于美国价格的差额。

(2)“加权平均倾销幅度”系指将总的倾销差价除以总的美国价格得到的销倾幅度。

7.“事实性资料”系指:(1)对调查问卷的初次或补充回答;(2)支持起诉的数据和对事实的陈述;(3)其他数据和对事实的陈述;(4)书面证据。

8.“本国”系指生产某种商品的本国。

9.“进口商”系指进口或让他人为其进口货物的人。

10.“产业”系指在美国生产某种相似产品的生产商的整体,但是商务部部长根据关税法第771条第4款B项裁定不能包括在内的生产者除外(比如本身又是该产品进口商,或者与进口商、生产者或出口商有联系的生产商)。

根据关税法第771条第4款C项之规定,如果一批生产者在美国某一特定的区域市场上销售其生产的全部或几乎全部产品,并且对该种相似产品需求的供给不是由位于美国其他区域的生产商大量提供,那么可以将该批生产者视作本条前述的某一产业。

11.“利害关系人”系指:(1)某种产品的生产者,出口商或美国进口商,或由某种产品进口商的大部分组成的行业协会或商会;(2)生产该商品的本国政府;(3)美国生产某种相似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商(不限于零售商);(4)由作为该产业代表的工人或由美国某种相似产品的销售商(不限于零售商)组成的、经政府批准认可的工会或商业团体;(5)由生产或销售美国生产的相似产品的大部分生产者或销售商组成的行业协会或商会;(6)由本条第(3)、(4)或(5)项规定的利害关系方的大部分成员组成的协会。

美国对华反倾销产品目录表-部分

美国对华反倾销产品目录表-部分
石油蜡烛
108.30%
1986.08.28
08.01- 07.31
A-570-909
Steel Nail
钢钉
118.04%
2008.08.01
08.01- 07.31
A-570-914
Light-Walled Rectangular Pipe and Tube
薄壁矩形钢管
264.64%
2008.08.05
碳钢焊接接口
182.90%
1992.07.06
07.01 - 06.30
A-570-847
Persulfates
过硫酸盐
119.02%
1997.07.07
07.01 - 06.30
A-570-853
Bulk Aspirin
散装阿斯匹林
144.02%
2000.07.11
07.01 - 06.30
A-570-910
羟基亚乙基二膦酸
72.42%
2009.04.28
04.01-03.31
A-570-983
Drawn Stainless Steel Sinks
不锈钢拉制水槽
76.53%
2013.04.11
04.01-03.31
May
A-570-502
Iron Construction Castings
铁制建筑铸件
25.52%
A-570-932
Steel Threaded Rod
钢制螺杆
206.00%
2009.04.17
04.01-03.31
A-570-933
Frontseating Service Valves
空调用截止阀

美国对华反补贴-反倾销措施的重要补充

美国对华反补贴-反倾销措施的重要补充

美国对华反补贴\反倾销措施的重要补充[摘要]本文从反补贴措施可以加强反倾销措施效果的角度,分析了双反(反补贴反倾销)措施并用的动因,美国通过创造了新的规则规避了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Non-Market Economy,NME)并用双反措施的矛盾,并且这一做法得到他国回应和模仿,从而对我国出口造成很大的挑战。

最后提出应对反补贴的对策。

[关键词]反补贴;双反;矛盾1 反倾销与反补贴的基本概念1.1 倾销与反倾销倾销一般被认为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一国范围内的倾销行为受到该国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约。

而跨国的倾销行为要受到1994年WTO反倾销协定的制裁。

反倾销就是进口国有关机构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对国外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以抵消不利影响的一种措施。

1.2 补贴与反补贴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财政上的优惠措施,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和倾销行为相似的是,补贴措施也会造成贸易扭曲。

进口国政府往往以反补贴措施来反制。

2 美国对华反倾销与反补贴的历史回顾2.1 美国对华反倾销的历史自1980年7月2日以来美国对华薄荷醇进行首次反倾销调查以来,美国就成为了对华实施反倾销最为频繁的国家。

从1980—1989年美国对华共发起反倾销18起,年均1.8起;1990—1999年共发起54起,年均5.4起;2000—2004年发起39起,年均7.4起。

按照WTO的统计,从1995年1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共有784起反倾销调查是以中国为被调查国发起的,占世界全部反倾销调查的20.9%。

而其中美国对华反倾销占了101起,约占国外对华反倾销的12.9%。

2.2 美国对华反补贴的历史在20世纪80年代对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碳钢条反补贴案中,美国商务部裁定,反补贴法不适用于NME国家,因为补贴在NME国家广泛存在因此不可计量。

而针对中国的首次反补贴立案调查是在1991年,美国商务部对中国的电扇进行立案调查。

美国反倾销介绍详解

美国反倾销介绍详解
负责人 :
李天然 王霞萍 刘敏
1、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
2、美国商务部(DOC) 3、美国海关 4、美国国际贸易法院 5、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6、美国最高法院

主管机构之调查和判定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
美国商务部(DOC)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负责调 查国外进口涉案产品对美国 国内同类产品产业是否造成 实质性损害、实质性损害威 胁,以及对国内产业建立造 成的阻碍,并负责在调查基 础上作出是否构成损害以及 倾销与损害之间是否有因果 关系,并以投票方式做出裁 定。
( 2) 国际贸 易委员会 初裁
其在接到商务部展开调查的通知或接 到当事人控诉状 后45天之内,根据当时所能掌握的最全面的材料来判 定是否有合理证据证实本国相关产业受到了损害。如果 委员会初步裁定为否定,则终止调查程序;如果其裁定 为肯定,则继续进行调查。

调查程序
(3)商 务部发出 问卷
(4)美 国商务部 初期裁定

行政复查
1
商务部自第二年起每 年同一月份在联邦公 告上刊登行政复审公 告。如指定期间内无 当事人提出申请,商 务部将通知美国海关 继续按照原先反倾销 税率征收进口关税。 如有人提出申请,其 将会另行发布展开行 政复审的公告。
2
措施实施满两年后, 如商务部或国际贸 易委员会接到复审 申请或认为情况已 经有所改善并认为 有必要对正在实施 的反倾销命令或中 止调查协议等进行 复审,商务部或国 际贸易委员会将在 联邦公告上刊登复 查公告。
原则上应对所有 已知的涉案出口 商或生产商进行 问卷调查。但如 果涉案者过多, 则可采用有效统 计方法,或对占 出口国涉案产品 最大量的生产商 或出口商进行调 查。

调查程序

美国对华卧室家具反倾销的特点、原因与对策

美国对华卧室家具反倾销的特点、原因与对策

诉企业 的单独税率 申请 , 这对 中国企业 今后的应 诉工 作非常不利 。
三、 美国 对华 卧 室家 具反 倾 销 的原 因
裁结果进行修正 , 其中包括对部分 中国应诉企业 的倾
销幅度进行修正 , 将在 2 0 04年 6 1 月 8日的初裁 中被 征收普遍 税率 的部 分 中国企业 修改 为适 用 “ 独税 单 率”20 年 1 月 9日, 国商务部对此案作 出反倾 ;0 4 1 美 销 终裁 , 案 中 国企 业 的 倾 销 幅 度 为 0 7 ~ 18 涉 .9 9.
经 济 理 论 研 究 49
1涉案金额最高。该案是 中国遭遇反倾销 60 . 0 多 起案件中涉 案金额最高 的案件 , 涉案 金额近 1 0亿美
维普资讯
对外贸易
倾销税 的税率 , 目的就是 用反倾 销来 保护 国内产 其 业 。比较 wT O成员国保护国内市场所能采取 的几种 方式, 反倾销是 最好 用的。其程序 简便易行 , 又能够 有效排斥进 口, 还不易招致 报复 , 因此被 各 国视为保 护本国产 业和市场的最佳办法之一而频 繁采用。正 如美国米肯研究 院经济学家指 出, 国商务部家具案 美 的决定是一个政治决定 , 而不是一个经济 决定; 国 美 刚刚结束总统大选 , 国家具产业 的重地北卡州对 当 美 地出身的民主党副总统候选人爱德华兹说不 , 让布什 赢得该州 的选票 , 布什总统在选后不得 不有所表示 ; 这一 决 定 出于 对 选 举 的 回报 , 不 一 定 是 长 期 的政 并 策, 要看 中国方面的反应 。 2 中美 贸易逆 差不 断扩 大 . 中国是一个崛起中的大 国, 其不断发展 的对外 贸 易, 让许多国家暗怀戒心 。20 年我 国实现进 出口贸 02 易额 60 亿美元 , 28 居世 界第 四位。20 年进 出 口贸 03

【反倾销律师】专家组的易事——“美国反补贴和反倾销案”(DS

【反倾销律师】专家组的易事——“美国反补贴和反倾销案”(DS

【反倾销律师】专家组的易事——“美国反补贴和反倾销案”(DS 449)专家组裁决的思路专家组的易事——“美国反补贴和反倾销案”(DS 449)专家组裁决的思路杨国华【学科类别】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出处】本⽹⾸发【写作时间】2014年【中⽂关键字】美国反补贴和反倾销案;WTO专家组裁决【全⽂】“双重救济”不符合《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CVD”)第19条第3款所要求的以“适当数额”(appropriate amount)征收反补贴税的规定,并且调查机关有责任查明这种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法,是否导致了两次抵消同⼀补贴的后果,这是“美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案”(“DS 379案”)上诉机构做出的明确裁决。

[1]但在“美国反补贴和反倾销案”(DS 449)中,这个裁决受到了美国的挑战。

专家组经过简单审查,轻⽽易举地否定了美国的观点。

⼀、案情本案中,中国认为,在2008年⾄2012年发起的26起反补贴调查和⾏政复审中,美国商务部并没有查明并避免“双重救济”,因此所征收的反补贴税不符合“CVD”第19条第3款。

美国则认为,中国的主张是建⽴在对第19条第3款错误解释基础上的,且“DS 379案”上诉机构的解释“没有说服⼒”(not persuasive)。

此外,美国还认为,查明双重救济的义务,不适⽤于美国那种追溯性的征税制度。

⼆、专家组的分析专家组认为,其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第19条第3款是否要求调查机关评估双重救济的存在,以及这种义务是否不仅适⽤于⾏政复审,⽽且适⽤于美国追溯性征税制度下的原审调查。

鉴此,专家组决定从以下四个⽅⾯审查这⼀问题:1、专家组是否应当重新审查第19条第3款的解释;2、该款“适当数额”是否仅为⾮歧视待遇;3、调查机关是否有义务调查双重救济的存在;4、该款的义务是否适⽤于美国追溯性征税制度。

(⼀)在已有DS379案上诉机构报告的情况下,专家组的任务。

关于第19条第3款的解释,美国认为,专家组应该使⽤国际法的习惯解释规则,对其进⾏⾃⼰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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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DOC递交涉案产品范围评论
DOC立案后若干天 DOC立案后7天。 ITC立案后21天 听证会后5日内 ITC损害初裁结果公告前3天 递交申请后45天 DOC公布数量及金额问卷后14天
立案公告发布后20日内,见于立案公告
向DOC递交涉案产品特性评论 DOC强制应诉企业抽样结果公布
立案公告发布后20日内,见于立案公告 ITC向DOC传送初裁结果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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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t
中美律师事务所主要工作
指导企业填写ITC损害初步阶段问卷。
协助企业递交ITC损害初裁问卷答卷。 确定应诉策略。若企业很可能被抽中作为强制应诉企业,则对企业的财务 会计状况进行了解和评估。准备和回答“分别税率申请”(SRA) 及“数量金额” (Q&V) 答卷。
撰写并递交涉案产品范围评论。 参加ITC损害初裁听证会并发言。 撰写听证会后书面意见。
递交初步替代价格信息 递交DOC的倾销A卷、C卷、D卷、E卷补充答卷 (若干次) 递交完整的替代价格信息
DOC补贴初裁
DOC补贴现场核查
DOC倾销初裁
DOC倾销现场核查 提交 Case Brief 提交 Rebuttal Case Brief
DOC在联邦记事上发布立案公告后30日内 DOC补贴问卷公布后14天 DOC公布补贴问卷后37天 DOC公布倾销问卷后21天 DOC公布倾销C、D、E问卷后37天 由DOC指定
递交ITC损害初裁后评论意见。 递交“数量金额”答卷。 撰写并递交涉案产品范围评论,从而避免与涉案产品无关的产品被错误地 包含在涉案产品描述中而被征税。 撰写并递交涉案产品特性评论,从而避免DOC受原告的影响而将产品特性 确定地过于复杂而对应诉企业C卷和D卷的报告造成障碍。 根据抽样结果,对应诉策略进行适当调整。 1据贵司提供的销售、生产和补贴信息,制定初步的整体应诉策略; 2为贵司行政部、销售部、财务部、生产部人员作美国反倾销/反补贴的介绍 及培训; 3在本所律师/会计师的指导下,根据DOC问卷要求收集、整理贵司的销售 、财务、补贴等信息; 4根据抽签结果,确定贵司的补贴项目和补贴金额,初步测算贵司的补贴幅 度。 1根据收集、整理的公司情况、销售情况、生产成本、财务信息,回答A 卷; 2指导贵司梳理调整被调查产品的原材料、人工、能源、包装材料等消耗 量,准备C、D、E答卷。 递交“分别税率申请”答卷。若是强制应诉企业,则与A卷合并提交。 递交DOC的补贴问卷关联企业小问卷答卷 递交DOC补贴问卷答卷 递交DOC A卷答卷 递交DOC C、D、E卷答卷 根据初步的替代价研究,选定对应诉企业最有利的替代国,提交替代国评 论意见。 收集替代价格信息,提交初步的替代价格信息; 初步测算贵司的倾销幅度 。 协助企业整理其日常与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和销售相关的底层记录;准备 并提交A卷、C卷、D卷和E卷的补充问卷答卷。 进行系统的替代价格研究,向DOC提交对应诉企业最有利的每种生产要素 替代价信息,并对原告提出的对应诉企业不利的替代价信息进行反驳。 对初裁计算结果进行分析,查找计算错误,递交差错更正申请及初裁后补 贴评论意见,并对原告提出的评论意见进行反驳。 1准备DOC实地核查,为贵司相关人员做实地核查培训,模拟实地核查; 2协助贵司进行DOC的实地核查,提交核查后的资料文件。 分析DOC的初裁备忘录以及披露文件,在SAS软件中分析美国商务部的初 裁计算过程,撰写并提交计算错误主张,递交初裁后评论意见。 1准备DOC实地核查,为贵司相关人员做实地核查培训,模拟实地核查; 2协助贵司进行DOC的实地核查,提交核查后的资料文件。 撰写并提交应诉企业的 Case Brief。 对原告的 Case Brief 进行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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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t 分析DOC的终裁备忘录以及披露文件,在SAS软件中分析美国商务部的倾 销终裁税率计算过程,撰写并提交计算错误主张。 准备ITC损害终裁无损害抗辩意见 递交ITC损害终裁听证会前评论意见 参加ITC损害终裁听证会并发言 递交ITC损害终裁听证会后评论意见 进行终裁前和终裁后的抗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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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DOC指定
由DOC指定
初裁前30天
DOC立案后65天,可延期65天
补贴初裁后30天
DOC立案后140,可延期50天。
DOC倾销初裁后30天 初裁发布后50日内 原告提交Case Brief后的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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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2
2019-05-02 2019-04-09 2019-05-29 2019-05-13 2019-05-29
美国反倾销反补贴案预计调查时间表
Sheet
调查程序
天数
美国申请人递交申请
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立案,公布ITC损害初裁问 卷
递交申请后第2天
递交ITC损害初裁问卷答卷
ITC立案后14天部(DOC)立案公告在联邦记事上发布 向DOC递交涉案产品范围评论 ITC损害初裁听证会 ITC损害初裁听证会后书面意见 ITC损害初裁投票 ITC损害初裁结果公告 向DOC递交“数量及金额”问卷
DOC公布补贴问卷
ITC 初裁结果公告后第2天
2019-04-22
DOC公布倾销A、C、D、E问卷
ITC 初裁结果公告后第2天
递交DOC的 “分别税率申请”答卷 递交DOC的补贴问卷关联企业小问卷答卷 递交DOC的补贴问卷答卷 递交DOC的倾销A卷答卷 递交DOC的倾销C、D、E卷答卷 递交替代国评论
DOC倾销初裁后75天,可延期60天
DOC倾销初裁后30天 ITC损害终裁听证会前7天 ITC终裁结果公布前45天 ITC损害终裁听证会后7天 DOC倾销及补贴终裁后45天 ITC损害终裁后7天
注:以上截至日期当天如果为美国季节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020-02-14
2019-11-01 2020-02-07 2020-02-14 2020-02-21 2020-03-30 2020-04-06
2019-09-02 2019-08-03 2019-09-02 2019-10-02 2019-11-01 2019-11-21 2019-11-26
Sheet
DOC倾销及补贴终裁
启动ITC损害终裁程序 ITC损害终裁听证会前评论意见 ITC损害终裁听证会 ITC损害终裁听证会后评论意见 ITC损害终裁结果公布 DOC公布征收反倾销/反补贴征税令
日期
2019-03-06 2019-03-06 2019-03-20
2019-03-26
2019-04-02 2019-04-02 2019-03-27 2019-04-01 2019-04-17 2019-04-20 2019-04-22 2019-04-15
2019-04-15 201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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