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固定资产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风险。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保障资产安全,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作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文件,涵盖了多个方面,为企业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中的资金活动控制,对于企业的稳定运营至关重要。
资金如同企业的血液,其筹集、投放和营运管理都需要严格的规范和监控。
在资金筹集环节,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战略规划和资金需求,合理确定筹资规模和方式。
既要避免过度筹资导致的财务风险,也要防止筹资不足影响企业的发展。
同时,要对筹资成本进行精细核算,选择最优的筹资方案。
在资金投放方面,企业必须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
对于重大投资项目,还应建立集体决策机制,避免个人盲目决策带来的损失。
资金营运环节则需要关注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也是企业不容忽视的一环。
企业需要建立科学的供应商评估和选择机制,确保采购的物资或服务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采购合同的签订应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范合同风险。
在采购执行过程中,要加强对采购进度和质量的跟踪,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此外,还应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制度,确保所采购的物品符合要求。
资产管理方面,企业应加强对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的管理。
对于存货,要合理确定库存水平,避免积压和缺货的情况发生。
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存货出入库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存货的账实相符。
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和处置都应遵循规定的流程和审批程序,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无形资产的管理则要注重其价值的评估和保护,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
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份额。
企业应制定合理的销售策略,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防范销售风险。
销售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销售收入的及时、准确确认。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资产管理解读

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管控措施—资产清查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丢失、毁损等造成账实 不符、或资产贬值严重
主要管控措施
1.定期进行清查,明确资产权属,编制清查 方案
2.编制清查报告
3.盘盈(盘亏)——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妥善处理报告审核通过后及时调整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
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管控措施—抵押质押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抵押制度不完善——导 致抵押资产价值低估和资产流失
主要管控措施 1.加强抵押、质押管理,明晰抵押、质押流 程,规定抵押、质押的程序和审批权限 2.对抵押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应编制专门 的抵押资产目录
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管控措施—处置
主要风险:
固定资产处置方式不合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
主要管控措施
◆对存货进行检查 ◆了解存货的存储状态 ◆存货变质、毁损、报废或流失的处理要分清责任、分 析原因、及时合理
解读三 固定资产具,以及其 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管控措施—取得
主要风险 新增固定资产验收程序不规范—导致
主要管控措施:
1.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市场供求 等因素充分利用信息系统,确保存货处于 最佳库存状态
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管控措施—验收入库
主要风险:验收程序不规范、标准不明确——导致数
量克扣、以次充好、账实不符
主要管控措施:
1.外购存货——重点关注合同、发票等原始单据与存货 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核对一致
2.自制存货——重点关注产品质量,通过检验合格的半 成品、产成品才能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应及时查明 原因、落实责任、报告处理。
3.其他方式——重点关注存货来源、质量状况、实际价 值是否符合有关合同或协议的约定。
内部控制具体制度——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总则1.1.为了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防范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固定资产(试行)》和《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固定资产》(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简称各单位),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1.3.释义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持有这项财产的目的是为了长期使用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设备、器具、工具等。
2. 组织机构和职责2.1.各单位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保管及核算工作。
机电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和设备租赁部是固定资产实物的主管部门。
2.2.股份公司机电技术部的相关职责(1)负责在用设备的正常运行使用管理、业务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2)负责设备的无偿调拨审批业务;(3)负责设备购置、大修、更新改造计划的审核;(4)参与设备到货、大修后的验收工作;(5)负责设备的报废、盘盈、盘亏的鉴定及审查工作;(6)负责调剂和处置各单位不用或淘汰的设备;(7)负责对设备报废残体的合理处置业务。
2.3.股份公司生产技术部生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1)负责矿井建筑物使用状况的核查工作;(2)负责矿井建筑物报废的鉴定工作。
2.4.股份公司生产技术部房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1)负责管理除矿井建筑物以外的所有房屋、建筑物;(2)参与新建房屋建筑物的验收、交接,办理房屋建筑物报废的鉴定、上报以及定期进行房产的盘点和核对工作。
2.5.股份公司生产技术部工程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1)负责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2)负责公司土地资产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
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企业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资产,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以及企业的利润与发展。
因此,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购置、使用、保管、清查、处置的具体规定,避免因管理不当引发的问题。
同时,应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分类,合理的分类管理可以方便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保养和盘点,减少资产的遗失和损坏。
其次,应加强固定资产的保护工作。
企业可以采取物理防护、制度防护和技术防护等多种方式,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性。
例如,设置安全警报、监控设备,对高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保险保障,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再者,企业应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
定期的资产清查可以及时发现固定资产的遗失、损坏和变卖等问题,确保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与帐面情况一致,增强内部监督管理的效力。
综上,在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应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的保护、管理和清查工作,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企业的规范性和发展性。
内部控制具体制度——固定资产管理

内部控制具体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内部控制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企业的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的固定资产能够得到合理的利用和保护,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长期盈利能力。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固定资产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企业固定资产能够按照既定计划完成预期收益,同时能够合理运作和使用,避免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浪费和损失。
固定资产管理的原则包括:1.全过程管理:从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使用、维护、更新、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管理,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企业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2.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和监督机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防止滥用、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3.安全管理:为固定资产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其不被盗窃、损坏,并建立相应的保险制度,确保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可以获得合理的赔偿。
4.规范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5.经济效益优先:在保证固定资产正常运作的前提下,优先考虑经济效益,通过提高利用率、减少浪费和损耗,实现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2.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准确登记和分类编码,明确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3.固定资产领用制度:规定固定资产领用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资产领用申请、审批、核实、登记等,确保固定资产的领用符合实际需要和授权权限。
4.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利用率的监控、维修保养等,确保固定资产能够得到合理的利用和保护。
5.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责任和流程,包括日常维修、定期保养、突发故障等,确保固定资产能够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和寿命。
6.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和规范,包括报废申请、审批、核实、登记和处置等,确保固定资产的报废符合相关法规和企业规定。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8号应用指引—资产管理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能,保证资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三条企业资产管理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一)存货积压或短缺,可能导致流动资金占用过量、存货价值贬损或生产中断。
(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不够、使用效能低下、维护不当、产能过剩,可能导致企业缺乏竞争力、资产价值贬损、安全事故频发或资源浪费。
(三)无形资产缺乏核心技术、权属不清、技术落后、存在重大技术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企业法律纠纷、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各项资产管理,全面梳理资产管理流程,及时发现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并关注资产减值迹象,合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不断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
企业应当重视和加强各项资产的投保工作,采用招标等方式确定保险人,降低资产损失风险,防范资产投保舞弊。
第二章存货第五条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存货管理技术和方法,规范存货管理流程,明确存货取得、验收入库、原料加工、仓储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强化会计、出入库等相关记录,确保存货管理全过程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存货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切实做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企业内部除存货管理、监督部门及仓储人员外,其他部门和人员接触存货,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特别授权。
第七条企业应当重视存货验收工作,规范存货验收程序和方法,对入库存货的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等方面进行查验,验收无误方可入库。
外购存货的验收,应当重点关注合同、发票等原始单据与存货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核对一致。
涉及技术含量较高的货物,必要时可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或聘请外部专家协助验收。
自制存货的验收,应当重点关注产品质量,通过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产成品才能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报告处理。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材料、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危化品管理、废弃物管理、无形资产管理等

17.1 原材料管理1.1 概述规定了XX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及其下属公司(下属公司是指XX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参股或控股)或托管或由上海XX有限公司托管的公司)有关涉及公司在原材料的收存、管理、盘点和处理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原材料的收货流程,保证原材料的规范管理,确认原材料的盘点准确。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XX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及其下属公司。
1.3 相关制度材料库管理规定仓储管理程序仓储作业指导书原材料仓作业指导书化学品作业指导书废弃物清理作业指导书培训程序环境危险因素识别、评估管理程序物料计划作业指导书存货监控与处置程序。
1.4 职责分工物流部:负责原材料的验收,对原材料进行编号管理;办理原材料入库,更新库存状态;对原材料规范管理,日常和年末盘点,对盘盈盘亏进行分析;办理原材料的出库手续,确保原材料的领用经过适当审批。
授权审批人员:负责原材料报废、盘盈盘亏分析报告、原材料库存方案等的审批。
质量部:负责原材料验货后的质量检验。
财务部:负责原材料盘点的监盘,盘盈亏分析后的调账。
采购部:负责联系供应商进、换货。
1.5流程图1.6 控制目标41.7 控制矩阵17.2存货管理1.1 概述规定了XX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及其下属公司(下属公司是指XX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参股或控股)或托管或由上海XX有限公司托管的公司)有关涉及公司在存货方面的验收、入库、贮存管理、存货盘点、盘盈亏分析、存货分析和相关账务处理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存货的验货标准,保证存货的适当管理,确保存货的盘点与相关账务准确性以及及时调整存货状态。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XX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及其下属公司。
1.3 相关制度预测分解与资源匹配程序仓储管理程序材料库管理规定成品仓储作业指导书存货监控与处置程序成品库管理规定。
1.4 职责分工物流部:负责原材料的验收、核对,填写物料存货明细卡,对存货进行规范管理,日常和年末盘点,对盘盈盘亏进行分析;办理存货的移、出库手续,确保存货的领用经过适当审批。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

目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01号——资金 2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02号——采购 6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03号——存货 10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04号——销售 15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05号——工程项目 19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06号——固定资产 24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07号——无形资产 29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08号——长期股权投资 34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09号——筹资 38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0号——预算 42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1号——成本费用 48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 52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3号——合同协议 56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号——业务外包 6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5号——对子公司的控制 66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 7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7号——人力资源政策 75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8号——信息系统一般控制 79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9号——衍生工具 85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20号——企业并购 88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21号——关联交易 92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22号——内部审计 95附件2: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xx号——资金(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涉及资金管理的下列风险:(一)资金管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资金管理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导致受到处罚造成资金损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固定资产(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固定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涉及固定资产的下列风险:(一)固定资产业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固定资产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资产损失。
(三)固定资产购买、建造决策失误,可能造成企业资产损失或资源浪费。
(四)固定资产使用、维护不当和管理不善,可能造成企业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或资产损失。
(五)固定资产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企业资产损失。
(六)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不合法、真实、完整,可能导致企业资产账实不符或资产损失。
第四条企业在建立与实施固定资产内部控制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控制:(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固定资产取得依据应当充分适当,决策过程应当科学规范。
(三)固定资产取得、验收、使用、维护、处置和转移等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严密。
(四)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审批与执行。
(三)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
(四)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
(五)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六)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六条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
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七条企业应当对固定资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
第八条审批人应当根据固定资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固定资产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固定资产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九条企业应当制定固定资产业务流程,明确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编制、取得与验收、使用与维护、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开展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确保固定资产业务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章取得与验收控制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预算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等因素拟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分析,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审批,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合理。
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考虑聘请独立的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价,并由企业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对于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由固定资产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企业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应当建立请购与审批制度,明确请购部门(或人员)和审批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与审批程序。
固定资产采购过程应当规范、透明。
对于一般固定资产采购,应由采购部门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情况,采取比质比价的办法确定供应商;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采购,应采取招标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并根据风险、报酬转移情况,明确固定资产租赁业务的审批和控制程序。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确保固定资产数量、质量等符合使用要求。
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验收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应当根据合同协议、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固定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单或验收报告。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由制造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共同填制固定资产移交使用验收单,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部门投入使用。
企业对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外企业无偿划拨转入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均应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
企业对经营租赁、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设立登记簿记录备查,避免与本企业财产混淆,并应及时归还。
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入库、编号、建卡、调配等手续。
第十五条企业财会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及时确认固定资产的购买或建造成本。
第十六条对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固定资产,企业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控制第十七条企业应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授权具体部门或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与维修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企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固定资产明细及标签,确保具备足够详细的信息,以便固定资产的有效识别与盘点。
固定资产移动应当得到授权。
第十八条企业应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和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确定固定资产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并制定和实施固定资产目录制度。
第十九条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确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率等折旧政策。
折旧政策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风险。
固定资产大修理应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安排修理。
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审批通过后予以实施。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投保范围和政策。
投保范围和政策应足以应对固定资产因各种原因发生损失的风险。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保范围和政策,对应投保的固定资产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办理投保手续。
对于重大固定资产项目的投保,应当考虑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保险公司。
已投保的固定资产发生损失的,应当及时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盘点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会部门应当进行固定资产账簿记录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企业应组成固定资产盘点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根据盘点结果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并与账簿记录核对,对账实不符,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应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逐笔查明原因,共同编制盘盈、盘亏处理意见,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由财会部门及时调整有关账簿记录,使其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至少在每年年末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会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分析。
检查分析应包括定期核对固定资产明细账与总账,并对差异及时分析与调整。
固定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当计算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第二十五条对于未使用、不需用或使用不当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实施。
对封存的固定资产,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定期检查,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章处置与转移控制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制度,确定固定资产处置的范围、标准、程序和审批权限。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区分固定资产不同的处置方式,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或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对该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清理。
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
企业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报废清理。
对拟出售或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应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置申请,列明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已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报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予以出售或转让。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的处置应由独立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其他部门或人员办理。
固定资产处置价格应报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审批后确定。
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处置,应当考虑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对于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采取集体合议审批制度,并建立集体审批记录机制。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应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第三十条企业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会部门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协议,对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养、税负责任、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
第三十一条对固定资产处置及出租、出借收入和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及时入账,保持完整的记录。
第三十二条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应填制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明确固定资产调拨时间、调拨地点、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等,经有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及时办理调拨手续。
固定资产调拨的价值应当由企业财会部门审核批准。